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4股票简称:泰山石油公告编号:2026-09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480,793,3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注销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3、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652,880.62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31,918,760.3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2025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3,619,326.2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4,428,694.7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2,842,927.72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5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4,428,694.71元。公司的财务状况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3.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为充分回报股东,公司2025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480,793,3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85元(含税),公司合计拟派送现金人民币40,867,432.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报告期内公司已实施完成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2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9,809,185.72元(含税)。叠加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前述现金分红总额为70,676,617.75元。
5.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数量为1,081,400股,成交总金额为6,783,52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应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据此,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包括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金额)为77,460,145.75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0.09%。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则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 | 70,676,617.75 | 50,002,505.07 | 11,058,246.31 |
| 回购注销总额 | 0.00 | 0.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4,652,880.62 | 99,329,469.15 | 34,886,564.34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304,428,694.71 |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322,842,927.72 |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 131,737,369.13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0.0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 96,289,638.04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 131,737,369.13 | ||
|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
(二)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2025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积极回报股东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
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