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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广夏: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28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064
       2015 年 10 月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天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张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273,802,389.78              275,954,403.12                    -0.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140,720,208.12              140,563,807.12                     0.11%
产(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151,048.91               94.35%        7,061,551.80            50.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37,266.28               -97.40%        120,355.95            -97.28%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32,628.90               -97.72%        199,668.20            -89.64%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11,004,195.17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01              -95.24%            0.0002            -96.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01              -95.24%            0.0002            -96.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3%              -0.99%               0.08%            -1.2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李有强与天津创业借款案终结,公司
                                                               将实际清偿金额与预计负债之间的
债务重组损益                                       -250,709.91
                                                               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而形成的债务
                                                               重组损失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1,397.60 主要为收到的土地补偿款
减:所得税影响额                                           -0.06
合计                                                -79,312.2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
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1,401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64% 100,430,245       17,670,710
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
                           国有法人             0.45%    3,108,823
限公司
覃豆                       境内自然人           0.38%    2,637,668
宁夏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9%    2,000,000
陈宏宇                     境内自然人           0.28%    1,907,900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
                           国有法人             0.27%    1,837,800
限公司
杨莉                       境内自然人           0.23%    1,599,300
郑杭英                     境内自然人           0.23%    1,570,600
陈红娟                     境内自然人           0.22%    1,477,843
成都新瑞诚置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1%    1,466,3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82,759,535 人民币普通股              82,759,535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108,823 人民币普通股               3,108,823
覃豆                                                     2,637,668 人民币普通股               2,637,668
宁夏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陈宏宇                                                   1,907,900 人民币普通股               1,907,900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837,800 人民币普通股               1,837,800
杨莉                                                     1,599,300 人民币普通股               1,599,300
郑杭英                                                   1,570,600 人民币普通股               1,570,600
陈红娟                                                   1,477,843 人民币普通股               1,477,843
成都新瑞诚置业有限公司                                   1,466,300 人民币普通股               1,466,3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不适用。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
                                     不适用。
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
易。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期末余额(元) 期初余额(元) 变动金额 (元)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将部分闲
货币资金         44,283,745.07 215,258,509.12 -170,974,764.05     -79.43%
                                                                          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的材
预付款项         12,819,557.16   6,930,173.09     5,889,384.07     84.98%
                                                                          料款及重组相关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用部分闲
其他流动资产    163,483,162.07          0.00    163,483,162.07    100.00% 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及预计收益。
其他应收款         753,995.62     298,853.09       455,142.53     152.30% 报告期内,公司往来款项。
                                                                          报告期内,支付了前期预
应付职工薪酬      1,026,810.91   1,759,232.65     -732,421.74     -41.63%
                                                                          提的职工费用。
                                                                          报告期内,支付前期预提
其他流动负债       145,079.38     273,876.73      -128,797.35     -47.03%
                                                                          的相关费用。
                                                                          报告期内,李有强诉天津
预计负债                     0   1,132,935.09   -1,132,935.09    -100.00%
                                                                          创业借款纠纷案终结。
                                  合并利润表项目(1-9月)
    项目       本期金额(元) 上期金额(元) 变动金额(元)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产品销售收入
营业总收入        7,061,551.80   4,694,925.25     2,366,626.55     50.41%
                                                                          增加。
                                                                          报告期内,产品销售收入
营业成本          3,782,605.17   1,640,427.81     2,142,177.36    130.59%
                                                                          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大。
                                                                          报告期内,产品销售收入
营业税金及附
                   507,117.32     300,209.28       206,908.04      68.92% 增加,营业税金及附加相
加
                                                                          应增大。
                                                                          报告期内,销售人员工资
销售费用           715,899.58     554,576.40       161,323.18      29.09%
                                                                          及广告宣传费用增加。
                                                                          报告期内,人员工资、固
管理费用          6,736,705.60   4,026,389.51     2,710,316.09     67.31% 定资产折旧、广告宣传费
                                                                          用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将部分闲
财务费用         -1,501,513.87 -4,277,865.61    -2,776,351.74     -64.90% 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存
                                                                          款利息减少。
                                                                          报告期收回应收款项而冲
资产减值损失             -7.98    120,402.50      -120,410.48    -100.01%
                                                                          回的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主要为取得的
营业外收入         177,560.22    2,566,587.00   -2,389,026.78     -93.08%
                                                                          土地补偿收入。
                                                                          报告期内,李有强诉天津
                                                                          创业借款纠纷案终结,公
营业外支出         256,872.53      70,888.92       185,983.61     262.36% 司将实际偿还金额和预计
                                                                          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营业
                                                                          外收入。
非流动资产处
                             0     40,888.92       -40,888.92 -100.00% 报告期内,未处置资产。
置损失
                                                                            报告期内,因利润减少而
所得税费用         122,980.21     404,553.17      -281,572.96     -69.60%
                                                                            减少的所得税费用。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1-9月)
     项目        本期发生额(元) 上期发生额(元)变动金额 (元)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销售商品、提供
                                                                               报告期内,产品销售收入
劳务收到的现         7,472,477.15   4,632,511.96     2,839,965.19     61.31%
                                                                               增加。
金
收到其他与经                                                                 报告期内,公司将部分闲
营活动有关的         1,853,173.62   5,706,714.39   -3,853,540.77     -67.53% 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存
现金                                                                         款利息减少。
购买商品、接受
                                                                               报告期内,因业务发展而
劳务支付的现         4,014,357.39   2,948,418.84     1,065,938.55     36.15%
                                                                               产生的支出。
金
支付给职工以
及为职工支付         3,929,591.46   1,940,442.39     1,989,149.07    102.51% 报告期内,员工增加。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及资
                     1,491,739.92   2,021,165.44     -529,425.52     -26.19%
费                                                                           产的增加而产生的税费。
                                                                             1、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
支付其他与经
                                                                             重组相关费用;
营活动有关的        10,894,157.17   5,131,888.20     5,762,268.97    112.28%
                                                                             2、支付李有强诉天津创业
现金
                                                                             借款纠纷案执行款。
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                                                                   报告期内,公司购置的资
                   403,828.72       7,042,048.71   -6,638,219.99     -94.27%
他长期资产支                                                                   产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                                                                   报告期内,公司将部分闲
               250,000,000.00                  0   250,000,000.00    100.00%
金                                                                             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
收到其他与筹
                                                                               报告期内,收到零碎股出
资活动有关的        36,045.05                  0       36,045.05     100.00%
                                                                               售收入。
现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诉讼事项
      1、销售公司诉铜陵公司、恒盛轨道买卖合同纠纷案
      因葡萄酒销售买卖合同纠纷,2014年1月,销售公司将买方铜陵公司、担保方恒盛轨道
诉至金凤区法院。2014年2月27日,金凤区法院做出(2014)金民商初字第27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1、解除原告销售公司与被告铜陵公司签订的葡萄酒销售合同;2、被告铜陵公司
退还原告9,800箱干红、干白葡萄酒;3、被告铜陵公司支付原告运费48,370元;4、被告恒盛
轨道对请求二、三项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27,041元,减半收取13,520.50元,保全费5,000
元,合计18,520元,由被告铜陵公司、恒盛轨道共同负担。
    2、李有强诉天津创业借款纠纷案
    因李有强与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天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 天津北辰区
人民法院于2014年9月22日做出﹝2014﹞辰执字第1111号《执行裁定书》,追加公司为本案被
执行人,并在注册资金不实范围内向申请人李有强清偿债务。在法定期限内,公司向天津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复议。2015年1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15)一中执
复字第0003号《执行裁定书》:驳回申请复议人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5年4月,公司收到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15﹞辰执字第0106号《执行通知书》,要求
公司:(1)对被执行人天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欠申请人李有强债务1,548,063元(截
止2010年9月15日公司宣告破产重整之日),依据重整方案向申请人李有强承担债务1,383,645
元的赔偿责任;(2)承担执行费8,300元。本案现已终结。
    (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4年12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定向回
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议案。
      2015年4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定向回购
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主要内容是:本次重组前,宁东铁路持有银广夏100,430,245股股份,为避免重组后上市公司
与子公司交叉持股情形,故本次交易拟采取银广夏定向回购宁东铁路持有的银广夏
100,430,245股股份且注销上述股份的方式进行;同时,宁国运公司、信达资产、神华宁煤、
华电国际、宁夏能源铝业以其持有的宁东铁路100%股权在本次交易中评估作价的等值部分补
偿银广夏历史上关联方占款处置与担保损失,对于宁国运公司、信达资产、神华宁煤、华电
国际、宁夏能源铝业持有的宁东铁路100%股权评估作价超出银广夏原关联方占款处置与担保
损失金额部分(即超出9,897.21万元部分),由银广夏依据交易对方各自持有的宁东铁路股
权比例向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重组完成后,宁东铁路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对银川中院裁定银广夏《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银广夏账面存在但无债权人申报的债务,
待银广夏实际履行偿付义务时按银广夏实际清偿的金额由本次重组交易对方进行补偿。本次
交易,银广夏定向回购股份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互为条件,交易对方承诺承担的
关联方占款处置与担保损失补偿及重整过程中剩余债务补偿责任以回购股份、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
      2015年5月8日,宁夏国资委对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有关事项进行了批复。
      2015年5月11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夏(银川)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议案,并于
2015年5月12日披露。
      2015年5月18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核准》申请材料,并于2015年5月2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2015年6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书》(151189
号)。2015年7月30日公司,公司披露《关于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并提交中国证监会。
      2015年8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书》(151189
号)。2015年9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并提交中国证监会。
      2015年10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87次
工作会议有条件通过公司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委托理财
                                                                                                                                   单位:万元
                                                                                                            计提减值准
 受托人              是否关              委托理财                                 报酬确定    本期实际收                    预计      报告期实际
          关联关系            产品类型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备金额
  名称               联交易                金额                                     方式      回本金金额                    收益       损益金额
                                                                                                             (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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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
                              银行理财
招商银行 非关联方      否                    2,000 2015年6月4日    2015年6月25日 保证收益型         2,000               0                    4.79
                              产品
                              银行理财
招商银行 非关联方      否                    2,000 2015年4月17日 2015年6月1日 保证收益型            2,000               0                   12.19
                              产品
                              银行理财
中信银行 非关联方      否                    1,000 2015年4月30日 2015年6月4日 保证收益型            1,000               0                    3.93
                              产品
                              银行理财
招商银行 非关联方      否                    3,000 2015年7月14日 2015年8月13日 保证收益型           3,000               0                   12.13
                              产品
                              银行理财
宁夏银行 非关联方      否                    1,000 2015年7月15日 7天一个周期    保证收益型             0
                              产品
                              银行理财
宁夏银行 非关联方      否                    1,000 2015年8月25日 7天一个周期    保证收益型             0
                              产品
                              银行理财
招商银行 非关联方      否                    3,000 2015年9月2日    2015年10月8日 保证收益型            0                0     13.23
                              产品
               合计                         25,000         --            --          --             9,000               0    576.34         39.71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自有闲置资金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
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
                                         2015年3月4日
有)
委托理财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
                                         2015年3月26日
有)
    (四)破产重整事项
    2010年9月16日,银川中院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北京九知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重整申
请,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2011年12月8日 银川中院(2010)银民破字第2-4号《民事裁定书》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12年9月30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2012年10月10日,公司管理人向银川中院提交《关
于银广夏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申请银川中院下达《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裁定。
    2013年2月末,公司管理人收到银川中院(2010)银民破字第2-13号《民事裁定书》:截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止2012年9月30日,银广夏已完成了出资人权益调整、股票划转、资产处置等实质性工作,除
个别少数债权人的100万元左右清偿资金未能提供资金账户暂时无法向其支付预留外,其他债
权人已经获得了清偿,《重整计划》现基本执行完毕。银广夏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1、银广夏重整计划除个别
少数债权人的100万元左右清偿资金未能提供资金账户暂时无法支付预留外,已执行完毕;2、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在重整期间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完
毕后,可以按照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
利。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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