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为了充分利用公司关联方的功能平台及渠道,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2021年度拟与关联方万向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进出口”)、Wanxiang AutomotiveComponents, LLC、Wanxiang Automotive Components Europe、尼亚普科传动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亚普科上海”)及陕西蓝通传动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蓝通”) 签署日常性关联交易框架性协议。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及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管大源、倪频、许小建、沈志军、魏均勇回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项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万向集团公司作为关联股东须回
避表决。
(二)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销售产品、商品 | 万向进出口 | 汽车零部件产品 | 市场价 | 2,200 | 444.63 | 2,214.38 |
Wanxiang Automotive Components, LLC | 汽车零部件产品 | 市场价 | 28,000 | 5,106.48 | 24,997.24 | |
Wanxiang Automotive Components Europe | 汽车零部件产品 | 市场价 | 12,300 | 1,220.47 | 8,270.08 | |
尼亚普科上海 | 汽车零部件产品 | 市场价 | 20,000 | 4,491.30 | 11,637.38 | |
陕西蓝通 | 汽车零部件产品 | 市场价 | 7,600 | 1,612.35 | -- | |
小计 | - | - | 70,100 | 12,875.22 | 47,119.08 |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销售产品、商品 | 万向进出口 | 汽车零部件产品 | 2,214.38 | 7,000 | 0.29% | -68.37% | 详见2020年4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0) |
Wanxiang Automotive Components, LLC | 汽车零部件产品 | 24,997.24 | 27,600 | 3.23% | -9.43% | ||
Wanxiang Automotive Components Europe | 汽车零部件产品 | 8,270.08 | 12,300 | 1.07% | -32.76% | ||
尼亚普科上海 | 汽车零部件产品 | 11,637.38 | 11,800 | 1.51% | -1.38% | ||
小计 | - | 47,119.08 | 58,700 | -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对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说明解释符合市场变化的客观情况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所必需的持续性业务。实际发生金额因市场需求等客观原因与原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但该等差异的出现是因应市场变化而出现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关系及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营业务 | 注册地址 |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
万向进出口 | 倪频 | 3,000 | 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 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万向集团公司控股 |
Wanxiang Automotive | / | / | 汽车零部件业务 | 美国特拉华州 |
Components, LLC | |||||
Wanxiang Automotive Components Europe | / | / | 汽车零部件业务 | 美国特拉华州 | |
尼亚普科上海 | NEIL ALAN WASYLEWSKI | 150万美元 | 传动轴、等速驱动轴、差速器总成及其相关配套零部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555号1203、1205室 | |
陕西蓝通 | 徐勇 | 2,792 | 汽车传动轴、汽车零部件、精密铸造件的研制、开发、生产及销售。 |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工业园区文姬路86号 | 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董事。 |
备注:Wanxiang Automotive Components, LLC、Wanxiang Automotive ComponentsEurope系万向美国公司在美国注册的公司,该2家公司无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之事项。
2、2020年度上述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万美元
项目 | 万向进出口 | Wanxiang Automotive Components, LLC | Wanxiang Automotive Components Europe | 尼亚普科上海 | 陕西蓝通 |
资产总额 | 17,668.01 | 44,111.94 | 522.23 | 1,405.22 | 27,866.12 |
净资产 | 5,616.21 | 43,440.89 | 400.14 | 197.69 | 5,704.43 |
营业收入 | 16,945.04 | 23,303.60 | 1,439.30 | 2,314.08 | 39,265.51 |
备注:(1)上述公司的财务数据除万向进出口、陕西蓝通外为未经审计数据;(2)Wanxiang Automotive Components, LLC、Wanxiang AutomotiveComponents Europe、尼亚普科上海的财务数据单位为万美元。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上述公司不存在履约风险。
4、上述公司均不存在失信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严格按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定价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根据公司与万向进出口签订的《出口产品销售框架性协议》,约定本公司向万向进出口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汽车零部件产品,万向进出口于确认订单并在指定地点交付货物后90天内支付货款。
(2)根据公司与Wanxiang Automotive Components, LLC签订《出口产品销售框架性协议》,约定本公司向Wanxiang AutomotiveComponents, LLC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汽车零部件产品,WanxiangAutomotive Components, LLC于确认订单并在指定地点交付货物后90天内支付货款。
(3)根据公司与Wanxiang Automotive Components Europe签订《出口产品销售框架性协议》,约定本公司向Wanxiang AutomotiveComponents Europe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汽车零部件产品,WanxiangAutomotive Components Europe于确认订单并在指定地点交付货物后90天内支付货款。
净利润 | 205.17 | 6,799.00 | 115.27 | 73.36 | 1,506.52 |
(4)根据公司与尼亚普科传动系统(上海)有限公司签订《产品销售框架性协议》,约定本公司向尼亚普科传动系统(上海)有限公司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在交付货物后90天内支付货款。
(5)根据公司与陕西蓝通签订的《产品销售框架性协议》,约定本公司向陕西蓝通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汽车零部件产品,陕西蓝通于确认订单并在指定地点交付货物后90天内支付货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人的功能平台及渠道,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同时也有利于保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性、持续性,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和稳健经营,有利于股东价值的提升和公司的经营业绩提高。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傅立群、邬崇国、潘斌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管理层对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说明解释符合市场变化的客观情况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销售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所必需的持续性业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虽然实际发生金额因市场需求等客观原因与原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但该等差异的出现是因应市场变化而出现的,已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2021年,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之间的销售交易均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所必需的持续性业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价格公允、合理,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万向钱潮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万向钱潮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万向钱潮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计划与正常业务经营需要相符合,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会对万向钱潮及中小股东利益造成重大风险。保荐机构同意万向钱潮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