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3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腾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报告、议案: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6月末相关资产减值测试的结果,对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261,557.94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