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在监事会主席解萍女士的主持下,于2019年8月25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昆明市东风西路1号新纪元广场C座1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到会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述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具体情况对相关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按照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