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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钱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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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月3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3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万兴恒服务有限公司二楼多功能厅(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万向路529号)召开。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平一董事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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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3人,代表股份2,231,087,12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7.531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2,171,595,410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5.73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59,491,715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007%。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22人,代表股份117,652,499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611%。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公证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30,754,12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851%;反对333,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1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7,319,4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170%;反对33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8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二、逐项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期满离任暨补选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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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1、选举陈劲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230,592,42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7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7,157,7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795%。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选举易颜新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230,861,42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8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7,426,7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08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涵律师、唐瑞雪律师

3、结论性意见: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陈涵律师、唐瑞雪律师认为,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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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二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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