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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石油: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5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1-34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6月2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6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369号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明昌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2,695,43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19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8,140,12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71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55,31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75%。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55,31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75%。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55,31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7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下列事项:

1.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8,195,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327%;反对4,499,6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6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5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27%;反对4,499,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8,355,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4632%;反对4,325,0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250%;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373%;反对4,325,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444%;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83%。

表决结果:通过。

3.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18,195,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327%;反对4,499,6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6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5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27%;反对4,499,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7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18,195,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6.3327%;反对4,485,1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555%;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5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27%;反对4,485,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589%;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83%。

表决结果:通过。

5.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8,272,3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951%;反对4,408,6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931%;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3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021%;反对4,408,6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796%;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83%。

表决结果:通过。

6.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8,195,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327%;反对4,485,1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555%;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5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27%;反对4,485,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8.4589%;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83%。表决结果:通过。

7. 公司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8,195,8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327%;反对4,485,1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555%;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5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27%;反对4,485,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589%;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83%。

表决结果:通过。

8. 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8,928,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9300%;反对3,752,2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582%;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78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3117%;反对3,752,2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700%;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83%。

表决结果:通过。

9. 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8,937,5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96.9372%;反对3,743,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510%;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79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048%;反对3,743,4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1769%;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83%。表决结果:通过。

10. 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8,928,7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9300%;反对3,766,7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7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78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3117%;反对3,766,7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8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汪宏、陈涛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审议议案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6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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