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药品GMP检查结果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市制药厂”)于近日收到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GMP检查结果通知书》(编号:琼药监药产F2021013),具体内容如下: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其相关附录等的要求进行检查,经综合评定认为:海口市制药厂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的冻干粉针剂(DG车间,冻干粉针剂生产线)生产范围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本次通过 GMP 现场检查,扩充了公司产品剂型,有利于公司新产品开发,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