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安平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长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洪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 20,319,831,624.65 20,991,962,152.25 -3.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8,603,900,133.40 8,040,485,156.25 7.01%
股本(股) 3,067,615,959.00 3,067,615,959.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80 2.62 6.87%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1,996,717,021.51 1,925,203,132.04 3.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58,848,848.42 888,184,268.75 -3.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7,937,278.26 424,416,671.96 -67.5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4 0.14 -71.4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00 0.2895 -3.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 0.2895 -3.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4% 12.21% -2.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06% 12.12% -2.0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62,491.9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5,850.00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3,243.8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41,514.82
所得税影响额 227,782.1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2,058.10
合计 -796,576.49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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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8,51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广州市华美丰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9,073,500 人民币普通股
王一虹 57,512,020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禾之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7,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6,637,819 人民币普通股
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TRUST 5,000,106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01,8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499,881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316,888 人民币普通股
任淮秀 1,134,688 人民币普通股
张端时 993,4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应收账款降低、存货降低、营业成本增加主要因本期销售量增加所致,预收账款下降主要因本期销售量增加结算预收款项所致,应付职工薪酬下降,系09年预先计提奖金费用与2010年1月发放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下降系本期归还贷款所致,销售费用增加系钾肥产品用费由用户承担改变为公司承担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降低系本期现金流入较少而工程款支付较多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注销盐湖集团所持盐湖钾肥股份之方案》于2010年1月7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10〕5号文审查同意;公司于2010年1月26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表决通过了《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注销盐湖集团所持盐湖钾肥股份之方案》;目前两公司合并材料已上报中国证监会,正在审核。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0 支付对价已履行完毕,其余见股份限售承诺 已严格按照承诺履行完毕。
股份限售承诺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 (1)青海国投的股份在36个月后方可转让和上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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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市兴云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余26家非流通股股东 市流通;(2)青海国投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临时保管追加对价股份,计10,901,869股股份,该部分股份至本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公告后,如未发生需要执行追加对价承诺情形,方可上市流通;(3)在本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公告前,青海国投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4)如未出现需要执行追加对价的情形,青海国投所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在本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公告后,方可转让和上市流通;(5)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并经历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之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议启动本公司和盐湖钾肥合并程序,并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在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青海国投所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方可转让和上市流通。上述锁定时间以孰长为准。(1)中化集团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临时保管追加对价股份,计5,281,215股股份,该部分股份至本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公告后,如未发生需要执行追加对价承诺情形,方可上市流通;(2)除因执行追加对价而在登记结算公司临时保管的股份外,中化集团持有的其余692,371,814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在36个月内,不得转让和上市流通。信达公司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信达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在36个月内,不得转让和上市流通。(1)深圳兴云信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临时保管追加对价股份,计1,703,493股股份,该部分股份至本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公告后,如未 深圳市兴云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正在严格履行承诺;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余26家非流通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亿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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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需要执行追加对价承诺情形,方可上市流通;(2)除因执行追加对价而在登记结算公司临时保管的股份外,深圳兴云信持有的其余223,329,304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股份锁定等义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承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股份锁定等义务,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余26家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0 0 0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兴云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兴云信、深圳市禾之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华美丰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一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除上海依蓝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迈尔路商务有限公司外其他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兴云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盐湖集团与盐湖钾肥合并事宜,承诺:向盐湖集团股东支付股改时承诺支付的追加对价股份17,886,577股。深圳兴云信、深圳市禾之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华美丰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一虹承诺:本公司或本人所持有的盐湖集团的全部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