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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药: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2021年度,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2021年度公司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全面落实了各项工作。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日期召开方式审议的议案
1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1月14日通讯会议《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3月29日通讯会议《关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4月25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1、《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4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4月28日通讯方式《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5月13日通讯方式《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6第十届监事会第十2021年8月通讯方式1、《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次会议24日2、《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10月21日通讯方式《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 年12 月 18 日通讯方式《关于选举葛鹏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9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12 月 30 日通讯方式《关于取消提名葛鹏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撤销股东大会关于选举其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听取审阅专项报告,以及现场走访等形式对公司日常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无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规范使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充分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其经营效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

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担保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2021 年度,不存在公司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交易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1年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

2021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现状等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022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好监督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法》的要求,依法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自律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承担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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