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日期:2011-04-28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公司管理人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管理人组长黄宗信、副组长游念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总资产(元) 124,466,812.84 124,514,960.19 -0.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280,072,745.70 -279,469,956.17 -0.02%
    股本(股) 686,133,996.00 686,133,996.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0.4082 -0.4073 -0.22%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营业总收入(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02,789.53 -3,940,347.40 84.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40.48 -638,874.70 104.0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35 -0.00093 100.0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1 -0.006 8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1 -0.006 8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0% 0.00% 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0% 0.00% 0.0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不适用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5,454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4,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广夏(银川)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754,662 人民币普通股北京德中润投资有限公司 3,234,300 人民币普通股孟文才 2,937,280 人民币普通股周茜如 2,531,444 人民币普通股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深圳市艾韬投资有限公司 2,162,800 人民币普通股傅德毅 2,010,000 人民币普通股北京兴业源投资有限公司 1,988,300 人民币普通股唐魏斯 1,937,300 人民币普通股§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与上年同期相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有较大变动,主要原因是公司进入重整期及借款利息大幅减少。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变动,主要原因是进入重整期只有利息流入。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适用□不适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11)0707 号)。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
    1、广夏实业公司已资不抵债,主要经营性资产已被法院拍卖。广夏实业公司已于 2010 年 9 月 16 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截止本报告日,我们未能获取管理人针对广夏实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具体可行的改善措施。
    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广夏实业公司继续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 2010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合理。
    2、我们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针对广夏实业公司财务报表所反映的应收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人民币
    16,194.83 万元(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一、2)款项的存在性及可收回金额,以及按 5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金获取充分、适当
    的审计证据。
    3、广夏实业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各子公司均未对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存货进行盘点,其中:存货余额 944.17 万元,
    存货跌价准备 37.44 万元,账面价值 906.73 万元,占年末资产总额的 7.28%。我们无法实施存货监盘,亦无法实施其他替代
    审计程序,以对年末存货的数量和状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4、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3 所述,债权人申报的债权金额与广夏实业公司账面列示应付款项金额不一致。截止本报告日,对
    已申报债权的审查、确认工作尚未完成,我们亦无法实施有效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管理人现就该审计意见专项说明如下:
    1、关于持续经营能力。
    2009 年 1 月,广夏实业公司持有的酿酒公司 62%的股权被山东省滨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广夏实业公司当时的实际控制人中联实业股份公司以 500 万元拍得该股权,广夏实业公司因此失去了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
    目前广夏实业公司尚在重整之中,相关审计评估工作以及其他工作正在进行。管理人将积极引进重组方,注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具有一定盈利能力的资产,早日解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问题。
    2、关于与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债权问题
    2008 年 4 月,广夏实业公司、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酿酒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长金”)签订《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转债协议》(以下简称《转债协议》),同时,广夏实业公司与浙江长金签订《定向转增股份协议书》,协议约定:由浙江长金承担酿酒公司应付中国农业银行的债务 1.61 亿元
    (截至 2007 年 3 月 31 日,利息为 0.55 亿元),作为对浙江长金承接原债务、解除银广夏及原债务人债务负担的补偿,公司以
    定向转增的方式向浙江长金发行银广夏的股份,浙江长金获得银广夏股份后应将其全额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偿还所承接债务的保障。公司作为原控股子公司酿酒公司应付中国农业银行债务的担保人,对变更后的债务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中国农
广夏(银川)业银行同意在浙江长金归还上述承接的还款责任之日,或获得该等股票质押之日,以先发生的为准,解除公司的保证担保责任。
    2008 年 6 月,中国农业银行与承债人浙江长金签订《广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减免息协议》,浙江长金在协议签订后两个月内支付完上述本金 1.22 亿元,则中国农业银行同意一次性减免浙江长金所欠利息 0.55 亿元以及债务本金在 2007 年 3 月 31 日
    后新产生的利息。
    根据《转债协议》,中国农业银行同意在浙江长金归还上述承接的还款责任之日,或获得该等股票质押之日,以先发生的为准,解除银广夏保证担保责任。截止报告日,浙江长金已支付中国农业银行 5,500 万元;浙江长金所获得银广夏股份则于 2009 年1 月被吴海龙司法冻结后质押。银广夏保证担保责任未能解除。
    对于浙江长金承担公司原控股子公司酿酒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的债务和公司通过向浙江长金定向增发股票的方式就以上承债交易向其支付对价的经济交易,公司认为:由于承担债务和定向增发两笔交易之间存在联结关系,其本质为公司的全体股东代酿酒公司偿还债务。
    公司认为,公司基于原担保合同向农行承诺的担保义务和转债协议的约定,以定向转增股份的方式为酿酒公司等原债务人向长金公司代偿债务的行为,客观上解除了酿酒公司等原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债务负担,酿酒公司等债务人未支付任何对价。
    据此,公司应获得对酿酒公司等原债务人的追偿权,公司将在适当时候通过诉讼方式向酿酒公司等债务人进行追讨。由于公司资金比较匮乏,因此,诉讼工作尚未启动。
    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已致函酿酒公司,要求其向银广夏履行上述款项的偿还义务,保障银广夏及银广夏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关于存货无法盘点事项
    广夏实业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各子公司均未对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存货进行盘点,其中:存货余额 944.17 万元,存货
    跌价准备 37.44 万元,账面价值 906.73 万元,占年末资产总额的 7.28%。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子公司销售公司与酿酒公司尚未与公司办理存货交接手续,亦不配合公司对销售公司、枸杞公司的存货进行盘点。公司管理人将进一步调查解决该事项。
    4、关于申报债权与公司报表记录不一致
    截止到目前,已经有 28 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额为 556,621,189.25 元,申报金额与账面应付金额有差
    异,管理人的债权审查工作还在进行之中,债权数额最终需经债权人会议核查和法院确认。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1、以前年度,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占用 271329727.02 元。
    2、以前年度,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拖欠公司子公司销售公司 2,001.69 万元款项,该款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