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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煤电:关于下属红会第一煤矿南翼井田搬迁费会计处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31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红会第一煤矿南翼井田搬迁费会计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红会第一煤矿南翼井田搬迁费会计处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红会一矿南翼井田井下资源与白银会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会通煤业”)地面及部分井下建筑、构筑物投影存在重叠,南翼井田开采对地面居民房屋和生产设施、会通煤业井筒及地面建筑产生扰动,影响地面居民生产生活、会通煤业地面及井下设施安全,进而影响了南翼井田正常生产。2021年以来,煤炭市场持续高位运行,煤炭产品利润率升高,为了确保南翼井田正常采掘生产,有效释放煤炭产能,经与当地市、区政府、会通煤业协商协调磋商,公司与平川区政府、会通煤业分别签署了协议,公司需要承担南翼井田涉及村民易地避险搬迁安置费用,以及会通煤业主副井筒、工业广场整体搬迁费用。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承担的搬迁费用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相关的费用,承担搬迁费有助于红会一矿南翼井田正常生产,南翼井田正常生产后,将增加红会一矿煤炭产量60万吨/年,有利于长期稳定公司产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居民搬迁费用已经确定或准确预估,可使用公司已经计提的维简费,维简费用不足部分可一次性记入当期生产成本。扣除前

期已摊销金额后,以上搬迁费余额合计约18007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支付和承担金额为准),约占2020年公司经审计利润总额的34.06%,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44%,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5%。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在本年度将以上搬迁费计入红会第一煤矿制造费用。

2021年度煤炭市场整体处于上行周期,今年1-9月公司实现净利润4.64亿元,2020年全年实现净利润4.45亿元,以上搬迁费的计提和会计处理不会引起公司本年净利润较上年发生大幅变动。

三、董事会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于2021年度对该费用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度对下属红会一矿南翼井田搬迁费进行会计处理。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红会一矿南翼井田搬迁费的会计处理,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事项,本次会计处理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

五、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公司对下属红会一矿南翼井田搬迁费进行了会计处理,本次会计处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计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该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合理性说明;

4、独立董事意见;

5、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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