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为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贷款追加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21-076)。上述公告中因笔误导致标题及全文中“抵押”文字错误,应更正为“质押”。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因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