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安道麦A(B) 公告编号:2024-34号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12日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受益于先正达集团的协同效应、获得优惠的保险条款,公司拟通过加入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正达集团”)的董事和高管责任保险的方式,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与先正达集团共享保险份额(“本次交易”)。因先正达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先正达集团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年,法定代表人:李凡荣,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30层08单元,注册资本为1,114,454.4602万人民币,主营业务涵盖植物保护、种子、作物营养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从事现代农业服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先正达集团的股东持股情况为: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持有99.1%股份,麦道农化有限公司持有0.9%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截至 2022 年12 月 31 日的主要财务数据:营业收入 22,484,489万元,净利润1,140,569万元,总资产 57,310,198万元,净资产26,939,203万元。
关联关系:先正达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先正达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公司了解,先正达集团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为了使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独立、有效地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责,并进一步受益于先正达集团的协同效应、获得优惠的保险条款,公司拟通过加入先正达集团董事和高管责任保险的方式,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与先正达集团共享保险份额。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详见本公告第五部分“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保险相关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被保险人员;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调整和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办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本次董监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的各项事宜。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价格公允的原则。交易条款由各方根据市场惯例公平协商。
五、 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1. 投保人: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2. 保险人:苏黎世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3. 被保险人: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 责任限额:赔偿责任限额为7,500万美元
5. 保费支出:115,680美元
6. 保险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六、 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而形成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集团的协同效应、获得优惠的保险条款,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同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七、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与中国中化子公司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与中国中化子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24,642万元;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总额为人民币 414,371万元;
2. 公司及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在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款: 截至本公告日的人民币存款余额为37,193万元,美元存款余额为196万美元,已经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4年 4月 2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信用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Adama Fahrenheit B.V.(“ADAMA NL”)与Syngenta Group (NL) B.V.(“SG NL”)签署融资协议,SG NL 向 ADAMA NL 额外提供 20,000 万美元的授信额度,该交易已经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可以切实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推动完善公司健康发展。该关联交易遵循相关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进行,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
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