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
杜树良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92),持有本公司股份308,5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8%)的股东、原公司总裁杜树良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7,146股。
2020年6月2日,公司收到杜树良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通知》,截至2020年6月2日杜树良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杜树良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6月2日 | 2.72 | 77,146 | 0.009% |
合 计 | 77,146 | 0.009% |
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二级市场增持。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杜树良 | 合计持有股份 | 308,583 | 0.038% | 231,437 | 0.02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7,146 | 0.009% | 0 | 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31,437 | 0.028% | 231,437 | 0.028% |
注:上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杜树良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总数在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杜树良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杜树良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通知》。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