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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31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1、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且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连任独立董事时间均未超过六年;

2、同意提名郭为先生、费建江先生、李鸿春先生、杨晓樱女士、邢景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罗婷女士、王永利先生、黄辉先生、Benjamin Zhai(翟斌)先生、王巍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1、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分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融资需求,有助于促进公司及分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符合其经营发展合理需求。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3、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公司与下属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的其他参股

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参股股东将以其持有的北京神州数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短期偿债能力一般,为其担保具有一定的风险。但为其担保主要是用于该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且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5、公司与下属控股子公司南京华苏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持有其99.91%的股权,其他19位法人或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0.09%的股权,其他19位法人或自然人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结合该公司经营状况及资产结构看,其短期偿债能力较高,本次担保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本次授信担保主要是为了该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并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且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6、以上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可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故同意本次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预计2022年度固定收益类投资及委托理财额度的独立意见

1、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固定收益或者承诺保本类的投资及委托理财;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良好,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上述投资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巩固和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本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切实有效的内控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同意上述投资事项。

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系为满足信息系统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解决其所需的资金缺口,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信息系统公司保持长期、持续、

健康的发展。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且董事会审议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信息系统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审议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且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六、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行情及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发展战略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该等差异的出现是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业务所需,有必要性及合理性,将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并签订合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发展战略要求,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上述关联交易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的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及过程合法有效,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2021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行情及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发展战略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该等差异的出现是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关于预计2022年度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下属子公司在中关村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且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现有的10名董事与中关村银行无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同意将关于预计2022年度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关于预计2022年度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独立意见公司下属子公司在中关村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系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有必要性及合理性,将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并签订合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发展战略要求,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上述关联交易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的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在关联银行中关村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 婷 王永利 吕本富

黄 辉 Benjamin Zhai(翟斌)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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