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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A: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31

000571证券简称:新大洲A公告编号:临2023-06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与会监事以3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由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监事两名。根据股东提名并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确认蔡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及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后,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2、监事会决定将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蔡军先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三、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蔡军,男,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1991年3月至2001年12月,任江苏省射阳县粮食局、粮油集团公司职员;2002年1月至2003年9月,任江苏射阳县委宣传部射阳日报社副主任,发行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10月至2015年10月,历任盐城中远物流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JIANGSUYONGCHANGGLOVISWAREHOUSING&TRANSPORTATIONCO.,LTD管理部部长,江苏中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链金融事业部部长,江苏嘉华鼎泰汽车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江苏悦达嘉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董事等职;2015年11月至2020年8月,任大连和升控股集团国内事业部总经理。2020年8月至2023年9月,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2022年10月至今,任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0

年9月至今,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其中2022年3月至今,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是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兼职情况: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中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月至今,任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蔡军先生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京粮和升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名。蔡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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