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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创业: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4

证券代码:000557 证券简称:西部创业 公告编号:2021-005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2月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提供铁路运输服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铁路”)、宁夏西创运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创运通”)2021年度计划与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武发电”)发生日常交易不超过3,200万元,占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64%。宁东铁路、西创运通2020年与灵武发电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4,312.43万元。

因公司前任董事薄其明担任灵武发电主要股东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10.1.6条第

(二)款的规定,灵武发电为公司关联法人,宁东铁路、西

创运通与灵武发电的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王勇董事因与本提案涉及企业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预计金额 (万元)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万元)上年 发生金额 (万元)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灵武发电铁路运输服务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铁路运价标准≦ 3,200587.624,312.43

说明:

1.上年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以《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2.因董事薄其明于2020年7月28日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10.1.6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至2021年7月28日。2021年7月28日之后发生的日常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再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经2020年3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10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宁东铁路、西创运通与灵武发电、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能源”)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7,90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8,506.01万元(未经审计,以《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详见下表: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 金额(万元)预计金额 (万元)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灵武发电铁路运输服务4,312.43≦ 4,600.004.89-6.25
宝丰能源4,193.58≦ 3.300.004.7627.08
小计8,506.01≦ 7,900.009.657.67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2020年10月、11月,因客户业务量增加及服务费用调整,西创运通与宝丰能源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期。上述差异的产生是市场行情变化导致的,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2020年6-1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创运通和宝丰能源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系客户业务量增大及服务费用调整导致。公司与宝丰能源的交易金额在日常经营中占比较小,上述差异不构成对公司经营业绩的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披露日期及索引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2020年3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2020年10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说明:因独立董事赵恩慧于2019年11月14日任期届满离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

(三)款、10.1.6条第(二)款的规定,宁东铁路、西创运通与宝丰能源2020年11月14日后发生的交易不再构成关联交易,故宁东铁路、西创运通与宝丰能源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发生金额均截止至2020年11月。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

法定代表人:李长军

注册资本:205023.886400万元成立日期:2006年2月26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774928697L经营范围:电能的生产和销售,以及与电力生产经营相关的业务。

主要股东: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5%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关联关系:公司前任董事薄其明(2020年7月28日离职)担任灵武发电主要股东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3条第(三)款、10.1.6条第(二)款的规定,灵武发电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交易内容:宁东铁路、西创运通向灵武发电提供铁路运输服务。

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货运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价费发〔2017〕10号):通过公司铁路运输的货物不分品类仍执行最高运价0.19元/吨公里(不含税);起码里程运距仍为40公里;集装箱运价仍为20英尺箱4.45元/箱公里(不含税),40英尺箱6.05元/箱公里(不含税)。宁东铁路、西创运通向灵武发电提供铁路运输服务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上述通知计收费用。

结算方式:按月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宁东铁路、西创运通与灵武发电的交易系生产经营必需的日常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畴。关联交易定价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亦不影响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方面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材料,结合宁东铁路、西创运通以前年度实际运营情况,我们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铁路运输服务的收费标准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1.公司全资子公司宁东铁路和西创运通向灵武发电提供铁路运输服务是公司及关联方日常经营所必须的,属于正常的经营业务。

2宁东铁路、西创运通向灵武发电提供铁路运输服务的计费按照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有失公允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按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不存在违反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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