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3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上午9:15~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中航泊悦酒店(上海虹桥机场2号航站楼出发层2号门)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4日(星期四)。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16人,代表股份236,685,6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104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236,599,1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0931%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86,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1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告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类别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
整体表决情况 | 236,632,447 | 99.9775% | 53,200 | 0.0225% | 0 | 0 %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53,248,470 | 99.9002% | 53,200 | 0.0998% | 0 | 0 % |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苗晨、高慧丹;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出具的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