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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体育: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2-047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莱茵体育股票代码00055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邹玮宋玲珑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D座1903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D座1903
电话028-86026033028-86026033
电子信箱lyzy000558@126.comlyzy000558@126.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1,571,749.5371,990,257.02-42.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7,515,198.88-50,448,580.3065.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1,508,456.33-50,232,054.0357.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4,917,639.27-8,376,590.98636.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36-0.039165.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36-0.039165.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7%-4.23%2.7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885,707,297.011,915,243,883.67-1.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104,798,010.581,123,619,121.98-1.6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76,249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29.90%385,477,961质押192,738,980
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9.64%124,250,000质押120,330,000
高靖娜境内自然人4.23%54,510,000质押53,6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62%7,928,900
夏重阳境内自然人0.53%6,830,000
柯敏境内自然人0.41%5,312,950
刘宇境内自然人0.37%4,797,222
陶大宁境内自然人0.28%3,659,500
赵睿境内自然人0.26%3,400,000
吴卫东境内自然人0.24%3,12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10名股东中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高靖娜女士系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股东之间也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形;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进展情况

2019年3月11日,成都体投集团与莱茵达集团签署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2.10 条约定(以下简称“业绩补偿承诺”):在成都体投集团及莱茵体育董事会对现有业务充分授权的前提下,莱茵达集团确保莱茵体育现有业务2019 年、2020 年均不亏损,若预计有亏损,莱茵达集团将亏损额补足给莱茵体育。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0)280001 号),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29,472.16元,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2800002 号),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719,970.83元。公司已分别向莱茵达集团和成都体投集团作出书面提示,提示协议签订双方及时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以保障上市公司合法利益。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2021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9年年度报告(更新后)》、《2020年年度报告》。

在协议双方无法就此事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成都体投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已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第7.2条之约定依法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际贸仲”)提出仲裁申请。2021年9月22日,成都体投集团收到国际贸仲关于本次仲裁事项的受理通知,即《DS20212141号股权转让争议案仲裁通知》[(2021)中国贸仲京字第078057号],国际贸仲已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中仲裁条款之约定受理本案,并同时向被申请人莱茵达集团发出仲裁通知,要求莱茵达集团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办理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截至目前,该仲裁案件尚未有裁决结果。

(二)其他关联交易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审议批准,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购买了责任保险,保险人为锦泰保险,保险费用为28万元,保险期限1年,保单累计赔偿限额为2,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4)、《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三)公司重大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下属四级控股子公司丽水莱茵达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莱茵达场馆公司”)与关联方丽水市星球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星球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将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798号丽水市体育中心内的莱茵体育生活馆部分物业出租给丽水星球公司,租赁面积为32,535平方米(租赁物业地上面积23,341平方米,地下面积9,194平方米),租赁期限9年(自2022年7月1日至2031年6月30日),总租金额约为7,668.06万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批通过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6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关于公司下属公司向关联方出租部分体育场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四)下属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

为剥离低效资产,及时收回投资,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三级全资子公司香港莱茵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莱茵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莱茵达”)在西南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香港莱茵达100%股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相关挂牌信息已在西南联交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第四产权(www.dscq.com)公开披露。截至2022年1月28日挂牌公告期结束,共征集到莱茵达集团1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终成交价为2,600万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后,交易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莱茵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香港莱茵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展情况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截至目前,浙江莱茵达已收到莱茵达集团支付的股权交易价款2,600万元及其代香港莱茵达向浙江莱茵达清偿的债务人民币556.53万元,并与莱茵达集团完成了香港莱茵达及其子公司公章、证照、财务资料、档案等管理权的转移,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五)下属子公司破产清算情况

2020年9月,公司下属控股三级公司洛克能源的债权人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洛克能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洛克能源进行破产清算。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洛克能源破产原因具备,并指定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担任洛克能源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9月3日、12月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关于下属三级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此后,破产管理人负责洛克能源的内部事务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持续推进洛克能源的破产程序,包括处置相关资产和股权、追偿应收款项、债权债务认定等。截至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即洛克能源股东)已将相关债权申报材料递交破产管理人处,破产管理人尚未对浙江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进行最终金额确认。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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