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于2021年1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回购股份作为公司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之标的股份”变更为“公司全部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回购股份共计38,614,138 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335,979,264股的2.89%。本次变更及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35,979,264股变更为1,297,365,12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运营和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以下条款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原条款 |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35,979,264 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97,365,126 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35,979,264 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97,365,126 股。 |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二)公司新产品开发,按下列权限审批: 1、单一产品的开发费用3000万元以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 2、单一产品的开发3000万元以上~ | 此款内容删除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