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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A: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7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23-07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星期四)14:30时。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9:15时~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5号海口美兰国际机场酒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马鸿翰副董事长。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网络投票情况总体出席情况
人数代表股份数量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人数代表股份数量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人数代表股份数量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3168,837,23620.2521%3168,837,23620.252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无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因此无现场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韩东丰、马鸿瀚、王晓宁、袁伟、孙鲁宁、桂钢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为三年。

投票结果: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是否当选
选举董事候选人韩东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168,837,14699.9999%
选举董事候选人马鸿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168,837,13899.9999%
选举董事候选人王晓宁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168,837,13799.9999%
选举董事候选人袁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168,837,13999.9999%
选举董事候选人孙鲁宁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168,837,13899.9999%
选举董事候选人桂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168,837,14199.999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选举董事候选人韩东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1010.0000%
选举董事候选人马鸿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22.0000%
选举董事候选人王晓宁先生为公司第11.0000%

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董事候选人袁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33.0000%
选举董事候选人孙鲁宁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22.0000%
选举董事候选人桂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55.0000%

上述六位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23-065)。

(二)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勇、罗楚湘、宋昊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为三年。

投票结果: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是否当选
选举董事候选人宋昊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68,837,13899.9999%
选举董事候选人王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68,837,15899.9999%
选举董事候选人罗楚湘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68,837,15699.999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所获得的选举票数(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选举董事候选人宋昊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2.0000%
选举董事候选人王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222.0000%
选举董事候选人罗楚湘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0000%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23-065)。

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审议通过了《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蔡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监事》。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168,837,236168,837,13699.9999%1000.000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代表股份(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10000.0000%100100.0000%00.0000%

股东代表监事蔡军先生与职工代表监事陈才明先生、赵珍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为三年。上述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决议公告》(临2023-066)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临2023-078)。

(四)审议通过了《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稿)。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168,837,236168,837,236100.0000%00.0000%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代表股份(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100100100.0000%00.0000%0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RONDATEL S.A.增资的提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168,837,236168,837,13699.9999%1000.000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代表股份(股)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10000.0000%100100.0000%00.0000%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媛律师、吴惠惠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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