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作出了以下审核意见:
(一)2021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正常,其中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266,591.81万元,2021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374.38万元;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已累计使用126,089.35万元,2021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832.91万元。
(二)公司编制的《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行为。报告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