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十届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孟兆胜、杜传利、魏建舟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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