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以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董事会十届五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8,495,607.05元,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44,978,666.21元,2023年末母公司共计可供分配利996,592,057.25元。
为了提高公司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705,692,5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33,167,547.83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如下表:
分红年度 | 分红方案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元)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3年 | 每10股派0.47元(含税) | 33,167,547.83 | 108,495,607.05 | 30.57 |
2022年 | 每10股派0.10元(含税) | 7,056,925.07 | 76,684,796.91 | 9.20 |
2021年 | 每10股派0.26元(含税) | 18,348,005.18 | 103,006,232.54 | 17.81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 60.97 |
三、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公司制定的《(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及合规性,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705,692,5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33,167,547.83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对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进行修订,落实了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十届五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决议》。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