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债权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海航商控、海航实业、海航资本及海航集团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海航商控”)及其关联方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航实业”)、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航资本”)和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航集团”)《通知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债权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海航商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法院”)申请对海航商控进行重整。
债权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高新支行以海航实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海航实业进行重整。
债权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海航资本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海航资本进行重整。
债权人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海航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海航集团进行重整。
二、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债权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海航商控、海航实业、海航资本及海航集团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2.海航商控持有公司股份920,048,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8%;海航实业持有公司股份310,468,8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海航资本持有公司股份117,158,0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
3.海航商控因与公司签订相关盈利预测补偿协议,2018年、2019年业绩承诺未完成,其2018年、2019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合计465,847,090股,该部分股份目前已不再享有对应的表决权及获得股利分配的权利;海航实业及海航资本所持公司股份已放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等涉及公司经营管理相关权利。
4.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海航商控、海航实业、海航资本、海航集团《通知函》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