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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7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1-078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16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我爱我家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出席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2人,代表股份数量582,705,6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738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量545,029,5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138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6人,代表股份数量37,676,0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995%。

4.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30人,代表股份数量112,777,0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878%。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吕虹女士、监事候选人徐志涵先生列席了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提案,其中,以下第1、2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谢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该等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谢勇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469,928,689股,实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112,777,002股。

表决结果: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股)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股)占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比例股份数量(股)占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比例股份数量(股)占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比例
出席会议全体有表决权股东112,777,00298,346,40287.2043%1,210,1001.0730%13,220,50011.7227%
其中: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112,777,00298,346,40287.2043%1,210,1001.0730%13,220,50011.7227%

2.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之自查报告>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谢勇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469,928,689股,实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112,777,002股。

表决结果: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股)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股)占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比例股份数量(股)占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比例股份数量(股)占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比例
出席会议全体有表决权股东112,777,00298,346,40287.2043%14,282,00012.6639%148,6000.1318%
其中: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112,777,00298,346,40287.2043%14,282,00012.6639%148,6000.1318%

3.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吕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吕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中,未有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股)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股)占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比例股份数量(股)占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比例股份数量(股)占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比例
出席会议全体有表决权股东582,705,691568,401,89197.5453%1,176,7000.2019%13,127,1002.2528%
其中: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112,777,00298,473,20287.3167%1,176,7001.0434%13,127,10011.6399%

4.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徐志涵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会议选举徐志涵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换届之日止。公司监事会中,不存在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表决结果: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股)同意反对弃权
股份数量(股)占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比例股份数量(股)占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比例股份数量(股)占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比例
出席会议全体有表决权股东582,705,691568,335,39197.5339%1,243,2000.2133%13,127,1002.2528%
其中: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112,777,00298,406,70287.2578%1,243,2001.1024%13,127,10011.639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琥、王恒;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我爱我家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9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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