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20年12月30日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是为了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清友 张俊瑞 赵廉慧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