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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0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19-077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4月7日和2019年4月30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根据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电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昆明百大新纪元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纪元酒店”)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分别为其2019年度的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8.45亿元。其中,本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有:为商业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5,000万元,为家电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2,000万元,为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提供担保额度143,600万元,为新纪元酒店提供担保额度900万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有: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云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云禾”)为商业公司提供担保额度7,000万元,为家电公司提供担保额度6,000万元。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9日和2019年5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19-029号)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2号)。

现根据实际进展,就上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8月29日,本公司子公司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因经营需要向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使用额度总金额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为2年,即自2019年8月29日起至2021年8月28日止。为确保上述主合同

的履行,在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本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于2019年8月29日签订《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与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发生后,截至本公告日,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对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申请借款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未超过该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经审议的最高担保额度 (万元)截至本次担保前的担保余额(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 (万元)累计担保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本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98.44% (注1)70.27%143,60030,000 (注2)10,0004.15%

注:1.截止本次担保发生前,本公司持有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98.44%的股权,自然人林洁持有其1.56%的股权。2019年5月20日本公司与林洁签订了《关于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由本公司受让林洁持有的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1.56%的股权,上述股权收购完成后,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将变更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权收购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2.经公司2018年6月6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为子公司2018年度的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16.7亿元。其中,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为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实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0,000万元。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7日和2019年1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60号)和《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19-004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001735358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1,210.758万元

5.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工业东区南二路168号

6.法定代表人:谢勇

7.成立日期:1998年11月13日

8.营业期限:1998年11月13日至 长期

9.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家居装修;销售建筑材料、百货、家用电器、家具。

10.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持有其98.44%的股权,自然人林洁持有其1.56%的股权。

11.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经审计总资产为741,912.72万元,总负债为549,426.95万元,净资产为192,485.77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913,461.86万元,净利润67,199.14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未经审计总资产为769,674.33万元,总负债为540,847.65万元,净资产为228,826.68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495,187.07万元,净利润35,809.15万元。

12.其他说明: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以下又称“保证人”)与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于2019年8月29日签订的《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本公司同意债权期限延展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或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4.保证人被保证的主合同的变更:本公司确认,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与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的,无需征得本公司的同意,本公司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影响。但若需延长债务履行期限或增加债权本金金额的,应当征得本公司书面同意。

5.合同效力的独立性: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本公司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提前承担保证责任: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根椐主合同的约定,要求债务提前到期的,本公司应在该提前到期日承担保证责任。

7.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本公司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提供的担保,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通过债务融资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发展。被担保公司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将通过对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此外,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本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的担保均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因此,本公司认为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1,826.00 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51%,无逾期担保金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2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与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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