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17日(星期四)14:30。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的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公司行政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史新昆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 网络投票情况 | 总体出席情况 | |||||||
分类 | 人数 | 代表股份数 | 占公司 | 人数 | 代表股份 | 占公司 | 人数 | 代表股份数 | 占公司 |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数 |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
A股 | 1 | 170,845,236 | 30.43% | 4 | 99,200 | 0.02% | 5 | 170,944,436 | 30.45% |
B股 | 1 | 9,900 | 0.002% | 1 | 211,900 | 0.04% | 2 | 221,800 | 0.04% |
总体 | 2 | 170,855,136 | 30.44% | 5 | 311,100 | 0.06% | 7 | 171,166,236 | 30.49% |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本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更换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倪明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会议选举何建光先生为公司新任监事。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
总表决情况 | 170,855,136 | 99.82% | 311,100 | 0.18% | 0 | 0.00% |
其中:A股 | 170,845,236 | 99.94% | 99,200 | 0.06% | 0 | 0.00% |
B股 | 9,900 | 4.46% | 211,900 | 95.54% | 0 | 0.0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9,900 | 3.08% | 311,100 | 96.92% | 0 | 0.00% |
表决结果 | 通过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薛峰、李丰凯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