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79号文核准,我公司向截至2018年7月16日(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陕国投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配股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为873,521,114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927,147,519股的94.22%。本次配股发行前,我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化集团”)持有我公司1,068,628,09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占公司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的34.58%。本次配股发行过程中,陕煤化集团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认购股数为320,588,429股。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陕煤化集团持股数增加至1,389,216,527股,由于配股期间极少数股东弃配或漏配,导致陕煤化集团持股比例被动上升0.47%,达到35.05%,仍为我公司第一大股东。
按照有关规定,陕煤化集团为了维持本次配股发行前原持有的34.58%股权比例和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计划在我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19-21)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者集中竞价交易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方式减持我公司股份不超过18,630,8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不超过0.47%),减持价格在减持计划实施时参考市场价格确定。陕煤化集团严格履行大股东权责,积极维护公司股权结构稳定,坚定支持陕国投高质量转型创新和健康稳定发展。
2019年8月23日,公司收到陕煤化集团《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8月23日,陕煤化集团此次减持股份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期间内,陕煤化集团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我公司股份。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无限售 条件股份 | 1,389,216,527 | 35.05% | 1,389,216,527 | 35.05%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相关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公司2019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19-21)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陕煤化集团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陕煤化集团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陕煤化集团《关于减持陕国投A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