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4月28日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以下存在异议声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 王亮 | 独立董事 | 通过与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以及查阅年审报告内容。本人认为不确定事项较多,整改事项尚未完成。 |
| 杜奕良 | 独立董事 | 由于公司经营层人员历次变动频繁,交接资料不齐全等原因,导致公司无法获得完整的审计资料,结合此前募投资金未合规处理,投资平台的账目不清,故有关报告的内容数据无法确定真实性。独立董事已经在此前督促公司经营层纠正有关 |
| 内容,截止至本会议召开之日,公司仍未整改完毕,故本人无法同意该议案,不确定财务数据是否合法真实。 | ||
| 杨敏丽 | 独立董事 | 1、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期限较短,截止董事会开会当天才收到董事会相关决议议案的定稿版本,未能充分掌握议案信息;2、经多次与审计委员会委员沟通了解,公司由于人员变动频繁且工作交接不及时、不齐全,导致公司内部审计资料受限,未能提供必要的审计资料,部分收入事项未能准确定性及确认;3、在独立董事向公司发送要求配合审计及相关整改推进事项的督促函后,公司未能实质性推 |
公司独立董事王亮先生、杜奕良先生、杨敏丽女士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上述异议声明敬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公司负责人沈进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进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进长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5]第0373号》和否定意见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尤振专审字[2025]第0096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
与分析”的“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可能面对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0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6
第四节公司治理 ...... 61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83
第六节重要事项 ...... 8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24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2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哈工智能、*ST工智 | 指 |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控股股东 | 指 | 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实际控制人 | 指 | 艾迪、乔徽 |
| 公司股东大会 | 指 |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 公司董事会 | 指 |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公司监事会 | 指 |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江苏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尤尼泰振青 | 指 |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章程》 | 指 |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 江机民科 | 指 | 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 |
| 鼎兴矿业 | 指 | 江西鼎兴矿业有限公司 |
| 兴锂科技 | 指 | 江西兴锂科技有限公司 |
| 同安矿产品 | 指 | 江西省宜丰县同安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 济南创捷 | 指 | 济南创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济南新旧动能基金 | 指 | 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招商引资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越凡投资 | 指 | 福建平潭越凡投资有限公司 |
| 深圳俊东 | 指 | 深圳市俊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天津福臻 | 指 | 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
| 上海奥特博格 | 指 | 上海奥特博格汽车工程有限公司 |
| 我耀机器人 | 指 | 上海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 |
| 瑞弗机电 | 指 | 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 |
| 哈工易科 | 指 | 苏州哈工易科机器人有限公司 |
| 哈工现代 | 指 | 海宁哈工现代机器人有限公司 |
| 海宁哈工我耀 | 指 | 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 |
| “51ROBOT” | 指 | 我耀机器人运营的机器人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www.51robot.com/) |
| 哈工特种 | 指 | 哈尔滨工大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现名严格防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哈工海渡 | 指 | 江苏哈工海渡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哈工海渡工业机器人 |
| 有限公司 | ||
| 磅客策 | 指 | 磅客策(上海)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磅客策(上海)机器人有限公司 |
| 柯灵实业 | 指 | 上海柯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柯灵自动化 | 指 | 义乌柯灵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 工业机器人 | 指 | 工业机器人是面向工业领域的多关节机械手或多自由度的机器装置,它能自动执行工作,是靠自身动力和控制能力来实现各种功能的一种机器。它可以接受人类指挥,也可以按照预先编排的程序运行 |
| 汽车车身智能化柔性焊接生产线 | 指 | 汽车车身智能化柔性焊接生产线集自动化技术、信息技术、制造加工技术、机器人技术于一体,把以往工厂中相互孤立的工程设计、制造、设备管理等过程,在计算机及软件和数据库的支持下,在生产线中实现多产品的高柔性特点的同时,实现对车型更换、工装设备、焊接设备、机器人等信息的采集实现智能化管理 |
| 柔性车身总拼系统 | 指 | 其主要功能是实现多种不同白车身产品的底板总成、左/右侧围总成及顶盖总成等主要车身总成零部件的组合焊接,是实现白车身柔性生产的核心装备 |
| 人工智能、AI | 指 | 人工智能(ArtificialIntelligence),英文缩写为AI。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
| 中汽协 | 指 |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 股票简称 | *ST工智 | 股票代码 | 000584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ST工智 |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哈工智能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JIANGSUHAGONGINTELLIGENTROBOTCO.,LT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HGZN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沈进长 | ||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江阴市临港街道双良路15号 |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4444 |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14年12月,公司注册地址由“成都市暑袜北三街20号”变更为“江阴市澄江中路159号”;2015年4月,公司注册地址由“江阴市澄江中路159号”变更为“江阴市临港街道双良路15号” |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东路5号瑞得大厦12楼 |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29 | ||
| 公司网址 | www.hgzn.com | ||
| 电子信箱 | 000584@hgzn.com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沈进长 | 张玮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东路5号瑞得大厦12楼 |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东路5号瑞得大厦12楼 |
| 电话 | 010-60181838 | 010-60181838 |
| 传真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电子信箱 | 000584@hgzn.com | zw@hgzn.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东路5号瑞得大厦12楼 |
四、注册变更情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02019651838 |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1、2004年5月25日,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活动)。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85)于2017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 | |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1、2003年5月23日,原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将其持有的37,699,255股国有股(占公司总股数的18.64%)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转让给了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相关公告于2003年5月24日进行了披露。2、2017年1月20日,原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183,383,97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转让给了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6)于2017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3、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79,239,990股哈工智能股票被司法拍卖,于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2月12日完成过户,被动减持了公司的股票,拍卖后其持有公司4.58%的股权。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为7.84%,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01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力、马燕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68号 | 任重、商敬博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 营业收入(元) | 1,935,963,540.14 | 2,187,855,364.38 | -11.51% | 1,822,369,755.9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5,087,278.05 | -402,365,284.54 | 46.54% | -783,944,824.4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47,583,868.33 | -393,368,302.66 | 37.06% | -748,174,435.4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 -11,979,276.63 | 205,192,998.75 | -105.84% | -58,302,586.21 |
| 流量净额(元)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83 | -0.5288 | 46.48% | -1.030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83 | -0.5288 | 46.48% | -1.030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9.61% | -52.36% | 24.35% | -55.75% |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 总资产(元) | 3,251,430,226.84 | 4,105,167,853.95 | -20.80% | 4,577,091,414.7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27,951,861.35 | 543,067,817.56 | -39.61% | 993,957,829.21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否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备注 |
| 营业收入(元) | 1,935,963,540.14 | 2,187,855,364.38 | 无 |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15,951,600.00 | 2,252,900.00 | 无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1,920,011,900.00 | 2,185,602,500.00 | 无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 营业收入 | 428,186,944.50 | 484,980,618.02 | 464,615,925.52 | 558,180,052.1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75,494.49 | 3,383,624.99 | 14,077,273.88 | -233,923,671.4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91,787.34 | -2,228,212.04 | 12,348,911.89 | -258,996,355.5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208,272.73 | 56,082,900.92 | -19,187,795.64 | -7,666,109.1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6,782,675.07 | 14,674,204.84 | 34,871,675.54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453,556.64 | 9,362,155.36 | 18,827,888.57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218,203.00 | 7,609,127.29 | 转让应收宁波延格股权转让款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0,946,755.06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60,000.00 | 3,887,891.06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4,802,267.03 | -88,000,000.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56,280.67 | -46,968,309.17 | -10,230,623.3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81,553.41 |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1,354,699.58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598,847.72 | -2,988,212.03 | 3,257,829.28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60,449.01 | -48,334.93 | ||
| 合计 | 32,496,590.28 | -8,996,981.88 | -35,770,389.07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具体细分领域则为工业机器人行业。工业机器人产业链分为上游工业机器人关键结构部件、中游工业机器人本体制造以及下游的系统集成、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业机器人关键结构部件包括减速器、伺服电机、控制器、传感器等;工业机器人本体制造实现了机器人的结构和功能;工业机器人的下游主要面向市场及用户,目前最大的应用领域为汽车制造业,相关业务类型包括系统集成、销售及售后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所在工业机器人行业发展状况及趋势如下:
1、国外工业机器人行业发展情况自世界上最早的工业机器人Unimate于1959年在美国诞生以来,工业机器人经过60余年的发展,目前已被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五金机械、食品饮料、医疗、军工等行业。从产业格局角度,目前工业机器人行业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以“四大家族”(瑞士ABB、日本发那科FANUC、日本安川YASKAWA、德国库卡KUKA)为主导品牌、欧系与日系并肩发展的行业格局。从全球角度来看,欧洲和日本是工业机器人主要供应商,ABB、库卡(KUKA)、发那科(FANUC)、安川电机(YASKAWA)四家占据全球市场份额约50%。而由于中国、日本和印度等国家汽车工业的蓬勃发展,亚太地区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工业机器人生产国和雇主。根据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发布的《2022年全球机器人报告》,2021年全球工厂新安装了517,385台工业机器人,同比增长31%,比2018年高出22%,创下历史新高。同时,全球运行中的机器人存量约为350万台,亦创下了新的纪录。根据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统计,2021年,全球工业机器人市场强劲反弹,市场规模为175亿美元,超过2018年达到的历史最高值165亿美元,安装量创下历史新高,达到48.7万台,同比增长27%。预计至2022年,工业机器人市场进一步增长,将达到195亿美元。(数据来源:IFR统计数据)。根据《世界机器人2023报告》记录,全球工业机器人的装机量达到了553,052台,到2022年同比增长率为5%。中国是世界上重要的市场,2022年的表现非常突出。2022年,290,258台的年安装量以5%的增长取代了2021年的前记录。随着市场需求的持续释放以及工业机器人的进一步普及,机器人需求仍处于较高水平,工业机器人市场规模有望持续增加。到2023年,全球机器人装机量预计将增长7%,达到59万台以上。预计全球经济放缓将在2024年体现在机器人安装上,但预计2025年增长率将略有加快,2026年将更加强劲。预计2024年将达到60万台,2026年将突破70万台。(数据来源:《世界机器人2023报告》)根据《2024年世界机器人报告》全球工厂中运行的工业机器人数量已攀升至惊人的4,281,585台,同比增长10%。在这股热潮中,中国市场以1,755,132台的庞大体量,稳稳占据了四成多的份额,成为全球机器人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机器人2023年年度安装量高达541,302台,已连续第三个年度突破50万台大关,彰显出自动化生产的强劲势头。从地域分布来看,亚洲地区成为了机器人部署的“热土”,2023年新安装的机器人中有七成落户于此,欧洲和美洲则分别以17%和10%的比例紧随其后。尽管全球经济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但自动化生产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预计到2027年,全球机器人安装量将保持稳定的增长态势,而中国市场的强劲表现无疑将为这一趋势提供有力的支撑。(数据来源: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
2、国内工业机器人行业发展情况我国工业机器人起步较晚,21世纪后随着工业制造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工业机器人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期。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工业机器人产量由2012年的5673台增长至2021年的36.6万台,年均复合增长率达58.88%,并于2013年起成为全球最大的工业机器人应用市场。(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根据中国电子学会发布的《中国机器人产业发展报告(2022年)》,2022年我国机器人市场规模约174亿美元,其中工业机器人市场规模约为87亿美元,占50%;服务机器人市场规模约65亿美元,占37.4%,特种机器人市场规模约为22亿美元,占总市场规模的12.6%。中国工业机器人市场目前以外资品牌为主,据中国机器人产业联盟(简称CRIA)与国际机器人联合会(简称IFR)统计,四大家族等外资品牌的工业机器人的国内市场占有率近些年保持在60%以上,国产替代的空间巨大。虽然近年来受下游行业景气度影响,工业机器人产量增速有所放缓,但在人口红利消失、制造业转型升级等多因素影响下,预计我国工业机器人行业未来仍具备较大潜力,同时也面临较强竞争。虽然我国工业机器人市场目前仍以外资品牌机器人为主,但近年
来,随着我国在机器人领域的快速发展,我国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市场份额也在逐步提升,与外资品牌机器人的差距在逐步缩小。智能化及柔性化是未来工业机器人发展趋势,随着工业机器人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目前依赖于数学描述和优化算法的“智能”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复杂的环境和功能需求。因此机器人关联、多目标协作、资源调度与共享逐渐成为业界的研究重点。此外,工业机器人目前已经能够代替人类从事简单的生产线操作和装配,但尚无法很好地实现一些复杂且精密的操作,伴随着人工智能技术进步与行业实际应用的发展,将逐渐向更复杂、更苛刻的应用场景演进,这也是对机器人的体积、重量、灵活度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华福证券彭元立《机械行业工业机器人深度报告:成长与周期共振,加速工业机器人国产替代》)。截至2022年,中国不仅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工业机器人市场,而且在全球市场中占据了45%的份额,市场规模达到609亿元人民币。这一成就标志着中国在全球工业自动化领域的重要地位。(数据来源:华经产业研究院)中国市场,无疑是这场机器人革命中的佼佼者。2023年,中国不仅以276,288台的年度安装量领跑全球,更在国内市场上实现了本土机器人制造商的强势崛起,市场份额飙升到47%。与此同时,国际机器人制造商在中国市场的安装量则相应下滑了21个百分点。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的工业机器人运营存量已逼近180万台大关,成为全球唯一一个拥有如此庞大规模机器人存量的国家。展望未来,随着中国制造业的持续转型升级,预计到2027年,中国机器人市场需求将以每年5-10%的速度稳步增长。(数据来源: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
哈工智能作为国内工业机器人行业的上市企业,拥有较为齐全的产业链和较为深厚的产业积累,不断提升自主研发能力,积极通过内部精益管理和外部资源整合,努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综合业绩,助力我国工业机器人产业蓬勃发展。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客户(直接/间接)包括一汽集团、奇瑞捷豹路虎、长安福特、沃尔沃汽车集团、蔚来汽车、上海大众、广汽本田、长安汽车、华为汽车、理想汽车、东风柳州汽车、北汽集团、江淮汽车、北京奔驰、卡斯马、海斯坦普、法国雷诺汽车(RENAULT)、法国标致汽车(PEUGEOT)、理想汽车、比亚迪、汇想新能源、春风动力、得壹新能源等国际国内一线汽车制造厂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新能源工业厂商,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号召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智能制造业务。根据公司的战略调整,公司智能制造业务主要为围绕工业机器人进行全产业链布局,目前涵盖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应用、控股)、工业机器人本体的制造和销售(工业机器人本体、参股)两个子板块。
在工业机器人应用方面,公司专注于智能自动化装备、焊接/连接机器人系统集成核心技术的研发、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专业为汽车、汽车零部件、新能源工业、数字化工厂、机械装备、医疗设备等行业客户提供先进的智能化柔性生产线,是高端智能自动化装备系统集成供应商。公司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业务主要由下属天津福臻、上海奥特博格、瑞弗机电(已于2024年9月出表)、哈工易科、柯灵实业等子公司实施。公司的智能装备业务主要为汽车、新能源等工业企业提供智能柔性总拼、装配系统的研发、设计和制造。
其中:(1)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上海奥特博格主要从事工业智能化柔性生产线和工业机器人焊接/连接系统应用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并自主研发了完整体系的数字化工厂平台,结合物联网、大数据、机器视觉、数字孪生等先进技术,引领客户进行智慧化转型,帮助企业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并助力客户批量生产高度定制化的产品。汽车车身智能化柔性生产线以工业机器人本体作为基础,以结构化的智能总线技术、自动化控制管理技术、电子检测传感技术和机器人应用技术等为纽带,将原本相互隔离独立的硬件设备、软件控制信息系统和彼此独立的应用功能进行有机结合、融合优化与系统集成,形成彼此关联、智能控制、协同作业的有机整体,实现生产过程的智能化、自动化,并从客户需求出发,优化设计定制,可以帮助客户更为科学、合理地安排生产计划,可以有效实现优化车身生产线的数据采集、多任务混产、自动检测故障等目标,有利于客户生产的智能化改造和转型升级。经过多年发展,天津福臻在智能柔性总拼、高速传输和柔性切换系统、夹具高速柔性切换技术、激光技术、包边技术、冲铆技术、车身轻量化技术及机器人门盖自动智能装配技术等领域形成了较强的竞争力。汽车电池模组pack装配智能化柔性生产线以工业机器人本体作为基础,以各种柔性输送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检测传感及视觉应用技术等为纽带,将硬件、软件和MES信息系统有效进行有机结合、融合优化与系统集成,实现生产过程的智能化、信息化、柔性化,并从客户需求出发,从方案规划、前期方案验证、后期项目各个职能有效协同,可以有效实现优化电池装配工艺及生产线的数据采集、多配方多品种兼容混线生产
等目标。经过多年的技术储备,天津福臻在模组堆叠、连接片焊接、激光处理技术、电测试技术、气密测试技术、电池包轻量化技术、装配测试技术等领域形成了较强的竞争力。目前,天津福臻、上海奥特博格的主要客户(直接/间接)包括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奇瑞捷豹路虎汽车、长安福特汽车、沃尔沃汽车集团、蔚来汽车、华为汽车、理想汽车、上海大众、广汽本田、华晨宝马、长安汽车、东风柳州、北京汽车、江淮汽车、北京奔驰、汇想新能源、春风动力、得壹新能源等国内外众多知名汽车制造厂商、新能源汽车制造厂商、新能源工业厂商及卡斯马、海斯坦普等国际一线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号召力。(2)2024年9月出表的控股公司瑞弗机电专注于白车身焊装主线、地板线、侧围线等自动化要求高的工业机器人焊接/连接系统应用装备制造和服务领域。在汽车领域,瑞弗机电主要提供汽车研发同步工程技术服务,工业机器人焊装设备在汽车白车身领域的设计与制造,白车身质量保证技术咨询服务等,以实现汽车白车身焊接总成及各分总成的焊接定位、夹紧及工位间的输送等功能。基于客户产品多样化、设备投入经济性的要求,瑞弗机电提供柔性工艺设备,多车种共线的项目是瑞弗机电的特长与研发重心。此外,基于成熟的机器人焊接/连接系统应用技术与经验,瑞弗机电亦致力于工业机器人焊接/连接系统在航空航天、军工领域的各类技术应用/自动化装备的研发,参与多种技术改造项目。瑞弗机电主要客户包括法国雷诺汽车(RENAULT)、法国标致汽车(PEUGEOT)、吉利汽车、理想汽车、比亚迪等国内外知名汽车整车制造厂商。(3)控股公司哈工易科则致力于为一般工业领域客户提供机器人自动焊接综合解决方案,其已为特殊车辆、医疗设备、工程机械、船舶、压力容器、钢结构、新能源、制药装备、农用机械、光热发电新能源领域等行业客户提供服务,主要客户有合力叉车、楚天科技、国风塑业、徐工集团、南通勺海车辆部件有限公司、山东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机械集团等。哈工易科坚持以中厚板焊接自动化为主,通过持续技术研发投入实现了快速离线编程技术和焊接技术,有效提升了公司技术水平,围绕一般工业领域开拓了特变电工、中联农机、三一重工、惠生海工、中驰集团等国内优质企业客户。(4)全资子公司柯灵实业是国内领先的清洗机解决方案提供者,为客户特别是汽车行业及其配套供应商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和服务,满足客户在汽车发动机、变速箱以及新能源汽车电池及变速器壳体、一般工业装备、军用零部件等产品的机加工、装配生产中,对产品的清洁度、颗粒度方面的要求,保障及提升产品质量。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高端装备制造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依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采购,最终产品的零部件需求差异较大。因此,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安排及相关技术要求,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公司产品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螺柱焊机、工业机器人本体、焊枪、涂胶设备等标准设备,其他采购原材料包括电气元件、钢材及外协件等。具体采购流程中,采购部门根据项目使用方的最终需求制作采购需求订单,审核并确认无误后生成请购单,经审批后对外采购原材料,原材料经验收后入库。
为减少因原材料供货不及时或质量、价格等发生变化而对公司正常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建立了一套科学规范的采购管理模式。供应商选择方面,公司已逐步建立了健全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及完善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其中一类为客户指定的供应商,对于此类供应商,公司直接将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另一种为新进供应商,公司会从产品质量、技术参数、产品价格等多个维度对供应商进行初选和评价,符合条件的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供应商采购方面,若客户已指定特定供应商及产品,公司按照客户的要求直接进行采购;若客户未指定原材料及外购件的品牌或型号,采购部门会根据需求部门提交的采购申请,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选择3家以上供应商进行比价,并将比价结果上报总经理进行审批。供应商管理方面,采购部将会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组织生产、采购、质量管理等部门对供应商的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供货时间、产品价格和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实时对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行更新。
(2)生产模式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多车型柔性车身生产解决方案和汽车白车身焊装自动化装备。由于客户需求不同产品差异化较大,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主要据客户销售合同或订单的要求进行定制化设计、开发、生产、装配与调试。
(3)销售模式
白车身焊装自动化装备为非标产品,对供应商在产品技术、质量、工期等方面具有较高的要求。此类客户采购的单个产品金额较大,往往采取招标方式为特定生产项目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因此公司一般通过参与客户招标的方式来获取销售合同或订单。汽车整车厂在供应商的选择过程中倾向于选择具备长期合作关系、产品质量高、售后服务完善、严
格遵守交货周期的供应商。因此,技术实力强劲、项目经验丰富的供应商方能符合上述客户的选择标准并最终获得项目订单。公司一般由子公司项目运营部收集潜在项目信息,对于潜在的投标项目,公司组织研发、采购、销售等部门对招标产品进行可行性评审,评估通过后按照项目和客户实际情况安排相关部门进行客户需求和技术指标等问题的前期交流。前期交流完成后,公司制作投标资料,期间持续与客户保持沟通,根据客户的修改意见不断完善方案。整车厂经过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定并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能力、开发周期等因素后,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公司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技术协议评审,签订技术协议,项目运营部负责签订合同。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研发优势公司下属核心业务的子公司均设有研发部门,负责现有业务关键环节的技术升级以及内部核心产品的研发。目前,在汽车生产及装配领域的优势,公司采用全数字化制造技术、车身轻量化技术、机器人门盖智能装配技术等,实现了高精度柔性定位、监控、检测、诊断、维护、预报等智能化控制与管理,具备了完整的车身智能柔性生产、车身轻量化生产、机器人门盖智能装配解决方案的设计能力,推动了车身装备向柔性化、节能化、智能化发展,可适应客户多产品、共线生产等各类需求。在中厚板焊接领域的优势,通过采用激光跟踪、双机协调、快速离线编程、焊接仿真预编程技术,可实现不锈钢材料以及厚板的一级焊缝自动焊接、板层焊接零变形、板层平面度及粗糙度自动检测、焊缝柔性打磨。可满足客户焊接过程中焊接工件的自动上下料、打标、转运、焊接、打磨,同时具有扩容柔性生产的特点,目前广泛应用于陶瓷的焊缝、清洗和校平,砂光机焊接的自动化集成,不同规格的板层柔性焊接。与此同时,2018年下半年,公司还组建了AI研发团队,提出了AI+ROBOT”的理念,利用规则推理算法、案例推理算法、快速随机搜索树算法、深度学习算法、视觉算法等技术,解决企业现代化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工业智能设计、机器人视觉引导、机器人视觉识别等问题。目前,公司通过机器人应用、离线仿真、整线模拟、虚拟调试等技术,在轻量化车身连接、机器人门盖自动智能装配、冻干机层板机器人自动焊接、AI算法方面等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基于上述技术和客户资源的积累,近年来公司也成功将机器人清洗技术、采血穿刺机器人技术、工业智能设计软件技术进行了转化,分别孵化了“柯灵”、“设序科技”、“磅客策”三家智能制造相关的公司,并已获得了险峰、高榕、联想创投、字节跳动、深创投等多家知名机构的投资,进一步体现了市场对哈工智能研发能力的认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授权知识产权469件,其中实用新型专利287件、发明专利31件、外观专利10件,软件著作权141件。公司未来几年将围绕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规划持续研发投入,为公司未来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持续创新动力,提升公司的产品竞争力、技术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2、完整的工业机器人产业链优势通过八年多内生式及外延式业务发展,公司围绕工业机器人进行了深度布局,初步形成了涵盖上游工业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中游工业机器人本体及下游工业机器人应用、工业机器人服务的完整产业链。工业机器人应用业务是公司的基本业务,最贴近市场、下游客户的需求。目前,公司在机器人应用领域仍是以汽车、汽车零部件行业为主,工程机械、船舶、压力容器、钢结构、新能源等行业为辅,同时亦在医疗设备行业有技术突破,完成了国内首条冻干机层板机器人自动焊接生产线;工业机器人本体有望提升工业机器人应用业务的自制化率、拓展/推广下游的机器人应用,改善公司的现金流、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工业机器人服务业务除了可以为工业机器人本体的客户提供无忧一站式可循环式工业机器人全生命周期售后服务之外,也作为内部的集中采购平台发挥其作用。通过充分发挥每个业务板块之间的业务协同,公司具备从引导客户需求开始,依托公司在工业机器人上中下游领域的完整产业链,综合论证独立实施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的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的能力。
3、客户资源优势公司凭借在工业机器人系统应用集成领域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技术沉淀,已成功构建起现代数字制造与计算机仿真相结合的数字化工厂,为国内外诸多汽车厂家提供了数百条整车焊接生产线,此外公司“51ROBOT”机器人应用服务一站式平台亦与国内外知名系统集成厂商及汽车零部件厂商在机器人本体及周边配套设备、机器人工作站的销售及维护保养等领域建立起了合作关系。目前,公司已直接或间接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奇瑞捷豹路虎汽车有限公司、法国雷诺
(RENAULT)、法国标致(PEUGEOT)、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沃尔沃汽车集团、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理想汽车、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汽车、理想汽车、南宁宁达新能源汽车、吉利PMA、宇通汽车、合众新能源汽车、汇想新能源、春风动力、得壹新能源等国内外众多知名汽车制造厂商、新能源汽车制造厂商、新能源工业厂商,卡斯马、海斯坦普等海外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上海ABB、广州明珞汽车装备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机械集团、楚天科技、中驰集团、安徽合叉集团、上海斯特克沃森重工设备有限公司、美祥实业、埃斯顿、山东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北人、宁波旭升、特变电工、中联农机、三一重工、惠生海工等优质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通过与客户进行充分的技术方案交流,能够最大程度地通过技术手段展现并实现客户的构思与需求,秉承工匠精神,严格控制产品工艺质量,完善售后技术服务,得到了业内广大客户的一致认可。
4、人才优势公司作为智能制造领域的技术型企业,具有科技含量高、技术综合性强等特点,即企业需具备有高知识密集、高人才密集等特征。哈工智能通过自身品牌的号召力和大量的资金投入,在技术研发、市场营销、项目管理等多个领域积累了大量的专业人才,形成了一支专业技能过硬、年龄结构合理、行业经验丰富、创新意识和凝聚力较强的优秀人才团队,研发人员覆盖深度算法软件、机械设计、软件控制、电气控制、嵌入式控制、仿真、方案、工艺等多个专业,保障了公司的高效运作以及未来充足的发展空间。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4年悲观的情绪依然在汽车行业蔓延。2024年1-10月,传统燃料乘用车国内销量904.6万辆,比上年同期减少
233.2万辆,同比下降20.5%;今年1-10月,汽车销量排名三位的企业集团销量合计为874.9万辆,同比下滑1.4%。(数据来源:BusinessCars)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为应对艰难环境,一方面公司各业务板块克服了上游行业不景气、行业竞争激烈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夹缝中求生存;二方面积极克服因公司退市风险警示所带来的融资难和资金压力,力保每一个项目的交付;三方面继续降本增效,严格控制成本和降低负债规模;四、积极化解公司的诉讼风险,通过处置资产,债务重组等方式偿还负债,积极降低风险。汽车行业整体销量低迷,同时叠加现金流紧张,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3,596.35万元,同比下降11.51%,但是经营质量呈现结构性改善:毛利率提升至
12.67%;利润总额亏损收窄至21,022.40万元,同比减亏49.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508.73万元,同比减亏46.54%。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所好转。自2022年下半年以来,公司持续推进降本增效策略,精简人员、裁减长期亏损的业务线人员及增加一线技术人员等措施体现了良好成效。本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压缩各项费用支出,相应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相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为3,249.66万元,主要系政府补助收入、持有待售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及股权处置收益。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899.70万元。
2024年,公司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工业机器人应用板块经营层面整体转好
报告期内,工业机器人应用板块整体上经营层面趋势转好,高端装备制造板块积极寻求业务模式转型。天津福臻和瑞弗机电均践行“走出去”的业务模式,重点争取利润率更好的海外订单和成本较低的供应链,2023年后海外项目毛利率有所回升。经全公司不断努力,报告期内执行的订单质量明显较好。
报告期内,天津福臻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7,312.59万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59.01万元,盈利进一步向好,主要增长的原因是执行了以前年度签订的毛利率较高的订单。行业竞争加剧,天津福臻巩固国内市场份额的同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和维护客户关系,对销售团队进行了优化。在瑞典设立了子公司,并取得了积极进展,成功获得了VOLVO比利时根特工厂等的海外订单,标志着公司在欧洲市场,特别是高端汽车制造领域的进
一步渗透和客户认可。同时加强了内部管理能力、数字化与IT信息化团队建设。但由于资金流紧张,导致天津福臻被动放弃对部分项目的投标。截至目前,天津福臻在手订单约19亿元。2024年1-9月间,面对融资困难导致经营现金流极其紧张、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等诸多困难,瑞弗机电经营团队依据其凝聚力,通过管理层投入自有资金、加强市场营销等举措,确保了瑞弗机电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2024年度1-9月瑞弗机电实现营业收入12,742.21万元、实现净利润366.89万元。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26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及〈备忘录〉等的议案》,经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将持有的100%的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吴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及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4)。
哈工易科2024年收入约为1,344.67万元,在手订单近2,000万元,收入较上年同期明显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在手的光热发电组装设备订单,出现较大延期,部分订单未能在2024年度完成验收。受到股东方等不利影响影响,新签订单较往年有大幅下降,新增签单约390万元,同时,由于订单延期,哈工易科现金流紧张,结合所面临银行还贷压力,无多余的流动资金承接更多需要垫资的项目。截至目前,哈工易科在手执行订单情况运行正常,均能正常交付和收到项目相关款项。
柯灵实业同样克服资金影响,2024年业务稳中有升,合计签订订单超过2,600万元。在清洗设备业务板块,继续获得了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5133)、宁波旭升、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等优质客户的认可,在横向拓展业务激光清洗焊接板块,与光惠(上海)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研发了用于超级电容焊接的自动激光焊接平台并通过验收投入使用。2025年柯灵实业储备项目达到3,000万元,同时受国内项目竞争激烈及关税影响,柯灵实业将重心将放在开拓新的客户,尤其是客户在东南亚的项目上。
2、困难时期,研发仍是公司的重中之重
2018年起公司围绕工业智能化,聚焦AI视觉及应用、数字化技术、军工非标自动化、机器人应用等领域,不断探索机器人与AI、5G、视觉、医疗、军工、防务、有色金属等领域的技术结合与产业应用,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综合解决方案服务,为公司产品和技术向高端制造、军工、防务、航空航天等新的人工智能应用领域进行拓展、延伸奠定基础。目前,公司在高端智能装备制造板块围绕现有业务进一步深耕,重点围绕汽车智能装配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电驱装配线选垫机实验、商用车关键零部件车身焊装线、基于新能源电池包系统开发的一种气密测试设备产品、基于新能源电驱系统开发的定转子装配线的产品等方向开展研发,为客户提供更加高效、更高附加值的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研发投入,累计实现研发投入8,843.6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4.57%。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授权知识产权469件,其中实用新型专利287件、发明专利31件、外观专利10件,软件著作权141件。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凸轮风车重复定位精度可达0.05mm,其切换90°的时间仅需2.5秒,并获得客户的认可,进一步提升了客户的生产效率。公司自主开发的智能软件研发持续进行,已经初步应用到设计,仿真,电控等各个工序中,可以有效提高公司的设计、调试的效率,降低错误率,加快整个现场调试的进度。用于电驱生产线中的新电驱标准设备已开始装机测试,预计2025年上半年可以投入应用。夹具自动设计是2024年的重点研发软件,这个项目不仅能提高工作效率节省人工,也能减少设计中的误差和漏洞,提高夹具设计质量和性能。借助软件算法可以灵活应对不同的工具和加工要求,设计出适用于多种工艺的夹具。自动设计在后期也将实现自动打孔,自动标记加工面,自动整理明细表及出图等一系列自动化功能。
3、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消除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否定意见所涉事项影响
2024年1月,公司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包括但不限于三会议事规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投后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在一些制度中增加了责任追究条款,严格按照制度实施内部控制管理。
因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自2024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东及公司积极努力以尽快消除2023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否定意见所涉事项影响。
针对公司的收入确认方式,公司已组织人员全力推进收入确认事项的梳理工作。2024年度公司全面梳理集团各类销售合同的核心条款,判断风险控制权转移时点,因梳理工作量大,且时间不足,故公司会同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
未能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完成全部数据梳理确认。因此,公司2024年度高端装备制造(汽车焊装生产线)业务中涉及跨期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仍采用时段法,并不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针对收入确认问题,公司将积极配合会计师的工作,公司计划于2025年度采用时点法作为高端装备制造(汽车焊装生产线)业务中涉及跨期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相关调整方案正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针对涉及无法表示意见的四家投资平台公司,公司配合会计师进一步完善可供其确认四家股权投资平台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投资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核算的材料,使其可以完善审计程序;加快涉及无法表示意见的三家投资平台公司的退出;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尤其在对外投资的内部管理和流程梳理,不断完善对外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关于四家投资平台公司的退出及进展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2025年,公司继续将内部控制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对外投资管控,完善内审部门的职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尽快完成非标意见涉及事项整改工作。持续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内控运作,全面加强各层级人员规范意识,助力公司经营合规、健康。同时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治理机制,实现公司经营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争取尽快撤销风险警示,并及时与年审会计师同步整改的进展,争取尽早消除相关影响。
4、持续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内控规范
2023年下半年起,公司加强了对子公司的管理。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子公司的管理,定期走访,了解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务及资金需求,尽最大努力保证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大力压缩管理费用支出,整体推进采购成本、期间费用下降,完善考核机制,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报告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了部分人员,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相较去年同期略有增加。对于参股公司,公司亦加强沟通,积极参与到其经营管理决策中。2024年,公司将继续以年度经营目标预算、月度资金预算、项目预算三大条线为抓手,抓牢在手订单的执行,确保工作成效。深入推进经营创效,全力以赴降成本、提效益。参股子公司哈工现代2024年完成生产入库通用机器人460台,实现销售通用机器人457台,通过内部调整、费用控制等方式进行降本增效,报告期内其收入同比增长,亏损进一步收窄。
5、积极解决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法务部门高度重视公司面临的各项诉讼案件,积极与各诉讼方和法院沟通协商调解方案,梳理诉讼材料和应诉方案。各项诉讼的具体进展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6、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权益,积极落实承诺事项事宜
2020年12月,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对哈尔滨工旅智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科技”)进行增资;同时以4,140万元的交易对价受让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联新投资”)持有的增资完成前的智新科技8.28%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智新科技13.47%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受让哈尔滨工旅智新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5)。
因资金问题,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哈工智新均无法以人民币完成回购承诺。在公司的多次催促下,哈工智新提出可以以其持有的北京宇航推进科技有限公司3.9929%股权抵部分的回购款项。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和解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哈工智新、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海宁哈工联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宇航推进科技有限公司等签署了《和解意向协议》,约定将哈工智新持有的北京宇航推进科技有限公司3.9929%的出资(以下简称“抵债股权”)转让给公司,用于哈工智新、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海宁哈工联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承担其在增资协议中约定的赎回义务。后因以股抵回购款的推进不顺利,故2024年12月20日公司向上海市仲裁委就增资协议纠纷提请了要求哈工智新和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海宁哈工联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购股权的仲裁申请书。截至目前,因公司尚没有缴纳仲裁申请费,故上海市仲裁委尚未立案。公司将积极关注该承诺回购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0年11月以4,870.4万元现金收购柯灵实业60.88%股权。上海溪印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溪印智能”)及其执行合伙人姜延滨承诺,上海柯灵2020-2023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万元、800万元、
1,000万元、1,200万元。柯灵实业2020年度、2021年度完成了承诺业绩,2022年上半年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柯灵实业停产导致产能下滑,无法按期交货,也丢失了一些新的订单,同时由于公司占用了柯灵实业的部分经营性资金,柯灵实业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溪印智能签署的《关于上海柯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溪印智能及姜延滨先生需补偿哈工智能2022年业绩承诺补偿款。2023年7月,姜延滨先生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确认公司占用柯灵实业账户资金具体金额及因占用资金导致的柯灵实业利润减少金额。上海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12月出具裁决书,确认公司于2022年度占用柯灵实业资金的平均值为人民币10,256,407.99元,柯灵实业因此少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0,145,305.70元;确认公司于2023年度占用柯灵实业资金的平均值为人民币10,958,185.18元,柯灵实业因此少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3,007,897.41元。公司认可上述事实,但《业绩补偿协议》中并未约定相关的豁免条款,故公司已于2024年4月3日向溪印智能、姜延滨先生发出通知函,要求其支付业绩补偿金额。2023年柯灵实业未完成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不低于1,200万元这一业绩承诺。根据业绩承诺约定,溪印智能及姜延滨先生需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3716.59万元的业绩补偿。2024年7月,溪印智能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起诉哈工智能,请求法院判令哈工智能支付其欠付的第四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981.12万元(以下均为人民币)、第五笔股权转让款654.08万元、第六笔股权转让款327.04万元,上述欠付股权转让款合计1,962.24万元等诉讼请求。同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了原告的起诉材料,目前公司已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定于2024年11月1日的开庭取消。2024年11月28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移送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处理,暂未有开庭时间。2024年12月27日,公司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材料,公司起诉溪印智能及姜延滨,要求溪印智能向公司支付3716.59万元业绩补偿款,并要求其承担尚未支付补偿款金额的逾期违约金;要求姜延滨对溪印智能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要求溪印智能及姜延滨承担律师费及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2025年1月14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向公司出具了《受理通知书》。2025年1月20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出具《民事裁定书》,作出了本案移送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处理的裁定。截至目前,公司正等待江阴市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公司将持续关注柯灵实业业绩补偿款的支付情况,尽最大努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以现金5,400.00万元对哈工海渡进行增资。并购基金以现金10,800万元对哈尔滨工大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现名“严格防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严格防务”)进行增资。哈工海渡第一大股东苏州工大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现名“苏州严格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严格”)及严格防务股东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名“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严格集团”)向并购基金进行了业绩承诺。经审计后哈工海渡及严格防务均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公司通过发沟通函、律师函起诉的方式要求苏州严格及严格集团履行业绩承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23年12月,公司作为原告就哈尔滨工大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现名“严格防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严格防务”)及江苏哈工海渡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哈工海渡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海渡”)股权回购及现金补偿事项分别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对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名“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苏州工大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现名“苏州严格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严格”)提起业绩补偿及股权回购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4)。公司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有关严格防务项目起诉严格集团一案的传票,通知我司于2024年4月24日出席开庭,案号为(2024)沪0112民初9327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公司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有关严格防务项目起诉严格集团一案的传票,通知我司于2024年5月24日出席开庭,案号为(2024)沪0112民初9327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公司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有关严格防务项目起诉严格集团一案的传票,通知我司于2024年7月29日出席开庭,案号为(2024)沪0112民初9327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公司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有关严格防务项目起诉严格集团一案的传票,通知我司于2025年3月12日出席开庭,案号为(2024)沪0112民初9327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2025年4月初,公司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案号为(2024)沪0112民初9327号《民事判决书》,经法院判决,本次诉讼判决结果如下:1、被告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第三人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业绩补偿款10,800万元;2、驳回原告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86,758.50元,由原告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负担931,137.29元,由被告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55,621.21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经综合考虑后,公司已决定不上诉。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 营业收入合计 | 1,935,963,540.14 | 100% | 2,187,855,364.38 | 100% | -11.51% |
| 分行业 | |||||
| 智能制造业 | 1,935,963,540.14 | 100.00% | 2,187,855,364.38 | 100.00% | -11.51% |
| 分产品 | |||||
| 高端装备制造 | 1,935,819,911.84 | 99.99% | 2,153,398,001.11 | 98.00% | -10.10% |
| 机器人一站式平台 | 143,628.30 | 0.01% | 34,457,363.27 | 1.57% | -99.58% |
| 分地区 | |||||
| 华东 | 1,140,227,172.08 | 58.90% | 1,037,010,077.74 | 47.40% | 11.50% |
| 西南 | 86,159,406.20 | 4.45% | 204,341,609.79 | 9.34% | -4.89% |
| 华北 | 329,753,693.49 | 17.03% | 557,600,656.05 | 25.49% | -8.45% |
| 东北 | 66,284,177.75 | 3.42% | 26,456,471.10 | 1.21% | 2.21% |
| 境外 | 133,206,150.45 | 6.88% | 142,873,265.42 | 6.53% | 0.35% |
| 华中 | 123,634,884.16 | 6.39% | 121,154,889.61 | 5.54% | 0.85% |
| 华南 | 56,698,056.01 | 2.93% | 98,418,394.67 | 4.50% | -1.57% |
| 分销售模式 |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分行业 | ||||||
| 智能制造业 | 1,935,963,540.14 | 1,690,709,550.06 | 12.67% | -11.51% | -13.03% | 13.62% |
| 分产品 | ||||||
| 高端装备制造 | 1,935,819,911.84 | 1,690,709,550.06 | 12.66% | -10.10% | -11.56% | 12.85% |
| 机器人一站式平台 | 143,628.30 | 5,005.32 | 96.52% | -99.58% | -99.98% | 1,349.18% |
| 分地区 | ||||||
| 华东 | 1,140,227,172.08 | 956,181,910.21 | 16.14% | 4.72% | 5.17% | 3.81% |
| 西南 | 86,159,406.20 | 62,761,238.10 | 27.16% | -5.40% | -67.02% | 20.28% |
| 华北 | 329,753,693.49 | 312,509,655.37 | 5.23% | -10.41% | -38.05% | -4.30% |
| 东北 | 66,284,177.75 | 80,934,011.14 | -22.10% | 1.82% | 302.52% | -46.10% |
| 境外 | 133,206,150.45 | 114,485,119.89 | 14.05% | -0.44% | -2.86% | -3.46% |
| 华中 | 123,634,884.16 | 114,230,019.64 | 7.61% | 0.11% | -3.53% | 5.34% |
| 华南 | 56,698,056.01 | 49,607,595.71 | 12.51% | -1.91% | -40.69% | -2.50% |
| 分销售模式 |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高端装备制造生产线 | 销售量 | 条 | 64 | 81 | -20.99% |
| 生产量 | 条 | 40 | 79 | -49.37% | |
| 库存量 | 条 | 18 | 42 | -57.14% | |
机器人一站式平台
| 机器人一站式平台 | 销售量 | 个 | 29 | 89 | -67.42% |
| 生产量 | 个 | 0 | 0 | 0.00% | |
| 库存量 | 个 | 279 | 308 | -9.42% |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产品分类产品分类
单位:元
|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 高端装备制造 | 原材料、工资、折旧、外 | 1,690,709,550.06 | 100.00% | 1,911,778,923.23 | 98.35% | -11.56% |
| 包 | ||||||
| 机器人一站式平台 | 原材料、工资、折旧、外包 | 5,005.32 | 0.00% | 32,161,229.15 | 1.65% | -99.98% |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2024年9月27日,公司、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与吴淳签订《关于吴淳受让债务相关事项之备忘录》,约定以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100%股权抵偿吴淳在相关协议项下受让的债务156,600,698.84元(其中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96,212,808.00元、海宁市译联机器人制造有限公司60,387,890.84元)。浙江哈工的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2024年不在哈工智能合并范围内。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845,885,004.06 |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43.69% |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 1 | 第一名 | 421,923,897.52 | 21.79% |
| 2 | 第二名 | 131,773,174.61 | 6.81% |
| 3 | 第三名 | 117,209,699.96 | 6.05% |
| 4 | 第四名 | 102,313,511.22 | 5.28% |
| 5 | 第五名 | 72,664,720.75 | 3.75% |
| 合计 | -- | 845,885,004.06 | 43.69%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325,555,221.40 |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1.40% |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 1 | 第一名 | 174,146,860.07 | 11.45% |
| 2 | 第二名 | 43,505,590.00 | 2.86% |
| 3 | 第三名 | 41,729,930.00 | 2.74% |
| 4 | 第四名 | 33,843,200.00 | 2.22% |
| 5 | 第五名 | 32,329,641.33 | 2.13% |
| 合计 | -- | 325,555,221.40 | 21.40%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销售费用 | 24,137,066.88 | 25,207,650.33 | -4.25% | |
| 管理费用 | 123,598,237.55 | 121,803,491.19 | 1.47% | |
| 财务费用 | 42,718,984.85 | 33,603,186.99 | 27.13% | 系报告期内非银行类费用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
| 研发费用 | 88,436,010.17 | 95,502,635.95 | -7.40%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 绿色智能*升级研发项目 | 本项目是基于公司现有的白车身焊装生产线技术,通过搭建数字化平台、引进高端智能制造设备、优化生产工艺、建设能耗管控机制等方法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柔性焊接生产线 | 对整条生产线进行试运行,进一步采集数据,优化系统。 | (1)产线自动控制系统:提高了生产效率和项目节拍,优化了生产流程,实现了多设备智能化联动,从而提高了系统运行效率;(2)标定程序应用成效:提高了精益管控水平和生产效率;(3)虚拟调试应用成效:借助套件可以显著节约项目成本,增强制造流程的灵活性和可重复性,使企业能够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提高了竞争力;(4)3D扫描应用成效:高精度扫描能力提升了焊接工件的装配精度,有效优化了焊接工艺参数和生产效率;(5)虚拟现实应用成效:可以进行模型虚拟评审。 | 本项目是基于公司现有的白车身焊装生产线技术,通过搭建数字化平台、引进高端智能制造设备、优化生产工艺、建设能耗管控机制等方法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的柔性焊接生产线。使公司能够应对技术进步带来的挑战,从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保证产品质量,引领行业高度自动化和智能化的生产技术发展趋势 |
| 电驱装配线选垫机实验研发项目 | 本研发项目拟通过对选垫机高精度测量技术、PLC数据收集、研发软件计算、绘制 | 已完成设备精度和稳定性测量实验,后续结合实验数据进一步优化升级 | (1)开发自动分析测量数据软件,实现测量过程数据可视化、走向趋势可预计,实 | 选垫机在电驱装配线上是关键设备,决定电驱总成最终质量和性能,目前国内仅有 |
| 测量波动曲线图、全自动分析测量数据等智能系统的研究开发,在电驱装配线领域实现100%自制,提升公司综合技术水平。 | 现测量数据结论与实际尺寸无限接近;(2)实现高精度测量条件分析,结合理论技术方案对实际测量产生偏差的影响,进一步优化方案并提升测量精度及准确性,实现高精度测量目的。 | 少数厂家能达到新能源车电驱的装配技术标准。通过实施本研发项目,掌握此高精度测量装配技术,能有效扩大公司在新能源车智能制造领域的领先优势,助力新能源车整体技术水平提升。 | ||
| 新能源电芯装配线实验项目 | 本研发项目拟通过提升电池生产自动化水平,解决人工操作效率低、误差率高等问题,验证电芯上线工艺段关键技术(上料、OCV检测、清洗、隔热垫装配)的可行性,为电池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 已完成机械设计仿真、原型机制造及初步测试,实现倍速链传输系统与三轴抓手的协同运行,验证了OCV检测与等离子清洗工艺的可行性。当前处于系统优化阶段,针对上料精度偏差、清洗参数稳定性等问题进行迭代改进。 | (1)系统性能目标:实现关键工艺环节的自动化集成,确保倍速链输送速度稳定在18m/min,整体生产效率提升30%以上,人工干预率降至5%以下。(2)技术成果目标:形成8项工艺优化方案,完成2-3项核心技术的专利申报,建立标准化电芯装配线技术参数库,为后续产线复制提供依据。 | 推动公司成为新能源汽车装备领域技术引领者,增强电池生产线核心竞争力,拓展高端主机厂订单,加速智能制造技术输出,预计未来3年可实现相关产品线营收增长20%,并为后续电池产线标准化开发奠定基础。 |
| EMS装配线实验项目 | 本研发项目拟通过构建基于VR/AR技术的EMS装配线实验平台,整合机器人、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解决传统装配线效率低、智能化不足等问题,培养技术人才并推动智能制造转型。 | 已完成虚拟仿真平台基础架构搭建、自动化控制原型开发及物联网传感器部署,实现机器人动作序列编程与基础调度算法验证。当前处于系统集成测试阶段,针对智能调度算法的动态优化、人机协作安全协议的完善及预测性维护模型的精度提升进行迭代优化。 | (1)技术性能目标:实现EMS装配线虚拟仿真平台全流程运行,支持80-160m/min高速输送,数据采集覆盖率≥95%,预测性维护模型故障预警准确率≥90%。(2)成果目标:形成3项核心技术专利,输出标准化技术文档及培训体系,为后续产线设计提供可复用的数字孪生解决方案。 | 通过虚拟仿真技术赋能,公司可快速迭代产线设计方案,缩短客户定制周期达40%,显著提升交付能力。技术成果可延伸至电子制造、医疗设备等多行业,预计未来2年开拓2-3个新业务领域。同时,通过输出预测性维护与能耗优化方案,助力客户降低运维成本15%-20%,助力国家“双碳”目标,提升企业ESG评级与行业影响力。 |
| 焊装工具知识中心研发项目 | 本研发项目拟通过构建车身板件连接方式的数字化管理系统,整合工艺数据(连接方式、工具、设计人员等),解决传统工艺信息分散、查询效率低、历史数据利用率不足等问题,提升生产管理、质量控制和工艺改进的智能化水平。 | 已完成系统开发与测试,实现基础功能(数据录入、多维度查询、分类统计)及安全模块部署。 | (1)系统功能目标:支持10万+连接记录的高效存储与查询(响应时间≤2秒),实现连接方式分类统计(误差率≤1%),提供可视化数据看板。(2)技术沉淀目标:建立标准化车身连接数据模型,输出3套工艺优化方案,形成系统操作与维护培训手册。 | 通过系统化工艺数据管理,预计减少生产错误率20%,缩短工艺查询时间50%,加速新车型开发周期。数据积累将支撑工艺知识传承,降低新人培训成本30%,并为后续AI工艺优化提供数据基础。同时,系统可复用于其他制造领域(如零部件装配),拓展公司数字化服务场景,增强客户粘性与行业技术话语权。 |
| 智能焊接设备模型库研发项目 | 开发智能化焊接夹具设计管理系统,解决传统设计中重复性高、效率低、协作难等问题,通过三维建模、AI算法与ERP集成,实现模型快速加载、自动化设计、多用户协作及版本管理,提升设计效率与质量。 | 已完成系统开发与核心功能测试(如参数化设计、模型加载优化),部署ERP对接模块,当前处于多用户协作功能优化阶段。正在进行用户培训与反馈收集。 | 1.系统功能目标:实现模型加载速度提升50%(≤3秒/模型),自动化设计减少重复工作70%,支持100+用户并发协作,错误率降低40%。2.技术沉淀目标:形成标准化夹具设计知识库,输出5套典型应用场景优化方案,建立与ERP系统的数据同步标准。 | 通过智能化设计平台,预计缩短夹具开发周期30%,降低设计成本25%,加速新车型上市进程。系统积累的协作数据将推动知识共享与创新,增强客户定制化服务能力,为后续AI辅助设计、数字孪生等技术延伸奠定基础。同时,多用户协同功能可提升跨部门协作效率,支撑公司承接复杂项目,拓展高端汽车制造商服务市场。 |
| X-LinkTech连接工艺信息库 | 开发集成工艺库、版本管理、仿真核对与实时监控的系统,解决车身连接工艺数据分散、版本混乱、质量缺陷难以追溯等问题,提升生产效率与质量稳定性。 | 完成系统核心模块开发(工艺库、版本比对、焊点核对),实时模型显示功能通过测试。当前处于用户培训与部署阶段,针对数据导入准确性及界面交互优化进行迭代。 | (1)实现焊点位置核对准确率≥99%,实时模型响应延迟≤0.5秒,支持1000+工艺版本并行管理。(2)形成车身连接工艺数据标准规范,输出3项工艺优化算法专利,建立跨部门协同作业流程文档。 | 通过系统化工艺管理,预计减少质量缺陷率30%,缩短工艺调整时间40%,降低因版本错误导致的返工成本20%。实时数据驱动的决策能力将增强客户定制化需求响应速度,支撑公司拓展新能源车高端客户群。系统积累的工艺大数据可反哺AI工艺优化模型开发,推动智能化产线升级,巩固行业技术标杆地位。 |
| 软件IntelligentPanelModel车模智库 | 构建智能数据管理平台,实现跨部门及异地团队的实时数据同步、快速检索与安全访问,解决数据孤岛、版本混乱、协作效率低等问题,支持数字化管理与决策优化。 | 已完成平台核心功能开发(数据同步、权限管理、可视化预览),并通过多轮测试验证稳定性。当前处于推广阶段,针对用户体验优化(如界面交互、检索速度)进行迭代。 | (1)实现数据同步延迟≤5秒,支持100+用户并发访问,权限分级管理覆盖95%以上数据类型,检索响应时间≤2秒。(2)建立数据加密与访问控制标准,形成3套典型场景的跨部门协作流程文档,输出数据安全与权限管理模块专利。 | 通过数据集中化管理,预计跨部门协作效率提升40%,减少因版本错误导致的沟通成本30%,加速远程团队响应速度50%。平台积累的协同数据将支撑公司构建“数字孪生”决策中枢,赋能新产品开发周期缩短20%。 |
| 电气设计相关程序集研发项目 | 开发自动化电气配置表生成工具,替代传统手工编写PDP/WDP配置表的低效模式,提升设计效率与准确性,支持多项目定制化需求。 | 完成核心功能开发(设备信息提取、配置表自动生成),通过初步测试验证准确性。当前处于测试验收阶段,针对实际项目运行速度与界面友好性进行优化。 | (1)配置表生成准确率≥98%,支持多格式导出,操作响应时间≤3秒,兼容80%以上电气设备类型。(2)输出设备信息分析算法专利,形成标准化配置模板库,编写操作手册提升用户上手效率。 | 通过自动化工具,预计减少设计错误率30%,缩短配置表生成时间50%,支持年均30%的项目量增长。标准化模板库将加速新工程师培养,降低人力成本20%,同时为后续智能设计系统(如AI参数推荐)提供数据基础,增强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的技术竞争力。 |
| Tecnomatix虚拟调试 | 开发汽车焊装行业专 | 完成核心功能开发 | (1)实现模型配置效 | 通过虚拟调试工具的 |
| 研发项目 | 用虚拟调试工具,解决传统工具效率低、定制化不足的问题,通过自动化模型配置、信号管理和机器人编程优化,缩短调试周期,提升生产线可靠性。 | (模型驱动单元自动配置、PLC信号关联、机器人程序自动生成),当前处于系统测试与优化阶段。正在整合定制化版本并优化信号管理模块。 | 率提升60%,信号关联准确率≥98%,机器人程序自动生成时间缩短70%,支持80%以上焊装设备类型。(2)形成3项自动化配置算法专利,输出标准化虚拟调试流程文档,建立PLC信号库与机器人程序模板库。 | 普及,预计减少现场调试时间40%,降低调试错误率50%,加速新产线投产速度,支撑年均20%的产能扩张需求。工具积累的仿真数据将反哺数字孪生技术开发,强化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的技术壁垒,助力开拓跨国车企高端虚拟调试服务市场。 |
| 新能源电驱智能装配系统 | 研发高精度智能装配系统,解决新能源电驱减速器装配中的轴向推力测量与预紧力控制难题,提升装配效率与质量,满足高节拍生产线需求。 | 完成系统设计、组装调试及初步测试,验证长期精度稳定性。 | (1)实现装配精度±0.02mm,节拍≤1.5分钟/件,预紧力误差≤3%,兼容90%以上电驱型号。(2)形成3项核心专利(如高精度测量算法、自适应控制模块),输出标准化装配流程文档,建立传感器与控制算法数据库。 | 通过高精度装配技术,预计提升公司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市场竞争力,推动客户订单增长30%,加速国际车企合作拓展。技术积累将支撑后续预测性维护系统开发,强化智能制造解决方案输出能力,巩固行业技术标杆地位。 |
| 多车型柔性线车门铰链安装定位机构研发项目 | 本研发项目拟通过结构的切换,解决调整线共线生产多车型问题,极大的减少了生产线体的占地需求。同时利用X/Y/Z的大行程调节机构,很大程度加大了对车身的调节范围,实现了定位精度高、柔性程度好、调节范围大,提升公司在线体布置方案的可选择性。 | 已完成结构的装配,后续结合车身验证结构精度、操作性等。 | (1)验证滑台机构运动的可靠度及精度:第一滑台底座动力源采用伺服电机,通过联轴器传导扭矩,作用在滚珠丝杆配合直线导轨;其余滑台底座采用气缸与直线导轨形式。选用结构广泛适用于焊装行业,其可靠度高、使用寿命长。(2)验证滑台机构行程的覆盖范围:车身X向需大行程调节范围,故采用滚珠丝杆,配合直线导轨可大行程精确调节位置;车身Y向行程范围需求相对较小,故采用常规形式,降低成本。 | 设计制造出多车型柔性线体对公司承接更多形式的焊装线有着重要的影响,并同时验证简化调节机构,提高机构的可靠度;及与外购厂商进行详细的选型沟通交流,规范选型流程,选用最优外购型号,降低采购成本;简化设计结构,减少零件数量。提高公司在线体布局方案上的影响力。 |
| 汽车翼子板支架自动定位机构研发项目 | 当前翼子板支架定位技术的主要缺点包括高成本、低适应性和复杂的操作要求。这些因素限制了小型和中型企业的自动化改造,增加了生产的复杂性和成本。本产品目的在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成本低、易于操作且适应性强的汽车翼子板支架自动定位机构,以解决以上 | 已完成翼子板支架部分高精度定位焊接,达成车型量产。 | (1)定位精度高,不受操作人员技能限制;(2)适配紧密度高,不易零件脱落;(3)其造价成本低于现有设备、适应性强、操作简便和维护容易。4.增加安全性,降低人员受伤风险,防止二次上件机器人或者设备程序错乱导致的危险5.能够显著提高生产效率和组装精 | 此机构可以实现翼子板支架高精度定位焊接,方便日后公司遇见此类项目设计工位时,可以起到参考利用的作用,大大节省设计周期以及人力开支,而且不需要过多验证,因为此机构本体已在其他项目中得到验证应用,而且自动化程度极高也可以减少人力成本。 |
| 问题现有技术的不足。 | 度,提高节拍,降低车身生产成本,适合各种规模的汽车制造使用 | |||
| 风车单元及切换机构实验项目 | 开发多车型柔性切换的台车工装核心部件(风车切换单元及切换机构),实现4车型共线生产,提升产线灵活性,降低新车型导入成本与周期。 | 已完成机械设计、加工制造及实验室安装,当前处于自动调试阶段,验证切换机构重复定位精度与四连杆轨迹稳定性。 | (1)风车单元重复定位精度≤0.1mm,切换机构响应时间≤2秒,四连杆运动轨迹误差≤5%,供气密封性零泄漏;(2)支持4车型共线生产,缩短新车型导入周期30%,降低外购件成本20%。 | 通过柔性切换技术,增强公司多车型产线集成能力,提升客户粘性,预计新增订单收益提升15%。技术积累将支撑后续智能产线模块化开发,巩固在汽车装备领域的技术优势,助力拓展高端定制化市场。 |
| 双向定位摆动夹紧机构研发项目 | 本研发项目拟通过对双向摆动夹紧机构机械结构设计、重复性往复运动参数验证、PLC数据收集、单元结构疲劳强度校核的研究开发,在焊装生产线领域实现100%自制,提升公司综合技术水平。 | 已完成设备精度和重复验证实验,后续结合实验数据进一步优化升级。 | (1)为实现了单个机构可以在0°到70°摆动并在以上两个角度下均实现精定位,使夹具自身可旋转,便于机器人涂胶时降低胶管弯曲程度,避免追加购买胶枪,节省了成本;(2)狭小空间内在一定角度下都可进行精定位加紧,能够实现确保重复定位精度。 | 机构带有双向定位夹紧作用后,能有效提升双向定位重复精度,实现了单把胶枪完成正反两面工件涂胶,节省了机器人涂胶时过渡点及换枪节拍。对未来公司焊装自动线成本控制起到促进作用。 |
| 基于新能源电池包系统开发的一种气密测试设备产品研发 | 本研发项目拟通过封堵工装设计、测试设备系统优化、测试软件二次开发集成手段,实现测试设备的高可靠性、高柔性及减少调试周期的目的,满足行业发展速度快、交付周期短、产品迭代频繁的项目特点。 | 已完成项目研发,实施并验收 | (1)改进后的封堵机构,提高了封堵的密封性和使用寿命,减少更换频率,提高了产线开动率;(2)对测试系统的二次开发,满足了测试调试的便捷性以及测试效果的多样化采集和查看需求,便于工程师更加准确清晰的分析测试故障和结果;(3)测试设备集成度更高,外形状更美观。 | 通过实施本研发项目,可以显著提升公司在气密测试方面的技术,扩大公司在新能源智能装配产线开发领域的技术广度,拥有更加先进的设备开发能力,可以让客户更加信任公司的技术实力,为未来公司开拓市场打下坚实的基础。 |
| 基于新能源电池系统开发的电池包组装生产线产品研发 | 本研发项目拟通过对新能源电池包生产工艺中核心设备的全自动研发,攻克产线自动化的瓶颈,减少产线人工投入,提高产线的自动化率和可靠性。满足规模量产,质量提升的客户需求。 | 已完成项目研发,实施并验收 | (1)将产线中的电性能测试设备由人工插头对接改为设备自动化对接,全程自动化设备实现,减少人工对接对产品的损伤风险,提高测试效率;(2)产线中整线pack搬运设备由人工KBK吊具改为全自动伺服搬运,提高了搬运的精度和可靠性,同时避免了人工搬运对人和产品以及设备带来的碰撞风险,整体提升了产线的自动 | 通过实施本研发项目,显著的提高了公司在新能源电池包自动化产线开发领域的行业水平,扩大在自动化、智能化、高可靠性的技术开发和应用的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赢得客户的信赖,获得客户的认可,引领行业的进步。 |
| 化率、可靠性以及使用寿命。 | ||||
| 基于新能源电驱系统开发的定转子装配线的产品研发 | 本项目研发拟通过对电驱生产关键工位定转子合箱的技术升级,突破电驱产线的生产瓶颈,改善整线的OEE,为大规模的电驱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 已完成项目研发,实施并验收 | (1)针对合箱过程中存在的磁吸偏现象,通过提高设备精度,加强设备刚性,优化设备的结构,全面杜绝改现象的发生,满足生产的质量要求;(2)通过模块化的结构设计,为后续的产线开发提供参考,减少设计周期,保障项目的快速可靠交付。 | 通过实施本研发项目,突破了公司在电驱装配生产线开发领域的瓶颈,完善了在电驱整线全工艺全设备的交付能力,极大的提升了公司的技术实力。 |
| 一体式压铸车身工艺技术零件自攻拧紧组合设备产品研发项目 | 自攻拧紧的扭力装配技术是人力无法完成的,若压铸装配线体使用专机设备,人力,资源等等各方面都将是很大一部分成本,我司开发的自动攻丝拧紧机构,在压铸铝制车身零件装配工艺线体领域具有独特的优势,在充分吸收技术工艺装配要求后,运用更紧凑的定位技术和简单控制系统使其达到自攻拧紧相结合的技术工艺要求。对本市在该领域的技术提升、设备的成本优势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 基本完成项目研究开发,内部验收中。 | 目前在一体式压铸车身零件装配自动化生产线上,自攻拧紧装配设备难度系数大,尤其是拧紧扭力最高可达到500Nm的要求,是人力无法操作装配设备实现的,专用工具需要使用两套工艺分别攻丝专机和拧紧专机而且成本较高。我司开发的自动攻丝拧紧机构能沟通代复杂和高成本的工艺设备 | 自动攻丝拧紧组装设备可以一次性完成攻丝和拧紧工艺且扭力能到达到技术要求,将设备的可靠性提高20%,设备的成本可以降低30%。基于此技术,可大大提高我司在行业内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
| 基于无人化工厂概念工艺技术的一种集中供料和自动装配设备的产品研发 | 目前自动化生产线及装配生产线上,大部分还是使用人工进行投料和装配作业,人员效率低,装配一致性较差,通过此研发项目解决这一难题 | 基本完成项目研究开发,内部验收中。 | 我司研发的集中供料系统和自动装配生产线可以将设备的可靠性提高20%,减少人工成本投入5%。 | 基于此技术,可提大大提高我司在行业内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后续公司承接此类项目打下坚实基础。 |
| 基于白车身多车型焊装生产工艺技术零件柔性搬运设备产品 | 本研发项目拟通过对焊装生产工艺及柔性搬运设备的研发,实现多种车型搬运,实现高柔性化、全自动化快速搬运、实现多车型共用。 | 处于项目研究开发尾声阶段,待内部验收评审。 | 柔性搬运设备采用X/Y/Z向模组切换、电销缸定位、电夹紧缸、电动旋转台,通过PLC编程对每种车型进行识别切换,采用全电能降低能耗,可适应多种不同造型的工件 | 通过实施本研发项目,可以有效的避免多次设备重复投入造成的资源浪费,设备重复利用率提高,可提高我司在行业内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
| 基于电驱动生产工艺技术测量选垫组合设备产品研发 | 突破国外技术垄断,降低设备成本,投入市场使用;关键技术:高柔性、高精度、高可靠性、人机友好化。 | 处于项目研究开发阶段,待装配实验。 | 研发测量选垫设备预计达到测量精度0.1um的要求,可靠性提高15%,准确性提升10%,设备成本降低50%。 | 通过实施本项研发可实现突破国外技术垄断、降低设备的成本、提高我司在行业内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国内市场认可度。 |
| 基于一体式压铸车身 | 本研发项目拟通过研 | 处于项目研究开发阶 | (1)降低生产成本, | 通过实施本研发项目 |
| 工艺零部件带自动切换芯轴钢丝螺套安 | 发全自动的拧紧设备,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减少误差和受力不均等情况,减少人工干预,降低生产时间,提高生产效率;确保每次拧紧的质量和稳定性,减少因人为因素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 | 段,待装配实验。 | 因为设备可以重复使用,不需要雇佣更多的工人,也不需要购买更多的工具和设备;(2)相对进口设备降低70%,国产设备成本相比降低35%,可靠性提高30%,大面积推广使用后,成本还有望进一步降低。 | 对自动化水平提升、工艺优化与品质提升、生产效率提升和成本控制等方面都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同时,该项目的实施也将促进产业的升级和智能化发展,为未来公司开拓市场打下坚实的基础。 |
| 基于一体式压铸车身工艺零部件多规格钢丝螺套安装的柔性 | 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自动化设备的引入可以减少人工操作时间,实现快速、稳定的生产节拍,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钢丝螺套自动拧紧设备的研发将显著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为企业提高产能和降低成本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案; | 处于项目研究开发阶段,待装配实验。 | 可以为一体式压铸车身零部件工艺安装所需要的设备成本相对进口设备降低60%,国产设备成本相比降低30%,可靠性提高20%,大面积推广使用后,成本还有望进一步降低。 | 通过实施本研发项目,可提高拧紧一致性和延长产品使用寿命:通过精确控制和监测,钢丝螺套自动拧紧设备可以减少不合格品率,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可以保证拧紧力的稳定性和一致性,从而延长产品使用寿命。这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能够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 展示岛搬迁升级2024 | 需要有专门的区域来进行试验和验证,以确保其在实际生产中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在测试岛进行质量控制的预演和改进,可以有效减少次品率,提高线体及产品的一致性和稳定性;验证供应链的可靠性和协同效率,提前发现潜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 处于项目研究开发阶段,待装配实验。 | 模拟并验证不同的生产线布局和工艺流程,找出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方案; | 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测和控制体系,确保在测试过程中能够发现并解决潜在的质量问题:为引进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系统提供试验平台,探索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的新途径。 |
| 基于一体式压铸车身工艺零部件带自动切换芯轴钢丝螺套安 | 本研发项目拟通过研发全自动的拧紧设备,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减少误差和受力不均等情况,减少人工干预,降低生产时间,提高生产效率;确保每次拧紧的质量和稳定性,减少因人为因素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 | 处于项目研究开发阶段,待装配实验。 | (1)降低生产成本,因为设备可以重复使用,不需要雇佣更多的工人,也不需要购买更多的工具和设备;(2)相对进口设备降低70%,国产设备成本相比降低35%,可靠性提高30%,大面积推广使用后,成本还有望进一步降低。 | 通过实施本研发项目对自动化水平提升、工艺优化与品质提升、生产效率提升和成本控制等方面都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同时,该项目的实施也将促进产业的升级和智能化发展,为未来公司开拓市场打下坚实的基础。 |
| 机器人路径编辑与生成系统 | 本项目旨在开发一套先进和高效的机器人路径编辑与生成系统。通过引入更先进的环境感知技术,使机器人能够实时、精准地感知复杂多变环境中的各种动态因素,从而规划出更合 | 2024.1-2024.2:项目前期咨询,项目立项及项目方案设计;2024.3-2024.7:项目详细设计,开发和测试环境搭建;2024.8-2024.10:项目测试,调整及优化; | 本项目运用先进的深度学习算法,使机器人能够深度理解环境信息,实现更精准的路径规划。通过融合多种传感器数据,如激光雷达、视觉和惯性测量单元等,构建高精度的环境地图, | 实时且精准的优化路径规划,智能地为每台机器人分配最为合适、高效且合理的任务和路径,避免路径冲突和资源浪费,实现多机器人之间的无缝、流畅且高效的协作,从而极大地提升 |
| 理、更灵活的路径,避免因环境变化导致的路径偏差和停滞。优化多机器人协同作业算法,确保路径规划合理,避免冲突,实现资源的均衡分配,大幅提升整体作业效率。打造一个直观、友好且易于操作的用户交互界面,让操作人员能够轻松便捷地进行路径编辑和调整,满足各种个性化定制需 | 2024.11-2024.12:项目上线及推广应用。 | 为路径规划提供坚实基础。此外,采用优化的动态规划算法,实时计算最优路径,大大提高机器人的响应速度和作业效率。 | 整体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 |
| 机器人编程演示平台开发 | 本项目旨在为公司打造一款专属的机器人编程演示平台,以提升公司内部的机器人开发效率和质量。通过此平台,实现编程流程的标准化和可视化,降低人为错误,缩短项目周期。使公司能够更快速地响应市场需求,推出定制化的机器人解决方案。同时,借助该平台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团队的技术水平,增强公司在机器人领域的竞争力。此外,促进不同部门之间的协作与交流,整合资源,推动公司机器人业务的创新与发展,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影响力。 | 2024.1-2024.2:项目前期咨询,项目立项及项目方案设计;2024.3-2024.7:项目详细设计,开发和测试环境搭建;2024.8-2024.10:项目测试,调整及优化;2024.11-2024.12:项目上线及推广应用。 | 项目利用大数据分析和用户行为追踪技术,了解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学习需求,为每个员工定制个性化的学习路径和培训内容,并根据其在项目中的表现智能推荐相关的学习资源和技术指导,加速员工的成长和技能提升。项目基于云服务和实时通信技术,实现不同部门人员在同一平台上的实时交流和协作,整合项目管理、文档共享和在线讨论等功能,形成一个一体化的协作环境,打破部门壁垒,促进知识的快速传播和创新想法的产生。项目采用先进的图形识别和算法转换技术,将用户在图形界面上的操作实时转化为可执行的代码,突破传统图形化编程的局限性,能够支持复杂逻辑的表达和多线程编程,满足公司多样化的机器人应用需求。项目运用运用机器学习和代码分析技术,对编写的机器人程序进行全面的模拟运行和静态分析,不仅能检测常见的语法错误,还能预测潜在的逻辑错误和性能瓶颈,提供精准的优化建议,大大提高代码质量和开发效率。 | 为每个图形模块配备详细的说明和示例,帮助用户快速理解其功能和用法。通过措施,及早发现并解决问题,避免在实际应用中出现故障,从而显著缩短项目周期。 |
| 机器人编程演示平台开发 | 本项目旨在为公司打造一款专属的机器人编程演示平台,以提升公司内部的机器人开发效率和质量。通过此平台,实现编程流程的标准化和可视化,降低人为错误,缩短项目周期。使公司能够更快速地响应市场需求,推出定制化的机器人解决方案。同时,借助该平台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团队的技术水平,增强公司在机器人领域的竞争力。此外,促进不同部门之间的协作与交流,整合资源,推动公司机器人业务的创新与发展,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影响力。 | 2024.1-2024.2:项目前期咨询,项目立项及项目方案设计;2024.3-2024.7:项目详细设计,开发和测试环境搭建;2024.8-2024.10:项目测试,调整及优化;2024.11-2024.12:项目上线及推广应用。 | 项目采用先进的图形识别和算法转换技术,将用户在图形界面上的操作实时转化为可执行的代码,突破传统图形化编程的局限性,能够支持复杂逻辑的表达和多线程编程,满足公司多样化的机器人应用需求。项目运用运用机器学习和代码分析技术,对编写的机器人程序进行全面的模拟运行和静态分析,不仅能检测常见的语法错误,还能预测潜在的逻辑错误和性能瓶颈,提供精准的优化建议,大大提高代码质量和开发效率。项目基于云服务和实时通信技术,实现不同部门人员在同一平台上的实时交流和协作,整合项目管理、文档共享和在线讨论等功能,形成一个一体化的协作环境,打破部门壁垒,促进知识的快速传播和创新想法的产生。项目利用大数据分析和用户行为追踪技术,了解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学习需求,为每个员工定制个性化的学习路径和培训内容,并根据其在项目中的表现智能推荐相关的学习资源和技术指导,加速员工的成长和技能提升。 | 为每个图形模块配备详细的说明和示例,帮助用户快速理解其功能和用法。通过措施,及早发现并解决问题,避免在实际应用中出现故障,从而显著缩短项目周期。 |
| 生产线夹具设备维护系统开发 | 本项目旨在开发一套先进的生产线夹具设备维护系统,实现对夹具设备的高效管理和精准维护。通过实时监测设备状态,及时发现潜在故障,减少意外停机时间。科学规划维护策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维护成本。提升维护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程度,保障设备稳定运行,从而提高生产 | 2024.1-2024.2:项目前期咨询,项目立项及项目方案设计;2024.3-2024.7:项目详细设计,开发和测试环境搭建;2024.8-2024.10:项目测试,调整及优化;2024.11-2024.12:项目上线及推广应用。 | 项目综合运用多种先进的传感器,采集设备的多维度运行数据,并采用数据融合算法对这些数据进行整合和分析,通过融合不同类型传感器的数据,能够更全面、准确地评估设备状态,突破单一传感器的局限性。利用深度学习算法对复杂的数据模式进行挖掘,实现更精准的故障预 | 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和维修。根据维护任务的优先级和紧急程度,合理调配维护人员和物资,确保资源的高效利用,提高维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
| 线的整体效率和产品质量,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测。项目建立庞大的设备维护数据库,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和机器学习算法,挖掘数据中的潜在规律和关联,根据设备的个体差异和实际运行环境,生成个性化的维护策略,避免一刀切的维护方式。结合生产计划和资源可用性,动态调整维护计划,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项目利用信息化技术将维护操作流程进行数字化和标准化,通过工作流引擎实现流程的自动化推进和监控,严格规范维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失误。引入智能提醒和纠错功能,确保维护人员按照标准流程操作。实时监控维护流程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流程中的问题。项目借助虚拟现实技术创建高度逼真的设备维护场景,结合动作捕捉和触觉反馈设备,提供沉浸式的培训体验;改变传统的理论培训模式,让维护人员在虚拟环境中进行实际操作练习,提高培训效果和技能掌握速度。通过对培训过程中的操作数据进行分析,客观评估维护人员的技能水平,为人员调配和技能提升提供依据。 | |||
| 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控元件加工的焊锡装置开发 | 本项目提出了开发一种新型的焊锡装置,该装置将集成先进的废气处理技术,提高焊锡精度,并通过自动化控制减少人工操作。装置将采用高效的废气吸收和处理系统,有效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保护操作人员健康,同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装置 | 2024.1-2024.2:项目前期咨询,项目立项及项目方案设计;2024.3-2024.7:项目详细设计,开发和测试环境搭建;2024.8-2024.10:项目测试,调整及优化;2024.11-2024.12:项目上线及推广应用。 | 本项目将聚焦于实现焊锡装置的高度自动化和智能化,以满足新能源汽车电控元件精密加工的需求。项目开发一套高分辨率的视觉监控系统,该系统集成先进的图像处理算法,能够实时捕捉并分析焊接过程中的图像数据,确保焊接精度和质量。创 | 利用先进的图像处理和模式识别技术,实现焊点的自动定位和焊接参数的智能调整,提高焊接精度和生产效率。 |
| 将实现焊锡过程的自动化控制,通过精密的传感器和控制系统,精确控制焊锡温度、时间和焊点分布,提高焊点质量的一致性和可靠性;装置的设计将充分考虑操作的简便性和维护的便捷性,降低操作难度,提高设备的稳定性和使用寿命。 | 新的废气处理系统将集成侧吸口和废气箱,配合真空气泵,实现废气的有效收集与过滤,大幅度降低有害气体对操作人员和环境的影响。电动滑轨和伸缩杆的设计将提供焊枪的多维度调整能力,确保对复杂元件的精确定位和焊接。项目系统将采用机器学习算法,根据实时反馈数据自动调整焊接参数,优化焊接过程。通过大量焊接数据的训练,系统将能够智能识别并适应不同的焊接场景,显著提升焊接效率和质量稳定性。同时,我们还将构建一个用户友好的操作界面,确保操作人员能够轻松管理整个焊接流程,降低技术门槛,提高设备的普及率和实用性。通过这些创新技术的应用,本项目预期将推动新能源汽车电控元件焊锡工艺的革新,为行业提供一种高效、环保、智能的焊接解决方案。 | |||
| 车身屏幕支架总成性能检测装置开发 | 本项目旨在开发一种新型的车身屏幕支架总成性能检测装置,该装置不仅能够提供高精度和高效率的检测,还能够模拟多种实际使用环境,全面评估支架的承载能力和耐久性,满足现代汽车制造业对质量控制的严格要求。通过本项目的实施,预期将推动汽车零部件检测技术的发展,为汽车制造商提供更为可靠的质量保证手段。 | 2024.1-2024.2:项目前期咨询,项目立项及项目方案设计;2024.3-2024.7:项目详细设计,开发和测试环境搭建;2024.8-2024.10:项目测试,调整及优化;2024.11-2024.12:项目上线及推广应用。 | 本项目采用高精度伺服电机驱动,通过精密的控制系统实现升降杆的平稳移动,确保性能检测压板能够以准确的力量对车身屏幕支架进行挤压检测。伺服电机的精确控制不仅提高了检测的重复性和一致性,而且通过集成先进的传感器和反馈系统,能够实时监测和调整检测力度,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本项目的机构包括不锈钢板、定位螺纹杆、防滑套和转动定位套等组件,这些组件协同工作,不仅提供了一个稳固的防滑固定垫安装平台,而且通过转动定位套的 | 测试将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耐久性测试和用户操作测试等,以确保装置满足设计要求和客户需求。测试结果将被详细记录和分析,以指导后续的设计优化和功能改进。对系统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优化,以确保最终产品能够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弧形槽设计,实现了防滑固定垫的快速安装和拆卸。这种设计大幅提高了维护工作的效率,降低了长期运营中的维护成本,同时也保证了检测装置的长期稳定性和可靠性。本项目的各个组件和模块可以根据不同的检测需求进行快速调整和更换。这种设计不仅提高了装置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而且使得升级和扩展变得更加容易。此外,自适应调整能力允许装置根据车身屏幕支架的不同尺寸和形状自动调整检测参数,确保对各种型号的支架都能进行有效的性能检测。本项目的检测装置配备了友好的用户交互界面,操作人员可以通过直观的触摸屏或控制面板轻松设置检测参数和启动检测程序。同时,装置内置的数据处理系统能够自动记录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生成详细的检测报告。这不仅提高了检测工作的效率,而且为质量控制和产品改进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
2024年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99 | 190 | 4.74% |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5.54% | 15.61% | -0.07% |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本科 | 126 | 122 | 3.28% |
| 硕士 | 5 | 7 | -28.57% |
| 本科以下 | 67 | 61 | 9.84% |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 30岁以下 | 22 | 20 | 10.00% |
| 30~40岁 | 146 | 135 | 8.15% |
| 40岁以上 | 31 | 35 | -11.43%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88,412,520.83 | 95,502,635.95 | -7.42%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4.57% | 4.37% | 0.20%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17,847,616.47 | 2,162,909,006.18 | -15.9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29,826,893.10 | 1,957,716,007.43 | -6.5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79,276.63 | 205,192,998.75 | -105.8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1,497,706.63 | 134,123,029.98 | -24.3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559,119.05 | 193,806,081.31 | -49.1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38,587.58 | -59,683,051.33 | -104.9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2,694,763.47 | 476,841,616.55 | -72.1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2,819,926.07 | 567,882,062.40 | -60.7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125,162.60 | -91,040,445.85 | 1.01%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8,849,710.10 | 50,667,944.17 | -295.09%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发生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支付的保证金等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发生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较少所致。
(3)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发生变动主要系本报告期筹资活动净流入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所致。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 投资收益 | 14,748,624.55 | -7.02% | 股权转让款 | 否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否 | |||
| 资产减值 | -173,968,102.42 | 82.75% | 主要系本期计提商誉减值损失所致 | 否 |
| 营业外收入 | 548,425.97 | -0.26% | 否 | |
| 营业外支出 | 7,852,969.24 | -3.74% | 否 | |
| 信用减值损失 | -22,557,374.11 | 10.73% | 否 | |
| 资产处置收益 | 1,397,491.23 | -0.66%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 货币资金 | 93,711,146.19 | 2.88% | 198,289,253.95 | 4.83% | -1.95% | |
| 应收账款 | 378,203,696.91 | 11.63% | 459,249,439.99 | 11.19% | 0.44% | |
| 合同资产 | 503,233,875.77 | 15.48% | 485,627,397.78 | 11.83% | 3.65% | |
| 存货 | 872,904,211.81 | 26.85% | 1,220,676,136.40 | 29.74% | -2.89%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6,200,966.96 | 0.50% | 144,200,526.85 | 3.51% | -3.01% | |
| 固定资产 | 292,763,870.79 | 9.00% | 312,801,713.77 | 7.62% | 1.38% | |
| 在建工程 | 42,654,087.61 | 1.31% | 37,665,341.79 | 0.92% | 0.39% | |
| 使用权资产 | 16,646,914.46 | 0.51% | 6,205,017.27 | 0.15% | 0.36% | |
| 短期借款 | 17,376,911.11 | 0.53% | 136,576,111.11 | 3.33% | -2.80% | |
| 合同负债 | 616,380,155.57 | 18.96% | 861,654,998.02 | 20.99% | -2.03% | |
| 长期借款 | 183,450,000.00 | 5.64% | 203,450,000.00 | 4.96% | 0.68% | |
| 租赁负债 | 12,595,415.39 | 0.39% | 4,343,981.33 | 0.11% | 0.28% |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动 | ||||||||
| 金融资产 |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8,254,676.50 | 88,254,676.50 | ||||||
|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6,963,100.00 | 36,963,100.00 | ||||||
| 金融资产小计 | 125,217,776.50 | 125,217,776.50 | ||||||
| 上述合计 | 125,217,776.50 | 125,217,776.50 | ||||||
| 金融负债 | 125,217,776.5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25,217,776.5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 项目 | 期末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52,097,679.82 | 52,097,679.82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信用保证金、诉讼冻结等 |
| 应收票据 | 41,157,193.79 | 41,157,193.79 | 已背书或贴现未终止确认的票据 |
| 固定资产 | 206,598,892.26 | 206,598,892.26 | 长期借款抵押 |
| 无形资产 | 45,723,369.04 | 45,723,369.04 | 短期借款抵押、长期借款抵押、保函授信抵押 |
| 合计 | 345,577,134.91 | 345,577,134.91 | |
| 项目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40,735,841.61 | 40,735,841.61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信用保证金、诉讼冻结等 |
| 应收票据 | 28,697,491.69 | 28,697,491.69 | 已背书或贴现未终止确认的票据 |
| 固定资产 | 231,556,264.13 | 231,556,264.13 | 长期借款抵押 |
| 无形资产 | 46,742,906.51 | 46,742,906.51 | 短期借款抵押、长期借款抵押、保函授 |
| 信抵押 | |||
| 合计 | 347,732,503.94 | 347,732,503.94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 0.00 | -59,683,051.33 | -100.00%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 海宁我耀基建工程 | 自建 | 是 | 基建 | 0.00 | 249,816,264.94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10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
| 合计 | -- | -- | -- | 0.00 | 249,816,264.94 | -- | -- | 0.00 | 0.0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 202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0年08月18日 | 69,083 | 67,711.46 | 0 | 54,600.15 | 80.64% | 0 | 48,858.97 | 72.16% | 1,618.62 | 部分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被划扣(注) | 0 |
| 合计 | -- | -- | 69,083 | 67,711.46 | 0 | 54,600.15 | 80.64% | 0 | 48,858.97 | 72.16% | 1,618.62 | -- | 0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77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7,613,23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0,829,953.84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0,625,310.34元(不含增值税金额为10,023,877.6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80,204,643.5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汇入本公司指定账户,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090,000.00元(不含增值税金额为2,915,094.3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114,643.5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677,890,981.8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8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截至2024年12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4,600.15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1、汽车车身智能连接制造系统产能建设项目已经投入3,225.07万元(已终止);2、轻量化材料连接及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投入1,241.67万元(已终止);3、偿还银行借款4,959.24万元(已终止);4、补充流动资金9,800.00万元;5、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已经投入26,999.99万元;6、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投入8,374.18万元;7、理财产品收益183.99万元;8、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万元;9、累计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24.09万元;10、累计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0.7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618.62万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受相关诉讼案件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相关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以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 |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告》(公告编号:2024-104)、《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以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5)、《关于公司、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及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7)、《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及公司、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8)、《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83)、《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2)、《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3)、《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被扣划及新增账户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注: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收购江机民科)终止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收购江机民科)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因此,该项目于2025年1月17日终止。苏州福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福臻”)因与公司签订的《投资意向书》所涉及的事项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了该账户。2023年5月9日,苏州福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2023年11月13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民事判决。2024年1月,法院冻结我司账户51,104,583.33元。公司已向原告苏州福臻支付28,369,576.62元,剩余应支付的投资意向金21,630,423.38元。2024年10月,公司向苏州福臻出具还款计划,该执行案件暂时终本。2025年3月18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强制从募集资金账户划扣6,130,234.70元,案号:(2025)沪0112执恢26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
融资项目名称
|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2020年非公开发行 | 2020年08月18日 | 汽车车身智能连接制造系统产能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30,329.06 | 3,225.07 | 否 | 是 | ||||||
| 2020年非公开发行 | 2020年08月18日 | 轻量化材料连接及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项目 | 是 | 22,582.4 | 1,241.67 | 否 | 是 | ||||||
| 2020年非公开发行 | 2020年08月18日 | 偿还银行借款 | 还贷 | 否 | 5,000 | 4,959.24 | 不适用 | 是 | ||||||
| 2020年非公开发行 | 2020年08月18日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否 | 9,800 | 9,800 | 不适用 | 否 | ||||||
| 2020年非公开发行 | 2020年08月18日 | 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 | 投资并购 | 是 | 27,518.24 | 26,999.99 | 98.12% | 不适用 | 是 | |||||
| 2020年非公开发行 | 2020年08月18日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项目 | 是 | 21,340.73 | 323.64 | 8,374.18 | 39.24%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7,711.46 | 48,858.97 | 323.64 | 54,600.15 | -- | -- | 0 | 0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不适用 | 否 | 0 | 0 | 0 | 0 | 0.00% | -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67,711.46 | 48,858.97 | 323.64 | 54,600.15 | -- | -- | 0 | 0 |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受终端市场波动影响,原募投项目市场前景发生变化,近年,受到汽车销量基数、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影响,我国汽车行业增速有所放缓。根据工信部2020年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报告,2020年我国汽车销量完成2531.1万辆,同比下降1.9%。受下游终端需求下降影响,汽车焊装机器人及系统集成行业竞争加剧,普遍出现业绩下滑的情况。国内汽车焊装机器人生产及系统集成的主要上市公司2020年上述主要汽车焊装机器人生产及系统集成上市公司业绩均出现下滑,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未出现明显好转,汽车焊装机器人行业市场前景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受行业竞争格局加剧的影响,公司近年的毛利率有所下降,原募投项目的市场前景出现变化。基于国内汽车焊装机器人和公司业务板块经营现状,如若继续推进原募投项目,将不利于提高募投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7月和11月,刘延中分别以民间借贷纠纷及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补偿金为由起诉公司,前案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刘延中先生的起诉结束,后案公司于2024年3月收到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给付刘延中违约金2,910万元。公司提起了上诉,并于2024年8月收到了公司收到了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刘延中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金额为2,910万元,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针对与刘延中的诉讼二审判决、国防科工局批复失效一事,公司认为江机民科收购交易已无法推进,因此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收购江机民科)终止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收购江机民科)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因此,该项目于2025年1月17日终止。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利用公司在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现有土地,建设约26,000平米研发及实验场地。项目的主要实施内容为厂房建设、设备投资、软件投资等,项目计划总投资为21,340.73万元,研发中心项目的研发内容和方向为AI融合技术、数字化工厂传感技术、军工非标自动化技术和机器人应用技术。2024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市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5)2024年12月30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 |||||||||||||
| 过《关于部分萬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延期的议案》。把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结项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该项目已于2024年1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延期的议案》,把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结项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子项目一、汽车车身智能连接制造系统产能建设项目1、受终端市场波动影响,原募投项目市场前景发生变化近年,受到汽车销量基数、宏观经济波动等影响,我国汽车行业增速有所放缓。根据工信部2020年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报告,2020年我国汽车销量完成2531.1万辆,同比下降1.9%。受下游终端需求下降影响,汽车焊装机器人及系统集成行业竞争加剧,普遍出现业绩下滑的情况。国内汽车焊装机器人生产及系统集成的主要上市公司2020年上述主要汽车焊装机器人生产及系统集成上市公司业绩均出现下滑,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未出现明显好转,汽车焊装机器人行业市场前景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受行业竞争格局加剧的影响,公司近年的毛利率有所下降,原募投项目的市场前景出现变化。基于国内汽车焊装机器人和公司业务板块经营现状,如若继续推进原募投项目,将不利于提高募投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提高募投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汽车车身智能连接制造系统产能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其他部分项目的结余资金及相关利息收入调整投资到具有广阔前景且具有一定准入壁垒的军工领域。2、上市公司拟布局军工领域上市公司拟进入市场前景广阔和具有一定准入壁垒的军用光电产品、军用非标准仪器设备、航空器材等军用产品领域。上市公司已经在高端智能制造领域累积了深厚经验,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积极顺应产业政策导向,强化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技术赋能军工制造的战略选择。子项目二、轻量化材料连接及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根据市场、技术变化及国内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公司对研发方向进行适当调整,公司拟将原“轻量化材料连接及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调整为全资子公司“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实施地点调整到“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研发中心将聚焦于高端装备制造和人工智能领域,把研发中心建设成为以机器人应用技术创新为核心,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和高水平技术成果输送,打造高水平研发和高级人才聚集的公共创新平台。项目二、偿还银行借款本项目已经完成99%,99%的资金已经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剩余少量尾款不便于支付银行大额款项,且其他项目需要更多资金。项目三、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2023年7月和11月,刘延中分别以民间借贷纠纷及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补偿金为由起诉公司,前案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刘延中先生的起诉结束,后案公司于2024年3月收到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给付刘延中违约金2,910万元。公司提起了上诉,并于2024年8月收到了公司收到了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刘延中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金额为2,910万元,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针对与刘延中的诉讼二审判决、国防科工局批复失效一事,公司认为江机民科收购交易已无法推进,因此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收购江机民科)终止的议案》,关于江机民科项目终止事项,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收购江机民科的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截至目前,各方至今未就终止事宜签订协议。公司已经向江机民科股东支付28,999.99万元,江机民科的工商变更尚未办理。公司将积极筹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交易价款将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收购股权之补充协议》,公司计提股权收购事项3,000万元违约金。项目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4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5)。2024年12月30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延期的议案》,把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结项时间延 |
| 期至2025年4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该项目已于2024年1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延期的议案》,把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结项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2020年7月29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4,283.68万元。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 2020年8月21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8月,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已将上述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2021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2年8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因公司目前流动资金紧张,加之受相关诉讼案件影响,公司、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为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防止归还后募集资金被冻结,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归还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8月14日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延期归还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618.62万元(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苏州福臻因与公司签订的《投资意向书》所涉及的事项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了该账户。2023年5月9日,苏州福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2023年11月13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民事判决。2024年1月,法院冻结我司账户51,104,583.33元。公司已向原告苏州福臻支付28,369,576.62元。剩余应支付的投资意向金21,630,423.38元,2024年10月,公司向苏州福臻出具还款计划,该执行案件暂时终本。 |
| 2024年11月,法院冻结我司账户51,104,583.33元。2025年3月18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强制从募集资金账户划扣6,130,234.70元,案号:(2025)沪0112执恢26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2024年8月14日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延期归还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3.15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2024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5)。2024年12月30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延期的议案》,把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结项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该项目已于2024年1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收购江机民科)终止的议案》针对与刘延中的诉讼二审判决、国防科工局批复失效一事,公司认为江机民科收购交易已无法推进,因此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目前处于冻结状态。公司已经向江机民科股东支付28,999.99万元,江机民科的工商变更尚未办理。截至目前,各方至今未就终止事宜签订协议,已支付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将积极筹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归还后交易价款将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收购江机民科)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2025年2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2025〕236号),公司尚未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已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九条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2025年3月18日,因公司与苏州福臻的股权转让纠纷恢复执行,法院强制扣划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6,130,234.70元。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延期的议案》,其结项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融资项目名称 | 募集方式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2020年非公开发行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 | 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制造及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 27,518.24 | 26,999.99 | 98.12% | 不适用 | 是 |
| 2020年非公开发行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制造及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 21,340.73 | 323.64 | 8,374.18 | 39.24% | 不适用 | 是 | ||
| 合计 | -- | -- | -- | 48,858.97 | 323.64 | 35,374.17 | -- | -- | 0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项目一: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受终端市场波动影响,原募投项目市场前景发生变化,如若继续推进原募投项目,将不利于提高募投资金使用效益。另外上市公司拟进入市场前景广阔和具有一定准入壁垒的军用光电产品、军用非标准仪器设备、航空器材等军用产品领域。因此,为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提高募投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其他部分项目的结余资金及相关利息收入调整投资到具有广阔前景且具有一定准入壁垒的军工领域。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结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021年6月29日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结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结余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于2021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针对与刘延中的诉讼二审判决、国防科工局批复失效一事,公司认为江机民科收购交易已无法推进,因此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收购江机民科)终止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收购江机民科)终止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收购江机民科)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截至目前,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目前处于冻结状态。各方至今未就终止事宜签订协议。公司已经向江机民科股东支付28,999.99万元,江机民科的工商变更尚未办理。公司将积极筹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交易价款将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收购股权之补充协议》,公司计提股权收购事项3,000万元违约金。项目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利用公司在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现有土地,建设约26,000平米研发及实验场地。项目的主要实施内容为厂房建设、设备投资、软件投资等,项目计划总投资为21,340.73万元,研发中心项目的研发内容和方向为AI融合技术、数字化工厂传感技术、军工非标自动化技术和机器人应用技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9,853.9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支付项目款项8,374.18万元,公司自有资金累计支付8,199.62万元,剩余应付账项预计为3,280.18万元。综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1,340.73万元,因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报告期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181万元,累计现金支付16,573.80万元,较计划占比77.66%,计入预计应付账款后投入较计划占比93.03%。2024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5)。2024年12月30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延期的议案》,把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结项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该项目已于2024年1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 ||||||||||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延期的议案》,把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结项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项目一、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2021年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机民科”)全体股东签署《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收购股权之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相关约定,公司需要在2022年8月31日前将本次股权转让款的70%即58,000万元支付给交易对手方,若逾期未支付股权转让款,交易对手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公司需支付3,000万元作为补偿金。公司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支付至本次股权转让款的7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向江机民科股东支付28,999.99万元,江机民科的工商变更尚未办理。针对与刘延中的诉讼二审判决、国防科工局批复失效一事,公司认为江机民科收购交易已无法推进,因此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收购江机民科)终止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收购江机民科)终止的议案》。截至目前,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目前处于冻结状态。各方至今未就终止事宜签订协议。公司已经向江机民科股东支付28,999.99万元,江机民科的工商变更尚未办理。公司将积极筹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交易价款将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收购股权之补充协议》,公司计提股权收购事项3,000万元违约金。项目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9,853.9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支付项目款项8,374.18万元,公司自有资金累计支付8,199.62万元,剩余应付账项预计为3,280.18万元。综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1,340.73万元,因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报告期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181万元,累计现金支付16,573.80万元,较计划占比77.66%,计入预计应付账款后投入较计划占比93.03%。2024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5)。2024年12月30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延期的议案》,把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结项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该项目已于2024年1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延期的议案》,把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结项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该项目尚未结项,若结项后该项目有结余的募集资金,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审议披露程序,明确结余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因受公司与总包商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等影响,募集资金账户解冻及诉讼纠纷将影响项目的结项时间和临时补流资金的归还预计2025年12月31日前可完成结项工作。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临时补流资金归还和项目的结项的审批流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一、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2023年7月和11月,刘延中分别以民间借贷纠纷及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补偿金为由起诉公司,前案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刘延中先生的起诉结束,后案公司于2024年3月收到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于判决生效 |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适用□不适用
后三日内一次性给付刘延中违约金2,910万元。公司提起了上诉,并于2024年8月收到了公司收到了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针对与刘延中的诉讼二审判决、国防科工局批复失效一事,公司认为江机民科收购交易已无法推进,因此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收购江机民科)终止的议案》,关于江机民科项目终止事项,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收购江机民科的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截至目前,各方至今未就终止事宜签订协议。公司已经向江机民科股东支付28,999.99万元,江机民科的工商变更尚未办理。公司将积极筹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交易价款将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收购股权之补充协议》,公司计提股权收购事项3,000万元违约金。项目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9,853.9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支付项目款项8,374.18万元,公司自有资金累计支付8,199.62万元,剩余应付账项预计为3,280.18万元。综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1,340.73万元,因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报告期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181万元,累计现金支付16,573.80万元,较计划占比77.66%,计入预计应付账款后投入较计划占比
93.03%。2024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5)。2024年12月30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延期的议案》,把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结项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该项目已于2024年1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
2025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延期的议案》,把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结项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交易
对方
|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资产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资产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注3) | 资产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资产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适用关联交易情形)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司已采取的措施 | ||||||||||||||
| 吴淳 | 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 | 2024年09月11日 | 15,660.07 | 407.43 | 化解了债务 | 5.95% | 参照评估值,双方协商确定 | 否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2024年09月1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及<备忘录>等的公告》 |
| 深圳市长泽慧物润科技有限公司 | 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0日 | 3,390 | 处置资产、回流资金 | 521.82% | 参照评估值,双方协商确定 | 是 | 长泽慧物润实际控制人沈进长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否 | 是 | 未按计划实施,主要系交易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转让款。 | 2024年12月20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公 |
| 告》 | ||||||||||||||
| 北京零贰壹创业投资企业 | 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20日 | 5,500 | 化解了债务 | 参照评估值,双方协商确定 | 是 | 零贰壹创投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宣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艾迪女士为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 | 是 | 是 | 不适用 | 2024年12月20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公告》 |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股权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 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 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深圳市长泽慧物润科技有限公司 | 南通中南哈工智能机器人产业发 | 2024年12月31日 | 3,400 | 0 | 回流资金 | 参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经交 | 是 | 参股单位 | 否 | 否,交易对方向公司已申请延期 | 2024年12月20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 |
| 展有限公司 | 易双方协商一致 | 支付股权转让款; |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1) | ||||||||||
| 深圳市长泽慧物润科技有限公司 | 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4年12月31日 | 5,000 | 0 | 回流资金 | 参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 | 是 | 参股单位 | 否 | 否,交易对方向公司已申请延期支付股权转让款; | 2024年12月18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5) | |
| 深圳市烁今智达科技有 | 哈工成长(岳阳)私募 | 2024年12月31日 | 2,500 | 0 | 回流资金 | 参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 | 是 | 参股单位 | 否 | 否,交易对方向公司已 | 2024年12月20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 |
| 限公司 | 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果,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 | 申请延期支付股权转让款; | 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岳阳成长)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9) |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设备制造 | 51,000,000.00 | 2,121,889,475.02 | 322,945,877.95 | 1,773,125,946.38 | 44,916,729.10 | 37,590,142.79 |
| 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设备制造 | 200,000,000.00 | 479,658,350.06 | -48,556,358.70 | 132,874,989.11 | 85,410,739.61 | 87,938,005.86 |
| 苏州哈工易科机器人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设备制造 | 13,000,000.00 | 28,347,716.85 | -988,316.14 | 13,446,769.53 | -5,099,524.14 | -10,579,436.73 |
| 上海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设备制造 | 100,000,000.00 | 362,421,339.16 | 216,542,614.80 | 143,628.30 | -7,378,789.67 | -8,597,860.07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 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 | 转让 | 不构成重大影响 |
| 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 | 转让 | 不构成重大影响 |
| 浙江瑞弗航空航天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 转让 | 不构成重大影响 |
| 浙江海可姆瑞弗机电有限公司 | 转让 | 不构成重大影响 |
| 上海瑞弗机电有限公司 | 转让 | 不构成重大影响 |
| RIVERMACHINEFRANCE | 转让 | 不构成重大影响 |
| 天津福臻园驱未来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转让 | 不构成重大影响 |
| 哈尔滨耀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不构成重大影响 |
| 哈尔滨耀鼎机器人有限公司 | 注销 | 不构成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广州大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大直投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资管计划管理人代表“鲁城济南一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乙方”)合作投资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并购基金”)。大直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人民币9,600万元,优先级有限合伙人长城证券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为了保证并购基金优先级资金的成功募集及并购基金后续的顺利运作,公司对并购基金优先级合伙人长城证券优先回报及投资本金的足额取得提供差额补足,并通过《差额补足协议之补充协议》确认了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优先回报及收益分配事宜。
2018年3月初,公司与并购基金普通合伙人大直投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长城证券签署了《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及《差额补足协议之补充协议》,与优先级有限合伙人长城证券签署了《差额补足协议》,其中《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A、投资决策委员会
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所有与目标项目投资、退出相关的事务进行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各合伙人各委派1人。投资决策委员会任何投资决策的做出需取得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同意。哈工智能委派的委员拥有一票否决权。
B、收益分配
在每个目标项目投资退出(无论是否全部退出)、收到单笔投资回收款后10个工作日内(分配当日为“分配日”),将合伙企业滚存未分配投资收入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1)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支付优先回报;(2)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支付投资本金;(3)向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支付投资本金;(4)向普通合伙人支付投资本金;(5)剩余收益在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按照8:2的比例分配。
C、亏损承担
(1)如因基金管理人(包括其内部机构、雇员或者其委托、授权的任何其他机构、个人)违反法律法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本企业亏损,则基金管理人应承担该等亏损。(2)非因上述原因,基金清算时如果出现亏损,各合伙人应按照到期应实缴出资比例承担责任,若亏损超过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则对于超出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2022年8月,公司与并购基金普通合伙人大直投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长城证券签署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为:
第一条延长合伙期限
1.各方一致同意将《合伙协议》约定的退出期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
2.上述退出期期满前,任一方均有权向普通合伙人发出书面终止本基金的通知,并由普通合伙人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普通合伙人应履行清算义务。《合伙协议》及本协议约定的基金终止事由出现的,清算期自终止基金的通知发出之日或终止事由出现之日起起算,清算期不超过15日。
第二条投资收益计算方式及分配时间各方一致确认投资收益是指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在基金存续期内通过投资本基金应获得的实际投资收益(即最高参考投资收益)。每日最高参考投资收益的计算方式如下:
每日最高参考投资收益=当日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未退出投资本金*7.2%/365。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于《合伙协议》项下每一分配期间可获得的最高参考投资收益=该分配期间每日最高参考投资收益之和。分配期间指上一分配日(含)至下一分配日之间的实际天数,其中首个核算期间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首期对基金认缴出资全部到位之日(含)起至首个分配日(不含)止之间的实际天数;最后一个核算期间为前一个分配日(含)至基金终止日(不含)之间的实际天数。
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向基金缴付首期出资之日起每3个月为一个最高参考投资收益核算周期,每个核算周期内基金应至少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分配一次最高参考投资收益,最高参考投资收益分配时间不得晚于每个核算周期内最后一天。
第三条最高参考投资收益补足计算公式及支付时间
如在任一最高参考投资收益核算周期期满时,基金未能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分配最高参考投资收益,则差额补足义务人同意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进行最高参考投资收益差额补足,并于该收益核算周期期满之日起15日内将款项支付至乙方。
最高参考投资收益差额补足计算公式如下:
最高参考投资收益差额补足金额=该最高参考投资收益核算周期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应取得投资收益金额-该最高参考投资收益核算周期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已经取得最高参考投资收益金额。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投资本金的补足义务
清算期结束时,如乙方收到的现金分配款项少于乙方投资本金,对差额部分由甲方以现金方式在清算期届满后15日内进行补足,差额补足金额=乙方投资本金-基金终止前乙方已获分配的投资本金。如丙方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则甲方差额补足义务无须等待清算事宜结束,即在《合伙协议》及本协议约定的基金终止事宜发生之日起第15日,甲方按照本条第一款约定向乙方履行差额补足义务。
第五条未按期支付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差额补足款项的,甲方应按应付未付款项金额的每日万分之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2.如乙方未能按时足额收到任一期差额补足款项的,乙方有权宣布剩余全部债务提前期。
哈工智能控制该并购基金。该并购基金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公司作为是一家聚焦于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和人工智能机器人的高科技上市公司,业务涵盖高端智能装备制造、机器人本体等板块,基于核心智能制造业务,将继续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搭建技术与产业、产业与资本的桥梁,“做优、做强、做大哈工智能。同时,公司在国家“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印发的《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指导下,坚持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充分把握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装备,推动国家工业机器人等通用智能制造装备更新,通过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并购相结合的发展战略,优化现有业务结构,实现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2025年经营计划
2025年公司将深刻总结历史经验,准确研判外部环境,以创新谋划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应对公司退市,切实保护股东的权益
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尤尼泰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
第一款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第(五)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8日开市起停牌。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第9.3.14、9.3.15条之规定,深交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收到终止上市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交所由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若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9.6.2、9.6.10条之规定,自深交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6条之规定,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公司将按照相关流程妥善做好上市公司退市的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后续董事会将继续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持续改进工作方式,坚持依法依规、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竭力做好员工、投资者的沟通协调工作。努力从全面推进化债工作、全面整改内控体系两大方面同时推进,力争尽快改善公司现状,并为后续经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进一步优化现有业务结构,避开竞争红海,深耕高毛利细分市场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顺应下游行业发展趋势,规避竞争激烈、利润水平较低的细分市场,对现有盈利能力不佳的业务通过缩减规模、优化升级等方式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应用领域集中优势发展增速快、利润率高、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新能源、军工和海外市场等。同时鼓励各子公司转化在汽车等行业积累的核心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积极探索公司产品在其他领域的应用,对冲单一行业风险,实现多元化发展。
3、尽快解决公司诉讼问题,降低公司流动性压力2024年,公司通过债务重组等方式解决了一些诉讼纠纷,达成了诉讼完结及和解/调解。2025年,公司将继续积极解决诉讼纠纷,以使相关银行账户、募集资金账户、子公司股权等资产解除冻结,有助于公司化解诉讼影响,减轻公司流动性压力,全力聚焦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对于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管理层将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争取最好的结果。通过解决诉讼纠纷,打开公司融资难的困局,改善公司的现金流情况,降低公司的流动性压力。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提升管理,进一步降本增效2025年,公司将继续以年度经营目标预算、月度资金预算、项目预算三大条线为抓手,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大力压缩管理费用支出,整体推进采购成本、期间费用下降,完善考核机制,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抓牢在手订单的执行,确保工作成效。深入推进经营创效,全力以赴降成本、提效益。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基于公司持续进行战略和研发方向调整的需要,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将进一步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和培训体系,制定明确的职业发展规划和薪酬激励政策,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进行人才的梯队培养,着力培养契合人工智能、机器人及新能源行业发展特点,满足公司发展需求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加强重点人才的引进,营造公司学习型和技术型组织的企业文化,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水平,提高员工的信心、收入,稳定工作队伍,保证核心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及工作积极性。
6、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作为公众企业,公司将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肩负起对员工、客户、供应商、投资者、社会的责任。公司将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对员工的关怀和保障,提高产品质量和性价比,拓展公司对外宣传维度,通过国内外展会、论坛、媒体等形式,加强公司品牌推广,进一步强化公司智能制造、机器人行业领军企业形象,构建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注重加强与投资者和媒体的沟通交流,着力构建投资者关系长效化机制。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下游汽车行业低迷所带来的行业风险
2023年初,国内汽车市场就笼罩在一片“降价”的氛围之中,下游传统汽车行业整体低迷,同时叠加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的替代效应,传统汽车整车厂新增产线项目大幅减少。2024年悲观的情绪依然在汽车行业蔓延。2024年1-10月,传统燃料乘用车国内销量904.6万辆,比上年同期减少233.2万辆,同比下降20.5%;今年1-10月,汽车销量排名三位的企业集团销量合计为874.9万辆,同比下滑1.4%。(数据来源:BusinessCars),下游行业的低迷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为应对传统汽车行业整体低迷,规避竞争激烈、利润水平较低的细分市场,对现有盈利能力不佳的业务通过缩减规模、优化升级等方式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应用领域集中优势发展增速快、利润率高、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新能源、军工和海外市场等。同时鼓励各子公司转化在汽车等行业积累的核心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积极探索公司产品在其他领域的应用,对冲单一行业风险,实现多元化发展。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下游汽车行业进入利好趋势,本公司的客户回款情况维持在合理范围内,未出现显著延迟或异常,表明客户的经营状况和回款能力保持稳定。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含合同资产)为88,164.36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69%,占报告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8.87%。2025年公司将致力于精炼和优化主营业务,紧跟下游行业的发展趋势,适时调整业务结构,避免参与竞争过于激烈且利润率较低的细分市场。对于那些目前盈利表现欠佳的业务领域,我们将采取缩小规模、优化升级或股权转让等措施,以期改善整体经营状况和现金流,从而有效降低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
3、企业经营与管理风险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快速发展,公司资产规模、人员规模持续增加,对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及控制经营风险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快速适应发展变化的需要,将可能导致公司竞争力降低,对公司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合理进行资源调配和组织架构调整,优化管理模式和组织架构,提升管理能力。公司利用已建立的钉钉系统、NC财务系统等在内的信息化系统体系提升了公司内部信息传递效率。引入的“人均效能加速器”项目,以业务导向为抓手,加强员工战略、资源、任务的管理能力,提升集团和营销团队的人均效能,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对中层及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学习,提高管理素质和决策能力,逐步强化内部管理的流程化、体系化,使公司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效避免因管理失误造成的公司损失。
4、技术创新风险随着智能制造行业的不断发展以及机器人、人工智能领域的持续创新,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的趋势,不能进行持续创新,公司将可能丧失技术发展和市场拓展的优势,面临技术与产品开发落后于市场发展的风险,从而降低公司的竞争力。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培养了一支专业技能过硬、年龄结构合理、行业经验丰富、创新意识和凝聚力较强的优秀人才团队,研发人员覆盖深度算法软件、机械设计、软件控制、电气控制、嵌入式控制、仿真、方案、工艺等多个专业,保障了公司的高效运作以及未来充足的发展空间。
5、退市风险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尤尼泰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一款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第(五)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于2025年4月28日起停牌。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第10.2.4、10.2.5条之规定,深交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收到终止上市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交所由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若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9.6.2、9.6.10条之规定,自深交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6条之规定,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
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公司将按照相关流程妥善做好上市公司退市的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不适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 2024年12月31日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其他 | 投资者 | 公司治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风险防控、投资者保护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 | 电话来访 |
| 2024年12月31日 | 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投资者 | 公司治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风险防控、投资者保护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 | https://irm.cninfo.com.cn/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基本相符。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公司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其权利。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公司和控股股东保持严格的独立性;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管理机构均独立运作;公司在业务方面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自主经营的能力;在财务方面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和银行帐户,并有独立的机构职能部门,控股股东未干涉公司财务、会计活动,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问题。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0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董事会成员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分别在公司战略发展与规划、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内部及外部审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等方面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能,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科学和专业的参考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公司董事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能够按时出席董事会,并对董事会所议事项表示明确意见。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公司监事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审议,同时,公司监事还通过列席董事会,对董事会决策程序、决议事项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5、关于高级管理层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4名,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董事会秘书0名,财务总监0名,管理层的选聘符合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管理层能够忠诚履行职务,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效管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完成公司经营目标。
6、关于信息披露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平等获得公司经营信息。为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工作,董事会办公室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公司建立了畅通的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投资者专线电话、接待投资者调研、投资者关系网站互动平台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的沟通与交流。
7、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对定期报告编制等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知情人登记。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编制过程中及重大事项筹划期间,都能严格遵守保密义务,没有发生泄密事件。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具体如下:
1、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各自的资产界定明确、产权关系清晰,公司对公司资产依法拥有完整的资产所有权并独立实施登记、建账、核算、管理。公司依法支配公司资产且不受控股股东干预。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等,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各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
3、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有健全、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按照相关决策程序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和资金调度,公司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和对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进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在金融机构开设有自己独立的资金账户。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受控股股东干预。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经营管理层由董事会任免并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公司建立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较为健全的职能部门。公司的职能部门与控股股东的管理机构之间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
5、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独立、自主开展经营业务活动的经营能力和管理能力,并且公司的主营业务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7.73% | 2024年01月29日 | 2024年01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12) |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7.67% | 2024年03月21日 | 2024年03月2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34) |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7.64%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05月2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
| m.cn)公告编号:2024-069) | |||||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5.87% | 2024年09月18日 | 2024年09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138) |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5.47% | 2024年09月26日 | 2024年09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144) |
|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1.88% | 2024年11月04日 | 2024年11月0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161) |
|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4.05% | 2024年12月11日 | 2024年12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186) |
|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1.48% | 2024年12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211)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 沈进长 | 男 | 47 | 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10月18日 | 2026年03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11月04日 | 2026年03月07日 | |||||||||
| 董事长 | 现任 | 2024年12月03日 | 2026年03月07日 | |||||||||
| 代行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5年03月31日 | 2026年03月07日 | |||||||||
| 代行财务 | 现任 | 2025年04 | 2026年03 |
| 总监 | 月18日 | 月07日 | ||||||||||
| 艾迪 | 女 | 56 | 董事 | 现任 | 2017年02月15日 | 2026年03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贾超 | 男 | 37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01月29日 | 2026年03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丘利兰 | 女 | 44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09月18日 | 2026年03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12月03日 | 2026年03月07日 | |||||||||
| 张燕君 | 女 | 36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30日 | 2026年03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12月03日 | 2026年03月07日 | |||||||||
| 王亮 | 男 | 5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4年11月04日 | 2026年03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杜奕良 | 男 | 3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4年11月04日 | 2026年03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杨敏丽 | 女 | 3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4年11月04日 | 2026年03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奚海艇 | 男 | 42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11月06日 | 2026年03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刘明 | 女 | 40 | 监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30日 | 2026年03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李皓 | 男 | 3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3月08日 | 2026年03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张玮 | 女 | 26 | 职工监事 | 现任 | 2024年10月09日 | 2026年03月07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陈健 | 男 | 55 | 财务总监 | 离任 | 2024年11月22 | 2025年03月31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日 | 日 | |||||||||||
| 曹东林 | 男 | 37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4年12月20日 | 2025年03月31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曹邦俊 | 男 | 81 | 董事 | 离任 | 2024年11月04日 | 2025年04月02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副董事长 | 离任 | 2024年12月03日 | 2025年04月02日 | |||||||||
| 孟祥国 | 男 | 48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4年12月04日 | 2025年04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乔徽 | 男 | 44 | 董事长、董事 | 离任 | 2017年02月15日 | 2024年12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王妍 | 女 | 44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离任 | 2017年08月02日 | 2024年12月20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邬亚文 | 男 | 47 | 副董事长、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4年01月11日 | 2024年09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孙超 | 男 | 45 | 董事 | 离任 | 2023年06月26日 | 2024年06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危峰辉 | 男 | 28 | 监事会主席、监事 | 离任 | 2024年01月29日 | 2024年09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严新涛 | 男 | 45 | 监事会主席、监事 | 离任 | 2024年09月18日 | 2024年12月11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李坡衡 | 男 | 29 | 职工监事 | 离任 | 2024年06月21日 | 2024年10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肖秀巧 | 女 | 44 | 董事 | 离任 | 2023年11月06日 | 2024年08月30日 | 0 | 10,000 | 0 | 0 | 10,000 | 不适用 |
| 陆健 | 男 | 55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3年03 | 2024年11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月08日 | 月04日 | |||||||||||
| 刘世青 | 男 | 50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3年03月08日 | 2024年11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杨海涛 | 男 | 51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3年11月06日 | 2024年11月04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 | -- | -- | 0 | 10,000 | 0 | 0 | 10,0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 乔徽 | 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2024年12月04日 | 工作调动 |
| 邬亚文 | 副董事长、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4年09月18日 | 个人原因 |
| 王妍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4年12月20日 | 个人原因 |
| 孙超 | 董事 | 离任 | 2024年06月21日 | 个人原因 |
| 危峰辉 | 监事会主席、监事 | 离任 | 2024年09月18日 | 个人原因 |
| 严新涛 | 监事会主席、监事 | 离任 | 2024年12月30日 | 个人原因 |
| 李坡衡 | 职工监事 | 离任 | 2024年10月08日 | 个人原因 |
| 肖秀巧 | 董事 | 离任 | 2024年08月30日 | 个人原因 |
| 陆健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4年11月04日 | 个人原因 |
| 刘世青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4年11月04日 | 个人原因 |
| 杨海涛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4年11月04日 | 个人原因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
沈进长(非独立董事):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16年1月至2022年1月任深圳市长隆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中科红樟投资(深圳)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裕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4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瑾裕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4年8月至今任海南长方骏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裕禧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派代表;2024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长旭佳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裕禧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派代表。2024年10月至今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总经理,2025年4月至今为代公司董事会秘书、代财务总监。
艾迪(非独立董事):196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蒙古族,硕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至1999年,Tasman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至2007年,北京高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至2011年,上海永宣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5年,北京联创永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至今,联创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担任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1年9月至今任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2月至2020年2月,
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2020年2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丘利兰(非独立董事):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本科学历。2004年5月至2007年8月在建设银行梅州分行任办公室文秘,2007年10月至2010年11月在深圳长江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部经理,2011年1月至2013年6月在深圳卓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财务副总监,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任深圳宝安桂银村镇银行客户经理,2015年3月至2023年12月任龙岗支行行长,2024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副总监,2024年9月至今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燕君(非独立董事):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2012年至2024年12月任职于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团队合伙人,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证券争议解决中心副主任,深圳律师协会商事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副主任,深圳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阳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贾超(非独立董事):1988年1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2015年10月至2020年5月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交易咨询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北京联创永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风控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王亮(独立董事):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深圳市创特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深圳毅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2024年11月至今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杜奕良(独立董事):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学士学位。2015年3月至2021年4月,任广东国晖(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年4月至今,任广东广和(龙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任广东广和(龙华)律师事务所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深圳律师协会律师代表,深圳市潮汕商会法工委委员、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深圳市龙华区司法局行政特邀调解员。2024年11月至今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杨敏丽(独立董事):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7月-2020年11月任前海汇融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20年11月-2022年3月任深圳市赛瑞产业研究有限公司投融资总监/市场总监;2023年4月至今任浙江大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隶属于上市公司乐通股份(002319)投融资总监。2024年11月至今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监事
奚海艇(非职工监事):1983年8月出生,汉族,无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2007年5月至2011年4月任先锋高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2011年8月至2014年12月任柯尼卡美能达光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工程/设备主管,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任黑龙江严格数字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总监,2016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上海严格企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行政总监。2017年2月至2023年2月任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总监,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
刘明(非职工监事):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在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紫光同创电子有限公司等公司任出纳、税务会计、项目核算经理、财务部经理等。现任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
张玮(职工监事):中国国籍,1999年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2024年7月至今在公司董秘办任职,2024年10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3、高级管理人员
沈进长:公司总经理,简历同上。
张燕君:公司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丘利兰:公司副总经理,简历同上
李皓(副总经理):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李皓先生于2015年10月至2017年8月历任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事业部电气工程师、总裁办秘书、服务机器人事业部战略规划部部长;2017年9月至2020年12月历任马鞍山哲方智能机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20年1月任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萍乡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皓先生现任泰州市方鑫智能机器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丰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萍乡哈工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马鞍山哲方智能机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哈尔滨工大智慧工厂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哈工智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大兴安岭耀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黑龙江严格数字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吉导机器人有限公司监事、严格系统科技(太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南昌卓拓科创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前线医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七台河市哈工智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南前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前线智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董事、和朝(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无锡锦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 艾迪 | 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6年10月01日 | 否 | |
| 沈进长 | 深圳市长旭佳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24年09月12日 | 否 | |
| 李皓 | 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6年10月11日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 沈进长 | 海南长方骏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
| 沈进长 | 中科红樟投资(深圳)有限公 | 董事 |
| 司 | ||
| 沈进长 | 深圳市裕禧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经理 |
| 沈进长 | 深圳市瑾裕科技有限公司 | 经理、董事 |
| 沈进长 | 深圳市长旭佳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 艾迪 | 北京零贰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 艾迪 |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艾迪 | 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艾迪 | 内蒙古彤力矿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 艾迪 | 西藏联创永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艾迪 | 新疆鑫川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 艾迪 | 济南联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艾迪 | 北京易连忆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艾迪 | 北京联创永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 艾迪 | 西藏宣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艾迪 | 联创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 王亮 |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王亮 | 深圳毅华会计师事务所 | 项目经理 |
| 杨敏丽 | 浙江大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投融资总监 |
| 杜奕良 | 广东广和(龙华)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
| 李皓 | 马鞍山哲方智能机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李皓 | 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
| 李皓 | 江苏哈工智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 李皓 | 萍乡创工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 李皓 | 上海吉导机器人有限公司 | 监事 |
| 李皓 | 泰州市方鑫智能机器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法定代表人 |
| 李皓 | 前线医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 |
| 李皓 | 和朝(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 李皓 | 前线智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 李皓 | 无锡锦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李皓 | 和朝(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 李皓 | 哈尔滨工大智慧工厂有限公司 | 董事 |
| 李皓 | 广州丰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李皓 | 七台河市哈工智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李皓 | 湖南前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不适用2025年2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乔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36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江苏证监局定对公司、原董事长乔徽先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行政岗位及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工资制度和业绩考核规定领取薪酬。公司董事、监事的津贴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依据公司经营业绩并结合其绩效评价、工作能力、岗位职责等因素确定并发放。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 沈进长 | 男 | 47 | 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15.19 | 否 |
| 艾迪 | 女 | 56 | 董事 | 现任 | 0 | 否 |
| 丘利兰 | 女 | 44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20.5 | 否 |
| 张燕君 | 女 | 36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5 | 否 |
| 贾超 | 男 | 37 | 董事 | 现任 | 0 | 否 |
| 王亮 | 男 | 5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75 | 否 |
| 杜奕良 | 男 | 3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75 | 否 |
| 杨敏丽 | 女 | 3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75 | 否 |
| 奚海艇 | 男 | 42 | 监事 | 现任 | 42.86 | 否 |
| 刘明 | 女 | 40 | 监事 | 现任 | 2.58 | 否 |
| 李皓 | 男 | 3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57 | 否 |
| 张玮 | 女 | 26 | 职工监事 | 现任 | 7.08 | 否 |
| 曹邦俊 | 男 | 81 | 副董事长、董事 | 离任 | 14.55 | 否 |
| 曹东林 | 男 | 37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10 | 否 |
| 陈健 | 男 | 55 | 财务总监 | 离任 | 6.79 | 否 |
| 孟祥国 | 男 | 48 | 副总经理 | 离任 | 1.5 | 否 |
| 乔徽 | 男 | 44 | 董事长、董事 | 离任 | 78.54 | 否 |
| 王妍 | 女 | 44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61.09 | 否 |
| 邬亚文 | 男 | 47 | 副董事长、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离任 | 47.1 | 否 |
| 孙超 | 男 | 45 | 董事 | 离任 | 35 | 否 |
| 危峰辉 | 男 | 28 | 监事会主席、监事 | 离任 | 12.64 | 否 |
| 严新涛 | 男 | 45 | 监事会主席、监事 | 离任 | 11 | 否 |
| 李坡衡 | 男 | 29 | 职工监事 | 离任 | 22.8 | 否 |
| 肖秀巧 | 女 | 44 | 董事 | 离任 | 0 | 否 |
| 陆健 | 男 | 55 | 独立董事 | 离任 | 5 | 否 |
| 刘世青 | 男 | 50 | 独立董事 | 离任 | 5 | 否 |
| 杨海涛 | 男 | 51 | 独立董事 | 离任 | 5 | 否 |
| 合计 | -- | -- | -- | -- | 432.04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01月11日 | 2024年01月12日 | 审议通过所有会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01月30日 | 2024年01月31日 | 审议通过所有会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03月04日 | 2024年03月06日 | 审议通过所有会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
|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 |||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03月11日 | 2024年03月12日 | 审议通过所有会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03月15日 | 2024年03月16日 | 审议通过所有会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04月26日 | 2025年04月30日 | 审议通过所有会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05月13日 | 2024年05月14日 | 审议通过所有会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06月24日 | 2024年06月25日 | 审议通过所有会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08月09日 | 2024年08月10日 | 审议通过所有会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 |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08月14日 | 2024年08月16日 | 审议通过所有会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
|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 | |||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08月26日 | 2024年08月27日 | 审议通过所有会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 |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08月27日 | 2024年08月28日 | 审议通过所有会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21)。 |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年08月28日 | 2024年08月29日 | 审议通过所有会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27)。 |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4年09月10日 | 2024年09月11日 | 审议通过所有会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33)。 |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4年10月17日 | 2024年10月19日 | 审议通过所有会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51)。 |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2024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4年11月13日 | 2024年11月14日 | 审议通过所有会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64)。 |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4年11月22日 | 2024年11月26日 | 审议通过所有会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 |
|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71)。 | |||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4年12月03日 | 2024年12月04日 | 审议通过所有会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80)。 |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4年12月11日 | 2024年12月13日 | 审议通过所有会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88)。 |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2月16日 | 2024年12月18日 | 审议通过所有会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94)。 |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2月18日 | 2024年12月20日 | 审议通过所有会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98)。 |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24年12月30日 | 2025年1月2 | 审议通过所有会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沈进长 | 7 | 5 | 2 | 0 | 0 | 否 | 2 |
| 曹邦俊 | 7 | 4 | 3 | 0 | 0 | 否 | 2 |
| 艾迪 | 23 | 5 | 18 | 0 | 0 | 否 | 8 |
| 丘利兰 | 9 | 4 | 5 | 0 | 0 | 否 | 4 |
| 张燕君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 贾超 | 21 | 9 | 12 | 0 | 0 | 否 | 7 |
| 王亮 | 7 | 0 | 7 | 0 | 0 | 否 | 2 |
| 杜奕良 | 7 | 0 | 7 | 0 | 0 | 否 | 2 |
| 杨敏丽 | 7 | 0 | 7 | 0 | 0 | 否 | 2 |
| 乔徽 | 18 | 0 | 18 | 0 | 0 | 否 | 6 |
| 邬亚文 | 14 | 2 | 12 | 0 | 0 | 否 | 4 |
| 孙超 | 7 | 3 | 4 | 0 | 0 | 否 | 2 |
| 肖秀巧 | 12 | 0 | 12 | 0 | 0 | 否 | 3 |
| 陆健 | 16 | 2 | 14 | 0 | 0 | 否 | 6 |
| 刘世青 | 16 | 0 | 16 | 0 | 0 | 否 | 6 |
| 杨海涛 | 16 | 0 | 16 | 0 | 0 | 否 | 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是□否
| 董事姓名 | 董事提出异议的事项 | 异议的内容 |
| 陆健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独立董事陆健先生弃权理由如下:本人已要求公司尽早提供年度审计报告,但由于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较晚,故弃权。 |
| 陆健 | 《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独立董事陆健先生弃权理由如下:(1)公司再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之前已多次提醒、督促公司及时、足额的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考虑到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本人也在2024年8月9日公司董事会上对公司拟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户这一事项投了赞同票,期望公司能将资金如期归还至新的募集资金转户内。(3)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提请公司尽快通过各种渠道筹措资金尽快解决相关诉讼事项,尽快归还上述12,000.00万元募集资金,确保投资者利益不受损害。故而对该议项投了弃权票。 |
|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说明 | 不适用 | |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
1.董事忠实勤勉履职,在参与董事会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始终坚持审慎原则,要求企业提前报送议案材料并开展专业研判,通过专项调研、部门问询等方式充分论证议题可行性,结合行业经验与专业判断进行独立表决。此举显著提升了治理决策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的同时,有力保障了全体投资者的根本利益与企业可持续发展。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掌握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充分履行了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 审计委员会 | 王亮、艾迪、杜奕良 | 3 | 2024年11月22日 | 《关于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无 | 无 |
| 2024年12月06日 | 《关于乔徽先生离任审计的议案》 | 同意 | 无 | 无 | |||
| 2024年12月25日 | 《关于王妍女士离任审计的议案》 | 同意 | 无 | 无 | |||
| 审计委员会 | 陆健、艾迪、刘世青 | 4 | 2024年04月22日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2023 | 同意 | 无 | 无 |
|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内审部2023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 | |||||||
| 2024年08月26日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同意 | 无 | 无 | |||
| 2024年10月24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无 | 无 | |||
| 提名委员会 | 杜奕良、沈进长、杨敏丽 | 4 | 2024年11月22日 | 提名陈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 同意 | 无 | 无 |
| 2024年12月03日 | 提名张燕君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张燕君女士、丘利兰女士、孟祥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 同意 | 无 | 无 | |||
| 2024年12月11日 | 提名刘明女士为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 | 同意 | 无 | 无 | |||
| 2024年12月18日 | 提名任曹东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同意 | 无 | 无 | |||
| 提名委员会 | 刘世青、杨海涛、乔徽 | 5 | 2024年01月11日 | 提名邬亚文先生、贾超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同意 | 无 | 无 |
| 2024年04月23日 | 《2023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 | 同意 | 无 | 无 | |||
| 2024年06月04日 | 提名徐化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 | 同意 | 无 | 无 |
| 会非独立董事 | |||||||
| 2024年08月28日 | 提名丘利兰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严新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同意 | 无 | 无 | |||
| 2024年10月17日 | 提名杜奕良先生、王亮先生、杨敏丽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曹邦俊先生、沈进长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沈进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 同意 | 无 | 无 |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杨海涛、陆健、邬亚文 | 1 | 2024年04月23日 |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无 | 无 |
| 战略委员会 | 沈进长、曹邦俊、杜奕良 | 1 | 2024年12月13日 | 《关于设立深圳子公司的议案》 | 同意 | 无 | 无 |
| 战略委员会 | 乔徽、艾迪、刘世青 | 1 | 2024年04月25日 |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 | 同意 | 无 | 无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37 |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981 |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018 |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018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80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 生产人员 | 121 |
| 销售人员 | 14 |
| 技术人员 | 773 |
| 财务人员 | 22 |
| 行政人员 | 88 |
| 合计 | 1,018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硕士及以上 | 6 |
| 本科 | 507 |
| 专科及以下 | 505 |
| 合计 | 1,018 |
2、薪酬政策
公司采用激励性、公平性并举的员工薪酬政策,综合员工岗位、专业素质、技术水平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薪资等级的制定,员工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通过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配合绩效薪酬激励体系将员工的工作目标与公司发展战略相结合,有效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
3、培训计划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发展,在收集、整理、分析各单位、各模块、各部门培训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相关规范要求,从多维度、多层次、多方面打造了一整套员工培训体系,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技能培训、专业技能提升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等,公司致力于提升公司员工团队的整体素质,助力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达成和员工个人价值的实现。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梳理完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审部门的职能职责,强化在董事会领导下行使监督权,持续强化董事会及相关部门内控意识和责任,充分认识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改善企业管理、增强风险防控、帮助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合规经营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其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 缺陷发生的时间 | 缺陷的具体描述 | 缺陷对财务报告的潜在影响 | 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整改措施 | 整改时间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效果 |
| 2024年12月31日 |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投资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的核算 | 正在整改 | |||
| 2024年12月31日 | 收入确认政策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存货、合同资产、应收账款等科目金额的正确性 | 正在整改 | |||
| 2024年12月31日 | 募集资金使用 | 期初余额 | 正在整改 |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5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生重大违规事件;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其他三种意见审计报告;重要缺陷: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编制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导致财务报表出现重要错报;公司以前年度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需要进行追溯调整;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重大缺陷: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信息系统的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内控评价重大缺陷未完成整改;重要缺陷:公司一般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信息系统的安全存在隐患;内控评价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 定量标准 | 以2024年度财务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重大缺陷: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1%、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1%;重要缺陷:占营业收入比例0.5%-1%、占资产总额比例0.5%-1%;一般缺陷:小于营业收入的0.5%、小于资产总额的0.5% |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3 |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 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哈工智能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8日 |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否定意见 |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说明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哈工智能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如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5]第0373号)中“一、无法表示意见”所述,哈工智能公司对外投资管理、收入确认政策、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哈工智能公司尚未完成对上述重大缺陷的整改。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哈工智能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
一功能。
哈工智能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哈工智能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始终秉承“通过做优、做强、做大哈工智能,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为中国智能制造奋勇担当”的战略思想,在追求经济效益、坚持创新驱动,实现长远发展的同时,努力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节能减排的要求,要求研发设计人员在研发阶段充分考虑生产设备的环保性能,提升产品的绿色环保性能,在环境保护方面,公司及子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相关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生产经营,努力把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落到实处。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拓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关事项。未来公司将继续努力践行脚踏实地做实事的理念,择机开展相关工作。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关联关系类型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数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数 | 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 是否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 |
| 深圳市长泽慧物润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12月31日 | 股权、股权收益权、出资份额转让款 | 0 | 10,092.32 | 10,092.32 | 10,092.32 | 其他 | 10,092.32 | 正在准备偿还 | 否 | |
| 合计 | 0 | 10,092.32 | 0 | 10,092.32 | 10,092.32 | -- | 10,092.32 | -- |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30.82% | |||||||||||
| 相关决策程序 | 召开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
|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敦促关联方积极采取各种办法、努力通过各种渠道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剩余的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深圳市长泽慧物润科技有限公司已向公司提交延期支付相关款项的申请,公司将持续跟进相关动态。后续将根据相关情况采取相关措施。 |
| 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 | 会计师将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公司有关会计资料以及已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的情形。 |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金情况与专项审核意见不一致的原因 | 不适用 |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4年4月26日出具了亚会审字(2024)第01370014号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关于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亚会专审字(2024)第01370008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一、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1、50所述,哈工智能公司对哈工成长(岳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及南通中南哈工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均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总额为65,000.00万元,2023年期末余额为10,343.47万元,本期确认投资收益为0.69万元。上述四家企业均为股权投资平台公司,账面存在大量权益性投资、大额往来款以及大额增资意向金。2023年度,哈工智能对以上四家股权投资平台公司以清算退出、股权转让等形式进行处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以上四家股权投资平台尚未处置完毕。我们实施了检查、访谈等审计程序,仍然无法确定哈工智能是否有必要对上述四家股权投资平台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投资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核算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尚未识别的重大关联资金往来。
(二)如财务报表附注六、43所述,2023年度,哈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汽车焊装生产线)确认营业收入215,339.80万元,确认营业成本192,452.38万元,哈工智能公司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结转成本,经查阅合同,约定在最终验收合格并且双方移交签字之前设备毁损、灭失风险由哈工智能公司承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有关规定,我们判断此类业务应按时点法以终验收合格作为收入确认时点。我们执行了合同检查、函证等审计程序,我们无法确认2023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存货、合同资产、应收账款等科目金额的正确性,也无法确认该事项对期初数据的影响金额。以上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且广泛。
二、董事会意见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潜在风险。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长久的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2023年度对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采取的措施
(一)对外投资管理事项整改公司管理层2022年下半年就积极推进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南通中南哈工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哈工成长(岳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非标审计意见所涉及资产的处置工作,并已采取有效手段逐步消除其对公司产生的不良影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四家公司正积极推进清退工作中,具体进度如下:
(1)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严格供应链系最早公司启动退出工作的主体,2023年4月3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000万元的价格将公司所持有的严格供应链40%股权出售给交易对手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收到股权转让款10,200万元,并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根据协议约定剩余9,800万元尾款应在2024年5月7日前收回。
公司面积极核实严格供应链出资的最终资金流向,确认公司对严格供应链的投资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主观恶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相关资金实质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或构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子公司上海我耀拟与零贰壹创投签署《债权债务重组、抵销及代为偿还协议》,协议约定零贰壹创投以对公司的5,500万元债权代宁波延格偿还其欠上海我耀的9,800万元股权转让款中的5,500万元。子公司上海我耀拟与深圳市长泽慧物润科技有限公司(又称“长泽慧物润”)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上海我耀拟将其享有的宁波延格9,800万元应收股权转款中的3,390万元债权以3,39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长泽慧物润,长泽慧物润同意受让该等债权。交易完成后,零贰壹创投及长泽慧物润具有对宁波延格的追索权,对哈工智能及上海我耀无追索权。
(2)南通中南哈工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高度重视南通中南哈工清退工作,2022年年报出具后,公司派遣了相关人员对中哈工投资的项目开展实地走访工作,就米域等的经营情况、被投资资金的使用以及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况对中南哈工及米域创始人进行了访谈,并获取到部分项目相关资料,以帮助公司后续处置工作。同时针对中南哈工应收回的8500万元投资意向金,公司将继续督促中南哈工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发催款函、律师函、起诉等方式追讨该笔投资意向金。虽然中南哈工成立后业务开展不如预期,但公司对中南哈工的投资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主观恶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相关资金实质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或构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根据南通海门哈工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的审计评估结果将公司持有的40%中南哈工的股权按评估值以3,400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长泽慧物润。
(3)哈工成长(岳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公司积极推动哈工岳阳成长的基金清算工作,积极督促管理人对涉及回购的项目资产置换的推进,因严格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严格科创产业”)对绍兴畅风的股权有回购义务,在公司的督促下,经基金与严格科创产业的沟通,严格科创产业用其间接持有的岳阳哈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置业”)100%的股权转让给哈工岳阳成长用于置换哈工岳阳成长持有的绍兴畅风剩余的股权。哈工岳阳成长基本是以增资的方式获取被投公司股权,因2022年年报审计中未获得被投公司的时序账等材料,故2022年年报披露后,公司安排了专人对哈工岳阳成长的投资项目进行了现场走访,了解其经营情况、融资情况、未来发展、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况等,确认公司对哈工岳阳成长的投资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主观恶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相关资金实质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或构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根据哈工成长(岳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的审计评估结果将公司持有哈工岳阳成长的33.1126%的出资份额按评估值以2,500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深圳市烁今智达科技有限公司。
(4)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积极展开行动核实湖州大直的资金流向情况,因湖州大直基本是以受让老股的方式获取被投公司股权,因2022年年报审计中未获得被投公司的时序账等材料,故2022年年报披露后,公司与湖州大直的管理人了解投资项目经营情况、融资情况、未来发展、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况等,并获取到部分被投项目资料,包括哈工药机、开云汽车的银行流水等资料。湖州大直受让了4家哈工智能关联方严格集团的子公司股权,通过公司积极沟通,2024年4月18日,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资金流水并出具说明函,“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集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中山慧能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众志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所涉及的股权转让属市场化行为,均聘请了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了审计评估报告作为定价依据,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严格集团子公司出让该等股权所获取的股权转让款合法合规,该等款项的使用均用于严格集团或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相关资金被上市公司的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湖州大直从秦啸波受让的绍兴畅风的股权,也取得了资金流水及秦啸波提供的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哈工智能合计出资22,500万元,湖州吴兴合计出资3,325万元,广州大直合计出资415万元。根据协议,湖州吴兴已构成违约,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同时导致公司被动在湖州大直基金中实际出资比例过高,持有湖州大直的表决权比例达到85.74%。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2019-2022年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根据实缴出资额所占湖州大直基金表决权比例即85.74%以及每年被投资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确认投资损益,以前年度共计调减4518.66万元。根据湖州大直合伙协议的约定,各方应于2019年3月28日前足额缴付,有限合伙人剩余认缴出资额在2019年3月28日前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足额缴付。2019—2021年,公司向基金管理人广州大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送关于另一合伙人湖州吴兴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催告函,对于其逾期未实缴部分,公司要求湖州吴兴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缴纳出资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广州大直口头回复已跟湖州吴兴沟通,初期表示其后续会出资,后期表示湖州大直未收到湖州吴兴出具的函或者其他方式的书面文件表示其不履行出资义务的。由于合伙协议中未明确约定不得出资的最后期限,公司认为湖州吴兴仍然会缴纳其认缴出资。因此公司2019-2021年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根据49.5%的持股比例以及每年被投资公司的财务报表数据确认投资损益。
公司根据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审计评估结果将公司持有湖州大直的49.5%的出资份额按评估值以5,000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长泽慧物润。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意见涉及事项未能于2023年度内完全整改,严格供应链、哈工成长(岳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南通中南哈工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家公司清退工作仍在进行,预计2024年内完成,并消除相关影响。
四、2024年度内控提升措施及风险应对方案
(一)针对涉及无法表示意见的四家投资平台公司,公司将配合会计师进一步完善可供其确认四家股权投资平台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投资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核算的材料,使其可以完善审计程序;
(二)加快涉及无法表示意见的三家投资平台公司的退出;
(三)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尤其在对外投资的内部管理和流程梳理,不断完善对外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四)针对收入确认问题,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配合会计师的工作,尽一切努力配合会计师获得对包括但不限于2023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存货、合同资产、应收账款等科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更能反映公司业务实质的收入确认方式,并根据结论对公司的收入确认进行调整。2024年,公司继续将内部控制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对外投资管控,完善内审部门的职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尽快完成非标意见涉及事项整改工作。持续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内控运作,全面加强各层级人员规范意识,助力公司经营合规、健康。同时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治理机制,实现公司经营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特此说明。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说明
尤尼泰振青对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原文描述如下:
(一)股权投资平台事项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七)1、所述,哈工智能公司对哈工成长(岳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及南通中南哈工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四家股权投资平台公司初始投资成本总额为65,000万元。2022年至2024年,哈工智能公司对以上四家股权投资平台公司以清算退出、股权转让等形式进行处置,全部转让价款合计金额为30,90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对以上四家股权投资平台尚未处置完毕。
哈工智能对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终止确认,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已收回股权转让款金额16,610万元(其中6,410万元通过债权债务抵消方式收回),应收股权转让款余额3,39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其余三家股权投资平台公司未实现终止确认,期末账面价值合计5,157.76万元,列报于持有待售资产科目,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为5,185.71万元。
上述四家股权投资平台公司,账面存在大量权益性投资、大额往来款以及大额增资意向金。我们实施了检查、访谈等审计程序,仍然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哈工智能公司四家股权投资平台的长期股权投资期初账面价值、上期及本期投资收益、持有待售资产期末账面价值等报表项目做出调整。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无法确定上述事项是否存在尚未识别的重大关联资金往来。
(二)收入确认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一)及附注五、(四十三)所述,2024年度,哈工智能公司确认营业收入193,596.35万元,其中高端装备制造收入193,581.99万元。高端装备制造业务中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的金额为152,271.37万元、采用时点法确认收入的金额为41,310.62万元。
2024年度,哈工智能公司拟对原时段法确认的收入更正为时点法确认,我们设计并实施了检查、函证、访谈等审计程序。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哈工智能公司未完成以前年度收入更正事项的梳理工作,2024年度仍按照时段法确认上述业务的收入并结转成本。我们根据公司未审报表的调整相应地调整了拟执行的审计程序,由于时间关系,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我们调整后的审计程序未能实施完毕,因此我们无法确认哈工智能公司本期及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存货、合同资产、应收账款等科目金额的准确性。
(三)或有事项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2、所述,哈工智能公司以4,870.40万元现金收购上海柯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60.88%股权,根据业绩补偿条款哈工智能分别于2022年、2023年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326.51万元、1,390.08万元,2024年末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余额为3,716.59万元。截止2024年末哈工智能公司未收到上述业绩补偿款,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截止2024年末,哈工智能公司尚有1,952.24万股权转让款未支付,上海柯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股东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们实施了检查、函证等审计程序,未取得哈工智能公司2024年末公允价值确认的依据、未确认预计负债的依据,因此我们无法确认哈工智能公司本期及上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预计负债等科目金额的准确性。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七)2、所述,哈工智能公司对严格防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渡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及江苏哈工智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初始投资成本总额为23,340.00万元。2024年末,哈工智能公司对上述三家企业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分别为7,110.06万元、1,630.90万元、3,696.31万元。严格防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渡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业绩未达标,江苏哈工智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年内未完成上市,因此触发业绩补偿、股权回购条款,哈工智能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承诺人支付业绩补偿款、回购股权,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承诺方尚未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或股权回购款。我们实施了检查、函证等审计程序,未取得哈工智能公司2024年末公允价值确认的依据,因此我们无法确认哈工智能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科目金额的准确性。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一)1、所述,哈工智能公司三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流相
关资金的去向主要有股权受让款、出资款、归还往来欠款、归还银行借款和日常经营。我们实施了检查、询问等审计程序,我们未能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与募集资金相关的报表项目是否需要调整。
(五)持续经营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持续经营所述,哈工智能公司持续多年大幅亏损,同时涉及大量逾期债务涉诉事项、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亿元募集资金连续两年到期无法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4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余额超出流动资产余额33,932.30万元,货币资金余额为9,371.11万元,其中受限资金为人民币5,209.77万元,公司偿债能力较弱,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以上情况表明哈工智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虽然哈工智能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持续经营中披露了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但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哈工智能公司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董事会意见针对尤尼泰振青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内容,董事会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关于哈工成长(岳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及南通中南哈工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四家股权平台公司的整改情况如下:
因上述四家股权平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被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公司内部控制整改事项,为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内控运作,全面加强各层级人员规范意识,针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实施了强力的整改措施,公司董事会针对消除保留事项影响制定了具体解决方案,并积极督促公司管理层予以执行;公司积极推进涉及保留事项的四个主体的退出工作。
1、对外投资管理事项整改
公司管理层2022年下半年就积极推进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南通中南哈工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哈工成长(岳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非标审计意见所涉及资产的处置工作,并已采取有效手段逐步消除其对公司产生的不良影响。截至本说明披露日,严格供应链已完成退出工作,其他三家公司也积极推进清退工作中,具体进度如下:
(1)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上海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我耀”)与北京零贰壹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零贰壹创投”)签署《债权债务重组、抵销及代为偿还协议》,协议约定零贰壹创投以对公司的5,500万元债权代宁波延格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宁波延格管理(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延格”)偿还其欠上海我耀的9,800万元股权转让款中的5,500万元。子公司上海我耀与深圳市长泽慧物润科技有限公司(又称“长泽慧物润”)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上海我耀拟将其享有的宁波延格9,800万元应收股权转款中的3,390万元债权以3,39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长泽慧物润,长泽慧物润同意受让该等债权。
公司已根据各方签署的《债权债务重组、抵销及代为偿还协议》将零贰壹创投代宁波延格偿还的5,500万元进行了抵债的账务处理。公司已根据各方签署的《债权债务抵消协议》将子公司上海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与宁波延格之间的债权债务进行了抵账的账务处理。
2024年12月,公司收到长泽慧物润以商业承兑汇票方式向公司支付的上述债权转让款及利息共34,673,203元。2025年3月,公司收到长泽慧物润开具的《付款延期申请函》,向公司申请延期支付,其将全力推进资金筹措工作。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的长泽慧物润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3,467.3203万元尚未兑付(不含贴现息)。截至本说明披露日,公司转让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应收的9,800万元股权转让款,已收回6,410万元,尚有3,467.3203万元(现金,不含贴现息)未收回。
(2)南通中南哈工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海门哈工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海门哈工”)转让其所持有的南通中南哈工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哈工”、“目标公司”)40%股权以人民币3,4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长泽慧物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泽慧物润”)。2024年12月,公司收到长泽慧物润以商业承兑汇票方式向公司支付的上述交易全部股权转让款3,400万元。2025年3月,公司收到长泽慧物润开具的《付款延期申请函》,向公司申请延期支付,其将全力推进资金筹措工作。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的长泽慧物润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3,400万元尚未兑付(不含贴现息),尚有3,400万元(现金,不含贴现息)未收回。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南哈工为待售资产,尚未完成交割。
(3)哈工成长(岳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岳阳成长)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哈工成长(岳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岳阳成长”、“目标企业”)33.1126%的出资份额以人民币2,5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烁今智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烁今智达”)。2024年12月,公司收到烁今智达以商业承兑汇票方式向公司支付的上述交易51%的份额转让款1,275万元。2025年3月,公司收到烁今智达《付款延期申请函》,向公司申请延期支付,其将全力推进资金筹措工作。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的烁今智达上述交易份额转让款1,425万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1,275万元(尚未兑付,不含贴现息,由长泽慧物润开立),现金150万元;合计尚未收回的份额转让款为2,350万元(现金,不含贴现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岳阳成长为待售资产,尚未完成交割。
(4)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转让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5,000万元向深圳市长泽慧物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泽慧物润”)转让公司持有的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大直”、“目标企业”)49.5%的出资份额(对应湖州大直85.747%的权益)。
2024年12月,公司收到长泽慧物润以商业承兑汇票加现金方式支付的上述交易51%的份额转让款25,500,000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19,500,000元,现金6,000,000元。2025年3月,公司收到长泽慧物润的《付款延期申请函》,向公司申请延期支付,其将全力推进资金筹措工作。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的长泽慧物润上述交易转让款2,550万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1,950万元(尚未兑付,不含贴现息),现金600万元;合计尚未收回的份额转让款为4,400万元(现金,不含贴现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州大直为待售资产,尚未完成交割。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意见涉及事项虽未能于2024年度内完成全部四家平台公司的整改,但公司在2023年审计受限的基础上于2024年对哈工成长(岳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南通中南哈工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三家公司进行的深度调研及退出转让工作,目前四家平台公司均已签订退出转让协议,已收到交易对手方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部分现金款项,公司将持续关注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情况和剩余份额转让款的支付情况,尽快完成非标事项处置工作。
(二)关于公司的收入确认方式
公司对2023年度无法表示意见所涉收入确认问题事项,已组织人员全力推进收入确认事项的梳理工作。2024年度公司全面梳理集团各类销售合同的核心条款,判断风险控制权转移时点,因梳理工作量大,且时间不足,故公司会同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完成全部数据梳理确认。因此,公司2024年度高端装备制造(汽车焊装生产线)业务中涉及跨期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采用时段法,并不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计划于2025年度采用时点法作为高端装备制造(汽车焊装生产线)业务中涉及跨期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相关调整方案正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三)或有事项
或有事项的未决诉讼情况,公司将持续跟进诉讼进展,法务部按季度汇总诉讼台账,联动财务部门依据《企业会计准
则第13号——或有事项》进行风险分级(很可能/可能/极小可能),量化损失区间,未达确认条件的案件(如未决仲裁),在附注中披露案件性质、金额范围及反诉权利。及时按照判决结果对相关投资回购、补偿事项进行调整处理。
(1)上海柯灵股权收购诉讼事项2020年11月,公司购买上海溪印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溪印智能”)持有的上海柯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灵实业”)40.88%股权及上海溪蓝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柯灵实业20.00%股权,交割完成后,公司持有柯灵实业100%股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柯灵实业承诺在交割后的四个会计年度(即2020年至2023年度,以下简称“承诺年度”)内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800万元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1200万元人民币。如果在承诺年度内的任何一个年度,上海柯灵的实现净利润低于约定的相应年度的承诺净利润的90%,则溪印智能应于审计报告出具后2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或从当期转让价款中扣减(若当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大于等于相应年度承诺净利润的90%,则不触发补偿)。当期现金补偿款=(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四年预测净利润数总和*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其中,净利润数应当以拟购买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数确定;交易对价指的是哈工智能前次交易及本次交易所支付的交易对价总和);若现金补偿款结果为负值,则公司应将已收到的补偿金退还但无需承担利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监管指引的相关规定,对于现金补偿部分,公司应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购买日和后续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确定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时,应当综合考虑标的企业未来业绩预测情况、或有对价支付方信用风险及偿付能力、其他方连带担保责任、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公司综合考虑上海柯灵的未来承诺期的经营情况和承诺方的信用风险等因素,结合公司尚未支付给溪印智能的股权转让款余额为1,952.24万元,根据《业绩补偿协议》计算应由业绩承诺方向本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公允价值为3,716.59万元。
公司于2024年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溪印智能及姜延滨支付业绩补偿款、逾期支付违约金、律师费等合计3,908.87万元。2025年1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25年1月20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本案移送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处理。截止至本说明披露日,尚未判决。
(2)严格防务、江苏海渡回购及业绩补偿诉讼事项
2023年12月,公司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严格集团回购并购基金持有的严格防务15.6977%的股权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2025年3月21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一、被告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第三人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业绩补偿款10,800万元,二、驳回原告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严格防务的投资账面价值为7,110.06万元,列报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3年12月,公司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苏州严格回购嘉兴大直持有的哈工海渡18.4336%的股权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有关哈工海渡项目起诉苏州严格一案已于2024年03月01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4)苏0591民初3484号。2024年6月21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移送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截止至本说明披露日,该案正在审理中,法院尚未作出判决。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哈工海渡的投资账面价值为1,630.90万元,列报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哈工智新承诺事项
2020年12月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对哈尔滨工旅智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科技”)进行增资;同时,公司以4,140万元的交易对价受让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联新投资”)持有的增资完成前的智新科技8.28%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智新科技13.47%股权。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的事项已于2023年12月10日到期未实现,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6日给哈工智新的原股东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送了《联络函》,要求其说明是否能够如期达成前述条件,如不能达成请告知后续回购事宜的安排。2024年4月22日再次向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函,要求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回购。
因资金问题,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哈工智新均无法以人民币完成回购承诺。在公司多次发函要求其履行回购承诺后,哈工智新提出可以以其持有的北京宇航推进科技有限公司3.9929%股权抵部分的回购款项。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和解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哈工智新、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海宁哈工联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宇航推进科技有
限公司等拟签署《和解意向协议》,约定将哈工智新持有的北京宇航推进科技有限公司3.9929%的出资(以下简称“抵债股权”)转让给公司,用于哈工智新、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海宁哈工联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承担其在增资协议中约定的赎回义务。后因以股抵回购款的推进不顺利,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向上海仲裁委员会就增资协议纠纷提请了要求哈工智新和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海宁哈工联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购股权的仲裁申请书。截至目前,因公司尚未缴纳仲裁申请费,故上海仲裁委员会尚未立案。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针对募集资金使用问题,公司积极采取相关举措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通过专题培训和学习,强化相关人员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重视程度,提升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具体措施如下:
(1)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方案通过处置四家非标平台岳阳成长、严格供应链、湖州大直、中南哈工。公司收到相关款项后,将立即归还上述款项,完成项目结项,并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日常运营和业务发展。
(3)江机民科收购款项的归还方案
针对与刘延中的诉讼二审判决、国防科工局批复失效一事,公司认为江机民科收购交易已无法推进,因此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收购江机民科)终止的议案》,关于江机民科项目终止事项,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收购江机民科的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截至目前,各方至今未就终止事宜签订协议。公司已经向江机民科股东支付28,999.99万元,江机民科的工商变更尚未办理。公司将积极筹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交易价款将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严格管理。
(4)开展专题培训
组织专题培训会议,邀请专业律师或合规专家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要求进行详细解读,确保相关人员全面理解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
(5)强化责任落实
明确各部门在募集资金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压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的责任,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全流程的合规性。
(6)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力度,定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潜在问题,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杜绝违规使用情况的发生。
(7)建立长效学习机制
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规和制度纳入公司常态化培训体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习和考核,持续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合规意识。
(8)加强信息披露管理
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通过上述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募集资金管理的规范运作水平,切实防范相关风险,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持续经营
鉴于公司目前的营运状况,公司已制订下列计划及措施以减轻运营资金压力及改善财务状况。
一是强化资金管控措施,严格执行资金计划,继续加强对运营资金的管理和配置,从回款和支付两个维度对公司的资金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整体规划和统筹,保障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二是根据公司经营及汽车焊接业务发展情况,及
时优化组织结构以匹配运营管理需求,提升管理效率,同时持续推动降本增效方针,继续强化成本费用管控;合理规划产能提升生产效率,在保障在手订单稳定供货的同时,为新增订单储备产能空间。
(1)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稳妥解决外部债务问题公司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与债权人保持深入沟通,确保各金融机构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合理调整债务到期计划。同时,与其他银行的贷款展期也在有序推进解决中,将尽量减缓公司融资性现金流出压力,保持债务余额整体稳定并逐步下降。
(2)多措并举,积极开展自救努力化解相关债务风险公司委派专人对接相关各方机构,就公司融资计划进行了充分的沟通,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和资源、引入战略合作、争取各方支持等多种措施,保障公司流动性安全,彻底解决相关债务风险。
(3)内部管理及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加强内部管理。依法规范运作,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推动组织机构建设,按照规范公司治理要求,持续优化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业务导向,优化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合规内控要求,不断完善日常监督及内部审计体系。综上所述,公司将持续督导管理层继续以汽车焊接业务为工作重点,在确保在手订单平稳有序交付的同时,加强销售及回款管理,强化资金及成本管控,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并通过合理规划产能等手段提升生产效率,全力化解债务风险,保障公司生产运营的正常有序及现金流动性的安全稳定,全力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因此,公司预计在未来的十二个月内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监事会说明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4年4月25日出具了尤振审字[2025]第0373号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关于对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尤振专审字[2025]第0100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审阅了董事会就上述2024年度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该专项说明的内容。公司监事会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较上年度发生变更,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08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力、马燕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是□否对改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的详细说明
一、公司对于更换会计事务所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并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1年,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9月2日,注册地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执行事务合伙人赵青。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亚太所因在多家城投公司的审计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暂停经营业务12个月。因亚太所暂停营业,公司需要重新聘请2024年度的年审会计师。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亚太所、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和《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尤尼泰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第(五)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后被终止上市。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不适用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申请人:海宁市译联机器人制造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股权回购纠纷 | 9,613.79 | 否 | 双方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 | 公司与译联机器人就诉讼事项达成和解,并已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及《诉讼和解协议》。 | 公司已支付海宁市译联机器人制造有限公司3,575万元。公司已将剩余未支付译联机器人制造有限公司对应之债务转移给自然人吴淳。 | 2024年09月11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及《备忘录》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4) |
| 原告: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被告: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上海严格企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股权回购纠纷 | 8,821.32 | 否 | 一审已判决。双方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 | 公司与海宁泛半导体就诉讼事项达成和解,并已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及《诉讼和解协议》。 | 公司已将剩余未支付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对应之债务转移给自然人吴淳。 | 2024年09月11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及《备忘录》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4) |
| 原告:吴淳被告: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 | 15,660.07 | 否 | 2024年3月,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 审理中,刘延中撤回了要求哈工公司向其支付违约金5,626万元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补偿金 | 公司及子公司已与吴淳按照《人民调解协议书》及《备忘录》之约定推进相关事项。已将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 | 2024年09月11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及《备忘录》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4) |
| 2,910万元;及案件相关费用。 | 司的股权过户至吴淳名下,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完成。吴淳应代公司向译联及泛半导体履行剩余债务。截至目前,吴淳按照其与海宁市译联机器人制造有限公司、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 | ||||||
| 原告:刘延中被告: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诉讼事项:民间借贷纠纷 | 8,536 | 是 | 公司于2024年3月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后公司提起上诉,公司于2024年8月收到二审《民事判决书》。 | 审理过程中,刘延中撤回了要求哈工公司向其支付违约金5,626万元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补偿金2,910万元及案件相关费用。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 刘延中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金额为2,910万元,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025年04月23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
| 原告:苏州福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案由:股权转让纠纷 | 5,000 | 否 | 公司于2023年11月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并与2024年4月达成和解。 | 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苏州福臻就本案判决及执行相关事项达成和解。 | 截止至今,公司已向苏州福臻支付34,722,228.01元,剩余应支付的投资意向金15,277,771.99。2024年1月,法院冻结我司账户51,104,583.33元。2024年10月,公司向苏州福臻出具还款计划,该执行案件暂时终本。2025年3月18日上海市闵行区 | 2025年03月22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被扣划及新增账户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
| 人民法院强制划扣共计6,352,651.39元,其中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划扣6130234.7元,从一般户扣划222,416.69元,案号:(2025)沪0112执恢26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 | |||||||
| 原告: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被告: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南京知行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兴智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南京丰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青智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案由:合同纠纷 | 10,048.78 | 否 | 庭审结束后,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行汽车”)不抵债已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天津福臻已申请撤诉。 | 法院正式宣告债务人知行汽车破产。 | 2025年4月1日,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苏0113破4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其中确认天津福臻债权金额(普通债权)为100,596,594.92元。 | 2025年04月18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
| 原告: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哈工大机器人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784.43 | 否 |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 一审已判决,判令被告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第三人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业绩补偿款10,800万元。经考虑,公司决定不上诉。 | 该案已生效,若对方未按期支付,公司将申请强制执行。 | 2025年04月02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
| 案由:公司增资纠纷 | |||||||
| 原告: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被告:苏州严格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工大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第三人: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案由:合同纠纷 | 13,685.02 | 否 | 公司于2024年3月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送达的立案通知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移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等待开庭审理。 | 一审尚未判决。 | 2024年06月25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
| 原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被告: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被告:山东严格企赋科技有限公司第三被告: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案由:合同纠纷 | 9,404.37 | 否 | 一审法院于2024年8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后公司提起上诉,二审已于2025年3月31日开庭。 | 一审判决,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严格企赋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投资本金8,8043,706.57元及投资收益;及案件相关费用。 | 二审尚未判决。 | 2025年02月22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
| 原告: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被告: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6,732.35 | 否 | 双方已达成和解,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 公司尚未根据和解协议支付款项,上海宝冶已申请执行。 | 因公司未按照调解书支付款项,宝冶集团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金额为4,848.88万元。 | 2025年04月11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
| 原告:东台市城东高新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东台哈工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 | 1,557.7 | 否 | 双方已达成和解,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 东台哈工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尚未根据调解书履行付款义务。 | 因公司未按照调解书支付款项,东台市城东高新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申请法院执行。 | 2025年02月25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
| 被告:江苏宝控精密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 |||||||
| 原告:上海溪印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被告: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案由:股权转让纠纷 | 1,972.24 | 否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沪0112民初382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本案移送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处理。等待开庭审理。 | 一审尚未判决。 | 一审尚未判决。 | 2025年02月25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
| 原告:陈佳莹被告: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封毅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 1,630.99 | 否 | 该案已于2025年4月8日一审开庭。 | 一审尚未判决。 | 一审尚未判决。 | 2025年02月25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
| 原告:萨图集团有限公司被告: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 2,860 | 否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黑0108民初386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本案移送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处理,开庭审理时间尚未确定。 | 一审尚未判决。 | 一审尚未判决。 | 2025年02月25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
| 原告:东台市城东高新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告: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案由:股东 | 1,606.09 | 否 | 本案于2025年1月10日第一次开庭,于2025年3月28日第二次开庭,于2025年4月15日第三次开庭。现该案正在 | 尚未判决。 | 尚未判决。 | 2025年04月16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
| 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审理过程中。 | ||||||
| 原告: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上海溪印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姜延滨案由:股权转让纠纷 | 3,908.87 | 否 | 本案于2025年1月14日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立案。2025年1月20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沪0118民初16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本案移送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处理,开庭审理时间尚未确定。 | 一审尚未判决。 | 一审尚未判决。 | 2025年04月16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适用□不适用受行业政策调整等影响,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面临阶段性现金流匹配问题,部分债务未能到期清偿,正在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解决方案,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具体可查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适用□不适用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万 | 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万 | 转让价格(万元)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交易损益(万元)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元) | 元) | ||||||||||
| 深圳市长泽慧物润科技有限公司 | 长泽慧物润实际控制人沈进长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份额转让 | 公司以人民币5,000万元向深圳市长泽慧物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泽慧物润”)转让公司持有的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大直”、“目标企业”)49.5%的出资份额(对应湖州大直85.747%的权益) | 参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 | 8,517.64 | 3,331.92 | 5,000 | 票据+银行存款 | -5,185.72 | 2025年04月18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5) |
| 深圳市烁今智达科技有限公司 | 烁今智达实际控制人沈进长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份额转让 | 公司以人民币2,5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烁今智达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持有的哈工成长(岳阳)私 | 参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 | 1,825.84 | 2,442.6 | 2,500 | 票据+银行存款 | 0 | 2024年12月20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岳阳成长) |
| 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岳阳成长”、“目标企业”)33.1126%的出资份额 | 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9)。 | ||||||||||
| 深圳市长泽慧物润科技有限公司 | 长泽慧物润实际控制人沈进长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股权转让 | 公司以人民币5,000万元向深圳市长泽慧物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泽慧物润”)转让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南通中南哈工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哈工”、“目标公司”)40%的出资份额 | 参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 | 0 | -0.85 | 3,400 | 票据 | 0 | 2024年12月20日 | 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1)。 |
| 深圳市长泽慧物润科技有限公司 | 长泽慧物润实际控制人沈进长先生为公司董事 | 股权收益权转让 | 上海我耀拟与深圳市长泽慧物润科技有限公司 | 参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 | 9,310 | 8,820 | 9,800 | 票据 | 521.82 | 2025年01月23日 | 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 |
| 长、总经理 | (又称“长泽慧物”)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上海我耀拟将其享有的宁波延格9,800万元应收股权转款中的3,390万元债权以3,39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长泽慧物润,长泽慧物润同意受让该等债权。 |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0)。 | |||
|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 根据中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勤评报字【2024】第293号】号《南通海门哈工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南通中南哈工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在持续经营条件下,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南通中南哈工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10月31日申报评估的资产总额为0.00万元,负债0.85万元,股东全部权益-0.85万元;评估值总资产为0.00万元,负债0.85万元,股东全部权益-0.85万元。与账面值比较,总资产评估无增减值变动,负债评估无增减值变动,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无增减值变动。”双方确认,目标公司对哈尔滨金大铜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大铜公司”)享有追讨人民币8,500万元的投资意向金权利,根据股权比例分配归属到乙方的权益即为人民币3,400万元。鉴于该追讨权利具备追回的可能性,长泽慧物润同意以此权益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 | ||||
|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 资产转让是为了回流公司的资金,减轻公司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公司将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严控资金支付流程,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 ||||
|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 不涉及 | ||||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是□否应收关联方债权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收回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 哈工机器人(佛山)有限公司 | 关联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货款 | 是 | 38 | 0 | 33.63 | 0.00% | 0 | 4.37 |
| 哈物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 关联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货款 | 是 | 200 | 0 | 200 | 0.00% | 0 | 200 |
| 苏州哈工凯尔机器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原参股公司 | 货款 | 是 | 377.69 | 0 | 377.69 | 0.00% | 0 | 0 |
| 苏州严格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 | 关联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货款 | 是 | 15.07 | 0 | 0 | 0.00% | 0 | 15.07 |
| 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共同关键管理人员 | 货款 | 是 | 22.86 | 0 | 0 | 0.00% | 0 | 22.86 |
| 海宁哈工现代机器人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货款 | 是 | 343.75 | 0 | 0 | 0.00% | 0 | 343.75 |
| 合肥哈工联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关联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货款 | 是 | 10 | 0 | 0 | 0.00% | 0 | 10 |
| 严格科创产业发展集团合肥有限公司 | 关联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货款 | 是 | 362.12 | 40.97 | 0 | 0.00% | 0 | 403.09 |
| 上海吉导机器人有限公司 | 关联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货款 | 是 | 66.39 | 0 | 0 | 0.00% | 0 | 66.39 |
| 中山华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原共同关键管理人员 | 货款 | 是 | 67.4 | 0 | 0 | 0.00% | 0 | 67.4 |
| 哈尔滨创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其他企业 | 货款 | 是 | 7 | 0 | 0 | 0.00% | 0 | 7 |
| 合肥严格融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共同关键管理人员 | 货款 | 是 | 0 | 7.7 | 0 | 0.00% | 0 | 7.7 |
| 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 | 原子公司 | 货款 | 是 | 0 | 169.66 | 0 | 0.00% | 0 | 169.66 |
| 深圳市长泽慧物润科技有限公司 | 共同关键管理人员 | 往来款 | 是 | 0 | 10,092.32 | 0 | 0.00% | 0 | 10,092.32 |
| 严格科创产业发展集团合肥有限公司 | 关联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押金、物业费 | 是 | 5.08 | 33.63 | 0 | 0.00% | 0 | 38.71 |
| 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共同关键管理人员 | 保证金 | 是 | 200 | 0 | 0 | 0.00% | 0 | 200 |
| 江苏宝控精密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保证金 | 是 | 409.35 | 0 | 0 | 0.00% | 0 | 409.35 |
| 上海昇视唯盛科技有限公司 | 原参股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是 | 193.3 | 0 | 193.3 | 0.00% | 0 | 0 |
| 海宁哈工现代机器人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房屋租赁 | 是 | 0 | 30.98 | 0 | 0.00% | 0 | 30.98 |
| 哈物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 关联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货款 | 是 | 0 | 200 | 0 | 0.00% | 0 | 200 |
|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不适用 | ||||||||
应付关联方债务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 严格科创产业发展集团合肥有限公司 | 关联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0 | 0 | 2.38 | 0.00% | 0 | 2.38 |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 |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3年06月16日 | 23,433 | 2018年02月28日 | 23,433 | 一般保证 | 自基金成立日起至优先级合伙人足额获得全部投资本金 | 否 | 否 | ||
| 及优先回报之日止 | ||||||||||
| 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19日 | 5,000 | 2023年06月15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以担保协议约定期限为准 | 否 | 否 | ||
| 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13日 | 3,000 | 2023年11月30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以担保协议约定期限为准 | 否 | 否 | ||
| 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 | 2020年05月13日 | 47,000 | 2020年05月27日 | 21,745 | 连带责任保证 | 以担保协议约定期限为准 | 否 | 否 | ||
| 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13日 | 820.61 | 2024年03月22日 | 820.61 | 连带责任保证 | 以担保协议约定期限为准 | 否 | 否 | ||
| 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 2024年11月17日 | 5,000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以担保协议约定期限为准 | 否 | 否 |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5,820.61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5,820.61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84,253.61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58,998.61 |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上海奥特博格汽车工程有限公司 | 2023年06月16日 | 5,000 | 2023年06月14日 | 5,000 | 以担保协议约定期限为准 | 否 | 否 |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0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5,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5,000 |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5,820.61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5,820.61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89,253.61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63,998.61 |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 | 195.15% | |||||||||
| 产的比例 | |
| 其中: |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不适用。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江苏哈工海渡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哈工海渡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海渡”)股权相关事项
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以现金5,400.00万元对哈工海渡进行增资。哈工海渡第一大股东苏州工大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现名“苏州严格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严格”)向并购基金承诺,哈工海渡应实现2018至2020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合计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6,000,000.00元,即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如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未能实现,苏州严格应在2020年度结束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就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并购基金进行补偿。如哈工海渡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并购基金有权要求苏州严格回购投资方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哈工海渡股权。该等回购系并购基金的一项选择权。经审计后,哈工海渡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
2021年6月,并购基金已将其持有的哈工海渡6.80%的股权以18,360,000.00元转让给南京哈工企赋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2月7日、2022年3月30日公司聘请的上海市志致远律师事务所两次向苏州严格发送了律师函。2022年8月2日,并购基金聘请的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向苏州严格发送了律师函要求其于收到律师函90日内履行股权回购义务。2023年12月,公司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苏州严格回购嘉兴大直持有的江苏海渡18.4336%的股权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有关哈工海渡项目起诉苏州严格一案已于2024年03月01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4)苏0591民初3484号,已开庭审理并增加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第三人。因诉讼标的已经超过1亿元,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移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该案已于2024年6月17日开庭审理,
目前仍在一审审理中,法院尚未作出一审判决。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参投并购基金拟转让其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6)、《关于公司参投并购基金拟转让其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4)、《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2024-009)、《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2024-019)、《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2024-037)、《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哈尔滨工大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并购基金以现金10,800万元对哈尔滨工大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现名“严格防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严格防务”)进行增资。严格防务股东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名“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严格集团”)向并购基金承诺,严格防务应实现2018至2020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合计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5,000,000.00元,即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如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未能实现,严格集团应在2020年度结束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就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并购基金进行补偿。如哈工特种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并购基金有权要求严格集团回购投资方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严格防务股权。该等回购系并购基金的一项选择权。经审计后,严格防务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
2021年12月7日、2022年3月30日公司聘请的上海市志致远律师事务所两次向严格集团发送了律师函。2022年8月2日,并购基金聘请的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向严格集团发送了律师函要求其于收到律师函90日内履行股权回购义务。
2023年12月,公司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严格集团回购嘉兴大直持有的严格防务15.6977%的股权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有关严格防务项目起诉严格集团一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案号为(2024)沪0112民初9327号,因增加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第三人,该案件已于2024年7月29日开庭审理。2025年4月初,公司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案号为(2024)沪0112民初9327号《民事判决书》,经法院判决,本次诉讼判决结果如下:1、被告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第三人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业绩补偿款10,800万元;2、驳回原告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86,758.50元,由原告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负担931,137.29元,由被告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55,621.21元。经综合考虑后,公司已决定不上诉。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4)、《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2024-018)、《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2024-037)、《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2024-042)、《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2024-099)、《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2025-028)、《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并购基金差额补足义务相关诉讼事项
公司于2017年12月与广州大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大直”)、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资管计划管理人代表“鲁城济南一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合作投资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公司作为并购基金劣后级有限合伙对优先级合伙人长城证券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公司于2023年8月收到长城证券寄送的《差额补足通知书》,要求公司履行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差额补足义务。公司在收到通知书后立即向并购基金管理人广州大直发函督促其召开合伙人会议商议基金清算及对苏州严格、严格集团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股权回购款及业绩补偿金事项以回笼资金支付长城证券差额补足款项。
2023年10月,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及传票(案号:(2023)粤0304民初46551号)等诉讼材料,长城证券就上述差额补足事项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差额补足义务,支付投资本金差额补足款94,043,706.57元及相应的投资收益,并支付本金及投资收益的违约金。上述案件已于2023年
12月6日开庭审理,公司于2024年9月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粤0304民初46551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提前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案号为(2025)粤03民终4180号,该案已于2025年3月31日开庭审理,目前法院尚未作出二审判决。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3-106)、《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3-114)、《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4-136)、《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5-024)。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关于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的事项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快速进入市场前景广阔和具有一定准入壁垒的军用光电产品、军用非标准仪器设备、航空器材等军用产品领域和军工行业,并充分发挥公司在高端智能制造的累积优势,强化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技术赋能军工制造,增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现金收购刘延中持有的江机民科
67.9626%股权,吴宇英持有的江机民科1.4348%股权,李博持有的江机民科0.2009%股权,丁海英持有的江机民科
0.2009%股权,杜研持有的江机民科0.2009%股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购买江机民科7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84,000.00万元。该交易已获得国防科工局于2021年5月10日下发的批复文件(科工计【2021】464号),该批复文件的有效期为24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
2021-080)、《关于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关于签署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2023年7月底公司收到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及传票(案号:(2023)吉02民初45号)等诉讼材料,刘延中先生就其与公司、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之间的以民间借贷纠纷为案由的诉讼案件向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对公司持有的天津福臻100%股权(5,100万元)及海宁我耀100%股权(20,000万元)进行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
2023年9月公司收到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吉02民初45号之四),经审理,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刘延中先生的起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民事裁定书》已正式生效,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
2023年11月,公司收到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及传票,刘延中先生向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按照公司与刘延中先生、江机民科及江机民科原股东签订的《收购股权协议书》和《补充协议》向其支付补偿金2,910万元(3,000万*97%=2,910万元)、违约金5,626万元(5,800万*97%=5,626万元)。
庭审后,刘延中撤回了要求哈工公司向其支付违约金5,626万元(5,800万元*97%)的诉讼请求。2024年3月,公司收到了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给付刘延中违约金2,910万元。为维护公司利益,最大程度减少公司的损失,公司已提起上诉,已于2024年6月11日、2024年7月12日二次开庭,2024年8月,公司收到了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刘延中已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4)吉0211执1258号、(2025)吉0211执恢105号,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针对与刘延中的诉讼二审判决、国防科工局批复失效一事,公司认为江机民科收购交易已无法推进,因此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收购江机民科)终止的议案》,该议案也在2025年01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终止“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是根据实际情况审慎作出的合理决策。上述决策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终止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目前,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目前处于冻结状态,各方至今未就终止事宜签订协议。公司已经向江机民科股东支付28,999.99万元,江机民科的工商变更尚未办理。根据《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收购股权之补充协议》,公司计提股权收购事项3,000万元违约金。公司将积极筹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2024年3月13日、2024年06月28日、2024年8月7日、2025年01月02日、2024年01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
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3)、《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收购江机民科)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5、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江西省宜丰县同安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安矿产品”)、济南创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创捷”)、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招商引资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新旧动能基金”)、福建平潭越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凡投资”)、李奕霖、深圳市俊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俊东”)合计持有的江西鼎兴矿业有限公司70%股权,收购同安矿产品、济南创捷、济南新旧动能基金、越凡投资、李奕霖、深圳俊东合计持有的江西兴锂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并拟向艾迪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鉴于公司2022年度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须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确认,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后,公司可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所涉及的相关事项。结合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各交易方正就交易的终止事项进行磋商,因涉及多方,公司将根据磋商结果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92)及每月披露的进展公告。
6、关于收购浙江瑞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相关事项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增资扩股暨现金收购浙江瑞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通过子公司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哈工”)以现金56,600万元购买浙江瑞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弗机电”)100%股权并引入海宁市译联机器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译联机器人”)、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海宁市众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半导体”)分别对浙江哈工增资11,32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现金收购浙江瑞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2020年9月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关于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股份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诉讼补偿协议的议案》。瑞弗机电拟与瑞弗机电原股东洪金祥、洪群妹、吴淳、周昊、刘芳、朱宇、海宁瑞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原股东”)签署《诉讼补偿协议》,瑞弗机电原股东承诺对瑞弗机电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诉讼事项承担损失补偿责任。2022年4月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诉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浙江哈工、瑞弗机电与原股东签署《诉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方一致同意原股东应付的诉讼债权转让价款,由公司从后续需支付给原股东的股权转让价款中将相应债权转让价款支付给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剩余未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具体支付方式公司已与瑞弗机电原股东达成一致,后续将通过债务重组的方式完成支付。2018年9月公司与译联机器人签署《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译联机器人完成对浙江哈工的投资(以乙方完成《投资协议》项下第一笔投资款支付之日为准)满两年之日起,有权要求公司回购乙方持有的浙江哈工全部或部分股权。若译联机器人未在完成对浙江哈工的投资满两年之日起要求公司回购全部股权,译联机器人有权在其投资满三年之日起向公司提出要求,要求公司回购剩余的股权。2018年9月公司与泛半导体签署《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泛半导体在完成对浙江哈工的投资(以完成《投资协议》项下第一笔投资款支付之日为准)满三年之日起,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泛半导体向浙江哈工已支付的投资款加上年化8%的单利计算的转让价格(按照付款时间分批次分别计算利息),回购泛半导体持有的浙江哈工全部或部分股权。若泛半导体未在完成对浙江哈工的投资满三年之日起要求公司回购全部股权,泛半导体有权在其投资满四年之日起向公司提出要求。译联机器人、泛半导体已就上述股权回购事项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诉前保全,冻结了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补充更正公告》(2023-07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2023年9月,公司与译联机器人就上述诉讼事项达成和解,浙江省海宁人民法院就和解情况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译联公司愿意将违约金减半,公司需支付译联机器人股权回购款及利息共96,137,890.85元。由公司在2023年10月31日前,以现金或双方认可的其他等值财产履行付款义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日披露的《关于确认诉讼调解方案暨签署〈调解笔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因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经沟通协商,译联公司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参股公司股权抵偿应付股权回购款及违约金。因公司未在《调解笔录》约定的时间内清偿债务,译联机器人再次向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11月,公司收到了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浙0481民初4148号),经审理查明,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判决公司、海宁我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海宁泛半导体股权回购款8,821.32万元并赔偿相应违约金(以8,821.32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4月16日起按年利率10%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及该案件的律师代理费35万元。严格企赋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及保全费由公司、海宁我耀、严格企赋共同承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36)。
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与译联机器人、泛半导体就上述诉讼达成和解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及《诉讼和解协议》。公司原计划通过债务重组完成对译联机器人及泛半导体的支付义务,因超过了《执行和解协议》及《诉讼和解协议》约定的期限,2024年6月,公司收到了海宁市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起诉状》,原告吴淳要求哈工智能及海宁我耀将所持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吴淳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2024年8月,公司收到海宁市人民法院发来的《撤回部分被告申请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吴淳撤回了对哈工智能的起诉,并追加浙江哈工为被告。在海宁市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原告吴淳女士愿意与海宁哈工我耀、浙江哈工达成调解。
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及〈备忘录〉等的议案》,该议案也在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法院已出具裁定书,公司及子公司与吴淳正按照《人民调解协议书》及《备忘录》的条款进行推进,浙江哈工的股权过户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关于签署调解协议及备忘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8)、《关于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及〈备忘录〉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4)。截至目前,吴淳按照其与海宁市译联机器人制造有限公司、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事项
受相关诉讼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海宁我耀部分银行账户、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公司持有的天津福臻100%股权(5,100万元)及海宁我耀100%股权(20,000万元)被冻结,公司子公司海宁我耀所有的坐落于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文苑路西侧、高新路南侧的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浙(2019)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77531号】被查封。具体诉讼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2023年8月,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就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我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冻结了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及海宁我耀部分银行账户。2024年6月,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与海宁我耀已签署相关和解协议。因公司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付款义务,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已申请执行。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关于签署和解协议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公司管理层在得知相关诉讼及资产冻结情况后高度重视,积极与各方、法院等方进行沟通、协商,以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尽快解决上述诉讼纠纷。截至目前,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部分账户仍处于被冻结状态,与账户冻结相关的主要诉讼案件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以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138)、《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以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以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以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以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5)、《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以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7)、《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及公司、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8)、《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83)、《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2)、《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3)、《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被扣划及新增账户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关于公司、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新增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关于柯灵实业业绩承诺未完成相关事项公司于2020年11月以4,870.4万元现金收购柯灵实业60.88%股权。上海溪印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溪印智能”)及其执行合伙人姜延滨承诺,上海柯灵2020-2023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1,200万元。柯灵实业2020年度、2021年度完成了承诺业绩,2022年上半年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柯灵实业停产导致产能下滑,无法按期交货,也丢失了一些新的订单,同时由于公司占用了柯灵实业的部分经营性资金,柯灵实业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柯灵2022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与溪印智能签署的《关于上海柯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溪印智能及姜延滨先生需补偿哈工智能2022年业绩承诺补偿款。
公司于2023年7月发送了《关于业绩补偿金额的催款函》,要求溪印智能及姜延滨先生尽快安排具体支付事宜。姜延滨先生对业绩补偿事项存在异议并提出因公共卫生事件及哈工智能自2020年起持续调拨柯灵实业账户资金,导致其生产经营资金不足,故柯灵实业未能完成2022年承诺业绩。2023年7月,姜延滨先生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确认公司占用柯灵实业账户资金具体金额及因占用资金导致的柯灵实业利润减少金额。上海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12月出具裁决书,确认公司于2022年度占用柯灵实业资金的平均值为人民币10,256,407.99元,柯灵实业因此少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0,145,305.70元;确认公司于2023年度占用柯灵实业资金的平均值为人民币10,958,185.18元,柯灵实业因此少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3,007,897.41元。公司认可上述事实,但《业绩补偿协议》中并未约定相关的豁免条款,故公司已于2024年4月3日向溪印智能、姜延滨先生发出通知函,要求其支付业绩补偿。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柯灵实业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出具的《关于上海柯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柯灵实业2023年度净利润-142.91万元,2023年未完成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不低于1,200万元这一业绩承诺。根据业绩承诺约定,溪印智能及姜延滨先生需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3,716.59万元的业绩补偿。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柯灵2023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海溪印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就与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提起诉讼,该案定于2024年11月1日开庭审理。公司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定于2024年11月1日的开庭取消。2024年11月28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移送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处理,暂未有开庭时间。2024年12月27日,公司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材料,公司起诉溪印智能及姜延滨,要求溪印智能向公司支付3,716.59万元业绩补偿款,并要求其承担尚未支付补偿款金额的逾期违约金;要求姜延滨对溪印智能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要求溪印智能及姜延滨承担律师费及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2025年1月14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向公司出具了《受理通知书》。2025年1月20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出具《民事裁定书》,作出了本案移送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处理的裁定。截至目前,公司正等待江阴市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公司将持续关注柯灵实业业绩补偿款的支付情况,尽最大努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9、哈工智新承诺事项
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哈尔滨工旅智新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对哈尔滨工旅智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科技”)进行增资;同时,公司以4,140万元的交易对价受让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联新投资”)持有的增资完成前的智新科技8.28%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智新科技13.47%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受让哈尔滨工旅智新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5)。
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的事项已于2023年12月10日到期未实现,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6日给哈工智新的原股东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送了《联络函》,要求其说明是否能够如期达成前述条件,如不能达成请告知后续回购事宜的安排。2024年4月22日再次向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函,要求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回购。
因资金问题,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哈工智新均无法以人民币完成回购承诺。在公司多次发函要求其履行回购承诺后,哈工智新提出可以以其持有的北京宇航推进科技有限公司3.9929%股权抵部分的回购款项。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和解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哈工智新、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海宁哈工联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宇航推进科技有限公司等拟签署《和解意向协议》,约定将哈工智新持有的北京宇航推进科技有限公司3.9929%的出资(以下简称“抵债股权”)转让给公司,用于哈工智新、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海宁哈工联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承担其在增资协议中约定的赎回义务。后因以股抵回购款的推进不顺利,故2024年12月20日公司向上海仲裁委员会就增资协议纠纷提请了要求哈工智新和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海宁哈工联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购股权的仲裁申请书。截至目前,因公司尚未缴纳仲裁申请费,故上海仲裁委员会尚未立案。公司将积极关注该承诺回购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哲方持有的公司79,239,990股股份将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24日14时至2024年9月25日14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用户“钱林洁”竞得公司20,000,000股股票并已完成过户,剩余59,239,990股因无人出价已流拍,这些流拍的股份于2024年11月13日14时至2024年11月14日14时止(延时除外)进行二次拍卖。根据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用户“王灯城”、“深圳市长旭佳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竞得哈工智能59,239,990股。上述司法竞拍成功的股份已于2024年12月06日和12月09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1月16日、2024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4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4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5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6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87)。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无锡联创所持公司9,621,999股股份被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30日10时至2024年10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根据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用户“刘哲峰”等人竞得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48)、2024年11月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59)、2024年11月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160)、2024年11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70)。
上述股权完成过户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无锡联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依然是艾迪女士及乔徽先生。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解除暨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11、关于年报涉及非标事项的相关进展公司2022年和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因哈工成长私募股权基金企业(以下简称“哈工岳阳成长”)、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湖州大直”)、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严格供应链”)及南通中南哈工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哈工”)等四家企业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管理层就积极推进哈工岳阳成长、湖州大直、严格供应链和中南哈工非标审计意见所涉及资产的处置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四家公司正积极推进清退工作中,具体进度如下:
(1)哈工成长(岳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经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持有的哈工成长的33.1126%的出资份额,作价2,500万元转让给关联方深圳市烁今智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烁今智达”)。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其股东深圳市长泽慧物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泽慧物润”)支付的2,5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支付,票据到期日2025年3月31日。同时,烁今智达、长泽慧物润向公司出具《开具贴现利息〈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之告知函》,承诺根据公司实际发生的贴现费用进行多退少补。截至3月31日,公司未收到烁今智达应支付的现金,公司收到了烁今智达《付款延期申请函》,向公司申请延期支付,其将全力推进资金筹措工作。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的烁今智达上述交易份额转让款1425万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1,275万元(尚未兑付,不含贴现息),现金150万元;合计尚未收回的份额转让款为2,350万元(现金,不含贴现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岳阳成长为待售资产,尚未完成交割。公司将持续关注烁今智达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情况和剩余份额转让款的支付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岳阳成长)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9)、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59)、2025年01月23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岳阳成长)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2025年04月01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岳阳成长)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2)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持有的湖州大直的49.5%(实缴比例为85.74%)的出资份额,作价5,000万元转让给关联方长泽慧物润。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长泽慧物润以商业承兑汇票加现金方式支付的上述交易51%的份额转让款25,500,000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19,500,000元,票据到期日2025年3月31日,现金6,000,000元。同时,长泽慧物润向公司出具《开具贴现利息〈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之告知函》承诺根据公司实际发生的贴现费用进行多退少补;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未收到长泽慧物润应支付的剩余交易对价,公司收到了长泽慧物润的《付款延期申请函》,向公司申请延期支付,其将全力推进资金筹措工作。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的长泽慧物润上述交易转让款2,550万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1,950万元(尚未兑付,不含贴现息),现金600万元;合计尚未收回的份额转让款为4,400万元(现金,不含贴现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州大直为待售资产,尚未完成交割。公司将持续关注长泽慧物润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情况和剩余份额转让款的支付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5)、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59)、2025年01月23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2025年04月01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3)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哈工智能于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上海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我耀”)与北京零贰壹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零贰壹创投”)签署《债权债务重组、抵销及代为偿还协议》,协议约定零贰壹创投以对公司的5,500万元债权代宁波延格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宁波延格管理(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延格”)偿还其欠上海我耀的9,800万元股权转让款中的5,500万元。子公司上海我耀与深圳市长泽慧物润科技有限公司(又称“长泽慧物润”)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上海我耀拟将其享有的宁波延格9,800
万元应收股权转款中的3,390万元债权以3,39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长泽慧物润,长泽慧物润同意受让该等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0)。交易完成后,零贰壹创投及长泽慧物润具有对宁波延格的追索权,对哈工智能及上海我耀无追索权。上海我耀、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哈工我耀”)与宁波延格签署《债权债务抵销协议》,以上海我耀应收宁波延格的9,800元股权转让款中的910万元抵销海宁哈工我耀对宁波延格的欠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209)。公司已根据各方签署的《债权债务重组、抵销及代为偿还协议》将零贰壹创投代宁波延格偿还的5,500万元进行了抵债的账务处理。公司已根据各方签署的《债权债务抵消协议》将子公司上海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与宁波延格之间的债权债务进行了抵账的账务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209)。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长泽慧物润以商业承兑汇票方式向公司支付的上述债权转让款及利息共34,673,203元,票据到期日2025年3月31日,同时,长泽慧物润向公司出具《开具贴现利息〈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之告知函》承诺根据公司实际发生的贴现费用进行多退少补;截至2025年3月31日,长泽慧物润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3,467.3203万元尚未兑付(不含贴现息)。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转让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应收的9,800万元股权转让款,已收回6,410万元,尚有3,467.3203万元(现金,不含贴现息)未收回。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长泽慧物润《付款延期申请函》,向公司申请延期支付,其将全力推进资金筹措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长泽慧物润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0)、2024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209)、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59)、2025年01月23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2025年04月01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4)南通中南哈工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海门哈工持有的中南哈工40%的股权,作价3,400万元转让给关联公司长泽慧物润。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长泽慧物润以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上述交易的转让款3,400万元,票据到期日2025年3月31日。同时,长泽慧物润向公司出具《开具贴现利息〈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之告知函》承诺根据公司实际发生的贴现费用进行多退少补;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未收到长泽慧物润应支付的交易对价,公司收到了长泽慧物润的《付款延期申请函》,向公司申请延期支付,其将全力推进资金筹措工作。截至2025年3月31日,长泽慧物润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3,400万元尚未兑付(不含贴现息),尚有3,400万元(现金,不含贴现息)未收回。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南哈工为待售资产,尚未完成交割。公司已收到长泽慧物润开具的《付款延期申请函》,向公司申请延期支付,其将全力推进资金筹措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长泽慧物润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1)、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59)、2025年01月23日披露的《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2025年04月01日披露的《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950,158 | 0.26% | 125,200 | 125,200 | 2,075,358 | 0.28% | |||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85,484 | 0.01% | 0 | 0 | 85,484 | 0.01%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864,674 | 0.24% | 125,200 | 125,200 | 1,989,874 | 0.26% |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864,674 | 0.24% | 0 | 0 | 1,864,674 | 0.24%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125,200 | 125,200 | 125,200 | 0.02% |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758,987,419 | 99.74% | -125,200 | -125,200 | 758,862,219 | 99.73%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758,987,419 | 99.74% | -125,200 | -125,200 | 758,862,219 | 99.73%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 4、其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 他 | |||||||
| 三、股份总数 | 760,937,577 | 100.00% | 0 | 0 | 760,937,577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肖秀巧 | 0 | 10,000 | 0 | 10,000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离职六月后解除限售。 |
| 祝伟 | 0 | 115,200 | 0 | 115,200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离职六月后解除限售。 |
| 合计 | 0 | 125,200 | 0 | 125,2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5,91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5,53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84% | 59,683,651 | -9,621,999 | 0 | 59,683,651 | 质押 | 33,959,702 |
| 深圳市长旭佳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05% | 38,412,722 | 38,412,722 | 0 | 38,412,722 | 不适用 | 0 |
| 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58% | 34,838,337 | -79,239,990 | 0 | 34,838,337 | 不适用 | 0 |
| 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2% | 15,359,793 | -4,363,000 | 0 | 15,359,793 | 不适用 | 0 |
| 徐莉蓉 | 境内自然人 | 1.12% | 8,497,300 | 8,497,300 | 0 | 8,497,300 | 不适用 | 0 |
| 赵睿 | 境内自然人 | 0.93% | 7,104,250 | 7,104,250 | 0 | 7,104,250 | 不适用 | 0 |
| 陈媛媛 | 境内自然人 | 0.92% | 7,000,000 | 7,000,000 | 0 | 7,000,000 | 不适用 | 0 |
| 汪梅 | 境内自然人 | 0.82% | 6,210,800 | 6,210,800 | 0 | 6,210,800 | 不适用 | 0 |
| 吕广芹 | 境内自然人 | 0.77% | 5,841,730 | 5,841,730 | 0 | 5,841,730 | 不适用 | 0 |
| 徐雪勤 | 境外自然人 | 0.65% | 4,939,000 | 4,939,000 | 0 | 4,939,000 | 不适用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中,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原为一致行动人,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双方的一致行动协议已于2024年12月21日到期,到期后,双方未续约。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 | 不适用 | |||||||
| 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59,683,651 | 人民币普通股 | 59,683,651 |
| 深圳市长旭佳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412,722 | 人民币普通股 | 38,412,722 |
| 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34,838,337 | 人民币普通股 | 34,838,337 |
| 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 15,359,793 | 人民币普通股 | 15,359,793 |
| 徐莉蓉 | 8,497,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497,300 |
| 赵睿 | 7,104,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7,104,250 |
| 陈媛媛 | 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0,000 |
| 汪梅 | 6,21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210,800 |
| 吕广芹 | 5,841,730 | 人民币普通股 | 5,841,730 |
| 徐雪勤 | 4,93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39,00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前10名股东中,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原为一致行动人,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双方的一致行动协议已于2024年12月21日到期,到期后,双方未续约。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上述股东中,汪梅通过信用账户持有682,850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5,527,950股。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 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西藏联创永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2016年10月12日 | 91320200MA1MX3YY1C | 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
| 展经营活动) | ||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
| 新控股股东名称 | 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变更日期 | 2024年12月11日 |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24年12月12日 |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艾迪 | 本人 | 中国 | 否 |
| 乔徽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艾迪,女,196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蒙古族,硕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至1999年,Tasman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至2007年,北京高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至2011年,上海永宣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5年,北京联创永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至今,联创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担任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1年9月至今任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2月至2020年2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2020年2月,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乔徽,男,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2005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机电工程专业硕士。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在光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任研发总监,2013年至2016年9月期间,在哈工大张家港智能装备研究院任副院长;2015年至2016年9月期间,在哈尔滨工大服务机器人有限公司、哈尔滨博勤教育机器人有限公司、哈工大机器人集团合肥有限公司、哈工大机器人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哈工大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并在前述部分企业中担任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2016年9月至今,投资创立马鞍山哲方智能机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017年2月至2020年2月,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3年2月任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2023年3月至今任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2023年8月至2024年12月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报告期内,艾迪女士为上市公司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00205)实际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乔徽先生、艾迪女士不存在过去10年控股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情况。 |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 审计意见类型 | 无法表示意见 |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25日 |
| 审计机构名称 |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审计报告文号 | 尤振审字[2025]第0373号 |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力、马燕 |
审计报告正文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无法表示意见我们接受委托,审计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智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哈工智能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股权投资平台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七)1、所述,哈工智能公司对哈工成长(岳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及南通中南哈工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四家股权投资平台公司初始投资成本总额为65,000万元。2022年至2024年,哈工智能公司对以上四家股权投资平台公司以清算退出、股权转让等形式进行处置,全部转让价款合计金额为30,90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对以上四家股权投资平台尚未处置完毕。
哈工智能对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终止确认,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已收回股权转让款金额16,610万元(其中6,410万元通过债权债务抵消方式收回),应收股权转让款余额3,39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其余三家股权投资平台公司未实现终止确认,期末账面价值合计5,157.76万元,列报于持有待售资产科目,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为5,185.71万元。
上述四家股权投资平台公司,账面存在大量权益性投资、大额往来款以及大额增资意向金。我们实施了检查、访谈等审计程序,仍然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哈工智能公司四家股权投资平台的长期股权投资期初账面价值、上期及本期投资收益、持有待售资产期末账面价值等报表项目做出调整。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无法确定上述事项是否存在尚未识别的重大关联资金往来。
(二)收入确认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一)及附注五、(四十三)所述,2024年度,哈工智能公司确认营业收入193,596.35万元,其中高端装备制造收入193,581.99万元。高端装备制造业务中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的金额为152,271.37万元、采用时点法确认收入的金额为41,310.62万元。2024年度,哈工智能公司拟对原时段法确认的收入更正为时点法确认,我们设计并实施了检查、函证、访谈等审计程序。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哈工智能公司未完成以前年度收入更正事项的梳理工作,2024年度仍按照时段法确认上述业务的收入并结转成本。我们根据公司未审报表的调整相应地调整了拟执行的审计程序,由于时间关系,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我们调整后的审计程序未能实施完毕,因此我们无法确认哈工智能公司本期及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存货、合同资产、应收账款等科目金额的准确性。
(三)或有事项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2、所述,哈工智能公司以4,870.40万元现金收购上海柯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60.88%股权,根据业绩补偿条款哈工智能分别于2022年、2023年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326.51万元、1,390.08万元,2024年末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余额为3,716.59万元。截止2024年末哈工智能公司未收到上述业绩补偿款,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截止2024年末,哈工智能公司尚有1,952.24万股权转让款未支付,上海柯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股东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们实施了检查、函证等审计程序,未取得哈工智能公司2024年末公允价值确认的依据、未确认预计负债的依据,因此我们无法确认哈工智能公司本期及上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预计负债等科目金额的准确性。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七)2、所述,哈工智能公司对严格防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渡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及江苏哈工智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初始投资成本总额为23,340.00万元。2024年末,哈工智能公司对上述三家企业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分别为7,110.06万元、1,630.90万元、3,696.31万元。严格防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渡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业绩未达标,江苏哈工智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年内未完成上市,因此触发业绩补偿、股权回购条款,哈工智能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承诺人支付业绩补偿款、回购股权,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承诺方尚未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或股权回购款。我们实施了检查、函证等审计程序,未取得哈工智能公司2024年末公允价值确认的依据,因此我们无法确认哈工智能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科目金额的准确性。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一)1、所述,哈工智能公司三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流相关资金的去向主要有股权受让款、出资款、归还往来欠款、归还银行借款和日常经营。我们实施了检查、询问等审计程序,我们未能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与募集资金相关的报表项目是否需要调整。
(五)持续经营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持续经营所述,哈工智能公司持续多年大幅亏损,同时涉及大量逾期债务涉诉事项、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亿元募集资金连续两年到期无法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4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余额超出流动资产余额33,932.30万元,货币资金余额为9,371.11万元,其中受限资金为人民币5,209.77万元,公司偿债能力较弱,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以上情况表明哈工智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虽然哈工智能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持续经营中披露了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但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哈工智能公司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哈工智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哈工智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哈工智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哈工智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哈工智能公司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以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哈工智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93,711,146.19 | 198,289,253.95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7,465,958.42 | 37,165,9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145,936,680.73 | 11,490,049.86 |
| 应收账款 | 378,203,696.91 | 459,249,439.99 |
| 应收款项融资 | 17,359.56 | 52,410,630.03 |
| 预付款项 | 70,465,661.56 | 76,415,030.76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58,069,986.34 | 154,952,464.0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872,904,211.81 | 1,220,676,136.4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503,233,875.77 | 485,627,397.78 |
| 持有待售资产 | 51,577,593.23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8,256,043.90 | 6,793,989.76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19,842,214.42 | 2,703,070,292.62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6,200,966.96 | 144,200,526.8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8,254,676.50 | 88,254,676.5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6,963,100.00 | 36,963,1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292,763,870.79 | 312,801,713.77 |
| 在建工程 | 42,654,087.61 | 37,665,341.7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16,646,914.46 | 6,205,017.27 |
| 无形资产 | 80,853,214.55 | 126,656,714.59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80,463,185.01 | 243,966,545.87 |
| 长期待摊费用 | 7,934,749.30 | 9,774,056.2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2,133,397.24 | 98,610,018.4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96,719,850.00 | 296,999,85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31,588,012.42 | 1,402,097,561.33 |
| 资产总计 | 3,251,430,226.84 | 4,105,167,853.95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17,376,911.11 | 136,576,111.11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35,844,431.29 | 71,518,919.86 |
| 应付账款 | 1,048,568,288.94 | 1,079,002,327.69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616,380,155.57 | 861,654,998.02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43,504,959.89 | 49,865,812.27 |
| 应交税费 | 17,074,497.00 | 12,692,153.31 |
| 其他应付款 | 687,759,480.20 | 790,362,416.73 |
| 其中:应付利息 | 3,109,524.48 | |
| 应付股利 | 2,669,210.56 | 2,669,210.56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7,181,613.43 | 17,431,262.34 |
| 其他流动负债 | 55,474,839.27 | 131,682,132.06 |
| 流动负债合计 | 2,559,165,176.70 | 3,150,786,133.39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183,450,000.00 | 203,450,000.00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12,595,415.39 | 4,343,981.33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78,033,761.14 | 107,211,278.65 |
| 递延收益 | 277,875.00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94,346.92 | 0.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90,243,706.57 | 90,243,706.57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64,817,230.02 | 405,526,841.55 |
| 负债合计 | 2,923,982,406.72 | 3,556,312,974.94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760,937,577.00 | 760,937,57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1,187,402,533.80 | 1,187,402,533.80 |
| 减:库存股 | 999,500.00 | 999,5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59,935,807.19 | -59,907,129.03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86,019,272.83 | 86,019,272.83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1,645,472,215.09 | -1,430,384,937.0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27,951,861.35 | 543,067,817.56 |
| 少数股东权益 | -504,041.23 | 5,787,061.45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27,447,820.12 | 548,854,879.0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251,430,226.84 | 4,105,167,853.95 |
法定代表人:沈进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进长会计机构负责人:沈进长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6,781,666.33 | 6,222,945.3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7,165,900.00 | 37,165,9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95,877,042.85 | |
| 应收账款 | 7,657,670.58 | 3,844,339.75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4,211,553.13 | 4,655,332.37 |
| 其他应收款 | 282,009,690.50 | 282,951,842.1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9,400,000.00 | 9,400,000.00 |
| 存货 | 4,088,495.67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51,577,593.23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5,353,511.02 | 5,732,687.38 |
| 流动资产合计 | 490,634,627.64 | 344,661,542.7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91,075,377.63 | 1,278,533,816.8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45,076.50 | 845,076.5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6,963,100.00 | 36,963,1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896,655.00 | 1,325,479.07 |
| 在建工程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4,385,717.32 | 5,132,521.2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96,719,850.00 | 296,999,85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30,885,776.45 | 1,619,799,843.62 |
| 资产总计 | 1,921,520,404.09 | 1,964,461,386.32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7,748,174.16 | 5,072,098.82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3,946,667.69 | |
| 应付职工薪酬 | 3,180,589.11 | 4,567,713.06 |
| 应交税费 | 48,567.88 | 437,260.31 |
| 其他应付款 | 1,019,952,160.60 | 842,838,736.3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48,818.12 | |
| 其他流动负债 | 513,066.80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30,929,491.75 | 857,924,361.15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62,989,808.89 | 90,819,266.44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2,989,808.89 | 90,819,266.44 |
| 负债合计 | 1,093,919,300.64 | 948,743,627.59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760,937,577.00 | 760,937,57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0.00 | 0.00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1,207,665,111.94 | 1,207,665,111.94 |
| 减:库存股 | 999,500.00 | 999,5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2,424,987.44 | -2,424,987.44 |
| 专项储备 | 0.00 | 0.00 |
| 盈余公积 | 86,019,272.83 | 86,019,272.83 |
| 未分配利润 | -1,223,596,370.88 | -1,035,479,715.6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27,601,103.45 | 1,015,717,758.7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921,520,404.09 | 1,964,461,386.32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1,935,963,540.14 | 2,187,855,364.38 |
| 其中:营业收入 | 1,935,963,540.14 | 2,187,855,364.38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1,979,914,680.57 | 2,226,378,691.86 |
| 其中:营业成本 | 1,690,709,550.06 | 1,943,940,152.38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10,314,831.06 | 6,321,575.02 |
| 销售费用 | 24,137,066.88 | 25,207,650.33 |
| 管理费用 | 123,598,237.55 | 121,803,491.19 |
| 研发费用 | 88,436,010.17 | 95,502,635.95 |
| 财务费用 | 42,718,984.85 | 33,603,186.99 |
| 其中:利息费用 | 39,667,475.52 | 33,796,997.75 |
| 利息收入 | 257,098.24 | 574,227.70 |
| 加:其他收益 | 21,411,056.64 | 23,473,491.7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748,624.55 | -6,324,786.7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854,820.71 | -4,977,479.4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563,000.00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557,374.11 | -21,002,069.5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3,968,102.42 | -350,422,885.4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97,491.23 | 14,164,352.04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2,919,444.54 | -369,072,225.43 |
| 加:营业外收入 | 548,425.97 | 401,258.46 |
| 减:营业外支出 | 7,852,969.24 | 47,444,264.92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10,223,987.81 | -416,115,231.89 |
| 减:所得税费用 | 10,666,132.04 | -11,328,488.62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0,890,119.85 | -404,786,743.2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0,890,119.85 | -404,786,743.2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5,087,278.05 | -402,365,284.54 |
| 2.少数股东损益 | -5,802,841.80 | -2,421,458.7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0,414.73 | -29,974,882.32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8,678.16 | -29,994,173.34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0,072,628.54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0,072,628.54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8,678.16 | 78,455.2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8,678.16 | 78,455.20 |
| 7.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736.57 | 19,291.02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20,930,534.58 | -434,761,625.5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5,115,956.21 | -432,359,457.88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814,578.37 | -2,402,167.71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283 | -0.528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283 | -0.528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沈进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进长会计机构负责人:沈进长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3,694,705.04 | 3,603,490.32 |
| 减:营业成本 | 0.00 | 0.00 |
| 税金及附加 | 1,544.21 | 3,845.84 |
| 销售费用 | 26,835.94 | |
| 管理费用 | 27,267,991.13 | 20,190,351.97 |
| 研发费用 | 21,128.06 | |
| 财务费用 | 3,474,108.50 | -195,649.81 |
| 其中:利息费用 | 190,118.72 | -197,006.63 |
| 利息收入 | 11,145.64 | 1,539.98 |
| 加:其他收益 | 10,270.15 | 20,745.2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32,468.20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563,000.00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468,765.71 | -1,613,984.0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9,770,845.95 | -145,327,330.2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3,562.3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3,278,280.31 | -155,336,621.22 |
| 加:营业外收入 | 5,240.90 | 2,000.56 |
| 减:营业外支出 | 4,843,615.87 | 2,819,266.4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8,116,655.28 | -158,153,887.10 |
| 减:所得税费用 | 0.00 | 0.0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8,116,655.28 | -158,153,887.1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8,116,655.28 | -158,153,887.1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0.00 | -208,728.54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208,728.54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08,728.54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0.00 | 0.0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88,116,655.28 | -158,362,615.64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96,971,744.11 | 2,125,671,215.9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369,309.93 | 3,181,784.9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5,506,562.43 | 34,056,005.3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17,847,616.47 | 2,162,909,006.1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45,017,131.24 | 1,518,562,529.5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59,249,919.22 | 272,692,702.5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0,407,932.85 | 60,958,770.3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5,151,909.79 | 105,502,004.9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29,826,893.10 | 1,957,716,007.4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79,276.63 | 205,192,998.7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333.00 | 104,899,765.74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82,875.00 | 22,693,264.2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5,938,501.37 | 1,41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250,000.00 | 5,12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1,497,706.63 | 134,123,029.9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303,049.42 | 56,472,203.2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897,878.05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6,069.63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1,250,000.00 | 134,436,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559,119.05 | 193,806,081.3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38,587.58 | -59,683,051.3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0.00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6,944,000.00 | 200,956,66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750,763.47 | 275,884,956.5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2,694,763.47 | 476,841,616.5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88,144,000.00 | 295,874,513.4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3,988,114.66 | 21,631,255.6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687,811.41 | 250,376,293.2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2,819,926.07 | 567,882,062.4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125,162.60 | -91,040,445.8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16,141.55 | -3,801,557.4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8,849,710.10 | 50,667,944.1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0,463,176.47 | 89,795,232.3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613,466.37 | 140,463,176.47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30,000.00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324,886.82 | 3,507,885.1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324,886.82 | 3,937,885.1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692,631.38 | 11,375,552.1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90.63 | 5,160.2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513,456.97 | 5,492,217.7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207,878.98 | 16,872,930.0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17,007.84 | -12,935,044.9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99,765.74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7,940.0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00,000.00 | 2,07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00,000.00 | 5,607,705.7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216.00 | 48,877.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610,000.00 | 2,895,679.05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00,000.0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621,216.00 | 32,944,556.0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21,216.00 | -27,336,850.3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3,067,748.75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0.00 | 153,067,748.7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5,885.84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0,929,250.9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5,885.84 | 120,929,250.9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5,885.84 | 32,138,497.8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9,906.00 | -8,133,397.4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830.43 | 8,139,227.8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5,736.43 | 5,830.43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60,937,577.00 | 1,187,402,533.80 | 999,500.00 | -59,907,129.03 | 86,019,272.83 | -1,430,384,937.04 | 543,067,817.56 | 5,787,061.45 | 548,854,879.01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60,937,577.00 | 1,187,402,533.80 | 999,500.00 | -59,907,129.03 | 86,019,272.83 | -1,430,384,937.04 | 543,067,817.56 | 5,787,061.45 | 548,854,879.01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678.16 | -215,087,278.05 | -215,115,956.21 | -6,291,102.68 | -221,407,058.89 | ||||||||||
| (一)综合收益总 | -28,678.16 | -215,087,278. | -215,115,956. | -5,814,578.37 | -220,930,534. | ||||||||||
| 额 | 05 | 21 | 58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76,524.31 | -476,524.31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476,524.31 | -476,524.31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60,937,577.00 | 1,187,402,533.80 | 999,500.00 | -59,935,807.19 | 86,019,272.83 | -1,645,472,215.09 | 327,951,861.35 | -504,041.23 | 327,447,820.1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3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60,937,577.00 | 1,205,933,087.57 | 999,500.00 | -29,912,955.69 | 86,019,272.83 | -982,833,060.49 | 1,039,144,421.22 | 76,203,698.14 | 1,115,348,119.36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45,186,592.01 | -45,186,592.01 | -45,186,592.01 | ||||||||||||
| 其他 | 0.00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60,937,577.00 | 1,205,933,087.57 | 999,500.00 | -29,912,955.69 | 86,019,272.83 | -1,028,019,652.50 | 993,957,829.21 | 76,203,698.14 | 1,070,161,527.35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530,553.77 | -29,994,173.34 | -402,365,284.54 | -450,890,011.65 | -70,416,636.69 | -521,306,648.34 | |||||||||
| (一)综 | -29,9 | -402, | -432, | -2,40 | -434, | ||||||||||
| 合收益总额 | 94,173.34 | 365,284.54 | 359,457.88 | 2,167.71 | 761,625.59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530,553.77 | -18,530,553.77 | -68,014,468.98 | -86,545,022.75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18,530,553.77 | -18,530,553.77 | -68,014,468.98 | -86,545,022.75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 |
| 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60,937,577.00 | 1,187,402,533.80 | 999,500.00 | -59,907,129.03 | 86,019,272.83 | -1,430,384,937.04 | 543,067,817.56 | 5,787,061.45 | 548,854,879.01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60,937,577.00 | 1,207,665,111.94 | 999,500.00 | -2,424,987.44 | 86,019,272.83 | -1,035,479,715.60 | 1,015,717,758.73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60,937,577.00 | 1,207,665,111.94 | 999,500.00 | -2,424,987.44 | 0.00 | 86,019,272.83 | -1,035,479,715.60 | 1,015,717,758.73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188,116,655.28 | -188,116,655.28 | ||||||||||
| ”号填列)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8,116,655.28 | -188,116,655.28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3.其 |
| 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 |
| 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60,937,577.00 | 1,207,665,111.94 | 999,500.00 | -2,424,987.44 | 86,019,272.83 | -1,223,596,370.88 | 827,601,103.45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3年度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60,937,577.00 | 1,207,665,111.94 | 999,500.00 | -2,216,258.90 | 86,019,272.83 | -832,139,236.49 | 1,219,266,966.38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45,186,592.01 | -45,186,592.01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60,937,577.00 | 1,207,665,111.94 | 999,500.00 | -2,216,258.90 | 86,019,272.83 | -877,325,828.50 | 1,174,080,374.37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8,728.54 | -158,153,887.10 | -158,362,615.64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8,728.54 | -158,153,887.10 | -158,362,615.64 | |||||||||
| (二)所 | ||||||||||||
| 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 |
| 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60,937,577.00 | 1,207,665,111.94 | 999,500.00 | -2,424,987.44 | 86,019,272.83 | -1,035,479,715.60 | 1,015,717,758.73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1、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80年6月11日的“成都市工业展销信托股份公司”,1991年更名为“成都蜀都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5月更名为“四川舒卡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5月更名为“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0月更名为“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8月更名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均为111,423,133.00元;1992年8月公司经批准在北京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按1:3.5溢价募集法人股本30,000,000.00元,并于1992年8月24日在北京STAQ系统挂牌流通;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变更为141,423,133.00元。1993年公司通过股份制试点的规范和完善后报经国家体改委审批确认为继续进行股份制的公众公司。1994年7月8日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经北京STAQ系统(企)字〔94〕第26号批复,将公司已在该系统流通的2460万股法人股正式停牌。1995年公司个人股股本35,360,000.00元报经中国证监会审批,于1995年1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1996年5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以送股形式分配94、95年度红利,送股42,426,900股;1998年6月股东大会决议,实施每10股送1股分配方案,送股18,385,005股,2004年8月本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议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实施转增后总股本增至303,352,615股。2007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70号文批准,公司向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530,278股。发行后公司股本变更为345,882,893.00元。2008年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8]53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00万股。发行后公司股本变更为408,882,893.00元。2014年3月28日,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408,882,89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实施转增后总股本增至613,324,339股。公司股本变更为613,324,339.00元。2017年1月20日,公司原股东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114,078,327股转让给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公司(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公司69,305,650股转让给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公司(有限合伙)。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公司(有限合伙)和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公司(有限合伙)为公司一致行动人。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公司(有限合伙)的最终实际控制人乔徽先生和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公司(有限合伙)的最终实际控制人艾迪女士成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2017年8月22日,公司换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002019651838的营业执照。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9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7号)文件核准及天衡验字(2020)0008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25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613,23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4.68元,均为现金认购。扣除发行费用后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47,613,238.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530,277,743.86元。本次发行完毕后公司股本变更为760,937,577.0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60,937,577.00元。
2、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公司经营范围:机器人系统、智能生产线及人工智能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业机器人、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制造、销售与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及维护;利用自有资金对宾馆、旅游、餐饮、娱乐行业进行投资;自有房屋租赁;国内贸易(不含国家限制及禁止类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5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2024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5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较上年度发生变更,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公司持续多年大幅亏损,同时涉及大量逾期债务涉诉事项、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亿元募集资金连续两年到期无法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4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余额超出流动资产余额33,932.30万元,货币资金余额为9,371.11万元,其中受限资金为人民币5,209.77万元,公司偿债能力较弱,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以上情况表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已制订下列计划及措施以减轻运营资金压力及改善财务状况。一是强化资金管控措施,严格执行资金计划,继续加强对运营资金的管理和配置,从回款和支付两个维度对公司的资金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整体规划和统筹,保障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二是根据公司经营及汽车焊接业务发展情况,及时优化组织结构以匹配运营管理需求,提升管理效率,同时持续推动降本增效方针,继续强化成本费用管控;合理规划产能提升生产效率,在保障在手订单稳定供货的同时,为新增订单储备产能空间。
(1)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稳妥解决外部债务问题公司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与债权人保持深入沟通,确保各金融机构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合理调整债务到期计划。同时,与其他银行的贷款展期也在有序推进解决中,将尽量减缓公司融资性现金流出压力,保持债务余额整体稳定并逐步下降。
(2)多措并举,积极开展自救努力化解相关债务风险公司委派专人对接相关各方机构,就公司融资计划进行了充分的沟通,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和资源、引入战略合作、争取各方支持等多种措施,保障公司流动性安全,彻底解决相关债务风险。
(3)内部管理及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加强内部管理。依法规范运作,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推动组织机构建设,按照规范公司治理要求,持续优化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业务导向,优化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合规内控要求,不断完善日常监督及内部审计体系。
综上所述,公司将持续督导管理层继续以汽车焊接业务为工作重点,在确保在手订单平稳有序交付的同时,加强销售及回款管理,强化资金及成本管控,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并通过合理规划产能等手段提升生产效率,全力化解债务风险,保障公司生产运营的正常有序及现金流动性的安全稳定,全力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应收票据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 | 单项应收票据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票据认定为重要应收票据 |
| 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 | 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应收账款 |
| 重要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 | 单项其他应收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其他应收款认定为重要其他应收款 |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在建工程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单项应付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付账款认定为重要应付账款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单项预付款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预付款项认定为重要预付款项 |
| 重要的现金流量 | 单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收入金额占公司总收入≥10% |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公司资产总额≥0.5%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
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是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支付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实施控制时纳入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合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范围内企业之间所有重大交易、余额以及未实现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不予抵消。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考虑各项交易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每一项交易分别按照前述进行会计处理;若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共同经营的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二)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三)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四)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五)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全额确认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应当按照前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发生外币交易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根据借款费用核算方法应予资本化的,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年平均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股东权益中单独列示。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一)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二)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
认已出售的资产。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减值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4、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前述会计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釆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7、金融工具减值(不含应收款项)
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财务担保合同等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2、应收票据
13、应收账款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2)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组合一:无风险组合 |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系统集成项目的项目保证金、押金 |
| 组合二: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的应收款组合 | 本组合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应收款项 |
| 组合三:账龄分析法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 组合四: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银行承兑汇票 |
组合一:无风险组合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二: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的应收款组合,测试后未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三: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账龄 |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以下同) | 5 |
| 1至2年 | 10 |
| 2至3年 | 30 |
| 3至4年 | 40 |
| 4至5年 | 80 |
| 5年以上 | 100 |
组合四:银行承兑汇票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14、应收款项融资
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且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将其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请详见本附注“三、(十二)应收款项”。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本附注“三(十二)、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合同履约成本、周转材料等。
各类存货的取得以实际成本计价。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汽车白车身焊装自动化装备项目里原材料中属于项目通用的备品备件,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计价法核算;在产品按照单个项目为核算对象,项目未完工前,按单个项目归集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实际成本包括直接材料、外协费用以及归集的人工和制造费用等。其他原材料、产成品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采用一次转销法
18、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一)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二)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9、债权投资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
(1)本公司结合以下情形综合考虑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否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中派有代表;是否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是否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是否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若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均受某合营安排的约束,任何一个参与方不能单独控制该安排,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本公司判断对该项合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根据本准则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②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追加投资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留存收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取得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对于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同的,权益法核算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调整。
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消。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使用寿命内扣除预计净残值后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1、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50 | 5.00 | 1.90-4.75 |
| 通用、机械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5.00 | 4.75-19.00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6-10 | 5.00 | 9.50-15.83 |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00-31.67 |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10 | 0.00 | 10.00-33.33 |
2、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赁资产:(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本公司;(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差异。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公司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4、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其资本化金额为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其资本化金额根据在资本化期间内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
27、生物资产
无。
28、油气资产
无。
29、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计价方法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其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一项或若干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或获得新工序等。
(2)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30、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其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资产组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在认定资产组时,主要考虑该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同时考虑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方式、以及对资产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
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前述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本公司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34、预计负债
(1)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
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35、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分类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无。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
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具体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
A、一般商品销售收入
一般商品销售收入分为普通商品的国外销售、国内销售;汽车焊装生产线涉及的商品销售。
本公司将商品按照协议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由购买方确认接收后,确认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B、汽车白车身焊装自动化装备销售收入公司的产品完工后由客户对产品进行终验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特点,公司的项目销售以终验收合格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当项目合同由多个子项目构成且由客户对各子项目分别进行终验收时,以客户对各子项目分别进行终验收合格的时点,分别作为各子项目收入确认时点。对于无需为客户提供安装、调试的自动化装备项目,一般分为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对于国内销售,公司在产品发出、客户签收后确认销售收入;对于国外销售,本公司将商品发给客户,取得出口报关单、客户签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在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确定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已完工作的测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在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时,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4)工程建造项目收入确认公司工程建造项目收入包括提供汽车焊装生产线的业务,区分报告期内是否能完工分别进行收入成本的确认。A、对于工期较短,报告期内完工的项目;技术改造、搬迁等小型项目;公司按完工时一次结转收入和成本;完工以是否进行验收为依据进行判断。
B、对于工期长并跨报告期的项目,公司按照已经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后,根据预计合同总收入计算确定当期应确认的完工收入及相应结转的合同成本。资产负债表日,在确定完工进度的同时须取得由客户进行确认后的预验收报告、收货确认单、安装调试完成报告或终验收报告。具体如下:
①当工程建造项目尚处于工厂制造阶段时,在客户第一次预验收合格、签署收货确认单时按照累计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首次开始确认该项目的完工进度;
②机器人及周边设备、外包的输送及电控系统在安装后涉及大量调试工作,安装时不纳入完工百分比的统计,在调试完成时一次性确认该阶段的完工进度。
如果工程建造项目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果工程建造项目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如果合同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因提供该劳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对超出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38、合同成本
1、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减值
合同成本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1)减(2)的差额高于合同成本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合同成本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如果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除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事项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计入股东权益外,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当期所得税费用是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对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如果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按照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抵扣的亏损和税款递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1、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公司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
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公司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公司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按照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租赁期开始日后,因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的,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并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期开始日后,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者因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变动而导致未来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在针对上述原因或因实质固定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不超过人民币100,000元)。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但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转租出租人对原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取得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当期利息收入。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20(注1)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1、5、7 |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15、16.5、19、31.925、33.33、20.60(注2) |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2、3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 15.00 |
| 上海奥特博格汽车工程有限公司 | 15.00 |
| 上海奥特博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5.00 |
| 合肥哈工易科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 VictoryIntelligenceHoldingLimited | 16.5 |
| HerkulesIntelligentTechnologyGmbH | 31.925 |
| HerkulesIntelligentTechnologyGmbH&Co.KG | 31.925 |
| 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 | 15 |
| 浙江瑞弗航空航天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 15 |
| RIVERMACHINEFRANCE | 33.33 |
| 上海柯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 |
| TJASSETEngnceringGmBH | 15 |
| AUTOBOXENGINEERINGUKLTD | 19 |
| AUTOBOXENGINEERINGSWEDENAB | 20.6 |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税收优惠
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福臻”)于2014年10月21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3年11月6日,天津福臻取得复审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上海奥特博格汽车工程有限公司2013年11月19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2年12月14日,上海奥特博格汽车工程有限公司取得复审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上海奥特博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合肥哈工易科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瑞弗”)于2016年11月21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9年12月4日,浙江瑞弗取得复审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2年12月24日,浙江瑞弗取得复审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浙江瑞弗航空航天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弗航空”)于2018年11月30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1年12月16日,瑞弗航空取得复审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上海柯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柯灵”)于2020年12月4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3年12月12日,上海柯灵取得复审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奥特博格汽车
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哈工易科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柯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瑞弗航空航天技术装备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其他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20,392.48 | 148,700.19 |
| 银行存款 | 41,593,073.89 | 140,314,476.28 |
| 其他货币资金 | 52,097,679.82 | 57,826,077.48 |
| 合计 | 93,711,146.19 | 198,289,253.95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685,022.23 | 19,501,102.35 |
其他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中除保证金存款合计33,556,473.56元,诉讼冻结资金18,541,206.26元外,无其他因抵押、质押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7,465,958.42 | 37,165,900.00 |
| 其中: | ||
| 其他-业绩补偿款 | 37,165,900.00 | 37,165,900.00 |
| 其他-理财产品 | 300,058.42 | |
| 其中: | ||
| 合计 | 37,465,958.42 | 37,165,900.00 |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40,653,193.79 | |
| 商业承兑票据 | 105,283,486.94 | 11,490,049.86 |
| 合计 | 145,936,680.73 | 11,490,049.8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合计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51,477,916.89 | 100.00% | 5,541,236.16 | 3.66% | 145,936,680.73 | 12,094,789.33 | 100.00% | 604,739.47 | 5.00% | 11,490,049.86 |
| 其中: | ||||||||||
| 银行承兑汇票 | 40,653,193.79 | 26.84% | 0.00 | 40,653,193.79 | 0.00 | 0.00 | 0.00 | |||
| 商业承兑汇票 | 110,824,723.10 | 73.16% | 5,541,236.16 | 5.00% | 105,283,486.94 | 12,094,789.33 | 100.00% | 604,739.47 | 5.00% | 11,490,049.86 |
| 合计 | 151,477,916.89 | 100.00% | 5,541,236.16 | 3.66% | 145,936,680.73 | 12,094,789.33 | 100.00% | 604,739.47 | 5.00% | 11,490,049.86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604,739.47 | 604,739.47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本期计提 | 5,853,717.22 | 5,853,717.22 | ||
| 本期转回 | 39,000.00 | 39,000.00 | ||
| 其他变动 | 878,220.53 | 878,220.53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5,541,236.16 | 5,541,236.1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604,739.47 | 5,829,717.22 | 39,000.00 | 878,220.53 | 5,541,236.16 | |
| 合计 | 604,739.47 | 5,829,717.22 | 39,000.00 | 878,220.53 | 5,541,236.16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7,144,332.98 | 40,653,193.79 |
| 商业承兑票据 | 504,000.00 | |
| 合计 | 7,144,332.98 | 41,157,193.79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无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356,900,759.23 | 392,379,505.49 |
| 1至2年 | 28,103,431.34 | 91,733,414.49 |
| 2至3年 | 22,409,317.43 | 29,433,674.88 |
| 3年以上 | 79,719,835.57 | 67,713,754.15 |
| 3至4年 | 22,281,066.67 | 9,088,076.34 |
| 4至5年 | 6,292,491.61 | 50,837,023.27 |
| 5年以上 | 51,146,277.29 | 7,788,654.54 |
| 合计 | 487,133,343.57 | 581,260,349.01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2,013,739.11 | 14.78% | 72,013,739.11 | 100.00% | 0.00 | 65,127,672.29 | 11.20% | 65,127,672.29 | 100.00% | 0.00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15,119,604.46 | 85.22% | 36,915,907.55 | 8.89% | 378,203,696.91 | 516,132,676.72 | 88.80% | 56,883,236.73 | 11.20% | 459,249,439.99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415,119,604.46 | 85.22% | 36,915,907.55 | 8.89% | 378,203,696.91 | 516,132,676.72 | 88.80% | 56,883,236.73 | 11.20% | 459,249,439.99 |
| 合计 | 487,133,343.57 | 100.00% | 108,929,646.66 | 22.36% | 378,203,696.91 | 581,260,349.01 | 100.00% | 122,010,909.02 | 20.99% | 459,249,439.9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72,013,739.11
单位:元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21,840,635.89 | 21,840,635.89 | 21,840,635.89 | 21,840,635.8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 20,452,540.67 | 20,452,540.67 | 20,452,540.67 | 20,452,540.6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观致汽车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16,000,000.00 | 16,000,000.00 | 16,000,000.00 | 16,0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哈工我耀机器人(安阳)有限公司 | 5,524,951.73 | 5,524,951.73 | 5,524,951.73 | 5,524,951.7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安徽睿曼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1,149,544.00 | 1,149,544.00 | 1,149,544.00 | 1,149,544.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引途)上海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160,000.00 | 160,000.00 | ||||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259,000.00 | 259,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 中山华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674,000.00 | 674,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 天津贝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73,137.62 | 473,137.6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 深圳市宝能汽车有限公司 | 5,639,929.20 | 5,639,929.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 合计 | 65,127,672.29 | 65,127,672.29 | 72,013,739.11 | 72,013,739.1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15,119,604.46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账龄 | 415,119,604.46 | 36,915,907.55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2,010,909.02 | 12,258,502.16 | 2,686,746.95 | 22,653,017.57 | 108,929,646.66 | |
| 合计 | 122,010,909.02 | 12,258,502.16 | 2,686,746.95 | 22,653,017.57 | 108,929,646.66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36,610,600.00 | 215,148,299.51 | 251,758,899.51 | 22.99% | 13,059,472.07 |
| 第二名 | 20,452,540.67 | 64,185,556.97 | 84,638,097.64 | 7.73% | 84,638,097.64 |
| 第三名 | 0.00 | 73,636,418.24 | 73,636,418.24 | 6.73% | 3,681,820.91 |
| 第四名 | 44,181,694.44 | 0.00 | 44,181,694.44 | 4.04% | 2,209,084.72 |
| 第五名 | 0.00 | 39,431,707.97 | 39,431,707.97 | 3.60% | 2,108,640.18 |
| 合计 | 101,244,835.11 | 392,401,982.69 | 493,646,817.80 | 45.09% | 105,697,115.52 |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已完工未结算款项 | 607,740,171.30 | 104,506,295.53 | 503,233,875.77 | 588,671,800.73 | 103,044,402.95 | 485,627,397.78 |
| 合计 | 607,740,171.30 | 104,506,295.53 | 503,233,875.77 | 588,671,800.73 | 103,044,402.95 | 485,627,397.78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其中: |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1,951,748.96 | 415,864.43 | ||
| 合计 | 1,951,748.96 | 415,864.43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票据 | 17,359.56 | 52,410,630.03 |
| 合计 | 17,359.56 | 52,410,630.0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其中: |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8)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58,069,986.34 | 154,952,464.09 |
| 合计 | 58,069,986.34 | 154,952,464.09 |
(1)应收利息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往来款 | 26,609,082.15 | 37,014,048.62 |
| 保证金、押金 | 60,191,109.06 | 53,146,176.02 |
| 备用金 | 1,941,760.85 | 2,558,994.60 |
| 股权转让款 | 3,475,366.00 | 100,764,517.00 |
| 借款 | 1,000,000.00 | |
| 其他 | 11,039,286.65 | 4,893,931.40 |
| 合计 | 103,256,604.71 | 199,377,667.64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3,029,345.99 | 165,289,303.79 |
| 1至2年 | 31,477,037.59 | 13,456,358.69 |
| 2至3年 | 10,564,573.50 | 1,362,976.91 |
| 3年以上 | 38,185,647.63 | 19,269,028.25 |
| 3至4年 | 2,375,782.27 | 5,561,311.24 |
| 4至5年 | 2,308,136.32 | 297,300.01 |
| 5年以上 | 33,501,729.04 | 13,410,417.00 |
| 合计 | 103,256,604.71 | 199,377,667.64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44,425,203.55 | 2,726,429.03 | 1,015,761.84 | 949,252.37 | 45,186,618.37 | |
| 合计 | 44,425,203.55 | 2,726,429.03 | 1,015,761.84 | 949,252.37 | 45,186,618.37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苏州众志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1,015,761.84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 苏州众志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借款 | 1,015,761.84 | 债务人破产 | 董事会审议 | 是 |
| 合计 | 1,015,761.84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江西省宜丰县同安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保证金、押金 | 30,000,000.00 | 1-2年 | 29.05% | 3,000,000.00 |
| 瑞鲸(安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6,162,650.00 | 1年以内 | 15.65% | 0.00 |
| 哈工我耀机器人(安阳)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4,000,000.00 | 5年以上 | 13.56% | 14,000,000.00 |
| 河北艾赤贰欧商贸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6,800,000.00 | 2-3年 | 6.59% | 2,040,000.00 |
| 江苏宝控精密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金、押金 | 4,050,000.00 | 4-5年 | 3.92% | 4,050,000.00 |
| 合计 | 71,012,650.00 | 68.77% | 23,090,000.0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9、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60,694,010.75 | 86.13% | 67,610,848.92 | 88.48% |
| 1至2年 | 5,908,281.77 | 8.38% | 8,188,322.84 | 10.71% |
| 2至3年 | 2,175,680.74 | 3.09% | 36,767.62 | 0.05% |
| 3年以上 | 1,687,688.30 | 2.40% | 579,091.38 | 0.76% |
| 合计 | 70,465,661.56 | 76,415,030.76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 苏州大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未结算 | |
| 柯马(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 812,041.38 | 未结算 | |
| 诸城市日昇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594,849.38 | 未结算 | |
| 合计 | 2,406,890.76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43,464,952.57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61.68%。其他说明:
10、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61,512,846.30 | 61,512,846.30 | 111,079,675.61 | 111,079,675.61 | ||
| 在产品 | 22,857,665.67 | 2,191,221.12 | 20,666,444.55 | 196,568,901.41 | 41,370.48 | 196,527,530.93 |
| 库存商品 | 1,918,592.52 | 1,827,628.01 | 90,964.51 | 2,172,249.83 | 1,349,773.14 | 822,476.69 |
| 周转材料 | 4,489.75 | 4,489.75 | 28,128,340.06 | 28,128,340.06 | ||
| 合同履约成本 | 799,514,011.30 | 8,966,369.83 | 790,547,641.47 | 909,269,534.03 | 30,094,702.74 | 879,174,831.29 |
| 发出商品 | 1,890,898.75 | 1,809,073.52 | 81,825.23 | 4,943,281.82 | 4,943,281.82 | |
| 合计 | 887,698,504.29 | 14,794,292.48 | 872,904,211.81 | 1,252,161,982.76 | 31,485,846.36 | 1,220,676,136.40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单位:元
| 项目 | 外购的数据资源存货 | 自行加工的数据资源存货 | 其他方式取得的数据资源存货 | 合计 |
(3)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在产品 | 41,370.48 | 2,346,586.37 | 196,735.73 | 2,191,221.12 | ||
| 库存商品 | 1,349,773.14 | 597,619.61 | 119,764.74 | 1,827,628.01 | ||
| 合同履约成本 | 30,094,702.74 | 6,998,084.57 | 28,126,417.48 | 8,966,369.83 | ||
| 发出商品 | 1,809,073.52 | 1,809,073.52 | ||||
| 合计 | 31,485,846.36 | 11,751,364.07 | 28,442,917.95 | 14,794,292.48 |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 哈工智能公司对哈工成长(岳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 | 18,258,366.96 | 18,258,366.96 | 24,425,960.26 | 2025年12月31日 | ||
| 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 | 85,176,372.22 | 51,857,145.95 | 33,319,226.27 | 33,319,226.27 | 2025年12月31日 | |
| 南通中南哈工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 | -8,500.00 | 2025年12月31日 | ||||
| 合计 | 103,434,739.18 | 51,857,145.95 | 51,577,593.23 | 57,736,686.53 | 0.00 |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 7,751,394.36 | 6,726,540.06 |
| 待摊费用 | 504,649.54 | 67,449.70 |
| 合计 | 8,256,043.90 | 6,793,989.76 |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 |
| 值) | 值)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本期实际核销的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核销情况债权投资核销说明: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备注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核销情况其他债权投资核销说明: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严格防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71,100,600.00 | 71,100,600.00 | 36,899,400.00 | |||||
| 浙江海渡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6,309,000.00 | 16,309,000.00 | 20,381,724.39 | |||||
| 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 | 459,076.50 | 459,076.50 | ||||||
| 成都蓝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86,000.00 | 386,000.00 | ||||||
| 天津轮船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15,000.00 | |||||||
| 四川省聚脂股份有限公司 | 369,300.00 | |||||||
| 海南农业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0 | |||||||
| 成都瑞达股份有限公司 | 550,000.00 | |||||||
| 四川华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
| 珠海经济 | 450,000.0 |
| 特区成瑞实业有限公司 | 0 | |||
|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405,600.00 | |||
| 合计 | 88,254,676.50 | 88,254,676.50 | 62,421,024.39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7、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其中: |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在本期
类别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二、联营企业 | ||||||||||||
| 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7,864,572.22 | 32,688,200.00 | -85,176,372.22 | |||||||||
| 哈工 | 23,30 | 5,043 | - | |||||||||
| 成长(岳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1,959.11 | ,592.15 | 18,258,366.96 | ||||||
| 南通中南哈工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34,000,000.00 | 34,000,000.00 | |||||||
| 海宁哈工现代机器人有限公司 | 40,765,787.67 | -5,854,820.71 | 18,710,000.00 | 16,200,966.96 | 18,710,000.00 | ||||
| 小计 | 215,932,319.00 | 71,731,792.15 | -5,854,820.71 | 18,710,000.00 | -103,434,739.18 | 16,200,966.96 | 18,710,000.00 | ||
| 合计 | 215,932,319.00 | 71,731,792.15 | -5,854,820.71 | 18,710,000.00 | -103,434,739.18 | 16,200,966.96 | 18,710,000.00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江苏哈工智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36,963,100.00 | 36,963,100.00 |
| 合计 | 36,963,100.00 | 36,963,100.00 |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3)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单位:元
| 项目 | 转换前核算科目 | 金额 | 转换理由 | 审批程序 | 对损益的影响 | 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292,763,870.79 | 312,801,713.77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292,763,870.79 | 312,801,713.77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282,371,927.63 | 100,846,242.18 | 20,793,472.73 | 17,509,805.84 | 2,737,362.23 | 424,258,810.6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889,838.78 | 26,749,905.57 | 2,903,908.95 | 2,543,994.15 | 419,944.98 | 50,507,592.43 |
| (1)购置 | 26,749,905.57 | 2,903,908.95 | 2,543,994.15 | 419,944.98 | 32,617,753.65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7,889,838.78 | 17,889,838.78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5,493,033.15 | 49,317,413.47 | 3,045,907.44 | 9,961,144.71 | 1,614,967.71 | 99,432,466.48 |
| (1)处置或报废 | 25,099,517.18 | 19,026.55 | 4,235,151.74 | 1,200.00 | 29,354,895.47 | |
| (2)合并范围变更 | 35,493,033.15 | 24,217,896.29 | 3,026,880.89 | 5,725,992.97 | 1,612,108.11 | 70,075,911.41 |
| 4.期末余额 | 264,768,733.26 | 78,278,734.28 | 20,651,474.24 | 10,092,655.28 | 1,542,339.50 | 375,333,936.56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29,598,066.78 | 53,058,119.76 | 14,493,530.89 | 12,361,959.76 | 1,945,419.65 | 111,457,096.8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419,793.47 | 6,859,871.56 | 3,105,953.41 | 1,648,626.05 | 198,232.84 | 21,232,477.33 |
| (1)计提 | 9,419,793.47 | 6,859,871.56 | 3,105,953.41 | 1,648,626.05 | 199,779.00 | 21,234,023.49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382,670.44 | 21,606,994.92 | 2,829,948.57 | 5,375,234.06 | 924,660.41 | 50,119,508.40 |
| (1)处置或报废 | 1,747,315.15 | 104,768.98 | 1,085,096.36 | 981.77 | 2,938,162.26 | |
| (2)合并范围变更 | 19,382,670.44 | 19,859,679.77 | 2,725,179.59 | 4,290,137.70 | 923,678.64 | 47,181,346.14 |
| 4.期末余额 | 19,635,189.81 | 38,310,996.40 | 14,769,535.73 | 8,635,351.75 | 1,218,992.08 | 82,570,065.77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5,133,543.45 | 39,967,737.88 | 5,881,938.51 | 1,457,303.53 | 323,347.42 | 292,763,870.7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2,773,860.85 | 47,788,122.42 | 6,299,941.84 | 5,147,846.08 | 791,942.58 | 312,801,713.77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 机器设备 | 32,380,035.21 | 4,187,879.90 | 28,192,155.31 | ||
| 电子设备 | 32,657.52 | 25,924.31 | 6,733.21 | ||
| 合计 | 32,412,692.73 | 4,213,804.21 | 28,198,888.52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 房屋建筑物 | 209,895,770.07 |
| 合计 | 209,895,770.07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1号车间厂房 | 15,446,618.24 | 待整个厂区建设完成后统一办理产权证书 |
| 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2号车间厂房 | 64,111,414.30 | 待整个厂区建设完成后统一办理产权证书 |
| 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3号车间厂房 | 54,216,543.77 | 待整个厂区建设完成后统一办理产权证书 |
| 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4号车间厂房 | 52,193,745.38 | 待整个厂区建设完成后统一办理产权证书 |
| 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5号、6号车间路面硬化工程 | 15,080,614.58 | 待整个厂区建设完成后统一办理产权证书 |
| 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7号宿舍楼、食堂 | 23,927,448.38 | 待整个厂区建设完成后统一办理产权证书 |
| 合计 | 224,976,384.65 |
其他说明: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42,654,087.61 | 37,665,341.79 |
| 工程物资 | 0.00 | 0.00 |
| 合计 | 42,654,087.61 | 37,665,341.79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鼎捷软件及软件服务费 | 2,507,014.31 | 2,507,014.31 | 2,507,014.31 | 2,507,014.31 | ||
| 福臻智能产业园项目 | 40,147,073.30 | 40,147,073.30 | 35,158,327.48 | 35,158,327.48 | ||
| 合计 | 42,654,087.61 | 42,654,087.61 | 37,665,341.79 | 37,665,341.79 |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福臻智能产业园项目 | 66,610,529.36 | 35,158,327.48 | 4,988,745.82 | 40,147,073.30 | 60.27% | 60.27% | 募集资金 | |||||
| 厂房基建工程 | 17,889,838.78 | 17,889,838.78 | 10,000.00% | 100 | 2,721,249.11 | 其他 | ||||||
| 合计 | 66,610,529.36 | 35,158,327.48 | 22,878,584.60 | 17,889,838.78 | 40,147,073.30 | 2,721,249.11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工程物资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合计 | 0.00 | 0.00 | ||||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3,623,247.13 | 13,623,247.1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666,008.68 | 12,666,008.68 |
| -新增租赁 | 12,666,008.68 | 12,666,008.6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62,616.51 | 2,362,616.51 |
| —处置 | 2,362,616.51 | 2,362,616.51 |
| —租赁到期 | ||
| 4.期末余额 | 23,926,639.30 | 23,926,639.30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7,418,229.86 | 7,418,229.8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23,121.97 | 2,123,121.97 |
| (1)计提 | 2,123,121.97 | 2,123,121.97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61,626.99 | 2,261,626.99 |
| (1)处置 | 2,261,626.99 | 2,261,626.99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7,279,724.84 | 7,279,724.84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646,914.46 | 16,646,914.4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205,017.27 | 6,205,017.27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公司使用权资产主要为租赁的用于日常办公的场所使用,期末未发现减值情况。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08,531,427.54 | 60,304,136.90 | 45,126,010.08 | 213,961,574.52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7,691.99 | 1,837,747.97 | 2,045,439.96 | |||
| (1)购置 | 207,691.99 | 1,837,747.97 | 2,045,439.96 | |||
|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779,013.34 | 32,281,828.89 | 72,060,842.23 | ||
| (1)处置 | |||||
| (2)合并范围变更 | 39,779,013.34 | 32,281,684.06 | 72,060,697.40 | ||
| 4.期末余额 | 68,752,414.20 | 28,230,000.00 | 46,963,758.05 | 143,946,172.25 |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9,493,331.83 | 56,524,983.46 | 21,286,544.64 | 87,304,859.93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84,738.86 | 3,367,682.83 | 6,500,352.75 | 11,852,891.13 |
| (1)计提 | 1,984,738.86 | 3,367,682.83 | 6,500,352.75 | 11,852,774.44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4,402,010.38 | 31,662,782.98 | 36,064,793.36 | ||
| (1)处置 | |||||
| (2)合并范围变更 | 4,402,010.38 | 31,662,782.98 | 36,064,793.36 | ||
| 4.期末余额 | 7,076,060.31 | 28,230,000.00 | 27,786,897.39 | 63,092,957.70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1,676,353.89 | 19,176,860.66 | 80,853,214.55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9,038,095.71 | 3,779,153.44 | 23,839,465.44 | 126,656,714.5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 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 555,521,688.97 | 555,521,688.97 | ||||
| 苏州哈工易科机器人有限公司 | 6,877,123.19 | 6,877,123.19 | ||||
| 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 | 384,825,386.94 | 384,825,386.94 | ||||
| 上海柯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70,451,345.87 | 70,451,345.87 | ||||
| 合计 | 1,017,675,544.97 | 384,825,386.94 | 632,850,158.03 |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处置 | |||||
| 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 400,108,503.96 | 74,950,000.00 | 475,058,503.96 | |||
| 苏州哈工易科机器人有限公司 | 6,877,123.19 | 6,877,123.19 | ||||
| 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 | 318,955,726.08 | 318,955,726.08 | ||||
| 上海柯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47,767,645.87 | 22,683,700.00 | 70,451,345.87 | |||
| 合计 | 773,708,999.10 | 97,633,700.00 | 318,955,726.08 | 552,386,973.02 |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其他说明
公司期末对与商誉相关的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将该商誉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各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
商誉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 项目 | 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 上海柯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商誉账面余额① | 555,521,688.97 | 70,451,345.87 |
|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② | 400,108,503.96 | 47,767,645.87 |
| 商誉的账面价值③=①-② | 155,413,185.01 | 22,683,700.00 |
|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④ | ||
| 包含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⑤=④+③ | 155,413,185.01 | 22,683,700.00 |
|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⑥ | 105,286,743.14 | 1,421,891.27 |
|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公允价值⑦=⑥+⑤ | 260,699,928.15 | 24,105,591.27 |
|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收回金额)⑧ | 185,745,354.65 | 1,400,200.00 |
| 商誉减值损失(取整万元)⑨=⑦-⑧ | 74,950,000.00 | 22,683,700.00 |
| 母公司商誉减值损失 | 74,950,000.00 | 22,683,700.00 |
天津福臻: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范围是公司并购天津福臻形成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该资产组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评估范围为与商誉相关的长期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上海柯灵: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范围是公司并购上海柯灵形成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该资产组与购买日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评估范围为与商誉相关的长期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天津福臻对应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是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得出,使用的2025年至2029年以及2029年后税前折现率为12.11%;2023年度使用的2024年至2028年以及2028年后税前折现率为11.55%。资产组于预算期内的现金流量预测根据预算期内的预期收入增长及毛利率确定。收入增长率是企业管理层根据目前在执行合同和未来的经营计划并参考了行业的发展趋势测算的,而毛利率预算则是参考历史的经营成本水平和未来经营计划测算的。上述假设用以分析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上海柯灵对应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是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得出,使用的2025年至2029年以及2029年后税前折现率为12.11%;2023年度使用的2024年至2028年以及2028年后税前折现率为12.29%。资产组于预算期内的现金流量预测根据预算期内的预期收入增长及毛利率确定。收入增长率是企业管理层根据目前在执行合同和未来的经营计划并参考了行业的发展趋势测算的,而毛利率预算则是参考历史的经营成本水平和未来经营计划测算的。上述假设用以分析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5)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办公室装修 | 4,990,686.13 | 4,481,075.98 | 2,063,878.55 | 3,092,911.63 | 4,314,971.93 |
| 简易钢棚 | 47,313.11 | 47,313.11 | |||
| 防病毒软件服务费 | |||||
| 平台费 | 961,736.57 | 961,736.57 | |||
| CATIA产品年维护费 | 1,412,624.29 | 711,396.48 | 49,114.26 | 652,113.55 | |
| 租入移动智地110号楼改建支出 | 2,361,696.16 | 674,770.32 | 1,686,925.84 | ||
| 鼎捷ERP年度维护费用 | 38,632.08 | 12,877.36 | 25,754.72 | ||
| 中国联通年度宽带费 | 70,754.72 | 11,792.42 | 58,962.30 | ||
| 新胜路工厂办公室装修 | 246,000.00 | 11,715.61 | 234,284.39 | ||
| 合计 | 9,774,056.26 | 4,836,462.78 | 3,533,743.85 | 3,142,025.89 | 7,934,749.30 |
其他说明: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205,243,725.92 | 30,856,850.48 | 228,411,579.38 | 34,917,279.22 |
| 可抵扣亏损 | 247,845,764.45 | 38,862,794.56 | 443,492,048.51 | 57,725,116.39 |
| 预计负债 | 15,007,983.00 | 2,251,197.45 | 39,506,277.13 | 5,925,941.57 |
| 递延收益 | 277,875.00 | 41,681.25 | ||
| 未实现收益 | 508,958.51 | 162,554.75 | ||
| 合计 | 468,606,431.88 | 72,133,397.24 | 711,687,780.02 | 98,610,018.4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346,662.34 | 494,346.92 | 17,238,095.38 | 2,585,714.31 |
| 未实现损失 | ||||
| 合计 | 2,346,662.34 | 494,346.92 | 17,238,095.38 | 2,585,714.31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2,133,397.24 | 2,585,714.31 | 98,610,018.43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94,346.92 | 2,585,714.31 | 0.00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亏损 | 490,565,545.29 | 407,962,035.86 |
| 资产减值损失 | 72,855,755.48 | 72,718,094.58 |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39,576,800.00 | 33,904,483.29 |
| 预计负债 | 62,989,808.89 | 67,705,001.52 |
| 合计 | 665,987,909.66 | 582,289,615.25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4年 | 82,609,076.52 | ||
| 2025年 | 68,164,740.03 | 92,881,900.63 | |
| 2026年 | 75,749,693.71 | 84,548,773.07 | |
| 2027年 | 63,964,582.71 | 12,878,689.31 | |
| 2028年 | 237,648,041.42 | 135,043,596.33 | |
| 2029年 | 45,038,487.42 | ||
| 合计 | 490,565,545.29 | 407,962,035.86 |
其他说明: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股权购置价款 | 296,999,850.00 | 280,000.00 | 296,719,850.00 | 296,999,850.00 | 296,999,850.00 | |
| 合计 | 296,999,850.00 | 280,000.00 | 296,719,850.00 | 296,999,850.00 | 296,999,850.00 | |
其他说明: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抵押借款 | 16,290,000.00 | |
| 保证借款 | 80,800,000.00 | |
| 信用借款 | 17,000,000.00 | 23,850,000.00 |
| 未终止确认的已贴现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 358,800.00 | 15,532,000.00 |
| 计提利息 | 18,111.11 | 104,111.11 |
| 合计 | 17,376,911.11 | 136,576,111.1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中: |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3,318,919.86 | |
| 信用证 | 35,844,431.29 | 68,200,000.00 |
| 合计 | 35,844,431.29 | 71,518,919.86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货款 | 1,048,568,288.94 | 1,079,002,327.69 |
| 合计 | 1,048,568,288.94 | 1,079,002,327.69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天津新玛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2,060,088.60 | 正常履行中 |
| 上海芈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10,446,014.88 | 正常履行中 |
| 重庆朗维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 8,845,896.22 | 正常履行中 |
| 芜湖博远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4,967,894.98 | 正常履行中 |
| 伟本智能机电(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4,813,708.24 | 正常履行中 |
| 合计 | 61,133,602.92 |
其他说明: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3,109,524.48 | |
| 应付股利 | 2,669,210.56 | 2,669,210.56 |
| 其他应付款 | 681,980,745.16 | 787,693,206.17 |
| 合计 | 687,759,480.20 | 790,362,416.73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3,109,524.48 | |
| 合计 | 3,109,524.48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普通股股利 | 2,669,210.56 | 2,669,210.56 |
| 合计 | 2,669,210.56 | 2,669,210.56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保证金及押金 | 6,749,851.16 | 381,540.00 |
| 往来款 | 426,122,308.34 | 678,589,243.00 |
| 股权收购款 | 68,722,007.50 | |
| 投资意向金 | 105,147,809.38 | 78,600,000.00 |
| 借款及利息 | 72,739,748.06 | 18,195,852.33 |
| 赔偿款 | 2,499,020.72 | 11,926,570.84 |
| 合计 | 681,980,745.16 | 787,693,206.17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上海溪印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522,400.00 | 根据股权购买协议,本公司需于上海柯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购买价款9,811,200.00元、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出具20日内支付6,540,800元、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3,270,400元,总计19,522,400元。因涉及柯灵实业业绩承诺完成事项,相关款项目前暂未支付。 |
| 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 | 293,000,000.00 | 注:详见本节十八、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3。 |
| 苏州福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1,630,423.38 | 根据《投资意向书》,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收取苏州福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000万元投资意向金,因项目终止,公司需返还投资意向金。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经诉讼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公司已向苏州福臻支付28,369,576.62元,以偿还部分投资意向金。2025年3月18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强制划扣共计6,352,651.39元,其中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划扣6,130,234.7元,从一般户扣划222,416.69元。 |
| 广州大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8,600,000.00 | 注:详见本节十六、2、或有事项-3。 |
| 东台市城东高新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5,290,970.94 | 根据与东台市城东高新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借款协议书》及展期协议,该笔款项已于2020年11月30日到期,尚未支付。 |
| 封毅 | 17,763,566.85 | 注:详见本节十六、2、或有事项-4。 |
| 合计 | 395,807,361.17 |
其他说明:
38、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元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9、合同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合同款 | 616,380,155.57 | 861,654,998.02 |
| 合计 | 616,380,155.57 | 861,654,998.02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40、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47,171,118.94 | 253,184,272.66 | 259,441,566.75 | 40,913,824.85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92,646.66 | 17,235,388.55 | 17,432,013.73 | 796,021.48 |
| 三、辞退福利 | 1,702,046.67 | 924,884.55 | 831,817.66 | 1,795,113.56 |
| 合计 | 49,865,812.27 | 271,344,545.76 | 277,705,398.14 | 43,504,959.89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5,498,020.59 | 230,076,872.08 | 236,173,877.79 | 39,401,014.88 |
| 2、职工福利费 | 5,183.22 | 4,670,698.48 | 4,670,698.48 | 5,183.22 |
| 3、社会保险费 | 844,153.21 | 10,893,880.66 | 10,993,599.00 | 744,434.87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11,089.05 | 10,331,665.55 | 10,422,276.64 | 720,477.96 |
| 工伤保险费 | 33,064.16 | 562,215.11 | 571,322.36 | 23,956.91 |
| 4、住房公积金 | 383,895.84 | 7,514,384.62 | 7,573,604.46 | 324,676.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39,866.08 | 28,436.82 | 29,787.02 | 438,515.88 |
| 合计 | 47,171,118.94 | 253,184,272.66 | 259,441,566.75 | 40,913,824.8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961,966.81 | 16,664,967.95 | 16,855,070.75 | 771,864.01 |
| 2、失业保险费 | 30,679.85 | 570,420.60 | 576,942.98 | 24,157.47 |
| 合计 | 992,646.66 | 17,235,388.55 | 17,432,013.73 | 796,021.48 |
其他说明:
41、应交税费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12,544,371.56 | 8,017,393.51 |
| 企业所得税 | 54,500.52 | 11,658.54 |
| 个人所得税 | 423,205.82 | 770,348.10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22,318.91 | 933,071.14 |
| 房产税 | 1,071,415.50 | 1,464,056.87 |
| 教育费附加 | 1,015,942.08 | 681,593.58 |
| 土地使用税 | 381,737.62 | 477,978.00 |
| 其他 | 161,004.99 | 336,053.57 |
| 合计 | 17,074,497.00 | 12,692,153.31 |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4,000,000.00 | 15,312,074.97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181,613.43 | 2,119,187.37 |
| 合计 | 37,181,613.43 | 17,431,262.34 |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转销项税额 | 10,106,555.91 | 31,603,810.18 |
|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 45,368,283.36 | 13,165,491.69 |
| 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回购款 | 86,912,830.19 | |
| 合计 | 55,474,839.27 | 131,682,132.0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合计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合计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保证+抵押借款(注1) | 183,450,000.00 | 203,450,000.00 |
| 合计 | 183,450,000.00 | 203,45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抵押物系相关土地使用权,由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因海宁哈工我耀贷款逾期,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诉请子公司海宁哈工我耀立即归还其剩余借款本金21,745万元及利息,要求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收到嘉兴中院送达的诉讼材料,案号为(2025)浙04民初42号,该案将于2025年5月13日开庭审理。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合计
| 合计 | —— |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租赁付款额 | 20,580,332.06 | 7,477,253.23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4,803,303.24 | -1,014,084.53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181,613.43 | -2,119,187.37 |
| 合计 | 12,595,415.39 | 4,343,981.33 |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 未决诉讼 | 62,989,808.89 | 88,000,000.00 | |
| 产品质量保证 | 7,853,900.30 | 6,654,179.48 |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7,190,051.95 | 12,557,099.17 | |
| 合计 | 78,033,761.14 | 107,211,278.65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277,875.00 | 277,875.00 | |||
| 合计 | 277,875.00 | 277,875.00 | -- |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合伙人投入资金 | 90,243,706.57 | 90,243,706.57 |
| 合计 | 90,243,706.57 | 90,243,706.57 |
其他说明:
注::公司与广州大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直投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资管计划管理人代表“鲁城济南一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合作投资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并购基金”)。并购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不高于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大直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9,600万元,优先级有限合伙人长城证券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为了保证并购基金优先级资金的成功募集及并购基金后续的顺利运作,公司对并购基金优先级合伙人长城证券优先回报及投资本金的足额取得提供差额补足。根据投资合伙协议,大直投资已完成220.00万元的出资,长城证券已完成16,500.00万元的出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优先级合伙人返还本金共76,956,293.43元,剩余88,043,706.57元尚未向优先级合伙人返还;尚未返还管理合伙人2,200,000元,合计金额90,243,706.57。
53、股本
单位:元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760,937,577.00 | 760,937,577.00 | |||||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 | 1,169,390,115.30 | 1,169,390,115.30 |
| 价) | |||
| 其他资本公积 | 18,012,418.50 | 18,012,418.50 | |
| 合计 | 1,187,402,533.80 | 1,187,402,533.8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库存股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股份回购 | 999,500.00 | 999,500.00 | ||
| 合计 | 999,500.00 | 999,50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9,706,111.83 | -59,706,111.83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9,706,111.83 | -59,706,111.83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1,017.20 | -28,678.16 | -11,736.57 | -229,695.36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01,017.20 | -28,678.16 | -11,736.57 | -229,695.36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59,907,129.03 | -28,678.16 | -11,736.57 | -59,935,807.19 |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86,019,272.83 | 86,019,272.83 | ||
| 合计 | 86,019,272.83 | 86,019,272.8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30,384,937.04 | -982,833,060.49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45,186,592.01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430,384,937.04 | -1,028,019,652.50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15,087,278.05 | -402,365,284.54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645,472,215.09 | -1,430,384,937.0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920,011,892.94 | 1,671,031,911.73 | 2,165,326,391.46 | 1,924,523,803.49 |
| 其他业务 | 15,951,647.20 | 19,677,638.33 | 22,528,972.92 | 19,416,348.89 |
| 合计 | 1,935,963,540.14 | 1,690,709,550.06 | 2,187,855,364.38 | 1,943,940,152.38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否
单位:元
|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 营业收入金额 | 1,935,963,540.14 | 无 | 2,187,855,364.38 | 无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5,951,600.00 | 无 | 2,252,900.00 | 无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82% | 无 | 0.10% | 无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15,951,600.00 | 其他业务收入 | 2,252,900.00 | 其他业务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5,951,600.00 | 无 | 2,252,900.00 | 无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无 | 0.00 | 无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920,011,900.00 | 无 | 2,185,602,500.00 | 无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业务类型 | ||||||||
| 其中: | ||||||||
| 高端装备制造 | 1,935,819,911.84 | |||||||
| 机器人一站式平台 | 143,628.30 |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其中: | ||||||||
| 国内 | 1,808,815,808.83 | |||||||
| 国外 | 127,147,731.31 |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按合同期
| 限分类 |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合计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合计
项目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503,233,875.77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015,984.89 | 1,414,287.38 |
| 教育费附加 | 2,874,906.51 | 1,023,895.81 |
| 房产税 | 1,218,952.59 | 1,838,175.45 |
| 土地使用税 | 853,996.84 | 695,195.38 |
| 印花税 | 1,251,296.58 | 1,213,047.86 |
| 其他 | 99,693.65 | 136,973.14 |
| 合计 | 10,314,831.06 | 6,321,575.02 |
其他说明:
63、管理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45,341,835.11 | 51,188,815.84 |
| 折旧与摊销 | 17,593,493.67 | 20,648,371.56 |
| 咨询顾问费 | 24,977,917.35 | 9,903,407.95 |
| 房屋租赁及物管费 | 7,863,655.10 | 7,761,107.49 |
| 业务招待费 | 8,884,463.47 | 9,150,265.51 |
| 差旅费 | 4,033,573.91 | 6,030,636.61 |
| 办公费 | 5,046,833.75 | 5,249,087.47 |
| 基金管理费 | 1,315,971.70 | |
| 装修费 | 847,219.51 | 2,059,474.47 |
| 车辆费 | 1,267,956.87 | 1,820,086.22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190,326.23 | 802,384.47 |
| 税费 | 547,480.00 | 516,103.88 |
| 水电费 | 1,034,838.41 | 1,074,066.22 |
| 修理费 | 193,859.05 | 976,882.49 |
| 保险费 | 468,353.48 | 576,163.88 |
| 环境保护费 | 80,966.78 | 23,172.98 |
| 劳动保护费 | 315,516.88 | 706,041.13 |
| 物料消耗 | 904,153.43 | |
| 其他 | 1,909,947.98 | 1,097,297.89 |
| 合计 | 123,598,237.55 | 121,803,491.19 |
其他说明: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工资、福利、社保费及相关费用 | 8,273,424.26 | 9,407,741.33 |
| 售后服务费 | 5,580,061.64 | 2,833,147.26 |
| 差旅费 | 1,180,116.47 | 2,481,143.88 |
| 广告宣传费、代理费、咨询顾问费 | 85,470.50 | 84,466.02 |
| 业务招待费 | 5,954,252.58 | 6,676,364.06 |
| 投标费 | 1,975,669.12 | 2,424,481.21 |
| 办公费 | 65,343.20 | 859,833.07 |
| 物料消耗 | 7,730.09 | 99,059.82 |
| 车辆费 | 17,497.93 | 18,115.23 |
| 其他 | 997,501.09 | 323,298.45 |
| 合计 | 24,137,066.88 | 25,207,650.33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员工薪酬 | 65,263,372.65 | 58,344,334.24 |
| 材料费用 | 17,272,745.42 | 28,792,062.16 |
| 其他 | 5,899,892.10 | 8,366,239.55 |
| 合计 | 88,436,010.17 | 95,502,635.95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费用 | 39,667,475.52 | 33,796,997.75 |
| 减:利息收入 | -257,098.24 | -574,227.70 |
| 手续费 | 1,454,187.18 | 1,343,958.51 |
| 汇兑损益 | 1,854,420.39 | -963,541.57 |
| 合计 | 42,718,984.85 | 33,603,186.99 |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补助 | 21,228,738.79 | 23,195,163.62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80,307.94 | 95,934.69 |
| 其他 | 2,009.91 | 182,393.44 |
| 合计 | 21,411,056.64 | 23,473,491.75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563,000.00 | |
| 合计 | 9,563,000.00 |
其他说明:
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854,820.71 | -6,608,694.41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5,385,183.84 | 283,907.67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8.42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218,203.00 | |
| 合计 | 14,748,624.55 | -6,324,786.74 |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2,557,374.11 | -21,002,069.55 |
| 合计 | -22,557,374.11 | -21,002,069.55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487,256.47 | -2,934,880.99 |
|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18,710,000.00 | -71,731,792.15 |
| 十、商誉减值损失 | -97,633,700.00 | -275,756,212.31 |
| 十二、其他 | -52,137,145.95 | |
| 合计 | -173,968,102.42 | -350,422,885.45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小计 | 1,397,491.23 | 14,164,352.04 |
| 其中:固定资产 | 1,294,414.47 | -22,814.16 |
| 土地及建筑物 | 14,187,166.20 | |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103,076.76 | |
| 合计 | 1,397,491.23 | 14,164,352.04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政府补助 | 42,500.00 | 6,000.00 | 42,500.00 |
| 赔偿收入 | 161,677.01 | 13,600.00 | 161,677.01 |
| 无需支付的款项 | 1,470.90 | ||
| 诉讼补偿 | 152,881.51 | 300,000.00 | 152,881.51 |
| 其他 | 191,367.45 | 80,187.56 | 191,367.45 |
| 合计 | 548,425.97 | 401,258.46 | 548,425.97 |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844,823.52 | ||
| 罚款、滞纳金 | 368,391.65 | 368,391.65 | |
| 赔偿支出 | 2,000.00 | 22,496,920.23 | 2,000.00 |
| 其他 | 7,482,577.59 | 24,102,521.17 | 7,482,577.59 |
| 合计 | 7,852,969.24 | 47,444,264.92 | 7,852,969.24 |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144.27 | 1,367,669.60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0,654,987.77 | -12,696,158.22 |
| 合计 | 10,666,132.04 | -11,328,488.62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210,223,987.81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2,555,996.95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278,255.20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4,555,572.80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608,715,896.00 |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142,347.57 |
| 所得税费用 | 10,666,132.04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他往来款 | 257,098.23 | 3,314,039.87 |
| 手续费返还、政府补贴收入等收款 | 20,322,004.52 | 23,195,163.62 |
| 存款利息收入 | 825,453.28 | 574,227.70 |
| 收到的保证金 | 16,302,435.20 | 6,972,574.13 |
| 收回受限银行存款 | 67,799,571.20 | |
| 合计 | 105,506,562.43 | 34,056,005.3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支付的各项费用 | 48,943,535.30 | 13,805,536.61 |
| 受限存款 | 2,969,476.40 | |
| 支付的保证金等往来款项 | 27,925,800.06 | 8,872,107.39 |
| 赔偿款、罚款及其他营业外支出中的现金支出 | 320,252.68 | 1,667,783.23 |
| 其他往来款 | 104,992,845.35 | 74,994,698.42 |
| 其他 | 6,161,879.34 | |
| 合计 | 185,151,909.79 | 105,502,004.9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投资意向金 | 116,250,000.00 | 5,120,000.00 |
| 合计 | 116,250,000.00 | 5,12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退投资意向金 | 91,250,000.00 | 134,436,000.00 |
| 合计 | 91,250,000.00 | 134,436,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非金融机构借款 | 15,750,763.47 | 275,884,956.55 |
| 合计 | 15,750,763.47 | 275,884,956.55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往来款 | 7,473,712.33 | 89,113,310.98 |
| 租赁负债 | 3,214,099.08 | |
| 归还非金融机构借款 | 161,262,982.31 | |
| 合计 | 10,687,811.41 | 250,376,293.2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220,890,119.85 | -404,786,743.27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73,968,102.42 | 21,002,069.55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1,234,023.49 | 14,473,962.84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123,121.97 | 2,334,840.66 |
| 无形资产摊销 | 11,852,774.44 | 7,649,190.65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533,743.85 | 944,134.4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97,491.23 | -14,164,352.04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56.58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563,000.00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9,667,475.52 | 32,848,008.55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748,624.55 | 6,324,786.7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266,141.92 | -12,696,158.2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23,072.90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376,721.34 | 56,452,093.76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7,064,897.58 | -168,791,359.84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06,678,206.70 | 322,739,582.88 |
| 其他 | 22,557,374.11 | 350,422,885.4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79,276.63 | 205,192,998.75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1,613,466.37 | 140,463,176.47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40,463,176.47 | 89,795,232.30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8,849,710.10 | 50,667,944.17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 金额 |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40,464.20 |
| 其中: | |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4,394.57 |
| 其中: | |
| 其中: |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6,069.63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 金额 |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0,017,709.60 |
| 其中: | |
| 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 | |
| 天津福臻园驱未来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17,709.60 |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5,956,210.97 |
| 其中: | |
| 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 | 25,803,493.96 |
| 天津福臻园驱未来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152,717.01 |
| 其中: |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5,938,501.37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41,613,466.37 | 140,463,176.47 |
| 其中:库存现金 | 20,392.48 | 148,700.19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1,593,073.89 | 140,314,476.28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613,466.37 | 140,463,176.47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其他说明:
(7)其他重大活动说明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685,022.23 | ||
| 其中:美元 | |||
| 欧元 | 87,142.98 | 7.5257 | 655,811.92 |
| 港币 | |||
| 克朗 | 44,496.07 | 1.5233 | 29,210.31 |
| 应收账款 | 13,396,167.44 | ||
| 其中:美元 | |||
| 欧元 | 1,780,056.00 | 7.5257 | 13,396,167.44 |
| 港币 |
长期借款
| 长期借款 | |||
| 其中:美元 | |||
| 欧元 | |||
| 港币 | |||
| 其他应收款 | 15,691.00 | 10,300.66 | |
| 其中:克朗 | 15,691.00 | 1.5233 | 10,300.66 |
| 应付账款 | 10,566,484.91 | ||
| 其中:欧元 | 1,404,053.43 | 7.5257 | 10,566,484.91 |
| 其他应付款 | 115,462.73 | 811,923.26 | |
| 其中:欧元 | 107,162.73 | 7.5257 | 806,474.56 |
| 克朗 | 8,300.00 | 1.5233 | 5,448.70 |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不适用
| 境外经营实体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选择依据 |
| RIVERMACHINEFRANCE | 法国 | 欧元 | 经营业务(商品、融资)主要以该等货币计价和结算 |
| TJASSETEngnceringGmBH | 德国 | 欧元 | 经营业务(商品、融资)主要以该等货币计价和结算 |
| AUTOBOXENGINEERINGUKLTD | 英国 | 英镑 | 经营业务(商品、融资)主要以该等货币计价和结算 |
| AUTOBOXENGINEERINGSWEDENAB | 瑞典 | 克朗 | 经营业务(商品、融资)主要以该等货币计价和结算 |
注:自2024年10月份RIVERMACHINEFRANCE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82、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租赁收入 | 1,578,639.14 | |
| 其中:未纳入租赁收款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收入 | ||
| 合计 | 1,578,639.14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84、其他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合计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合计
项目
|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其他说明:
无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 资产: | ||
| 货币资金 | ||
| 应收款项 | ||
| 存货 | ||
| 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负债: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净资产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 资产: | ||
| 货币资金 | ||
| 应收款项 | ||
| 存货 | ||
| 固定资产 | ||
| 无形资产 |
负债: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净资产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3、反向购买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报告期内未发生反向购买事项。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是□否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 |
| 价款 | 比例 | 方式 | 依据 | 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权的比例 | 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
| 天津福臻园驱未来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17,709.60 | 100.00% | 出售 | 2025年03月31日 | 注1 | 2,882,687.53 | ||||||
| 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 | 156,600,698.84 | 100.00% | 出售 | 2024年09月29日 | 注2 | 12,502,496.31 |
其他说明:
注1:2024年,公司子公司天津福臻、园驱未来(天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李合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向李合营转让天津福臻持有的天津福臻园驱未来产业管理有限公司66.7%的股权,向园驱未来(天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转让天津福臻持有的33.3%的天津福臻园驱未来产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以2023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天津福臻园驱未来产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0,017,709.60元,因此确定天津福臻园驱未来产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交易对价10,017,709.60元。天津福臻已于2024年3月收到上述股权转让款,并于2024年4月12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注2:2024年9月27日,公司、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与吴淳签订《关于吴淳受让债务相关事项之备忘录》,约定以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100%股权抵偿吴淳在相关协议项下受让的债务156,600,698.84元(其中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96,212,808.00元、海宁市译联机器人制造有限公司60,387,890.84元)。2024年9月29日,经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一、申请人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将持有的100%的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申请人吴淳;二、申请人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将申请人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持有的100%的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登记至申请人吴淳名下,申请人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协助办理。2024年10月12日,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成立时间 | 持股比例 |
| 深圳哈工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2024-12-23 | 100% |
(2)2023年11月15日,上海奥特博格汽车工程有限公司与UgouAB签订收购协议,约定以60000克朗(已包含公司注册资本51000克朗及公司变更行政手续费)收购UgouAB持有AUTOBOXENGINEERINGSWEDENAB的全部股份。2024年4月7日支付首笔转让款45000克朗,并于2024年4月26日在瑞典公司注册局办理公司股权转让登记,公司董事、地址、名称和营业范围的变更手续。2024年8月6日支付转让款尾款15000克朗。公司管理层判断该项交易不构成业务合并,将该收购视为资产收购。
(3)2024年度完成了以下公司工商注销手续
| 公司名称 | 注销日期 |
| 哈尔滨耀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24-01-10 |
| 哈尔滨耀鼎机器人有限公司 | 2024-08-05 |
6、其他
无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南通海门哈工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海门市 | 海门市 | 智能机器人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 | 0.00% | 设立 |
| 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0,000.00 | 嘉兴市 | 嘉兴市 |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 24.00% | 0.00% | 设立 |
| 东台哈工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东台市 | 东台市 | 工业机器人、汽车焊接夹具、模具和通用机械设备的设计、研发 | 100.00% | 0.00% | 设立 |
| 上海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智能机器人研发、生产、销售 | 0.00% | 100.00% | 设立 |
| 常州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常州市 | 常州市 | 智能机器人研发、生产、销售 | 0.00% | 100.00% | 设立 |
| 大兴安岭耀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漠河市 | 漠河市 | 智能准备、专业机械 | 0.00% | 100.00% | 设立 |
| 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 51,000,000.00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焊装生产线的生产、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上海奥特博格汽车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上海 | 上海 | 焊装生产线的生产、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上海奥特博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上海 | 上海 | 焊装生产线的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 广东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广州市 | 广州市 | 焊装生产线的生产、销售 | 85.00% | 设立 | |
| AUTOBOXENGINEERINGSWEDENAB | 34,394.57 | 瑞典 | 瑞典 | 焊装生产线的销售 | 100.00% | 资产收购 | |
| TJASSETEngnceringGmBH | 2,459,490.00 | 德国 | 德国 | 焊装生产线的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 AUTOBOXENGINEERINGUKLTD | 392,960.00 | 英国 | 英国 | 焊装生产线的销售 | 100.00% | 设立 | |
| 苏州哈工易科机器人有限公司 | 13,000,000.00 | 苏州市 | 苏州市 | 智能机器人研发、生产、销售 | 49.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合肥哈工易科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合肥市 | 合肥市 | 智能机器人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江苏哈工智焊机器人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江阴市 | 江阴市 | 工业机器人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维修及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 100.00% | 设立 | |
| VictoryIntelligenceHoldingLimited | 6.88 | 香港 | 香港 |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HerkulesIntelligentTechnologyGmbH | 200,277.50 | 德国 | 德国 |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HerkulesIntelligentTechnologyGmbH&Co.KG | 0.00 | 德国 | 德国 |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 100.00% | 设立 | |
| 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海宁 | 海宁 | 智能机器人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 上海柯灵实 | 20,000,000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工业自动化 | 100.00% | 非同一控制 |
| 业发展有限公司 | .00 | 设备、机器人、工业清洗设备、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 | 下企业合并 | ||||
| 义乌柯灵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义乌市 | 义乌市 | 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天津哈工民科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天津市 | 天津市 | 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等智能制造业务、技术开发、咨询、转让 | 100.00% | 设立 | |
| 江苏福臻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宿迁市 | 宿迁市 | 技术服务开发、转让和智能机器人制造、销售 | 100.00% | 设立 | |
| 深圳哈工智能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 直接 | 间接 | |||||
| 海宁哈工现代机器人有限公司 | 海宁 | 海宁 | 智能机器人研发、生产、销售 | 40.00% | 权益法 |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流动资产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海宁哈工现代机器人有限公司 | 海宁哈工现代机器人有限公司 | |
| 流动资产 | 40,593,161.14 | 88,394,002.22 |
| 非流动资产 | 9,614,325.62 | 12,311,763.50 |
| 资产合计 | 50,207,486.76 | 100,705,765.72 |
| 流动负债 | 10,935,754.62 | 46,418,934.65 |
| 非流动负债 | 2,620,443.65 | 1,662,149.65 |
| 负债合计 | 13,556,198.27 | 48,081,084.30 |
| 少数股东权益 | -5,514,264.23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6,651,288.49 | 31,574,808.85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4,660,515.40 | 21,049,872.57 |
| 调整事项 | ||
| --商誉 |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 --其他 |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6,200,966.96 | 47,381,333.00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 营业收入 | 57,528,224.37 | 39,154,326.50 |
| 净利润 | -15,109,846.17 | -13,667,135.33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15,109,846.17 | -13,667,135.33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合营企业: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联营企业: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 直接 | 间接 |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无
6、其他无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277,875.00 | 92,625.00 | 185,250.00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他收益 | 21,229,238.79 | 23,195,163.62 |
其他说明:
注:根据《海宁市财政局、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海宁市技术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工业生产性设备投资项目财政奖励资金及预拨2016年第一批工业生产性设备投资项目财政奖励的通知(海财预(2016)267号)》文件,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符合海宁市工业生产性设备投资财政奖励条件的项目下达奖励资金。浙江瑞弗航空航天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已收到奖励资金123.50万元,该项补助按10年的受益年限内分摊,本期1-9月份摊销92,625.00元,余额为185,250.00元,浙江瑞弗航空航天技术装备有限公司自2024年10月份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权益投资,借款,应收及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银行存款等。相关金融工具详情于各附注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一)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影响本公司财务成果和现金流的外汇汇率的变动中的风险。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所持有美元、欧元、泰铢的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有关,由于美元、欧元、泰铢与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使公司面临外汇风险。但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等美元、欧元、泰铢的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于本公司总资产所占比例较小,此外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均以人民币结算,故本公司所面临的外汇风险并不重大。本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的余额如下:
| 项目 | 资产 | 负债 | ||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美元 | 7,200.00 | 300.00 | ||
| 欧元 | 14,051,979.36 | 4,293,539.52 | 11,372,959.47 | 10,478,378.81 |
| 克朗 | 39,510.98 | 5,448.70 | ||
| 泰铢 | 19,184,918.03 | 1,210,836.04 | ||
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是美元、欧元、泰铢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有关。下表列示了本公司相关外币与人民币汇率变动5%假设下的敏感性分析。在管理层进行敏感性分析时,5%的增减变动被认为合理反映了汇率变化的可能范围。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 项目 | 汇率变动影响 | |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人民币贬值 | 182,880.27 | 1,174,282.88 |
| 人民币升值 | -182,880.27 | -1,174,282.88 |
(2)利率风险-公允价值变动风险
本公司的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来自固定利率的银行借款。由于固定利率的借款均为短期借款,因此本公司认为利率风险-公允价值变动风险并不重大。本公司目前并无利率对冲的政策。
(3)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本公司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
(4)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管理层认为这些投资活动面临的市场价格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二)信用风险
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控制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此外,本公司的货币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货币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33,960.35万元公司出售部分股权,回流了部分现金;公司与海宁市译联机器人制造有限公司、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就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股权回购事项相关诉讼达成和解,该事项和解后,预计公司流动性将大幅改善。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不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 项目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7,358,800.00 | 17,358,800.00 | ||
| 应付票据 | 35,844,431.29 | 35,844,431.29 | ||
| 应付账款 | 851,021,420.25 | 197,546,868.69 | 1,048,568,288.94 | |
| 应付职工薪酬 | 43,504,959.89 | 43,504,959.89 | ||
| 其他应付款 | 184,759,876.63 | 497,178,340.94 | 5,839,373.74 | 687,777,591.31 |
| 其他流动负债 | 55,474,839.27 | 55,474,839.27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7,181,613.43 | 37,181,613.43 | ||
| 租赁负债 | 12,595,415.39 | 12,595,415.39 | ||
| 长期借款 | 183,450,000.00 | 183,450,000.00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90,243,706.57 | 90,243,706.57 | ||
| 合计 | 1,225,145,940.76 | 981,014,331.59 | 5,839,373.74 | 2,211,999,646.09 |
(二)信用风险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控制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此外,本公司的货币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货币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流动负债大于流动资产33,960.35万元,公司出售部分股权,回流了部分现金;公司与海宁市译联机器人制造有限公司、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就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股权回购事项相关诉讼达成和解,该事项和解后,预计公司流动性将大幅改善。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不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 项目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7,358,800.00 | 17,358,800.00 | ||
| 应付票据 | 35,844,431.29 | 35,844,431.29 | ||
| 应付账款 | 851,021,420.25 | 197,546,868.69 | 1,048,568,288.94 | |
| 应付职工薪酬 | 43,504,959.89 | 43,504,959.89 | ||
| 其他应付款 | 184,759,876.63 | 497,178,340.94 | 5,839,373.74 | 687,777,591.31 |
| 其他流动负债 | 55,474,839.27 | 55,474,839.27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7,181,613.43 | 37,181,613.43 | ||
| 租赁负债 | 12,595,415.39 | 12,595,415.39 | ||
| 长期借款 | 183,450,000.00 | 183,450,000.00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90,243,706.57 | 90,243,706.57 | ||
| 合计 | 1,225,145,940.76 | 981,014,331.59 | 5,839,373.74 | 2,211,999,646.09 |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 套期风险类型 | ||||
| 套期类别 | ||||
其他说明无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7,165,900.00 | 37,165,900.00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88,254,676.50 | 88,254,676.50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6,963,100.00 | 36,963,100.00 | ||
| 应收款项融资 | 17,359.56 | 17,359.56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7,359.56 | 162,383,676.50 | 162,401,036.06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权益工具投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应收款项融资。应收款项融资系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将其到期之前通过背书转让或贴现的方式收回其合同现金流量,鉴于这些应收款项期限较短,资金时间价值因素对其公允价值的影响不重大,票据背书的前后手双方均认可按票据的面值抵偿等额的应收应付账款,因此可以
近似认为该等应收款项融资的期末公允价值等于其面值扣减按预期信用风险确认的坏账准备后的余额,即公允价值基本等于其摊余成本。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有对价,系根据上海柯灵未来剩余业绩承诺期预测利润与承诺利润的差异,以及业绩补偿义务人的信用风险等因素计算确定(注)。
注:2020年11月,公司购买上海溪印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溪印智能”)持有的上海柯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灵实业”)40.88%股权及上海溪蓝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柯灵实业20.00%股权,交割完成后,公司持有柯灵实业100%股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柯灵实业承诺在交割后的四个会计年度(即2020年至2023年度,以下简称“承诺年度”)内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500万人民币、800万人民币、1000万人民币、1200万元人民币。如果在承诺年度内的任何一个年度,上海柯灵的实现净利润低于约定的相应年度的承诺净利润的90%,则溪印智
能应于审计报告出具后2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或从当期转让价款中扣减(若当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大于等于相应年度承诺净利润的90%,则不触发补偿)。当期现金补偿款=(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四年预测净利润数总和*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其中,净利润数应当以拟购买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数确定;交易对价指的是哈工智能前次交易及本次交易所支付的交易对价总和);若现金补偿款结果为负值,则公司应将已收到的补偿金退还但无需承担利息。柯灵实业2022、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65.12万元、-142.91万元,溪印智能及姜延滨先生需补偿公司3,716.59万元,公司对此分别于2022年、2023年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326.51万元、1,390.08万元。
(2)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权益工具投资,权益工具投资主要是非上市股权投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来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现金流折现法和市场比较法等。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年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和出售 | 期末余额 |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购买 | 出售 | 其他变动 | |||
| 资产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7,165,900.00 | 37,165,900.00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6,963,100.00 | 36,963,1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8,254,676.50 | 88,254,676.50 | |||||
| 合计 | 162,383,676.50 | 162,383,676.50v | |||||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无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其他非流动负债等。
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9、其他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 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无锡市 | 实业投资 | 128500 | 784.00% | 785.00%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联创”)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数量33,959,70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6.90%,占公司总股份的4.46%。控股股东无锡联创及其实际控制人艾迪女士与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哲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乔徽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五)》于2024年12月21日到期,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不再续签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乔徽先生通过马鞍山哲方智能机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北京零贰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4.5%的股权,进而通过北京零贰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北京来自星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自星”)23.90%的股权,通过来自星间接持有无锡联创10.78%的财产份额,最终通过持有无锡联创10.78%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因此,艾迪女士与乔徽先生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后,仍属于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艾迪女士、乔徽先生。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艾迪和乔徽。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二)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江苏宝控精密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 义乌严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共同关键管理人员 |
| 深圳市长泽慧物润科技有限公司 | 共同关键管理人员 |
| 深圳市烁今智达科技有限公司 | 共同关键管理人员 |
| 奥蓝特(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共同关键管理人员 |
| 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共同关键管理人员 |
| 上海吉导机器人有限公司 | 共同关键管理人员 |
| 苏州严格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 | 共同关键管理人员 |
| 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控单位共同关键管理人员 |
| 海宁哈工现代机器人有限公司 | 原子公司,现参股单位 |
| 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 | 原子公司 |
| 浙江瑞弗航空航天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 原子公司 |
| 中山华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原共同关键管理人员 |
| 哈工机器人(佛山)有限公司 | 共同关键管理人员 |
| 哈物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 共同关键管理人员 |
| 合肥哈工联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共同关键管理人员 |
| 哈尔滨创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合肥严格融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共同关键管理人员 |
| 上海溪印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共同关键管理人员 |
| 苏州哈工凯尔机器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原参股单位 |
| 上海昇视唯盛科技有限公司 | 原参股单位 |
| 严格科创产业发展集团合肥有限公司 | 共同关键管理人员 |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 奥蓝特(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71,679.13 | 否 | 2,020,700.00 | |
| 苏州哈工凯尔机器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824,60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上海昇视唯盛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6,900.00 | |
| 苏州哈工凯尔机器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721,200.00 | |
| 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292.0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无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无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无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 海宁哈工现代机器人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84,391.07 | 3,516,672.73 |
| 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223,241.6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详见本附注五(三十二)。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无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 拆入 | ||||
| 拆出 |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深圳市长泽慧物润科技有限公司 | 转让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40%股权收益权 | 33,900,000.00 | |
| 北京零贰壹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代宁波延格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款 | 55,000,000.00 | |
| 88,900,000.00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4,320,400.00 | 3,917,986.21 |
(8)其他关联交易
无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预付账款 | 哈工机器人(佛山)有限公司 | 43,716.81 | 380,000.00 | ||
| 预付账款 | 哈物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
| 预付账款 | 苏州哈工凯尔机 | 3,776,866.85 | |||
| 器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 预付账款 | 苏州严格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 | 150,700.00 | 150,700.00 | ||
| 预付账款 | 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28,602.82 | 228,602.82 | ||
| 应收账款 | 海宁哈工现代机器人有限公司 | 3,437,545.85 | 1,031,263.76 | 3,437,545.85 | 171,877.29 |
| 应收账款 | 合肥哈工联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 应收账款 | 严格科创产业发展集团合肥有限公司 | 4,030,910.30 | 1,119,786.03 | 3,621,234.00 | 551,237.15 |
| 应收账款 | 上海吉导机器人有限公司 | 663,920.00 | 531,136.00 | 663,920.00 | 265,568.00 |
| 应收账款 | 中山华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674,000.00 | 674,000.00 | 674,000.00 | |
| 应收账款 | 哈尔滨创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70,000.00 | 28,000.00 | 70,000.00 | 21,000.00 |
| 应收账款 | 合肥严格融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77,000.00 | 61,600.00 | ||
| 应收账款 | 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 | 1,696,638.73 | 9,856.44 | ||
| 应收票据 | 深圳市长泽慧物润科技有限公司 | 100,923,203.00 | 5,046,160.15 | ||
| 其他应收款 | 严格科创产业发展集团合肥有限公司 | 387,074.25 | 47,654.78 | 50,764.25 | 20,305.70 |
| 其他应收款 | 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1,600,000.00 | 2,000,000.00 | 8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江苏宝控精密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 4,093,522.47 | 4,093,522.47 | 4,093,522.47 | 4,093,522.47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昇视唯盛科技有限公司 | 1,933,045.00 | 96,652.25 | ||
| 其他应收款 | 海宁哈工现代机器人有限公司 | 309,774.00 | 15,488.70 | ||
| 其他应收款 | 哈物实业(上海)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800,000.00 | ||
| 合同资产 | 严格科创产业发展集团合肥有限公司 | 23,760.00 | 1,188.0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应付账款 | 严格科创产业发展集团合肥有限公司 | 8,153,607.73 | 2,190,253.17 |
| 应付账款 | 奥蓝特(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685,963.43 | 1,265,966.03 |
| 应付账款 | 苏州哈工凯尔机器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41,294.38 | |
| 应付账款 | 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99,664.60 | |
| 应付账款 | 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 | 143,510.00 |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溪印智能科技合伙企业 | 19,522,400.00 | 19,522,400.00 |
| (有限合伙) | |||
| 其他应付款 | 苏州严格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 | 10,507.90 | 10,507.90 |
| 其他应付款 | 海宁哈工现代机器人有限公司 | 3,524,658.34 | 2,173,893.54 |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 | 23,414,552.61 | |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市长泽慧物润科技有限公司 | 72,250,000.00 | |
| 其他应付款 | 义乌严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
| 合同负债 | 浙江瑞弗航空航天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 410,114.42 | |
| 合同负债 | 海宁哈工现代机器人有限公司 | 35,398.23 |
7、关联方承诺
无。
8、其他
无。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无
6、其他无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募集资金使用承诺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7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7,613,23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4.68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0,829,953.84元,扣除发行费用10,625,310.3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80,204,643.5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向使用情况如下:
| 承诺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金额(万元) | 调整后承诺投资金额(万元) | 实际投资金额(万元) |
| 汽车车身智能连接制造系统产能建设项目 | 30,329.06 | 3,225.07 | |
| 轻量化材料连接及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2,582.40 | 1,241.67 | |
| 偿还银行借款 | 5,000.00 | 4,959.24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800.00 | 9,800.00 | |
| 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 | 27,518.24 | 26,999.99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1,340.73 | 8,374.18 | |
| 合计 | 67,711.46 | 48,858.97 | 54,600.15 |
(1)2020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从募集资金账户(276590741180)提取18,000.00万元,于2020年9月16日、2020年9月21日从募集资金账户(2900000010120100696398)提取共12,000.00万元,合计提款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3亿元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股权受让款、出资款、归还往来欠款、公司日常经营和归还银行借款。2021年8月,公司将从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收到28,000.00万元及自有资金2,000.00万元转入募集资金专户作为对暂时补流募集资金的归还。
(2)2021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从19350101041555501专户一次性提款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1.5亿元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归还银行借款。
2022年3月,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等系列公告,披露了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拟出售天津福臻不超过70%的股权。在后续交易推进过程中,收购方发生了若干调整,并最终在2023年5月宣告交易终止。在公司于2022年7月与刘国力和天津福臻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签署的投资意向协议的基础上,分别从上述两意向收购方收取1.30亿元和2,000.00万元的收购意向金,并以其中的1.48亿元,与公司自有资金200万元合计1.5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在完成本次暂时补流的审议程序后,将1.20亿元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用于偿还刘国力支付的股权收购意向金。截止财务报告出具日,公司上述逾期未归还暂时补流资金的行为,导致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已超过十二个月。
(4)2024年,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收购交易已经终止,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已支付给交易对方的2.70亿元资金应当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财务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归还上述款项。
2、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开立的未履行完毕的不可撤销的质量维修保函、履约保函、信用证等折合人民币57,195,688.37元。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并购基金差额补足义务相关事项
公司于2017年12月与广州大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大直”)、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合作投资并购基金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购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不高于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广州大直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9,600万元,优先级有限合伙人长城证券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山东严格企赋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对长城证券投资本金进行远期收购,对长城证券优先回报进行差额补足,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严格企赋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与长城证券签署《差额补足协议》、《差额补足协议之补充协议》,承诺对长城证券优先回报及投资本金未获清偿部分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2022年9月28日,并购基金各合伙人签署相关补充协议,将《合伙协议》约定的退出期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山东严格企赋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期收购基金份额的长城证券有权宣布立即到期;同时约定,基金清算期不超过15日,公司对清算期满原告收到现金少于投资本金的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因山东严格企赋科技有限公司、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支付收购款,公司也没有履行差额补足义务,长城证券就上述差额补足事项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8月27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2023)粤0304民初46551号):一、被告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严格企赋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投资本金88,043,706.57元及投资收益(以欠付的投资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7.2%计算,自2023年9月
29日起计算至投资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山东严格企赋科技有限公司被本判决确定的对原告所负上述债务承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40万元;四、驳回原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公司因不服上述判决提起上诉,请求撤销(2023)粤0304民初46551号判决,改判驳回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审已于2025年3月31日开庭审理,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尚未判决。
2023年末,公司针对该案件计提预计负债119.92万元。2024年末,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应付优先回报、律师费等合计金额641.12万元。
2、上海柯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未完成相关事项
(1)2020年11月,公司以4,870.40万元现金收购上海柯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灵实业”)60.88%股权,上海溪印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溪印智能”)及其执行合伙人姜延滨承诺,柯灵实业2020-2023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1,200万元。柯灵实业2020-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512.38万元、825.93万元、165.12万元、-142.91万元。
根据公司与溪印智能签署的《关于上海柯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溪印智能及姜延滨先生需补偿公司3,716.59万元,公司对此分别于2022年、2023年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326.51万元、1,390.08万元。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024年4月向溪印智能、姜延滨先生发出通知函,要求溪印智能及姜延滨先生尽快安排具体支付事宜。
姜延滨先生对业绩补偿事项存在异议并提出因公共卫生事件及公司自2020年起持续调拨柯灵实业账户资金,导致其生产经营资金不足,故柯灵实业未能完成承诺业绩。2023年7月,姜延滨先生向上海仲裁委提起仲裁请求确认公司占用柯灵实业账户资金具体金额及因占用资金导致的柯灵实业利润减少金额。上海仲裁委于2023年12月出具裁决书,确认公司于2022年度占用柯灵实业资金的平均值为人民币1,025.64万元,柯灵实业因此少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014.53万元;确认公司于2023年度占用上海柯灵实业资金的平均值为人民币1,095.82万元,柯灵实业因此少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300.79万元。
公司认可上述事实,但《业绩补偿协议》中并未约定相关的豁免条款。因此,公司于2024年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溪印智能及姜延滨支付业绩补偿款、逾期支付违约金、律师费等合计3,908.87万元。2025年1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25年1月20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本案移送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处理。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尚未判决。
(2)2020年11月,公司以4,870.40万元现金收购柯灵实业60.88%股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尚有1,952.24万元股权转让款。
2024年5月,溪印智能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延迟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等。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尚未判决。
3、萨图集团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2022年严格系统科技(太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大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公司签订《投资意向书》,有意以现金方式受让哈工智能持有的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
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广州大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陆续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意向金2,860万。
萨图集团有限公司诉称,广州大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借款2860万给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借款为广州大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唐富琼借款取得,2023年12月18日,经广州大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唐富琼同意并确认,上述广州大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2860万债权转让给萨图集团有限公司。萨图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取得了对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2860万元债权。经萨图集团有限公司多次催要,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至今没有偿还上述欠款,萨图集团有限公司因上述欠款事项对公司提起诉讼。
2024年11月,公司收到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传票。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2024年12月11日裁定本案移送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处理。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尚未判决。
4、陈佳莹相关民间借贷纠纷
2022年12月9日,公司与封毅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封毅向公司出借125万元,借款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借款期限内不收取利息;2023年4月6日,公司与封毅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封毅向公司出借5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借款期限内不收取利息;2023年4月21日,公司与封毅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封毅向公司出借1,065万元,借款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借款期限内不收取利息;综上,公司应付封毅借款本金合计1,690万元。公司已经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提自2023年7月1日起的资金占用利息。
(1)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封毅将上述债权中的500万元借款协议对应的全部债权、1,065万元借款协议对应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了陈佳莹,2024年11月,陈佳莹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尚未判决。
(2)公司收到封毅与宁波延格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封毅将上述1,690万元借款协议对应的全部债权转让给宁波延格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债权出现两次转让的情形,法院亦尚未判决,因此公司未依据债权转让协议终止确认封毅的应付款项。
5、东台市城东高新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2019年6月4日,东台哈工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哈工”)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东台市城东高新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东高新”)借款900元,《借款协议》约定还款期限为2019年8月31日,借款期限内利率为月利率6%,逾期利率为约定利率的150%。后城东高新与东台哈工签署《补充协议书》,约定此笔借款期限延至2020年11月30日,原协议其他条款不变。
2020年1月20日城东高新与东台哈工又签订《借款协议书》一份,约定借款金额250元,还款期限为2020年5月31日,借款期限内年利率8%,逾期利息为约定利率的150%。后城东高新与东台哈工签订《补充协议书》一份,约定此笔借款期限延长至2020年11月20日。
东台哈工未还款,城东高新向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东台人民法院主持调解((2023)苏0981民初3684号),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东台哈工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给付原告东台市城东高新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金1150万元及利息(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以9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4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7.2%计算;以25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20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8%计算),此款分别于2024年1月31日前归还本金575万元,于2024年4月30日前归还本金575万元及上述全部利息;二、如被告东台哈工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
未按上述第一款按期足额履行,则原告东台市城东高新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权按本金1150万元及利息(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以9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4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按年利率7.2%计算;以90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0.8%计算;以25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20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按年利率8%计算;以25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12%计算)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时已履行部分作相应扣减);三、案件诉讼费115262元,减半收取57631元,由被告东台哈工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负担(此款于2024年4月30日前直接向原告东台市城东高新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四、被告东台哈工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按期足额履行上述款项之后,原、被告之间就本案的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双方再无纠葛。东台哈工未按照(2023)苏0981民初3684号民事调解书履行支付义务,城东高新申请强制执行,并冻结了东台哈工的一般存款账户。
城东高新向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对江苏哈工智能股份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公司在未出资5,000万范围内对东台哈工所欠城东高新的债务和诉讼费用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东台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28日立案,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尚未判决。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无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无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扣划
(1)被强制划扣的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情况
2025年3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出现资金被扣划的情形,被强制划扣的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情况如下所示。
| 主体 | 开户行 | 账户性质 | 本次被扣划金额 | 账户余额(元) |
| (元) | ||||
| 哈工智能 | 农行海宁市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6,130,234.70 | 1,481.47 |
(2)募集资金被扣划的原因2023年5月,公司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苏州福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福臻”)与公司签订的《投资意向书》所涉及的事项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2023年11月,公司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沪0112民初25550号),判决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苏州福臻投资意向金50,000,000元及支付逾期利息和案件费用。
2024年4月,针对公司返还苏州福臻投资意向金的相关诉讼事项,双方进行了友好协商。公司向苏州福臻支付28,369,576.62元,以偿还本案判决书项下部分投资意向金,本次支付完毕后,苏州福臻不再对本次支付所涉金额主张自本次支付完毕之日起的逾期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025年3月,苏州福臻强制执行,法院扣划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6,130,234.70元。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未来适用法
|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无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无
(2)其他资产置换
无
4、年金计划
无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无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无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无
(4)其他说明
无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关于年报涉及非标事项的相关进展公司2022年和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因哈工成长私募股权基金企业(以下简称“哈工岳阳成长”)、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湖州大直”)、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严格供应链”)及南通中南哈工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哈工”)等四家企业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管理层就积极推进哈工岳阳成长、湖州大直、严格供应链和中南哈工非标审计意见所涉及资产的处置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四家公司正积极推进清退工作中,具体进度如下:
(1)哈工成长(岳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经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持有的哈工成长的33.1126%的出资份额,作价2,500万元转让给关联方深圳市烁今智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烁今智达”)。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其股东深圳市长泽慧物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泽慧物润”)支付的2,5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支付,票据到期日2025年3月31日。同时,烁今
智达、长泽慧物润向公司出具《开具贴现利息〈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之告知函》,承诺根据公司实际发生的贴现费用进行多退少补。截至3月31日,公司未收到烁今智达应支付的现金,公司收到了烁今智达《付款延期申请函》,向公司申请延期支付,其将全力推进资金筹措工作。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的烁今智达上述交易份额转让款1425万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1,275万元(尚未兑付,不含贴现息),现金150万元;合计尚未收回的份额转让款为2,350万元(现金,不含贴现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岳阳成长为待售资产,尚未完成交割。公司将持续关注烁今智达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情况和剩余份额转让款的支付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岳阳成长)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9)、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59)、2025年01月23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岳阳成长)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2025年04月01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岳阳成长)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2)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持有的湖州大直的49.5%(实缴比例为85.74%)的出资份额,作价5,000万元转让给关联方长泽慧物润。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长泽慧物润以商业承兑汇票加现金方式支付的上述交易51%的份额转让款25,500,000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19,500,000元,票据到期日2025年3月31日,现金6,000,000元。同时,长泽慧物润向公司出具《开具贴现利息〈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之告知函》承诺根据公司实际发生的贴现费用进行多退少补;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未收到长泽慧物润应支付的剩余交易对价,公司收到了长泽慧物润的《付款延期申请函》,向公司申请延期支付,其将全力推进资金筹措工作。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的长泽慧物润上述交易转让款2,550万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1,950万元(尚未兑付,不含贴现息),现金600万元;合计尚未收回的份额转让款为4,400万元(现金,不含贴现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州大直为待售资产,尚未完成交割。公司将持续关注长泽慧物润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情况和剩余份额转让款的支付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5)、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59)、2025年01月23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2025年04月01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3)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哈工智能于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30日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上海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我耀”)与北京零贰壹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零贰壹创投”)签署《债权债务重组、抵销及代为偿还协议》,协议约定零贰壹创投以对公司的5,500万元债权代宁波延格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宁波延格管理(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延格”)偿还其欠上海我耀的9,800万元股权转让款中的5,500万元。子公司上海我耀与深圳市长泽慧物润科技有限公司(又称“长泽慧物润”)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上海我耀拟将其享有的宁波延格9,800万元应收股权转款中的3,390万元债权以3,39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长泽慧物润,长泽慧物润同意受让该等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0)。交易完成后,零贰壹创投及长泽慧物润具有对宁波延格的追索权,对哈工智能及上海我耀无追索权。上海我耀、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哈工我耀”)与宁波延格签署《债权债务抵销协议》,以上海我耀应收宁波延格的9,800元股权转让款中的910万元抵销海宁哈工我耀对宁波延格的欠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209)。公司已根据各方签署的《债权债务重组、抵销及代为偿还协议》将零贰壹创投代宁波延格偿还的5,500万元进行了抵债的账务处理。公司已根据各方签署的《债权债务抵消协议》将子公司上海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与宁波延格之间的债权债务进行了抵账的账务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209)。截至2024
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长泽慧物润以商业承兑汇票方式向公司支付的上述债权转让款及利息共34,673,203元,票据到期日2025年3月31日,同时,长泽慧物润向公司出具《开具贴现利息〈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之告知函》承诺根据公司实际发生的贴现费用进行多退少补;截至2025年3月31日,长泽慧物润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3,467.3203万元尚未兑付(不含贴现息)。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转让黑龙江严格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应收的9,800万元股权转让款,已收回6,410万元,尚有3,467.3203万元(现金,不含贴现息)未收回。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长泽慧物润《付款延期申请函》,向公司申请延期支付,其将全力推进资金筹措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长泽慧物润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0)、2024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209)、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59)、2025年01月23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2025年04月01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4)南通中南哈工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海门哈工持有的中南哈工40%的股权,作价3,400万元转让给关联公司长泽慧物润。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长泽慧物润以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上述交易的转让款3,400万元,票据到期日2025年3月31日。同时,长泽慧物润向公司出具《开具贴现利息〈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之告知函》承诺根据公司实际发生的贴现费用进行多退少补;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未收到长泽慧物润应支付的交易对价,公司收到了长泽慧物润的《付款延期申请函》,向公司申请延期支付,其将全力推进资金筹措工作。截至2025年3月31日,长泽慧物润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3,400万元尚未兑付(不含贴现息),尚有3,400万元(现金,不含贴现息)未收回。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南哈工为待售资产,尚未完成交割。公司已收到长泽慧物润开具的《付款延期申请函》,向公司申请延期支付,其将全力推进资金筹措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长泽慧物润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1)、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59)、2025年01月23日披露的《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2025年04月01日披露的《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2、关于公司投资的股权涉及股权回购的相关事项
(1)严格防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哈尔滨工大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以下简称“严格防务”)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以现金10,800万元对哈尔滨工大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现名“严格防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严格防务”)进行增资。严格防务股东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名“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严格集团”)向并购基金承诺,严格防务应实现2018至2020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合计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5,000,000.00元,即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如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未能实现,严格集团应在2020年度结束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就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并购基金进行补偿。如哈工特种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并购基金有权要求严格集团回购投资方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严格防务股权。该等回购系并购基金的一项选择权。经审计后,严格防务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2021年12月7日、2022年3月30日公司聘请的上海市志致远律师事务所两次向严格集团发送了律师函。2022年8月2日,并购基金聘请的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向严格集团发送了律师函要求其于收到律师函90日内履行股权回购义务。2023年12月,公司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严格集团回购嘉兴大直持有的严格防务15.6977%的股权并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有关严格防务项目起诉严格集团一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案号为(2024)沪0112民初9327号,因增加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第三人,该案件已于2024年7月29日开庭审理。2025年4月初,公司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案号为(2024)沪0112民初9327号《民事判决书》,经法院判决,本次诉讼判决结果如下:1、被告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第三人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业绩补偿款10,800万元;2、驳回原告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
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86,758.50元,由原告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负担931,137.29元,由被告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55,621.21元。经综合考虑后,公司已决定不上诉。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4)、《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2024-018)、《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2024-037)、《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2024-042)、《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2024-099)、《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2025-028)、《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浙江海渡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哈工海渡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江苏哈工海渡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海渡”)并购基金以现金5,400.00万元对哈工海渡进行增资。哈工海渡第一大股东苏州工大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现名“苏州严格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严格”)向并购基金承诺,哈工海渡应实现2018至2020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合计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6,000,000.00元,即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如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未能实现,苏州严格应在2020年度结束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就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并购基金进行补偿。如哈工海渡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并购基金有权要求苏州严格回购投资方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哈工海渡股权。该等回购系并购基金的一项选择权。经审计后,哈工海渡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2021年6月,并购基金已将其持有的哈工海渡6.80%的股权以18,360,000.00元转让给南京哈工企赋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2月7日、2022年3月30日公司聘请的上海市志致远律师事务所两次向苏州严格发送了律师函。2022年8月2日,并购基金聘请的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向苏州严格发送了律师函要求其于收到律师函90日内履行股权回购义务。2023年12月,公司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苏州严格回购嘉兴大直持有的江苏海渡18.4336%的股权并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有关哈工海渡项目起诉苏州严格一案已于2024年03月01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4)苏0591民初3484号,已开庭审理并增加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第三人。因诉讼标的已经超过1亿元,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移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该案已于2024年6月17日开庭审理,目前仍在一审审理中,法院尚未作出一审判决。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参投并购基金拟转让其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6)、《关于公司参投并购基金拟转让其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4)、《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2024-009)、《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2024-019)、《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2024-037)、《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江苏哈工智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哈工大机器人集团(哈尔滨)智新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哈尔滨工旅智新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哈工智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智新”)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哈尔滨工旅智新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对哈尔滨工旅智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科技”)进行增资;同时,公司以4,140万元的交易对价受让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联新投资”)持有的增资完成前的智新科技8.28%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智新科技13.47%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受让哈尔滨工旅智新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5)。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的事项已于2023年12月10日到期未实现,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6日给哈工智新的原股东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送了《联络函》,要求其说明是否能够如期达成前述条件,如不能达成请告知后续回购事宜的安排。2024年4月22日再次向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函,要求其按照协
议约定进行回购。因资金问题,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哈工智新均无法以人民币完成回购承诺。在公司多次发函要求其履行回购承诺后,哈工智新提出可以以其持有的北京宇航推进科技有限公司3.9929%股权抵部分的回购款项。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和解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哈工智新、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海宁哈工联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宇航推进科技有限公司等拟签署《和解意向协议》,约定将哈工智新持有的北京宇航推进科技有限公司3.9929%的出资(以下简称“抵债股权”)转让给公司,用于哈工智新、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海宁哈工联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承担其在增资协议中约定的赎回义务。后因以股抵回购款的推进不顺利,故2024年12月20日公司向上海仲裁委员会就增资协议纠纷提请了要求哈工智新和哈尔滨鑫联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海宁哈工联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购股权的仲裁申请书。截至目前,因公司尚未缴纳仲裁申请费,故上海仲裁委员会尚未立案。公司将积极关注该承诺回购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关于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机民科”)70%股权的事项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快速进入市场前景广阔和具有一定准入壁垒的军用光电产品、军用非标准仪器设备、航空器材等军用产品领域和军工行业,并充分发挥公司在高端智能制造的累积优势,强化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技术赋能军工制造,增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现金收购刘延中持有的江机民科67.9626%股权,吴宇英持有的江机民科1.4348%股权,李博持有的江机民科0.2009%股权,丁海英持有的江机民科0.2009%股权,杜研持有的江机民科0.2009%股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购买江机民科7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84,000.00万元。该交易已获得国防科工局于2021年5月10日下发的批复文件(科工计【2021】464号),该批复文件的有效期为24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1-080)、《关于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关于签署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2023年7月底公司收到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及传票(案号:(2023)吉02民初45号)等诉讼材料,刘延中先生就其与公司、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之间的以民间借贷纠纷为案由的诉讼案件向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对公司持有的天津福臻100%股权(5,100万元)及海宁我耀100%股权(20,000万元)进行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2023年9月公司收到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吉02民初45号之四),经审理,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刘延中先生的起诉。截至财务报告披露日,该《民事裁定书》已正式生效,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2023年11月,公司收到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及传票,刘延中先生向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按照公司与刘延中先生、江机民科及江机民科原股东签订的《收购股权协议书》和《补充协议》向其支付补偿金2,910万元(3,000万*97%=2,910万元)、违约金5,626万元(5,800万*97%=5,626万元)。庭审后,刘延中撤回了要求哈工公司向其支付违约金5,626万元(5,800万元*97%)的诉讼请求。2024年3月,公司收到了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给付刘延中违约金2,910万元。为维护公司利益,最大程度减少公司的损失,公司已提起上诉,已于2024年6月11日、2024年7月12日二次开庭,2024年8月,公司收到了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刘延中已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4)吉0211执1258号、(2025)吉0211执恢105号,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针对与刘延中的诉讼二审判决、国防科工局批复失效一事,公司认为江机民科收购交易已无法推进,因此公司决定终止该募投项目。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收购江机民科)终止的议案》,该议案也在2025年01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终止“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是根据实际情况审慎作出的合理决策。上述决策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终止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目前,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目前处
于冻结状态,各方至今未就终止事宜签订协议。公司已经向江机民科股东支付28,999.99万元,江机民科的工商变更尚未办理。根据《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收购股权之补充协议》,公司计提股权收购事项3,000万元违约金。公司将积极筹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2024年3月13日、2024年06月28日、2024年8月7日、2025年01月02日、2024年01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3)、《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收购江机民科)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4、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江西省宜丰县同安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安矿产品”)、济南创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创捷”)、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招商引资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新旧动能基金”)、福建平潭越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凡投资”)、李奕霖、深圳市俊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俊东”)合计持有的江西鼎兴矿业有限公司70%股权,收购同安矿产品、济南创捷、济南新旧动能基金、越凡投资、李奕霖、深圳俊东合计持有的江西兴锂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并拟向艾迪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鉴于公司2022年度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须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确认,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后,公司可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所涉及的相关事项。结合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截至财务报告披露日,公司与各交易方正就交易的终止事项进行磋商,因涉及多方,公司将根据磋商结果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92)及每月披露的进展公告。
5、关于收购浙江瑞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相关事项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增资扩股暨现金收购浙江瑞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通过子公司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哈工”)以现金56,600万元购买浙江瑞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弗机电”)100%股权并引入海宁市译联机器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译联机器人”)、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海宁市众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半导体”)分别对浙江哈工增资11,32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现金收购浙江瑞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2020年9月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关于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股份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诉讼补偿协议的议案》。瑞弗机电拟与瑞弗机电原股东洪金祥、洪群妹、吴淳、周昊、刘芳、朱宇、海宁瑞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原股东”)签署《诉讼补偿协议》,瑞弗机电原股东承诺对瑞弗机电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诉讼事项承担损失补偿责任。2022年4月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诉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浙江哈工、瑞弗机电与原股东签署《诉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方一致同意原股东应付的诉讼债权转让价款,由公司从后续需支付给原股东的股权转让价款中将相应债权转让价款支付给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剩余未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具体支付方式公司已与瑞弗机电原股东达成一致,后续将通过债务重组的方式完成支付。2018年9月公司与译联机器人签署《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译联机器人完成对浙江哈工的投资(以乙方完成《投资协议》项下第一笔投资款支付之日为准)满两年之日起,有权要求公司回购乙方持有的浙江哈工全部或部分股权。若译联机器人未在完成对浙江哈工的投资满两年之日起要求公司回购全部股权,译联机器人有权在其投资满三年之日起向公司提出要求,要求公司回购剩余的股权。2018年9月公司与泛半导体签署《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泛半导体在完成对浙江哈工的投资(以完
成《投资协议》项下第一笔投资款支付之日为准)满三年之日起,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泛半导体向浙江哈工已支付的投资款加上年化8%的单利计算的转让价格(按照付款时间分批次分别计算利息),回购泛半导体持有的浙江哈工全部或部分股权。若泛半导体未在完成对浙江哈工的投资满三年之日起要求公司回购全部股权,泛半导体有权在其投资满四年之日起向公司提出要求。译联机器人、泛半导体已就上述股权回购事项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诉前保全,冻结了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补充更正公告》(2023-07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2023年9月,公司与译联机器人就上述诉讼事项达成和解,浙江省海宁人民法院就和解情况出具了《民事调解书》。译联公司愿意将违约金减半,公司需支付译联机器人股权回购款及利息共96,137,890.85元。由公司在2023年10月31日前,以现金或双方认可的其他等值财产履行付款义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日披露的《关于确认诉讼调解方案暨签署〈调解笔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因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经沟通协商,译联公司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参股公司股权抵偿应付股权回购款及违约金。因公司未在《调解笔录》约定的时间内清偿债务,译联机器人再次向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11月,公司收到了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浙0481民初4148号),经审理查明,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判决公司、海宁我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海宁泛半导体股权回购款8,821.32万元并赔偿相应违约金(以8,821.32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4月16日起按年利率10%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及该案件的律师代理费35万元。严格企赋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及保全费由公司、海宁我耀、严格企赋共同承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36)。202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与译联机器人、泛半导体就上述诉讼达成和解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及《诉讼和解协议》。公司原计划通过债务重组完成对译联机器人及泛半导体的支付义务,因超过了《执行和解协议》及《诉讼和解协议》约定的期限,2024年6月,公司收到了海宁市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起诉状》,原告吴淳要求哈工智能及海宁我耀将所持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吴淳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2024年8月,公司收到海宁市人民法院发来的《撤回部分被告申请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吴淳撤回了对哈工智能的起诉,并追加浙江哈工为被告。在海宁市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原告吴淳女士愿意与海宁哈工我耀、浙江哈工达成调解。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及〈备忘录〉等的议案》,该议案也在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法院已出具裁定书,公司及子公司与吴淳正按照《人民调解协议书》及《备忘录》的条款进行推进,浙江哈工的股权过户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关于签署调解协议及备忘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关于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及〈备忘录〉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4)。截至目前,吴淳按照其与海宁市译联机器人制造有限公司、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事项受相关诉讼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海宁我耀部分银行账户、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公司持有的天津福臻100%股权(5,100万元)及海宁我耀100%股权(20,000万元)被冻结,公司子公司海宁我耀所有的坐落于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文苑路西侧、高新路南侧的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浙(2019)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77531号】被查封。具体诉讼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2023年8月,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就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我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冻结了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及海宁我耀部分银行账户。2024年6月,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与海宁我耀已签署相关和解协议。因公司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付款义务,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已申请执行。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关于签署和解协议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公司管理层在得知相关诉讼及资产冻结情况后高度重视,积极与各方、法院等方进行沟通、协商,以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尽快解决上述诉讼纠纷。截至目前,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部分账户仍处于被冻结状态,与账户冻结相关的主要诉讼案件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以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8)、《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以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以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以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以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5)、《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以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7)、《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及公司、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8)、《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83)、《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2)、《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3)、《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被扣划及新增账户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关于公司、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新增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关于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福臻”)就与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行汽车”)签订的《采购合同书》所涉及的合同纠纷事项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4年4月,天津福臻收到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苏0113破47号-1),法院正式宣告债务人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破产。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已确认,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交的《关于提请人民法院确认无争议债权的报告》所记载的债权,天津福臻对南京知行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享有无财产担保债权100,596,594.92元。
8、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哲方持有的公司79,239,990股股份将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24日14时至2024年9月25日14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用户“钱林洁”竞得公司20,000,000股股票并已完成过户,剩余59,239,990股因无人出价已流拍,这些流拍的股份于2024年11月13日14时至2024年11月14日14时止(延时除外)进行二次拍卖。根据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用户“王灯城”、“深圳市长旭佳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竞得哈工智能59,239,990股。上述司法竞拍成功的股份已于2024年12月06日和12月09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1月16日、2024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4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4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5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6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87)。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无锡联创所持公司9,621,999股股份被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30日10时至2024年10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根据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用户“刘哲峰”等人竞得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48)、2024年11月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59)、2024年11月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160)、2024年11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被司法拍
卖的股份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70)。上述股权完成过户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无锡联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依然是艾迪女士及乔徽先生。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解除暨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8、其他无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3,775,679.49 | 3,798,139.75 |
| 1至2年 | 3,798,139.75 | |
| 2至3年 | 97,787.63 | |
| 3年以上 | 1,295,980.40 | 1,295,980.40 |
| 3至4年 | 77,000.00 | |
| 4至5年 | 77,000.00 | |
| 5年以上 | 1,218,980.40 | 1,218,980.40 |
| 合计 | 8,967,587.27 | 5,094,120.1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967,587.27 | 100.00% | 1,309,916.69 | 14.61% | 7,657,670.58 | 5,094,120.15 | 100.00% | 1,249,780.40 | 24.53% | 3,844,339.75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8,967,587.27 | 100.00% | 1,309,916.69 | 14.61% | 7,657,670.58 | 5,094,120.15 | 100.00% | 1,249,780.40 | 24.53% | 3,844,339.75 |
| 合计 | 8,967,587.27 | 100.00% | 1,309,916.69 | 14.61% | 7,657,670.58 | 5,094,120.15 | 100.00% | 1,249,780.40 | 24.53% | 3,844,339.7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249,780.40 | 60,136.29 | 1,309,916.69 | |||
| 合计 | 1,249,780.40 | 60,136.29 | 1,309,916.69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的情况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上海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 | 7,453,819.24 | 83.12% | |||
| 收购前旧客户 | 1,218,980.40 | 13.59% | 1,218,980.40 | ||
| 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 | 120,000.00 | 1.34% |
| 南京业恒达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 97,787.63 | 1.09% | 29,336.29 | |
| 合肥严格融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77,000.00 | 0.86% | 61,600.00 | |
| 合计 | 8,967,587.27 | 100.00% | 1,309,916.69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股利 | 9,400,000.00 | 9,4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272,609,690.50 | 273,551,842.18 |
| 合计 | 282,009,690.50 | 282,951,842.18 |
(1)应收利息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 9,400,000.00 | 9,400,000.00 |
| 合计 | 9,400,000.00 | 9,400,000.00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往来款 | 245,401,408.62 | 287,944,551.27 |
| 保证金、押金 | 30,208,432.04 | |
| 备用金 | 1,803,640.85 | |
| 其他 | 10,951,387.35 | |
| 合计 | 288,364,868.86 | 287,944,551.27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02,478,616.20 | 83,674,875.94 |
| 1至2年 | 77,791,807.92 | 127,550,792.24 |
| 2至3年 | 94,952,082.44 | 33,730,000.00 |
| 3年以上 | 13,142,362.30 | 42,988,883.09 |
| 3至4年 | 298,709.80 | 23,810,000.00 |
| 4至5年 | 8,154,740.07 | |
| 5年以上 | 12,843,652.50 | 11,024,143.02 |
| 合计 | 288,364,868.86 | 287,944,551.27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其中: |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 |
| 值) | 值)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775,248.64 | 12,617,460.45 | 14,392,709.09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本期计提 | 3,119,483.92 | 750.00 | 3,120,233.92 | |
| 本期转回 | 1,757,764.65 | 1,757,764.65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7,483.99 | 3,119,483.92 | 12,618,210.45 | 15,755,178.3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单位往来款 | 199,592,764.32 | 1年以内 | 69.22% | |
| 江西省宜丰县同安矿产品开发有 | 保证金、押金 | 30,000,000.00 | 1-2年 | 10.40% | 3,000,000.00 |
| 限公司 | |||||
| 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单位往来款 | 26,000,000.00 | 1年以内 | 9.02% | |
| 义乌柯灵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宜丰分公司 | 合并范围内单位往来款 | 15,812,700.00 | 1年以内 | 5.48% | |
| 收购前旧客户 | 往来款 | 10,935,889.60 | 5年以上 | 3.79% | 10,935,889.60 |
| 合计 | 282,341,353.92 | 97.91% | 13,935,889.6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1,882,577,723.38 | 791,502,345.75 | 1,091,075,377.63 | 1,868,967,723.38 | 693,868,645.75 | 1,175,099,077.63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41,166,531.33 | 37,731,792.15 | 103,434,739.18 | |||
| 合计 | 1,882,577,723.38 | 791,502,345.75 | 1,091,075,377.63 | 2,010,134,254.71 | 731,600,437.90 | 1,278,533,816.81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江苏哈工智焊机器人有限公司 | 3,407,000.00 | 3,407,000.00 | ||||||
| 天津哈工民科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 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 | 156,380,185.11 | 43,619,814.89 | 156,380,185.11 | 43,619,814.89 | ||||
| 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 502,907,396.04 | 400,108,503.96 | 74,950,000.00 | 427,957,396.04 | 475,058,503.96 | |||
| 南通海门哈工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 | 33,897,318.97 | 166,102,681.03 | 33,897,318.97 | 166,102,681.03 | ||||
| 嘉兴大直 | 52,800,00 | 52,800,00 | ||||||
| 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0.00 | 0.00 | ||||||
| 义乌柯灵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325,587,177.51 | 47,767,645.87 | 22,683,700.00 | 302,903,477.51 | 70,451,345.87 | |||
| 东台哈工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 | 120,000.00 | 36,270,000.00 | 13,610,000.00 | 13,730,000.00 | 36,270,000.00 | |||
| 合计 | 1,175,099,077.63 | 693,868,645.75 | 13,610,000.00 | 97,633,700.00 | 1,091,075,377.63 | 791,502,345.75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二、联营企业 | ||||||||||||
| 湖州大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5,176,372.22 | 32,688,200.00 | -85,176,372.22 | |||||||||
| 哈工成长(岳阳)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18,258,366.96 | 5,043,592.15 | -18,258,366.96 | |||||||||
| 小计 | 103,434,739.18 | 37,731,792.15 | -103,434,739.18 | |||||||||
| 合计 | 103,434,739.18 | 37,731,792.15 | -103,434,739.18 |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注:2024年12月,公司拟通过转让的方式处置持有的联营公司的出资份额,将对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103,434,739.18元由长期股权投资转入持有待售资产核算。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32,743.26 | 3,603,490.32 | ||
| 其他业务 | 3,561,961.78 | |||
| 合计 | 3,694,705.04 | 3,603,490.32 |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业务类型 |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合同类型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合计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合计
项目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503,233,875.77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850.92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539,319.12 | |
| 合计 | -1,532,468.20 |
6、其他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6,782,675.07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453,556.64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 5,218,203.00 | 转让应收宁波延格股权转让款 |
| 生的损益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60,000.00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4,802,267.03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56,280.67 |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598,847.72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60,449.01 | |
| 合计 | 32,496,590.28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9.39% | -0.283 | -0.28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6.85% | -0.3258 | -0.3258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