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议案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过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将继续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事项予以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继续严格控制公司的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三、关于变更公司部分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部分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是为了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管清友 张俊瑞 赵廉慧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