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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煤电: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8

股票代码:000552 股票简称:靖远煤电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GANSU JINGYUAN COAL INDUSTRY AND ELECTRICITY POWER CO.,LTD

(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大桥路1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

声 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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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重大事项提示

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并出具了《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根据该评级报告,靖远煤电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中证鹏元将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二、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77.83亿元,高于15亿元,因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债券存续期间若发生严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偿债能力的事件,债券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大偿付风险。

三、关于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及分配政策

(一)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于2018年4月18日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以2,286,971,0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228,697,105元。

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于2019年4月18日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以2,286,971,0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228,697,105元。

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于2020年4月21日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以2,286,971,0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228,697,105元。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474.0757,278.4755,221.10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22,869.7122,869.7122,86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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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当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43.58%39.93%41.41%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68,609.13
最近三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均净利润54,991.21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年均净利润的比例124.76%

(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在《公司章程》(2019年4月修订)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式

1、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且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资金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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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原则上公司应每年度均应实施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

1、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可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足以满足分配额度;

(2)按要求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

(3)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安排等事项(募集资金除外)。

2、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保证优先实施现金分红的情况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并充分考虑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总额、现金流状况、股本规模及发展速度是否与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1、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发展阶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监事充分讨论,并通过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回报的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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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年度盈利,但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管理层和董事会应当作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3、利润分配预案经需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审查同意,并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明确意见。

4、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5、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因外部经营环境或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方案。在审议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会议上,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应当详细说明、论证修改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修改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2、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监事会同时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3、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调整原因。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四、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章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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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安全风险

煤炭开采业务受地质自然因素影响较大,且因主要生产活动均处于地下,发生自然灾害及安全事故的概率较大。我国煤层自然赋存条件复杂多变,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因素较多,主要包括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自然灾害影响。如果靖远煤电所属矿井发生自然灾害或煤矿事故,可能造成单个或多个矿井停产整顿,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并带来经济和声誉损失,同时可能引起诉讼、赔偿性支出以及处罚。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煤炭价格波动的风险

目前,靖远煤电的大部分收入来自煤炭销售业务,经营业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内煤炭市场的价格情况。煤炭市场的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全球及中国的经济发展,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的竞争,电力和钢铁等煤炭主要下游行业的变化、煤炭产能增减情况等。此外,上网电价的调控和全国铁路运输能力的分配,也可能间接影响国内煤炭价格。如果国内煤炭市场价格持续下跌,靖远煤电可能面临很大的经营压力。

(三)资源储备有限的风险

煤炭的开采和销售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公司经营的可持续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保有资源储量。公司目前拥有大水头矿、魏家地矿、王家山矿、红会一矿等众多煤矿资源,但是煤炭资源具有稀缺性,随着红会四矿、宝积山煤矿相继关闭退出,公司煤炭产能下降,储备资源量不足。

公司已探明的资源储量是根据矿区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确定,由于资源勘探开发具有不可预见性,且勘察工程的有限性以及各矿山地质构造多样性和复杂性可能会导致估算的资源储量在数量、质量以及利用可行性方面与实际情况有差异。

虽然公司努力通过外部收购、技术改造、自行勘探等方式增加保有资源储量,但是公司保有资源储量的增长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后续经营中未能取得新的矿业权或勘探到新的煤炭储量,公司未来长远的经营能力将受到一定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不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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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高煤炭资源利用效率和附加值,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但是如果市场发展未能达到预期、客户开发不能如期实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或主要客户出现难以预计的经营风险,将给公司产能消化造成重大影响,无法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进而可能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五)关于可转债产品的风险

1、可转债发行风险

可转债是可转换成公司普通股的债券,其价值受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较大。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市净率仍低于1。按照发行方案,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若在发行期间,公司股价未有改善,可转债可能存在一定发行风险。

2、发行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政治、经济政策、投资者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因公司股票价格走势低迷或可转债持有人的投资偏好等原因导致可转债到期未能实现转股,公司必须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还本息,将会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负担和生产经营压力。

3、转股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渐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后,若投资者在转股期内转股,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将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4、可转债自身特有的风险

可转债作为一种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到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剩余年限、转股价格、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价格波动较为复杂,甚至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背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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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内,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6、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债券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7、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但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8、可转债未担保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77.83亿元,高于15亿元,因此本次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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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评级风险

公司聘请的评级公司中证鹏元对本可转债进行了评级,信用等级为AA+。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将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公司自身等因素致使公司盈利能力下降,将会导致公司的信用等级发生不利变化,增加投资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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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2

二、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 2

三、关于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及分配政策 ...... 2

四、特别风险提示 ...... 5

目 录 ...... 10

第一章 释 义 ...... 12

第二章 本次发行概况 ...... 1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5

二、本次发行要点 ...... 16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32

第三章 风险因素 ...... 35

一、政策风险 ...... 35

二、生产安全风险 ...... 35

三、经营风险 ...... 35

四、财务风险 ...... 37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 38

六、关于可转债产品的风险 ...... 39

第四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2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 ...... 42

二、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47

三、公司组织结构及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 48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54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 56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57

七、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77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79

九、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02

十、经营资质情况 ...... 104

十一、境外经营情况 ...... 107

十二、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 107

十三、最近三年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108

十四、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 ...... 113

十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和债券偿还情况 ...... 116

十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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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第五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26

一、同业竞争 ...... 126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130

第六章 财务会计信息 ...... 142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 142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 142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 174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75

第七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78

一、财务状况分析 ...... 178

二、盈利能力分析 ...... 200

三、现金流量分析 ...... 207

四、资本性支出 ...... 210

五、报告期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 210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 213

七、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222

第八章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24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22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224

第九章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42

一、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242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242

三、前次募集资金运用专项报告结论 ...... 247

第十章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248

一、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4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253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 254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256

五、审计机构声明 ...... 257

五、审计机构声明 ...... 258

六、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 259

第十一章 备查文件 ...... 260

附件1:发行人拥有的房产具体情况 ...... 261

附件2: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 ......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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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靖远煤电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靖煤集团、控股股东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能化集团、间接控股股东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设计靖远煤业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洁能热电靖远煤业集团白银洁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晶虹储运甘肃晶虹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白银热电靖煤集团白银热电有限公司
景泰煤业靖煤集团景泰煤业有限公司
兴安公司白银兴安矿用产品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靖煤化工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晶虹天灏白银晶虹天灏运输有限公司
宝积山矿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宝积山煤矿
红会一矿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第一煤矿
红会四矿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第四煤矿
大水头矿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煤矿
魏家地矿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煤矿
王家山矿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
煤炭运销公司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炭运销公司
物资供应公司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
水电管理处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
设备租赁公司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公司
刘化集团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天公司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白银新天化工分公司
亿诚化工甘肃刘化〔集团〕亿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千帆农业甘肃千帆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银河机械白银银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容和设备甘肃容和矿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白银橡塑甘肃启邦橡塑有限公司(原名为甘肃靖煤矿用装备集团白银橡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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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公司靖远煤业伊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房地产公司甘肃靖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煤一公司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公司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甘煤投甘肃省煤炭资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大华资管计划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中融国际信托-财富骐骥定增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诺安资管计划诺安基金-兴业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网甘肃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甘肃省国资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工信厅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原国家环保部,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国家能源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中电联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五大发电集团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信永中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盈科律师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
中证鹏元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可转债发行、本次公开发行靖远煤电本次发行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可转债的行为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募集说明书摘要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公司章程《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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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报告期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及物业管理服务
资源储量查明矿产资源的一部分。它能满足现行采矿和生产所需的指标要求(包括品位、质量、厚度、开采技术条件等),是经过详查、勘探所获控制的、探明的并通过可行性研究、预可行性研究认为属于经济的、边际经济的部分,用未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数量表述
可采储量资源储量中的经济可采部分。在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或编制年度采掘计划当时,经过了对经济、开采、选冶、环境、法律、市场、社会和政府等诸因素的研究及相应修改,结果表明在当时是经济可采或已经开采的部分,用扣除了设计、采矿损失的可实际开采数量表述
热电联产电厂锅炉产生的蒸汽驱动汽轮机的过程或之后的抽汽或排汽中的热量可以继续利用进行供热,这种既发电又供热的生产方式称为热电联产
装机容量电厂全部机组额定功率的总和
粉煤加压气化技术一种以干煤粉为原料,以纯氧和蒸汽为气化剂,加压气化,水激冷粗洗涤合成气的生产技术
等温变换耐硫宽温等温变换工艺,通过两段等温反应器,使得变换工段出口的CO含量降至工艺要求的工艺
低温甲醇洗以冷甲醇为吸收溶剂,利用甲醇在低温下对酸性气体溶解度极大的特性,脱除原料气中的酸性气体的气体净化工艺
液氮洗精制液氮洗涤法,用CO、Ar和CH4等溶解于液氮中而达到净化的目的,减少了合成回路的惰气吹除,同时提高合成气的有效压力,并可提高合成系统的生产强度或氨的单程合成率
低压氨合成低空速、低合成塔压降、高净值、低压力合成的工艺,同时充分回收反应余热副产高压蒸汽

注:本募集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字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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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ANSU JINGYUAN COAL INDUSTRY AND ELECTRICITY POWER CO.,LTD
注册资本:2,286,971,050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大桥路1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大桥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杨先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1994年1月6日
股票简称:靖远煤电
股票代码:000552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洗选、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王家山煤矿、魏家地煤矿、大水头煤矿、宝积山煤矿、红会第一煤矿、红会第四煤矿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机械产品、矿山机械、矿山机电产品、电力设备的生产、销售、维修(仅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发电、供电、供水(仅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普通货物运输(仅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铁路专用线路运营;煤炭地质勘察与测绘服务;工程测量;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矿配件、机电产品(不含小汽车)、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房屋租赁。(凡涉及行政许可或资质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资质证经营)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生产和销售,并具备煤炭地质勘查与测绘服务、热电联产、瓦斯发电以及煤炭储运等业务能力。公司拥有完整的煤炭产、供、销业务体系和煤电一体化产业链条,年煤炭生产能力1,009万吨,采煤机械化程度100%,安全生产步入全国先进行列。公司生产的“晶虹”1#、2#、3#煤炭,属不粘结、弱粘结的优质环保煤种,具有低硫、低灰、低磷、高发热量等特点,广泛用于电力、化工、冶金、建材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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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要点

(一)核准情况

2019年8月23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2020年5月13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2020年6月1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2020年11月2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1号),本次发行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8.00亿元。

3、可转债存续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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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A.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B.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C.付息登记日:每年的付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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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33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转股价为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发现金股利:P=Po-D;

送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三项同时进行时:P=(Po-D+A×K)/(1+N+K)。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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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2)修正程序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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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债的转股数量;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上浮一定比率(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到期赎回价为110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2)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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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公司股票在最后两个计息年度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发行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全部或部分其持有的可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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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9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9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优先配售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9日(T-1日)。

(2)优先配售认购时间:2020年12月10日(T日)9:30-11:30,13:00-1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

(3)优先配售缴款时间:2020年12月10日(T日)。

2)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普通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2243元可转债的比例,并按100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张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每股配售

0.012243张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2,286,971,05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27,999,386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28,000,000张的99.998%。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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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3)优先配售认购方法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0552”,配售简称为“靖远配债”。

认购1张“靖远配债”的价格为100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张(100元),超过1张必须是1张的整数倍。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靖远转债,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靖远配债”的可配余额。

原股东所持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原股东除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3)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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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等具体内容,请参见本章之“二、本次发行要点”之“(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8.00亿元(含28.00亿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亿元)
1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33.8528.00
合计33.8528.00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需要另行筹措资金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19、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为规范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职权行使,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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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则项下本期债券为公司2020年审议通过的、依据《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交易、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公司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投资者认购、持有或受让公司本期债券,均视为其同意本规则的所有规定并接受本规则的约束。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如下: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根据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3)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债券;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债券本息;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当公司提出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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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期债券本息、变更本期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债券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3)当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当保证人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7)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事范围及提案人

1)在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公司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息;

(3)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2)当出现本规则第六条所列债券持有人会议议事范围的任何事项时,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向会议召集人提交书面提案:

(1)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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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含10%)的持有人书面提议;

(3)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3)本规则中提及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指除下述债券之外的一切已发行的本期债券:

(1)已兑付本息的债券;

(2)已届本金兑付日,兑付资金已由公司向兑付代理人支付并且已经可以向债券持有人进行本息兑付的债券。兑付资金包括该债券截至本金兑付日的根据本期债券条款应支付的任何利息和本金;

(3)公司根据约定已回购并注销的债券。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1)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

2)当出现本规则第六条所列债券持有人会议议事范围的任何事项时,公司董事会应自其知悉该等事项或收到相关书面提案之日起15日内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送会议通知,并自会议通知发出之日起15日后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通知应注明开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债券持有人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电话等事项。会议通知可以采取公告方式。

3)如公司董事会未能按本规则第十条的规定履行其职责,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含10%)的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有权按本规则第十条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4)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事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5)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含10%)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公司董事会、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债券担保人(如有)或其他重要关联方也可以提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日前第10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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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5日内以相同的方式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内容。除上述规定外,召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增加新的提案。

6)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除非因不可抗力或本规则另有规定,不得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或取消会议,也不得变更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取消会议或者变更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的,召集人应在不迟于原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相同方式通知全体债券持有人并说明原因,并作出公告,但不得因此而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登记日。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拟决议事项消除的,召集人可以相同方式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原因,并作出公告。

7)召开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地点原则上应为公司住所地,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场所由公司提供或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提供。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于债券持有人会议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名册上登记在册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前述债券持有人会议登记日不得早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10日,且不得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5日。

2)于会议登记日收市时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本期未偿还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

3)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没有表决权:

(1)公司;

(2)债券担保人(如有);

(3)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债券持有人时除外);

(4)其他重要相关方。

4)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帐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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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5)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2)代理人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

示;

(4)授权代理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授权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6)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两名律师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见证意见。

7)召集人和律师应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在会议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有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名册共同对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资格和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的面值总额。

上述债券持有人名册应由公司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取得,公司应积极配合召集人获取上述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无偿提供给召集人。

6、会议召开的程序

1)债券持有人会议可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等方式召开;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自行承担其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食宿费等必要费用;

2)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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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额、债券持有人的证券账户卡号码、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3)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长未能主持时,由董事长授权一名董事主持;若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董事均无法主持会议的,则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出席会议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50%以上(不含50%)表决权共同选举产生一名债券持有人作为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主持人;

4)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时,会议主持人首先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其次确定和公布监票人,并宣读提案,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监票人应当在表决后立即清点选票,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及表决结果,形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7、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时,以每100元面值债券为一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由一名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代表、一名公司代表及一名见证律师作为监票人参加清点,监票人应当在计票结果文件上签名。计票结果文件应随会议记录一同保存。

3)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上宣布计票结果,并根据计票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是否获得通过,并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形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4)会议主持人若对提交表决的决议计票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重新点票;若会议主持人未提议重新点票,而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的结果持有异议,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的,会议主持人应当重新点票。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代表出席会议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6)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行使债权及担保权利(如有),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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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为公司的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及该等股东关联方的,当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某一项议案与上述人员(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则该等人员(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就该等议案没有表决权,在判定该等议案是否获得通过时,该等人员(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不计入出席会议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中。

8)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9)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则经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10)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或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公司董事会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11)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代表和记录员签名,并由公司保存。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的保管期限为债券存续期及存续期届满后两年,最长不超过十年。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评级,靖远煤电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五)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六)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包括承销佣金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宣传费用等。承销费将根据承销协议中相关条款及发行情况最终确定,信息披露、路演推介宣传费等将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增减。

项目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2,950
律师费用75
会计师费用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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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万元)
资信评级费用25
发行手续费28
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宣传费100
合计3,313

(七)承销期间停、复牌安排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安排如下:

日期发行安排停复牌安排
T-2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正常交易
T-1日网上路演、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正常交易
T日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网上申购日正常交易
T+1日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正常交易
T+2日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缴款日正常交易
T+3日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正常交易
T+4日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八)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结束后,所有投资者均无持有期限制,公司将尽快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先春
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大桥路1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大桥路1号
电话0943-6657801
传真0943-6657801
(二)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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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保荐代表人李泽由、李宁
项目协办人许子晶
经办人员陈靖、王洋、束颉晟、刘凡、郑冰、焦珂昕、杨绍晗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赵宏
签字律师张天晶、谢丽娜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75号中科银座五层
电话0931-8440267
传真0931-8440267
(四)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胡咏华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峰、李宗义、武亚琨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
电话010-82337890
传真010-82327668
(五)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叶韶勋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耀忠、何燕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六)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文
签字评级人员胡长森、宋晨阳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8楼
电话010-66216006
传真010-66212002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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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111
(八)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九)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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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风险因素

一、政策风险

(一)宏观和地区政策风险

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并在一定时期内对公司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煤炭行业相关政策风险

煤炭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行业,受到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应急管理总局、生态环境部及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其监管政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授予、延续和转让煤炭探矿权和采矿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设定资源回采率的下限、采取临时性措施限制煤炭价格上涨、征收和取消行业有关的各种税费、提高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标准等方面。监管政策的变化可能对靖远煤电的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生产安全风险

煤炭开采业务受地质自然因素影响较大,且因主要生产活动均处于地下,发生自然灾害及安全事故的概率较大。我国煤层自然赋存条件复杂多变,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因素较多,主要包括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自然灾害影响。如果靖远煤电所属矿井发生自然灾害或煤矿事故,可能造成单个或多个矿井停产整顿,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并带来经济和声誉损失,同时可能引起诉讼、赔偿性支出以及处罚。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经营风险

(一)煤炭需求波动的风险

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征,煤炭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行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形势以及相关下游行业的景气程度有很强的相关性。按照中国煤炭资源网的统计数据,我国目前的煤炭消费结构中,电力、钢铁、建材以及化工占比较高。市场需求的波动将给靖远煤电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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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煤炭价格波动的风险

目前,靖远煤电的大部分收入来自煤炭销售业务,经营业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内煤炭市场的价格情况。煤炭市场的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全球及中国的经济发展,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的竞争,电力和钢铁等煤炭主要下游行业的变化、煤炭产能增减情况等。此外,上网电价的调控和全国铁路运输能力的分配,也可能间接影响国内煤炭价格。如果国内煤炭市场价格持续下跌,靖远煤电可能面临很大的经营压力。

(三)资源储备有限的风险

煤炭的开采和销售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公司经营的可持续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保有资源储量。公司目前拥有大水头矿、魏家地矿、王家山矿、红会一矿等众多煤矿资源,但是煤炭资源具有稀缺性,随着红会四矿、宝积山煤矿相继关闭退出,公司煤炭产能下降,储备资源量不足。

公司已探明的资源储量是根据矿区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确定,由于资源勘探开发具有不可预见性,且勘察工程的有限性以及各矿山地质构造多样性和复杂性可能会导致估算的资源储量在数量、质量以及利用可行性方面与实际情况有差异。

虽然公司努力通过外部收购、技术改造、自行勘探等方式增加保有资源储量,但是公司保有资源储量的增长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后续经营中未能取得新的矿业权或勘探到新的煤炭储量,公司未来长远的经营能力将受到一定影响。

(四)业务单一的风险

靖远煤电主要经营煤炭生产、销售业务及热电业务,报告期内煤炭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65%。如果未来国内煤炭价格持续下行或者公司的生产由于各种原因受到中断等都将直接对靖远煤电的收入和利润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五)业务拓展不顺利的风险

为延伸公司产业链、拓展公司业务范围,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靖远煤电制定了由单一的煤炭开采业务向煤电一体化发展并向煤化工延伸的业务拓展战略。通过实施白银热电联产项目,公司已进入电力、热力生产供应领域。通过实施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公司将进入煤化工领域。虽然公司通过托管刘化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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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积累一定的煤化工生产管理经验,但公司依然存在煤化工项目管理、建设、运营经验不足的问题,公司将面临业务拓展不顺利的风险。

(六)环保风险

本公司资源采选业务的生产过程主要是矿石开采、选矿,其间可能存在的环境污染因素有:废石的采出、各种设备发出的噪音,井下采空区还有可能造成地表的沉降,废渣的排放等。公司须遵守多项有关空气、水质、废料处理、公众健康安全、土地复垦、污染物排放方面的环境法律和法规,如果公司在某些方面未能达到要求,可能需要支付罚金或采取整改措施,公司存在一定的环保风险。另外,随着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国家可能颁布更为严格的法律法规来提高采矿生产企业的环保要求,从而可能增加公司的环保成本。

(七)采矿权证及探矿权证到期无法续办的风险

发行人采矿权证及探矿权证通常提前三个月到一年办理续期手续,根据各地政府部门办理流程不同,续期手续办理周期也有所差异,通常可以在相关权证到期前办理完毕。截至目前,发行人的采矿权证和探矿权证未出现到期后无法续办的情况。但如果遇到极端情况使发行人采矿权证和探矿权证到期后无法续办,可能对发行人的煤炭开采业务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一定影响。

(八)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上半年煤炭销售价格出现下滑,白银热电疫情期间承担供电、供热保供任务,使得发电毛利占比出现大幅增长,公司借助煤电联产优势,有效降低业绩波动情况。但如疫情出现反复,下游各行业可能受到影响,公司煤炭销售价格可能继续下行,发电小时也有可能下滑,进而影响公司全年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四、财务风险

(一)应收款项规模较大的风险

因公司煤炭销售业务规模较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规模和占比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180,151.94万元、190,489.12万元、207,474.30万元和199,880.5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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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分别为18.16%、18.60%、19.05%和18.48%。

尽管公司历来重视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管理,仍有可能发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不能按时收回的情况,并对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二)存货跌价风险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的账面净额分别为28,133.02万元、32,433.00万元、24,496.44万元及30,356.07万元,发行人存货主要为库存煤炭。虽然发行人已计提相关跌价准备,但如未来煤炭价格波动进一步增大,公司存货可能存在跌价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一)募投项目产能置换审批或实施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投项目为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该项目建设涉及的尿素产能由刘化集团通过等量产能置换方式取得。刘化集团已同意将其尿素产能指标置换给上市公司设立的募投项目实施公司靖煤化工。双方已经签订《产能置换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按照刘化集团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并以经国有出资企业靖煤集团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同时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根据等量置换的原则,刘化集团按时关闭核减现有产能。在募投项目投产后,刘化集团需削减不小于募投项目建成投产的尿素装置规模相同的产能。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两期工程全部建成投产后,且不晚于2025年9月30日,刘化集团须停止生产尿素。《产能置换协议》经双方有权机关审批后生效。

刘化集团的控股股东靖煤集团已经出具承诺,同意刘化集团产能置换,并配合公司办理后续相关审批程序。但是鉴于产能置换尚需履行评估备案及上市公司董事会审批程序,后续产能退出也存在不确定性,故本项目若产能置换审批或实施不达预期,可能导致项目开工或投产日期延后的风险,从而影响募投项目收益。

(二)项目达不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可提高煤炭资源利用效率和附加值,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但是如果市场发展未能达到预期、客户开发不能如期实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或主要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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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出现难以预计的经营风险,将给公司产能消化造成重大影响,无法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进而可能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三)募投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工期拟定为3年,完全达产尚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预计完全达产后,公司将新增较多化工产品产能,公司业务规模扩张较大。如公司在客户开发、技术发展、经营管理等方面不能与扩张后的业务规模相匹配,则可能导致公司未来存在一定的产能消化风险。

(四)募投项目用地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其中493.298亩自刘化集团购入,228.17亩土地尚需履行规划调整、农转用审批及挂牌出让程序,56.81亩土地拟租赁取得。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募投项目用地手续尚未全部办理完成,后续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变动、主管部门征地及招拍挂程序延迟等导致其无法按时取得相关募投项目用地的风险,进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六、关于可转债产品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风险

可转债由于是可转换成公司普通股的债券,其价值受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较大。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市净率仍低于1。按照发行方案,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若在发行期间,公司股价未有改善,可转债可能存在一定发行风险。

(二)发行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政治、经济政策、投资者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因公司股票价格走势低迷或可转债持有人的投资偏好等原因导致可转债到期未能实现转股,公司必须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还本息,将会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负担和生产经营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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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股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渐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后,若投资者在转股期内转股,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将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四)可转债自身特有的风险

可转债作为一种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到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剩余年限、转股价格、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价格波动较为复杂,甚至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背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

(五)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内,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六)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债券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七)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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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但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八)可转债未担保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77.83亿元,高于15亿元,因此本次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九)评级风险

公司聘请的评级公司中证鹏元对本可转债进行了评级,信用等级为AA+。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将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公司自身等因素致使公司盈利能力下降,将会导致公司的信用等级发生不利变化,增加投资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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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及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情况

靖远煤电前身系甘肃长风特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经甘肃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1993]34号文件”批准筹建,在国营长风机器厂股份制改组的基础上,联合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电子集团物业公司等发起人,经甘肃省人民政府“[1993]89号文”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82号文”复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所字[1993]322号文”审核批准,于1993年11月17日向社会公众募集46,000,000股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于1994年1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表:

项 目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76,500,00062.45%
1、发起人股份69,000,00056.33%
其中:国有法人股51,000,00041.63%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18,000,00014.69%
2、募集法人股份7,500,0006.12%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46,000,00037.55%
三、股份总数122,500,000100.00%

(二)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1、1994年5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送1股,股本增加至134,750,000股

1994年,公司实施每10股送1股的分配方案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项 目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84,150,00062.45%
1、发起人股份75,900,00056.33%
其中:国有法人股56,100,00041.63%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19,800,000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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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2、募集法人股份8,250,0006.12%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50,600,00037.55%
三、股份总数134,750,000100.00%

2、1995年5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送1股,股本增加至148,225,000股

1995年,公司实施每10股送1股的分配方案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项 目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92,565,00062.45%
1、发起人股份83,490,00056.33%
其中:国有法人股61,710,00041.63%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21,780,00014.69%
2、募集法人股份9,075,0006.12%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55,660,00037.55%
三、股份总数148,225,000100.00%

3、1998年5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送1.2股,并转增0.8股,股本增加至177,870,000股

1998年,公司实施每10股送1.2股转增0.8股的分配方案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111,078,00062.45%
1、发起人股份100,188,00056.33%
其中:国有法人股74,052,00041.63%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26,136,00014.69%
2、募集法人股份10,890,0006.12%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66,792,00037.55%
三、股份总数177,870,000100.00%

4、2005年6月,靖煤集团收购主发起人国营长风机器厂74,052,000股股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2004年12月13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国营长风机器厂与靖煤集团签署《甘肃长风特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书》,国营长风机器厂将其持有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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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52,000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靖煤集团。2005年1月4日,本次股权转让经国务院国资委以“国资产权[2004]1231号文”批复同意。2005年6月8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公司字[2005]36号文”《关于同意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甘肃长风特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审核通过了靖煤集团收购报告书并豁免靖煤集团履行全面要约收购义务。2005年6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编号:0506220001),国营长风机器厂已将其持有的公司74,052,000股国有法人股过户至靖煤集团名下。因此,靖煤集团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05年6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名称、地址和经营范围的议案。变更后,公司名称为: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项 目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111,078,00062.45%
1、发起人股份100,188,00056.33%
其中:国有法人股74,052,00041.63%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26,136,00014.69%
2、募集法人股份10,890,0006.12%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66,792,00037.55%
三、股份总数177,870,000100.00%

5、2006年3月,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靖煤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增加至83,800,761股

2006年3月6日,《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06年3月29日,公司实施了《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靖煤集团豁免公司欠其债务59,006,356.01元,相应增加公司资本公积金,豁免债务作为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东的对价安排。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靖煤集团偿付流通权对价安排的补偿后,靖煤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83,800,7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11%。

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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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流通受限股份111,078,00062.45%
国有股83,800,76147.11%
国有股以外内资股27,277,23915.34%
二、已流通股份66,792,00037.55%
三、股份总数177,870,000100.00%

6、2013年3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股本增加至359,445,634股2011年12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预案》,同意靖远煤电以向靖煤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煤炭生产、经营类资产及与之相关的勘探设计、瓦斯发电等经营性资产及负债。2012年5月16日,甘肃省国资委出具《甘肃省国资委关于同意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业整体上市方案的批复》(甘国资发改组[2012]126号)。2012年5月18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及相关协议,并决议同意豁免靖煤集团因实施本次交易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2012年8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向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144号),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2013年2月18日,中瑞岳华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0044号),截至2013年2月18日,靖远煤电新增股本人民币181,575,634元,变更后股本为人民币359,445,634.00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流通受限股份182,410,46450.75%
国有股181,583,02750.52%
国有股以外内资股827,4370.23%
二、已流通股份177,035,17049.25%
三、股份总数359,445,634100.00%

7、2013年5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10股,股本增加至718,891,268股2013年4月16日,靖远煤电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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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2年度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资本公积科目下资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718,891,268股。

项目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流通受限股份364,766,16250.74%
国有股363,151,26850.52%
国有股以外内资股1,614,8940.22%
二、已流通股份354,125,10649.26%
三、股份总数718,891,268100.00%

8、2015年5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本增加至1,143,485,525股公司于2014年7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8月11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35号文)核准,同意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66,670,000股的普通股(A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该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第62050006号),此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数增加至1,143,485,525股。2015年5月5日,发行人此次注册资本变更获得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

项目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流通受限股份789,360,61969.03%
国有股453,151,26839.63%
国有股以外内资股336,209,35129.40%
二、已流通股份354,124,90630.97%
三、股份总数1,143,485,525100.00%

9、2016年5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送1股,并转增9股,股本增加2,286,971,050股

2016年4月20日,靖远煤电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5年度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送1股,派0.4元(含税),转增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286,971,050股。

2017年6月10日,甘肃励致安远会计师事务所为该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甘励安会验字[2017]第005号),截至2017年5月31日,变更后的股本(实收资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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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币为2,286,971,050.00元。

2017年6月29日,发行人此次注册资本变更获得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

项目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流通受限股份729,532,32431.90%
国有股726,302,53631.76%
国有股以外内资股3,229,7880.14%
二、已流通股份1,557,438,72668.10%
三、股份总数2,286,971,050100.00%

二、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286,971,05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3,229,78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283,741,262股,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229,7880.14%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3,229,7880.14%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3,229,7880.14%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283,741,26299.86%
三、股份总数2,286,971,050100.00%

2012年8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核准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向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公司向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181,575,63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上述股份上市日为2013年3月11日,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该股份。经公司2012年度、2015年度权益分派,上述股份增至726,302,536股。由于该部分股份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根据靖煤集团申请,公司向深交所、登记公司申请办理了该部分股份解除限售手续,于2019年5月24日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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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6月30日,除天泰新产业投资租赁公司和广东经协总公司兰州公司之外,靖远煤电股权分置改革非流动股东均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并办理了股份解禁手续。由于无法找到天泰新产业投资租赁公司和广东经协总公司兰州公司的确切信息,该等股东尚未履行偿还靖煤集团代为垫付的靖远煤电股权分置改革股改资金,其持有的靖远煤电股份共计3,229,788股暂不能办理解禁手续。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股)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股)
1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46.421,061,505,580-
2满少男境内自然人3.9490,000,000-
3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中融国际信托-财富骐骥定增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3.9489,999,900-
4甘肃省煤炭资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3.9289,700,000-
5诺安基金-兴业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2874,949,026-
6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8141,313,740-
7白银有色(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6738,140,000-
8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2528,649,298-
9上海钧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2328,190,854-
10夏重阳境内自然人1.0123,200,000-

三、公司组织结构及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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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业务部门组织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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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孙公司共有8家,包括7家子公司、1家孙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子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与本公司关系
直接间接
1甘肃晶虹储运有限责任公司100本公司子公司
2靖煤集团白银热电有限公司100本公司子公司
3靖远煤业集团白银洁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0本公司子公司
4靖远煤业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100本公司子公司
5白银兴安矿用产品检测检验有限公司100本公司子公司
6靖煤集团景泰煤业有限公司60本公司子公司
7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100本公司子公司
8白银晶虹天灏运输有限公司51本公司孙公司

公司主要子公司及孙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甘肃晶虹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4年6月8日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常宝勤
主要业务煤炭收购、加工、运输及销售实收资本200万元主要经营地甘肃平川
持股比例100%住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大桥路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普通运输(零担)、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大型物件运输(二类);煤炭、矿产品(国家限制经营的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建筑材料(不含木材)、机电产品、矿山配件批发零售;煤质化验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中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万元) 2019-12-31净资产(万元) 2019-12-31营业收入(万元) 2019年净利润(万元) 2019年
33,211.32-6,665.81200,059.43-487.96

注:晶虹储运最近一年财务数据经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所审计

2)靖煤集团白银热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9月28日注册资本7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郭文华
主要业务火力发电实收资本70,000万元主要经营地甘肃白银
持股比例100.00%住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区东纬二路1号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供应及其附属品生产、销售,电力技术咨询与服务(以上项目不含国家限制经营和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办理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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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万元) 2019-12-31净资产(万元) 2019-12-31营业收入(万元) 2019年净利润(万元) 2019年
230,491.3561,506.3194,788.83-1,155.32

注:白银热电最近一年财务数据经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所审计

3)靖远煤业集团白银洁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8月15日注册资本1,689.33万元法定代表人郭文华
主要业务发电和供热实收资本1,689.33万元主要经营地甘肃平川
持股比例100%住所白银市平川区大水头路
经营范围其他能源发电、热力生产与供应、内陆养殖。
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万元) 2019-12-31净资产(万元) 2019-12-31营业收入(万元) 2019年净利润(万元) 2019年
4,486.854,126.781,024.99-147.16

注:洁能热电最近一年财务数据经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所审计

4)靖远煤业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8月15日注册资本52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富
主要业务采矿地质勘查和矿建工程设计业务实收资本520万元主要经营地甘肃平川
持股比例100%住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
经营范围采矿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公路设计、工程勘察、规划、测量、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安全评价、房产测绘、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程咨询(以上凭资质证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万元) 2019-12-31净资产(万元) 2019-12-31营业收入(万元) 2019年净利润(万元) 2019年
831.99568.69837.56-61.82

注:勘察设计最近一年财务数据经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所审计

5)白银兴安矿用产品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4月19日注册资本561.76万元法定代表人张锋刚
主要业务矿用安全产品检测检验、仪器仪表维修业务实收资本561.76万元主要经营地甘肃平川
持股比例100%住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大桥路
经营范围矿用安全产品检测检验(凭资质证经营)、仪器仪表维修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万元) 2019-12-31净资产(万元) 2019-12-31营业收入(万元) 2019年净利润(万元) 2019年
551.50551.36--10.40

注:兴安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经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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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靖煤集团景泰煤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2月24日注册资本74,412万元法定代表人马义利
主要业务煤炭投资管理、煤炭一体化建设实收资本35,400万元主要经营地甘肃景泰
持股比例60%住所白银市景泰县一条山镇705路
经营范围煤炭投资管理、煤炭一体化建设(国家禁止及需取得专项许可的除外)。
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万元) 2019-12-31净资产(万元) 2019-12-31营业收入(万元) 2019年净利润(万元) 2019年
79,460.9640,771.60--

注:景泰煤业2019年处于项目建设筹备工作阶段,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景泰煤业最近一年财务数据经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所审计

7)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6月3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峰
主要业务化肥生产及销售实收资本3,000万元主要经营地甘肃白银
持股比例100%住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东星村苏家墩201号
经营范围氮肥制造;复混肥料制造;其他肥料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板、管、型材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万元) 2019-12-31净资产(万元) 2019-12-31营业收入(万元) 2019年净利润(万元) 2019年
----

注:靖煤化工为本次募投项目2020年6月3日新设立的项目公司,无2019年财务数据

8)白银晶虹天灏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4月15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常宝勤
主要业务运输业实收资本100万元主要经营地甘肃平川
持股比例51%住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大桥路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普通运输(零担)、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大型物件运输(二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运输货物装卸活动(仅限普通货物);煤炭洗选;汽车修理;煤炭、汽车配件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万元) 2019-12-31净资产(万元) 2019-12-31营业收入(万元) 2019年净利润(万元) 2019年
1,652.77541.203,941.50141.89

注:晶虹天灏为靖远煤电孙公司,2019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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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靖煤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061,505,58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6.42%,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甘肃省国资委通过能化集团全资控股靖煤集团,并通过控股甘煤投,合计间接持有靖远煤电50.34%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靖煤集团成立于1990年7月7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8,720.52万元,注册地址为白银市平川区。法定代表人为杨先春,经营范围为:煤炭生产、销售、运输;煤炭地质勘查;工程测量;普通货物运输;设备租赁;住宿;餐饮;烟;白酒、啤酒、果露酒;房屋租赁;印刷品、出版物经营;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工矿配件、机电产品(不含小汽车)、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机械产品、矿山机械、矿山机电产品的生产、销售、维修;供水、供电;文体用品、日用百货销售(以上经营分支机构经营,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0YCA10168),截至2019年12月31日,靖煤集团合并报表总资产为188.28亿元,净资产为89.65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8.53亿元,实现净利润2.33亿元;靖煤集团母公司报表总资产为60.94亿元,净资产20.22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12亿元,实现净利润-0.92亿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除发行人及发行人下属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靖煤集团控制的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8,688.60100%化肥生产销售
2白银银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6,160.85100%矿山配件制造、修理
3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199.26100%基建施工
4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5,000.00100%基建施工
5靖远煤业伊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0.00100%劳务输出
6甘肃靖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0.00100%房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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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甘肃金远煤业有限公司140,000.0029%煤炭投资管理;煤电一体化建设经营。

2、间接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能化集团成立于2017年7月27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122号。法定代表人为李俊明,经营范围为:煤炭资源的勘查开发及矿业权的投资经营;煤炭开采、销售、加工和综合利用;非煤矿产资源、能源、金融、装备制造、有色金属等行业的投资、管理、运营;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煤层气、油页岩、化肥等化工产品的投资、运营、销售;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及微电网投资、运营;新能源、新技术的开发利用;矿井建设、基建施工、工程安装;铁路运输、普通货物运输、物资储运、商贸物流;酒店经营;煤炭科研设计,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编号:大华审字[2020]009136号),截至2019年12月31日,能化集团合并范围内总资产为349.60亿元,净资产为175.04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1.98亿元,实现净利润5.06亿元;能化集团母公司总资产为112.74亿元,净资产为98.15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92亿元,实现净利润-0.28亿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除靖煤集团外,能化集团控制的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1甘肃省煤炭资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36,600.0051%煤矿开发投资
2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182,602.6275.38%煤炭开采及销售
3甘肃能源化工贸易有限公司10,000.00100%煤炭贸易

3、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靖远煤电的实际控制人是甘肃省国资委。甘肃省人民政府授权甘肃省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甘肃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产权关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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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靖煤集团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形。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生产和销售,并具备煤炭地质勘查与测绘服务、热电联产、瓦斯发电以及煤炭储运等业务能力。公司拥有完整的煤炭产、供、销业务体系和煤电一体化产业链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煤炭生产、销售业务属于B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公司热力和电力的生产与销售业务属于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投产后,公司将新增合成氨、尿素等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属于C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及用途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煤炭和电力。公司主导产品“晶虹煤”,煤种以不粘煤为主,伴有少量的弱粘煤和长焰煤,具有低硫、低灰、低磷、高发热量等特点,属优质环保动力煤,广泛用于冶金、电力、化工、建材等行业。2019年,发行人煤炭产量为881.56万吨,煤炭产品销量为886.07万吨;发行人火力发电量为30.12亿千瓦时。2020年上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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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发行人煤炭产品产量为438.01万吨,煤炭销量为437.78万吨,火力发电量17.67亿千瓦时。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的监管部门、监管体制和相关政策

1、煤炭行业

1)行业监管部门目前,煤炭行业主要受以下部门的监管:

(1)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煤炭行业政策和投资方针,对煤炭项目进行审批或核准,同时还与商务部共同管理煤炭出口行为和出口配额。

(2)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

自然资源部负责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的授予、矿业权转让和租赁的审批,并负责矿权价款和储量评估结果的审核。

(3)生态环境部(原国家环保部)

生态环境部负责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对煤炭开采等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生产对环境的影响作出核查和评价。

(4)应急管理部

国家应急管理部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同时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5)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负责拟定煤炭开发及伴生产品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6)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权,负责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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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监督检查,保证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7)中国煤炭工 业协会

中国煤炭工 业协会是煤炭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主要负责制定煤炭行业的相关行业标准,同时发挥着联系政府、指导行业、服务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1)煤炭行业基本监管法规

《煤炭法》和《矿产资源法》是煤炭行业的主要的监管法规。

《煤炭法》从行业准入、监管等方面对煤炭生产、经营进行了规范,主要包括煤矿资源勘察、煤矿建设审批、煤炭生产许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煤炭交易、煤矿矿区保护、对煤矿企业职工的保护措施以及监督检查等。

《矿产资源法》规定我国的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并对采矿许可证的颁发进行了规定。矿产资源的勘察、开采都必须符合《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并受国土资源部门的监督。

(2)煤炭生产经营涉及的其他法规及政策性文件

除《煤炭法》和《矿产资源法》外,煤炭生产经营涉及的其他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 办法》《 煤矿安全规 程》《煤炭工 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以及《国土 资源部等部门对矿 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 见的通知》《关于深化 煤炭资源有偿制度改 革试点的 实施 方案 》《国务院关于 预防煤矿生 产安全事故 的特别规定 》《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

此外,由于煤炭产品的特殊性,其生产、流通等环节均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管制,企业进行煤炭采掘生产必须持有《采矿许可证》《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长资格证》等。

煤炭行业的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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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时间颁布机构具体内容
《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2016年2月国务院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型企业,培育一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进一步提高安全、环保、能耗、工艺等办矿标准和生产水平。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593号)201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将煤矿超能力、超强度生产作为重点监察的内容,对于超能力组织生产的,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并列为重点监管监察对象。
《关于印发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6〕167号)2016年5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进一步监督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行动的实施情况。
《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发改能源〔2016〕 2714号)2016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煤炭产量 39亿吨。煤炭生产结构优化,煤矿数量控制在6000处左右,120万吨/年及以上大型煤矿产量占80%以上,30万吨/年及以下小型煤矿产量占10%以下。同时支持优势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大型骨干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市场 控制力和抗风险能力。
《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 “十三五”规划》(国能科技〔2017〕43号)2017年2月国家能源局提出“十三五”期间,要重点开展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低阶煤分质利用、煤制化学品、煤炭和石油综合利用等5类模式以及通用技术装备的升级示范,持续做好投运项目的工程标定和后评价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推动煤炭深加工产业向更高水平发展。
《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2017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指出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以上即为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产能过剩矛盾得到缓解,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通过落实部门联动和地方责任,构建多标准、多部门、多渠道协同推进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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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时间颁布机构具体内容

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

《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2017年3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出坚持绿色转型与管理改革相互促进,研究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健全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完善配套激励政策体系,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
《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煤矿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609号)2017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要建立煤炭产能置换长效机制、鼓励跨省(区、市)实施产能置换、鼓励实施兼并重组、鼓励已核准(审批)的煤矿建设项目通过产能置换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
《关于做好符合条件的优质产能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763号)2017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出申请生产能力核增的生产煤矿应符合相应的标准、程序,必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落实减量指标,签订减量置换协议或承诺书。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7〕17号)2017年6月国家能源局指出要严格煤矿新增产能审批管理、规范建设煤矿开工管理、实施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做好生产煤矿产能公告衔接、加快产能登记公告信息系统建设和强化煤矿建设生产事中事后监管。
《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发改能源〔2017〕1404号)2017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国资委、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能源局指出严控新增产能规模。强化燃煤发电项目的总量控制,所有燃煤发电项目都要纳入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电力建设规划。
《关于建立健全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2017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要根据现有相关行业标准规范,综合考虑煤炭开采布局、资源禀赋、运输条件和产运需结构变化等因素,按照不同环节、不同区域、不同企业、不同时段,科学确定煤炭最低库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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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时间颁布机构具体内容

最高库存。

《进一步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意见》发改运行〔2017〕2118号

《进一步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意见》发改运行〔2017〕2118号2017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人民银行、国资委、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银监会、能源局、煤矿安监局指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通过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促进煤炭企业加快兼并重组和上下游深度融合发展,大幅提高煤矿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水平,实现煤炭行业转型升级。
《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发规划〔2018〕22号)2018年2月国家能源局提出把“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要求落实到能源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努力建设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体系、清洁低碳的绿色产业体系、赶超跨越的科技创新体系、公平有序的市场运行体系、科学精准的治理调控体系、共享优质的社会服务体系、开放共赢的国际合作体系,全面推进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国能发煤炭〔2019〕1号)2019年1月国家能源局加强了煤矿建设事中事后监管,规范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促进了煤炭资源科学合理开发
《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2020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应急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提出了煤矿智能化发展的3个阶段性目标:即到2021年,建成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到2025年,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形成煤矿智能化建设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到2035年,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构建多产业链、多系统集成的煤矿智能化系统,建成智能感知、智能决策、自动执行的煤矿智能化体系

2、发电行业

1)行业监管部门目前,发电行业的主要监管部门如下:

(1)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是国家经济的宏观调控部门,负责制定我国的电力发展规划、电价政策,并具体负责电力项目及电价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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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为我国电力行业的行业监管部门。其在电力监管方面的主要职责为:制定电力市场运行规则,监管市场运行,维护公平竞争;根据市场情况,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电价建议;监督检查电力企业生产质量标准,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处理电力市场纠纷。

(3)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是全国电力企事业单位和电力企业自愿参加的、自律性的全国性电力行业协会组织。该机构主要职能是:接受政府委托,为政府和社会服务;根据行规行约,实行行业管理,为电力行业服务;按照会员要求,开展咨询服务。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1)电力行业基本监管法规

目前,我国发电企业的发电量和供电企业的供电量采用计划分配的方式确定。根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规定,跨省电网管理部门和省级电网管理部门每年年初根据国家和省级部门下达的计划对当年本地区电力需求进行预测及分析,按照供电协议和并网协议编制发电、供电计划,并将发电、供电计划报送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电价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原则,分级管理。制定电价,应当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依法计入税金,坚持公平负担,促进电力建设。”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和省级电网内的上网电价,由电力生产企业和电网经营企业协商提出方案,报国务院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独立电网内的上网电价,由电力生产企业和电网经营企业协商提出方案,报有管理权的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地方投资的电力生产企业所生产的电力,属于在省内各地区形成独立电网的或者自发自用的,其电价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2)发电生产经营涉及的其他法规及政策性文件

政策名称时间颁布机构具体内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2015年3月国务院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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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时间颁布机构具体内容
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8号)2015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一、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2分钱(含税,下同);二、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的降价空间,除适当疏导部分地区天然气发电价格以及脱硝、除尘、超低排放环保电价等突出结构性矛盾,促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外,主要用于下调工商业用电价格等,决定调低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约2分/千瓦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105号)2015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3分钱(含税,下同),同幅度下调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支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并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等,决定调低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约3分/千瓦时。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发改能源〔2016〕2744号)2016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优化规划建设时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煤电清洁高效发展。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加强煤电利用小时数监测和考核,与新上项目规模挂钩,合理调控建设节奏。“十三五”前两年暂缓核准电力盈余省份中除民生热电和扶贫项目之外的新建自用煤电项目,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存量机组利用率,使全国煤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达到合理水平;后三年根据供需形势,按照国家总量控制要求,合理确定新增煤电规模,有序安排项目开工和投产时序。民生热电联产项目以背压式机组为主。提高煤电能耗、环保等准入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力争关停 2000万千瓦。2020年煤电装机规模力争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 全面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与节能改造,推广应用清洁高效煤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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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时间颁布机构具体内容

严格执行能效环保标准,强化发电厂污染物排放监测。2020年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控制在每千瓦时310 克以下,其中新建机组控制在 300 克以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每立方米35毫克、50毫克、10毫克。

《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52号)

《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52号)2017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一、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二、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上述原则,抓紧研究提出调整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具体方案,于2017年6月22日前上报价格司备案。即将完成首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省(区、市),要做好与输配电价调整方案的衔接等。
《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2018年3月国家能源局推动化解煤电过剩产能。坚持市场化手段和政府调控并举,充分发挥煤电规划建设预警机制的作用,从严控制新增规模,清理整顿违规项目,继续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煤电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建立健全目标分解和责任落实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督查问责。加强化解煤电过剩产能与电力供应保障的统筹,科学规划电源规模、布局和建设时序。加强需求侧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有效化解区域性、时段性电力供应紧张矛盾,保障电力可靠供应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实现电力供需动态平衡。
《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规〔2019〕1658号)2019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一是将现行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基准价按各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二是现执行标杆上网电价的燃煤发电电量中,具备市场交易条件的,上网电价由市场化方式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暂不具备市场交易条件或没有参与市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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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时间颁布机构具体内容

易的工商业用户用电对应的电量,仍按基准价执行。三是燃煤发电电量中居民、农业用户用电对应的电量仍按基准价执行。四是已按市场化交易规则形成上网电价的燃煤发电电量,继续按现行市场化规则执行。五是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后,现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不再执行。

《甘肃省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甘发改价格规〔2020〕273号)

《甘肃省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甘发改价格规〔2020〕273号)2020年4月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一是明确甘肃省基准价为标杆上网电价0.3078元/千瓦时。2020年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浮动方式调控情况及我省燃煤发电企业经营状况相应进行调整。 二是考虑甘肃省仍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对应的燃煤发电上网电量包括调峰调频、安全约束、供热保障电量,调峰调频、安全约束对应电量全部纳入直购电交易,供热保障电量根据需求侧按比例纳入,市场化交易电量电价中包含超低排放电价,明确未参与市场交易的燃煤发电上网电量,在执行基准价的基础上,继续执行现行超低排放电价政策。三是结合甘肃省燃煤机组利用小时严重偏低的实际,探索建立燃煤机组补偿机制。四是将省电力交易中心纳入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以实时掌握燃煤发电交易价格情况。

(二)煤炭行业基本情况

1、煤炭行业整体发展概况

1)煤炭行业现状我国一次能源禀赋结构为“富煤,贫油、少气”, 根据《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19》截止2018年底,我国煤炭探明资源储量约为1.71万吨,占我国一次能源资源总量的90%以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下,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仍然在58%左右,“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与欧美国家“石油为主,煤炭、天然气为辅,水电、核能为补充”的情况差别显著。煤炭是我国中长期最可靠的一次能源,在未来较长的时间里,煤炭行业仍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在我国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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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我国能源发展格局是“以煤炭为主体,以电力为中心”,将煤炭列为确保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重要战略资源。近年来,受国际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影响,以及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要求,煤炭需求增速持续放缓,我国煤炭产量增幅开始回落,但受新兴经济体煤炭需求增长带动,世界煤炭需求总量仍然增加,我国仍然是全球最大的产煤国和煤炭消费最多的国家。

自2016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起,本轮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正式开始,“十三五”期间煤炭行业去产能目标为8亿吨,截至2018年底,煤炭行业累计化解8.1亿吨;通过过剩产能的化解,实现了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从2012至2015年的行业严重供大于求,到近几年基本实现了供需平衡。《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8年煤炭行业去产能目标为1.5亿吨,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由“总量性去产能”转变为“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2019年,全国原煤产量完成38.5亿吨,同比增长4.0%。2019年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6.6%,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产能利用率为70.6%,与上年持平。2019年是国务院提出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第四个年头,通过四年的煤炭去产能,煤炭行业加快了大型煤炭企业的兼并重组,在行业形成了强强联合、强者恒强的竞争格局。目前我国煤炭行业中共有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兖煤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7家年煤炭产量在1亿吨以上的企业,合计产量约占全国年煤炭年产量接近40%。另外,随着环保、安全生产、能耗控制等市场化措施的逐渐趋严,小型煤炭企业的生存空间被大幅挤压,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2019全年能源消费总量48.6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3.3%。煤炭消费量增长1.0%,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7.7%,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

甘肃省政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信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号)的要求,在2019年有序开展了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工作,并关闭了煤矿6处、产能57万吨的计划。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年甘肃省煤炭开采与洗选业工业总产值为212.03亿元,占全省当年工业总产值1,948.96亿元的10.88%,是甘肃省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据甘肃省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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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安监局数据,2019年甘肃原煤总产量为3,663.10万吨,较2018年下降1.33%,2019年甘肃省重点国有煤矿原煤销量为3,040.82万吨,较2018年下降5.31%。甘肃省煤炭产销量均处于缓慢下降的状态。2)煤炭行业市场需求状况

单位:万吨/月

数据来源:Wind 资讯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政策出台,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已逐步获得成效,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受煤炭行业限产政策的影响和下游需求带动,2016年以来,煤炭价格逐步走出低谷,并出现较大幅度上涨。针对2017年以来煤价高位运行且大幅波动的态势,国家发展改革委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加快优质产能释放、促进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迎峰度夏期间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措施稳定煤炭价格,受益于保供措施延续、先进产能加快释放、铁路运力有所保障、长协煤履约率提高等因素,煤炭供需形势趋于相对平衡,煤价波动趋缓。2018年以来,动力煤价格中枢有所下移,截至2020年6月30日,环渤海动力煤动力煤综合交易价(Q5500k)的价格为533元/吨。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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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资讯3)煤炭行业发展趋势从长期来看,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供给侧改革大方向不会发生变化,同时考虑到下游需求的持续推动和关停煤矿复产具有一定难度,煤炭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复苏也需要较长的时间等因素,煤炭价格走出低谷并趋于稳定具备相应的基础条件。

2、行业特征

1)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到2020年,煤炭开发布局科学合理,供需基本平衡,大型煤炭基地、大型骨干企业集团、大型现代化煤矿主体地位更加突出,生产效率和企业效益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职工生活质量改善,国际合作迈上新台阶,煤炭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基本建成集约、安全、高效、绿色的现代煤炭工业体系。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煤炭行业技术水平整体呈现参差不齐、相对较低的特点,中小型煤炭企业技术水平较低,但行业内的部分大型企业已经具备国际先进技术水平。我国煤炭资源开采条件在世界主要产煤国家中属于中等偏下,而机械化程度也相对较低。尽管我国经过近20年的发展已实现了国产采煤装备的大型化、系统化、现代化,主要煤矿区已基本实现了综合机械化的高效、安全生产,但从实践看,国产综采装备在整体可靠性、自动化程度上还存在一定差距。目前我国大部分煤矿采用传统的辅助运输方式,与安全高产高效矿井综采综掘的现代化系统不匹配,存在用人多、效率低、事故率高、设备周转慢等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煤炭生产发展的薄弱环节,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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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世界煤炭行业技术水平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高分辨率三维地震勘探技术为核心的精细物勘探技术,结合其他的高精度、数字勘探技术的应用推广,极大地提高了井田精细化勘探程度,为大型矿井设计提供了技术保障;二是煤矿综采成套装备水平得到提升,大功率电牵引采煤机,具有电液控制功能的大采高强力液压支架,大运力重型刮板运输机及转载机的应用使得矿井的建设高产、高效;三是洁净煤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煤炭资源的综合加工利用技术加快发展。煤炭的洗选加工是洁净煤技术的源头,重介选煤技术取得积极进展和广泛推广,实现了传统洗煤工艺的升级和改造。同时,浮选技术也日趋完善,有效地提高了精煤回收率和浮选效果。

2)行业经营模式

我国对于煤炭行业准入实施控制,开采煤炭需取得包括采矿许可证、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等证照。煤炭企业在取得上述证照并满足各项生产销售条件的情况下从事生产,根据自身的生产能力和资源所有情况,结合市场的供求情况安排生产和销售。

3)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煤炭行业的周期性主要受宏观经济周期、下游行业的经济周期和煤矿投资、建设周期影响。由于运输费用在煤炭最终销售价格中所占比例较高,煤炭企业的产品销售具有一定的区域性。此外,受到冬季供暖需求的影响,煤炭行业还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冬季相对处于市场需求的旺季。

3、进入煤炭行业的主要障碍

进入煤炭行业主要面临以下障碍或壁垒:

1)资源壁垒

资源壁垒是进入煤炭行业的主要障碍。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煤炭资源为国家所有。任何进入煤炭行业的投资主体,必须取得国家授予的煤炭资源开发权,同时矿井建设需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核准。煤炭资源又具有明显的固定地域性和不可再生性,随着能源消耗,可供企业开采的煤炭资源将日益减少。

2)行政许可壁垒

开采煤炭必须获得多项行政许可,包括取得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煤炭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煤炭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等证照。另外,由于我国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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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来对煤炭行业进行了产业调整,对煤炭生产企业的规模、生产工艺、环保要求、矿井回采率及安全生产等各方面提出了新的行业政策,同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16年12月印发的《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相应的也提高了进入该行业的门槛。

3)资金壁垒进行煤炭资源开采,需要较高的资金投入。首先,煤炭生产需要支付高昂的资源取得成本。其次,煤炭资源自然赋存的地域特性决定了煤矿建设往往伴随有交通、水、电等生产配套工程的建设,项目资金投入较大。此外,随着国家对环保、安全的日益重视,煤炭企业对安全、环保等相关辅助设施的投资也在逐步加大,同时随着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对行业集中度和矿山的建设的规模化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煤炭行业的生产规模门槛的抬高也进一步提高了投资煤炭行业的资金壁垒。

4)技术壁垒受开采难度的加大、安全生产要求的提高、人力资本成本的提升以及煤炭科技进步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我国煤炭生产的机械化开采程度正在逐步提高。根据《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到2020年,全国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应达到85%以上,掘机机械化程度应达到62%以上。此外2020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相关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煤炭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提出到2025年,大型煤矿及灾害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形成煤矿智能化建设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目前,装备和技术已成为煤炭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与现代化生产、管理水平的主要手段,而相关的开采技术和装备操作能力均需要较长时间的开发与积累,对新进入者构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4、行业发展有利与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煤炭在较长时期内仍将保持基础能源的战略地位

我国资源禀赋的特点是“富煤、贫油、少气”,根据自然资源部《中国矿产资源报告2019》煤炭占我国已探明化石资源储量的94%左右,国务院2018年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预计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仍将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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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可以预计在未来较长的时间里,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仍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此外《国家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我国能源发展格局是“以煤炭为主体,以电力为中心”,将煤炭列入国家能源规划的重要位置。因此,煤炭是确保中国未来几十年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重要战略资源,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2)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

2019年5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几大部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并公布了2019年煤炭去产能的具体实施方案,在2019年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中继续强调了需有序分类处置30万吨/年以下(含30万吨/年)煤矿,严格安全、环保、能耗、水耗等方面的执法关闭一批,实施产能置换退出一批、通过改造升级提升一批。未来煤炭的生产安全高效、煤矿的信息化与智能化建设、清洁利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将成为主流趋势。

(3)产业集中度的进一步提升将为中大型煤炭企业提供快速发展的机遇

按照《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目标,“十三五”期间,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煤炭企业数量控制在3,000家以内,5,000万吨级以上大型企业产能占比达到60%以上。随着中央和地方政府通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关停并转或剥离重组,突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煤炭行业优胜劣汰降低产能,兼并重组调整结构将成为发展常态。构建以中大型煤炭基地和中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的煤炭供应体系,是煤炭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将为包括本公司在内的中大型煤炭企业提供快速发展的机遇。

(4)技术创新有利于煤炭行业不断提高现代化生产水平

我国现代科学技术的新成果已广泛应用到煤炭领域,为我国煤炭行业劳动生产率和现代化生产水平的提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例如,从煤炭开采技术来看,国内外先进企业已在煤炭生产工艺综合机械化的基础上,借助微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的新成果,向进一步自动化方向发展,伴随而来的则是生产效率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大幅提高。同时,我国综放开采技术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综放开采已经成为厚煤层矿区实现高产高效的主要途径。大力开发和应用高新技术,为改变目前落后状况,提高煤炭企业竞争力,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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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利因素

(1)煤炭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煤炭行业属于高危行业,存在着瓦斯、水、火、煤尘、顶板等自然灾害及多种安全生产隐患,对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威胁。虽然近几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对煤炭行业安全管理的力度不断加大,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也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仍时有发生,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2)煤炭运输长期制约行业发展

由于我国煤炭消费基地主要在东部地区,而煤炭的生产与供应基本在中、西部地区,并且煤炭生产逐步向西北部地区转移,这种错位布局导致我国煤炭运输基本上形成了北煤南运、西煤东运的格局。目前西部地区不断发现新增资源,但是由于西煤远离内地市场,运输成本过高,运能有限等约束西部煤炭业开发利用。因此,运输问题成为制约未来中国动力煤市场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国的煤炭运输主要依靠铁路运输,据中国煤炭资源网统计,我国铁路的煤炭运输量占全国煤炭运输量的70%以上。虽然我国在增加铁路运力方面已经做出了很大努力,但铁路运输能力仍不能完全满足煤炭运输的需要,运力短缺的局面在近期内仍然难以得到根本性的改变。

(3)消费总量控制等方面政策制约

根据《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预计2020年,煤炭产量和消费量分别为43和41亿吨,测算“十三五”复合增速分别为0.8%和0.7%,相比“十二五”1.9%和2.7%大幅下滑。而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2020年煤炭企业数量减少至3,000家以内(-50%),煤矿数量控制在6,000处左右(-39%),大型煤炭基地和大型煤矿产量比重将分别达到95%和80%,5,000万吨级以上大型煤炭企业产量比重将达到60%左右。

(4)煤炭资源开发面临技术和环保瓶颈

我国的煤炭资源开发基础理论研究相对滞后,亟待攻关。一方面,我国煤炭资源禀赋条件较为复杂,大量重大共性关键科学问题需要研究,大量的重大技术问题需要攻关;另一方面,快速增长的产量,高强度的开发规模和人们不断增长的对优质洁净煤炭产品需求,以及对改善生态环境的愿望,迫切需要解决煤炭绿色开采与洁净利用科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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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煤炭行业作为基础能源行业,受下游行业的影响较大。我国的煤炭消费结构呈现多元化的特点,电力、钢铁、建材和化工四个行业是主要耗煤产业。据国家统计局《2019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内容,2019年全国原煤产量38.5亿吨,同比增长4.0%,全国煤炭消费总量增速为1%。根据《2019年煤炭行业发展年度报告》,2019年我国煤炭消费中,电力行业耗煤约22.90亿吨,钢铁行业耗煤约6.50亿吨,建材行业耗煤约

3.80亿吨,化工行业耗煤约3.0亿吨,下游电力、钢铁、建材和化工四个行业煤炭消费占全社会煤炭消费的82.80%。因此煤炭行业的景气度与下游行业的景气度有密切关系。电力行业作为煤炭行业最为主要的下游产业,占全社会煤炭消耗量约一半比例,由于我国煤炭行业集中度低,短期内总量上处于供过于求,使煤炭行业与电力企业在价格博弈过程中处于劣势地位。

甘肃省内,电力、钢铁、建材及化工同样为煤炭消费的主要下游行业。根据煤炭运销协会数据,2018年甘肃省重点国有煤矿电力行业煤炭销量为850.30万吨,占甘肃省重点国有煤矿煤炭销量的26.48%,较全国电力行业耗煤比例较低。

(三)发电行业基本情况

1、发电行业整体发展概况

发电行业是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中的重点和先行产业。2003年以来,我国发电行业发展迅速,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根据中电联统计,2019年,我国用电量持续增长,电力规模继续增大。我国2010年至2019年的总装机容量、发电量和用电量数据如下:

我国装机容量、发电量和用电量数据表

年度总装机容量发电量用电量
数量(万千瓦)增长率数量(亿千瓦时)增长率数量(亿千瓦时)增长率
201096,64110.56%42,27814.85%41,99914.76%
2011106,2539.95%47,30611.89%47,02211.96%
2012114,6767.93%49,8655.41%49,6585.60%
2013125,7689.67%53,7217.73%53,4237.58%
2014137,8879.64%56,0454.33%55,6374.14%
2015152,52710.62%56,9381.59%56,37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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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装机容量发电量用电量
数量(万千瓦)增长率数量(亿千瓦时)增长率数量(亿千瓦时)增长率
2016164,5757.90%59,8975.20%59,1985.00%
2017178,4188.41%64,5297.73%63,0946.58%
2018189,9676.47%69,9408.39%68,4498.49%
2019201,0665.84%73,2534.74%72,2555.56%

资料来源:中电联

2、电力市场需求情况

电力能够比较便利地转换为其他形式的能量且适宜远距离传送,因而电能是现代工业和现代文明发展的基础,现有其他能源很难取代电能的各项用途。目前,电能仍是传统的一次能源的主要转化途径。鉴于上述特殊性,电力的可替代产品较少。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电力需求也相应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2010至2019年全社会用电量41,999亿千瓦时增长到72,255亿千瓦时,年均复合增为6.21%。2013-2019年,我国经济延续平稳增长态势,而随着新的改革红利的释放和经济转型的推进,2019年电力需求量维持比较温和的增速。长期而言,在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探底回暖、工业经济将逐步复苏、社会电力需求仍会保持较好发展态势种种有利因素的驱动下,发电行业仍将具有较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2010-2019年我国电力需求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中电联

3、电力结构情况

目前,我国电力装机仍以火电为主,水电、核电、风电所占比重较少,电力结构发展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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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电力总装机容量201,066万千瓦,同比增长5.85%。其中,火电119,055万千瓦,同比增长4.10%。近年来我国装机容量及电力结构如下表所示:

2017年至2019年我国装机容量及电源结构

单位:万千瓦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装机 容量占比同比 增长装机 容量占比同比 增长装机 容量占比同比 增长
火电119,05559.21%4.10%114,36760.21%3.02%111,00962.22%5.33%
水电35,64017.73%1.18%35,22618.55%2.47%34,37719.27%3.51%
风电、核电及其他46,34723.05%14.85%40,35521.25%22.20%33,02418.51%27.16%
总装机容量201,042100.00%5.85%189,948100.00%6.47%178,410100.00%8.41%

资料来源:中电联

2019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73,2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4%。其中,火电50,45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8%。近年来我国发电量结构如下表所示:

2017年至2019年我国发电量结构

单位:亿千瓦时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发电量占比同比 增长发电量占比同比 增长发电量占比同比 增长
火电50,45068.87%2.48%49,23170.39%7.31%45,87771.10%6.97%
水电13,01917.77%5.60%12,32917.63%3.20%11,94718.51%1.19%
风电、核电及其他9,78413.36%16.77%8,37911.98%24.97%6,70510.39%28.84%
总发电量73,253100.00%4.74%69,940100.00%8.39%64,529100.00%7.73%

资料来源:中电联

火电行业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结构,利用燃煤发电一直是我国电源的主力,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到2018年,我国火电装机容量所占全部装机容量的比重一直维持在60%以上,2019年第一次占所有装机容量比重下降至60%以下。2017年至今呈现缓慢下降趋势,2019年末火电装机量有所上升,达到119,055万千瓦,占比59.2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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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我国火力发电量达50,450亿千瓦时,占全口径发电量的68.87%,较2018年略微上升2.48%。

4、电力行业发展趋势

2019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并深刻影响能源供需形势,国家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能源需求增速逐步下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主线,去产能、去杠杆、防风险工作任务仍然艰巨。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化,对能源生产提出新要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能源开发的环保约束更趋严格,煤电运营成本不断增加,环保改造投入不断增大,碳交易、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额、光伏领跑者计划等政策法规引导企业聚焦绿色发展,能源结构调整步伐持续加快。

国家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完善国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健全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致力于进一步增强企业竞争力。国家持续推动电力体制改革深化攻坚,营造更加开放的能源电力市场格局和竞争态势,发用电计划进一步放开,交易规模进一步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更加频繁,售电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范围扩大,现货市场试点建设加速推进,重新定义行业边界和竞争规则,催生新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促使企业进一步贴近市场,以提升行业运行整体效率。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助力企业深化对外合作和对外投资方式创新,为企业提供了包含能源电力在内的基础设施投资和资产配置的广阔空间。

电力市场方面,全国电力生产运行平稳,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全社会用电量平稳增长,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较快增长、贡献突出;电力延续绿色低碳发展态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继续提高,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快速增长;受电价进一步降低、燃料成本持续高位、可再生能源补贴严重滞后等因素影响,电力企业经营总体仍比较困难。2019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5%左右;全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亿千瓦,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0亿千瓦;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迎峰度冬期间少数地区电力供需偏紧、高峰时段需要采取有序用电措施。

5、进入发电行业的主要障碍

发电行业属于资金密集、技术和安全稳定性要求高的行业,进入壁垒较高。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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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具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较高的技术水平;另外,国家对发电行业进行严格监管,电力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总体规划,同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批和验收。

6、发电行业竞争状况

电力体制改革前,原国家电力公司拥有大部分的中央电力资产,其余电力资产由其他中央单位、地方电力公司、外资企业等单位所有,但这些办电主体数量较多,电力资产较为分散。

电力体制改革实施后,原国家电力公司的发电资产除电网企业保留的抽水蓄能和应急调峰电厂、电网暂保留转让的发电资产和划归辅业的发电资产外,其余发电资产全部重组进入五大发电集团。由于五大发电集团及原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外办电主体的主体多元化以及电力供需的矛盾,使得发电行业的竞争态势日趋激烈。

七、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地位

1、煤炭行业市场地位

由于中国煤炭生产与消费主要区域的分离,并且受到铁路运力和运输成本的限制,国内煤炭企业的竞争主要呈现区域化特征。

2019年,发行人煤炭产品产量为881.56万吨,煤炭产品销量为886.07万吨,2020年上半年,发行人煤炭产品产量为438.01万吨,煤炭产品销量为437.78万吨。发行人煤炭产量占2019年甘肃省煤炭产量3,363.10万吨的26.21%,占2020年上半年甘肃省煤炭产量1,918.60万吨的22.83%,均位居甘肃省第二位,是甘肃省煤炭供应和能源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受限于煤炭行业运距的影响,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为西北地区的煤炭生产企业,目前新疆、青海等省份的主要煤炭生产企业已被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收购,主要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产量基本情况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至2019年底,煤炭产量5.1亿吨,煤炭销量6.7亿吨国家能源集团全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世界500强企业合并重组而成,于2017年11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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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产量基本情况
是中央直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企业,2019年世界500强排名第107位,资产规模超过1.8万亿元,职工总数35万人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产量8,750万吨山西省属重点国有企业之一,拥有各级独资控股子公司195个,职工10万余人;位居中国能源集团500强第21位、中国煤炭企业50强第6位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产量1.76亿吨陕西省能源化工产业的骨干企业,也是省内煤炭大基地开发建设的主体。集团总部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现有职工近12万人,资产总额5,000亿元。2019年世界500强榜单,位列281位

2、电力行业市场地位

我国电源结构以火力发电为主,近年来,受电力行业供给侧改革严控装机规模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影响,火电装机容量增速明显放缓,加之非化石能源使用的政策性推广,非化石能源装机及发电量快速增长,我国电源结构持续优化。目前我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局部地区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2019年,发行人发电量为30.12亿千瓦时,2020年上半年发电量17.67亿千瓦时。发行人主要供电地区为公司所在地白银市及下属各区县,是白银市当地电力体系的重要保障。

(二)公司的竞争优势

1、煤炭品质优势

公司主导产品“晶虹”煤,属不粘结、弱粘结煤种,具有低硫、低磷、低灰、高发热量等优点,是优质环保的动力煤,也是城市供热供暖和客户降低成本、保护环境的首选用煤,广泛用于电力、化工、冶金、建材等行业,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生产技术优势

经过多年的投入和不断创新,公司掌握了成熟的煤炭采掘、瓦斯抽采与治理等技术,特别是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大倾角、急倾斜等复杂地质条件下,煤炭资源深部开采的相关技术。公司白银热电两台超临界火电机组系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量和机组利用小时等指标居省内前列,单位煤耗降低,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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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区域影响力优势

公司地处甘肃省中部地区白银市境内,地理位置相对优越,区域公路、铁路运输条件便利。公司在区域市场的占有率较高,拥有相对稳定的客户群和一定的定价主导能力,公司煤炭销售渠道畅通。

4、经营管理优势

公司长期从事矿井建设和煤炭生产组织管理,在煤炭开采、安全管理方面有较为先进的技术和成熟经验,在煤电生产工艺设计和组织以及企业经营和成本管控方面经验丰富,培养形成了专业人才队伍,拥有成熟的管理团队。

5、产业体系优势

公司在瓦斯发电及清洁利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运营方面有成功经验,初步形成煤、电产业一体化发展格局,依托靖煤集团在煤炭、火电行业建设、安装,化工行业运营的产业协同,具备一定的产业体系优势,企业抗周期性风险能力较强,转型升级基础坚实。

6、自有资源优势

公司发电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煤炭,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保有煤炭储量60,029.46万吨,可采储量38,893.71万吨,且公司所储煤炭具有热值高的优点,公司拥有相对充沛的发电业务所需的煤炭原材料。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的营业收入情况

1、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包括采掘业和火力发电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煤炭与发电,主要销售分为省内及省外。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收入金额占比(%)收入金额占比(%)收入金额占比(%)收入金额占比(%)
分行业
采掘业134,136.5670.95310,826.2176.63320,879.9678.41330,345.8882.99
火力发54,922.9729.0594,788.8323.3788,351.2521.5967,714.91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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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收入金额占比(%)收入金额占比(%)收入金额占比(%)收入金额占比(%)
分产品
煤炭134,136.5670.95310,826.2176.63320,879.9678.41330,345.8882.99
发电54,922.9729.0594,788.8323.3788,351.2521.5967,714.9117.01
分地区
省外4,395.702.3337,130.919.1546,092.4711.2636,404.259.15
省内184,663.8397.67368,484.1390.85363,138.7488.74361,656.5590.85
合计189,059.53100.00405,615.04100.00409,231.21100.00398,060.80100.00

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98,060.80万元、409,231.21万元、405,615.04万元和189,059.53万元。从营业收入构成来看,煤炭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报告期内采掘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持续下降,2019年公司煤炭业务比例已下降至76.63%。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2019年上半年降低6.92%,公司上半年煤炭销售价格也一定程度受到疫情影响,伴随甘肃省内工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煤炭销售价格有望得到改善。公司煤炭业务收入主要来自魏家地矿、大水头矿、王家山矿与红会一矿。

报告期内公司发电业务收入持续上升,由2017年的67,714.91万元上升到了2019年的94,788.83万元,2018年发电业务收入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是白银热电发电小时数提升带动发电量提升,该项目2018年发电量由2017年的26.10亿千瓦时上升至31.84亿千瓦时。2019年公司发电量较2018年略微下降5.40%,但当年公司上网电价由0.2888元/千瓦时上升至0.2978元/千瓦时,发电业务营业收入也同比上升7.29%。2020年上半年,公司发电量达到17.67亿千瓦时,较2019年同期的13.84亿千瓦时增长27.67%。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自甘肃省内,各期省内收入占比分别为90.85%、

88.74%、90.85%与97.67%。

2、公司营业收入的毛利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煤炭42,176.9482.57105,491.1592.99112,748.8696.00129,582.549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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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发电8,905.2617.437,952.907.014,701.374.003,304.812.49
合计51,082.20100.00113,444.05100.00117,450.23100.00132,887.36100.00

煤炭销售是公司最主要的利润来源,2017年至2019年产品毛利占营业收入的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7.51%、96.00%以及92.99%,呈平稳略有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公司发电业务毛利报告期内持续上涨。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上半年煤炭销售价格出现下滑,白银热电疫情期间承担供电、供热保供任务,使得发电销售毛利占比出现大幅增长。

(二)公司主要产品的业务流程

1、公司煤炭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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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热电业务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三)公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

1、煤炭业务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发行人日常经营中主要的采购物资为采掘设备、支护设备以及钢板、木料等耗用材料、井巷工程劳务等。对于物资采购,发行人通过内设物资供应公司统一采购,其中大宗设备实行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耗材实行比价议标的采购方式。井巷工程建设由生产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招标委员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2)生产模式发行人全部煤炭生产活动均通过建设自有矿山的方式进行。3)销售模式发行人销售由内设煤炭运销公司统一管理。煤炭运销公司属发行人分公司,在煤炭销售上履行统一配置资源、运力与市场;统一进行年度煤炭订货;统一管理煤炭铁路运输计划;统一组织与协调日常运行;统一进行电煤结算与回款;统一进行煤质管理、监督与奖罚,协调处理商务纠纷;统一协调、确定与监管煤炭产品销售价格。发行人煤炭的销售区域可划分为省内市场和省外市场,省外市场主要发往成都等。省内销售主要依靠铁路、公路运输,省外销售主要依靠铁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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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煤炭价格确定方式是:各煤炭产品价格,由煤炭运销公司根据国家煤炭产运需衔接精神,综合考虑市场供求关系、煤炭生产成本、政策性增支、运距运费等因素,按照以质论价、同质同价、优质优价的原则,参照相关主要产煤省(企业)煤炭价格,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国家重点电煤、省内电煤、其它交易煤等煤炭产品年度指导价格,经公司研究后执行。具体各类销售价格确定方式如下:

(1)重点合同电煤价格。凡纳入国家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范围内的电力用煤,根据国家煤炭产运需衔接价格指导意见精神,由供需双方协调确定。

(2)省内电煤价格。按照国家产运需衔接精神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双方企业无法达成一致时,由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综合平衡后确定,煤电双方企业执行。

(3)其他交易煤价格。根据市场变化,一般采取分月定价方式,按照随行就市的定价方式。

2、发电业务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日常经营中主要采购物资为煤炭、大宗耗材等。燃煤为内部供应与外部采购相结合;其他材料按照30万元以下自行采购,30万元以上公开招标的模式进行。

2)生产模式

公司属于按单生产模式,按照年初国网甘肃下达的电量指标进行生产。

3)销售模式

根据年初国网甘肃下达的电量指标全部销售给国网甘肃。

4)产品定价模式

电力为市场定价,国网甘肃根据电力市场交易价格制定;热力为民生工程,为政府定价模式。

(四)公司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业务为煤炭开采和销售,公司全资子公司白银热电主要从事火力发电、热力供应、供汽业务。公司主导产品“晶虹煤”,煤种以不粘煤为主,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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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量的弱粘煤和长焰煤,具有低硫、低灰、低磷、高发热量等特点,属优质环保动力煤,广泛用于电力、化工、冶金、建材等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数量数量同比数量同比数量
煤炭生产量(万吨)438.01881.56-5.73%935.13-6.04%995.21
煤炭自用量(万吨)98.84144.414.74%137.876.97%128.89
煤炭外销量(万吨)338.94741.66-7.34%800.38-13.33%923.53
产销率(%)99.95100.510.18%100.33-5.42%105.75
煤炭库存量(万吨)71.8371.13332.93%16.43-48.24%31.74
外销平均售价(元/吨)349.65381.232.59%371.618.72%341.81
发电量(亿千瓦时)17.6730.12-5.40%31.8421.99%26.10
售电量(亿千瓦时)16.4627.97-5.41%29.5722.14%24.21
含税上网电价(元/度)0.31030.29783.12%0.28889.48%0.2638
供热(万吉焦)336.50615.169.22%563.259.39%514.88
供汽(万吉焦)46.53115.65126.72%51.01307.75%12.51

2、报告期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公司2017、2018、2019年以及2020年上半年前五大客户具体明细如下:

2020年上半年前五名客户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是否为关联方
1客户一44,733.1423.66%
2客户二22,600.0211.95%
3客户三14,698.517.77%
4客户四12,430.716.58%
5客户五8,165.224.32%
合计102,627.6057.86%

2019年前五名客户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是否为关联方
1客户一75,902.52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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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是否为关联方
2客户二48,216.3111.89%
3客户三38,520.249.50%
4客户四33,849.358.35%
5客户五32,098.937.91%
合计228,587.3556.36%

2018年前五名客户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是否为关联方
1客户一73,805.8918.04%
2客户二46,856.4111.45%
3客户三38,092.479.31%
4客户四28,170.596.88%
5客户五19,892.824.86%
合计206,818.1750.54%

2017年前五名客户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是否为关联方
1客户一54,663.3713.73%
2客户二38,843.929.76%
3客户三27,875.417.00%
4客户四25,362.926.37%
5客户五25,359.756.37%
合计172,105.3643.23%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

(五)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1、公司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发行人生产经营用主要材料包括中板、支护钢材、木材、运输带、电缆等,均通过物资供应公司公开招标采购。发行人原材料供货渠道顺畅,供货能够及时保证生产需要。公司生产用能源主要为电力,主要来自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白银供电公司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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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公司2017、2018、2019及2020年上半年前五大供应商具体明细如下:

2020年上半年前五大供应商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比是否为关联方
1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白银供电公司4,910.8613.04%
2甘肃佰信达工贸有限公司2,243.955.96%
3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货运中心1,765.754.69%
4白银安力达工贸有限公司1,746.804.64%
5靖远恒源裕工贸有限公司1,521.194.04%
合计12,188.5532.37%

2019年前五大供应商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比是否为关联方
1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6,896.2911.03%
2靖远县鸿发源工贸有限公司12,022.097.85%
3国网甘肃电力公司白银供电公司10,560.296.90%
4白银宝源安顺工贸有限公司6,609.994.31%
5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6,413.144.19%
合计52,501.8034.28%

2018年前五大供应商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比是否为关联方
1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4,696.3311.46%
2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白银供电公司10,779.168.40%
3白银银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7,598.395.92%
4甘肃容和矿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6,443.845.02%
5白银安力达工贸有限公司5,099.903.98%
合计44,617.613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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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前五大供应商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比是否为关联方
1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7,883.2316.40%
2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白银供电公司11,092.3910.17%
3白银银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6,574.976.03%
4白银安力达工贸有限公司5,801.845.32%
5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3,557.383.26%
合计44,909.8141.18%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靖煤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六)安全、环保情况

1、公司环保情况

1)环保制度及保护措施

发行人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全和完善了各级环境保护机构,制定了管理制度、配备了岗位人员,并落实目标责任。按照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原则,加大环境治理与保护力度,使企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具体包括《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污染源管理办法》《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具体环保措施如下:

(1)粉尘处理:地面生产系统原煤转载点、筛分破碎系统等易产生扬尘的工作环节设置集尘罩和喷雾洒水装置,抑制和减少煤粉尘的污染。为避免扬尘的产生,要求煤炭运输的车辆用篷布遮盖、严禁超载,增加矿区绿化面积,防风抑尘,在煤堆场、运输转载点洒水抑尘。在采用以上措施以后,可使扬尘的产生量降低50%以上,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要求。

(2)矿井水处理:各单位充分利用矿井废水资源,建成多处污水沉淀池及蓄水湖,使矿井水重新用于井下灌浆,洒水降尘和地面卫生、绿化用水,有效实现了矿井水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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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和循环利用。外排水达标率100%。水质PH值、悬浮物、COD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3)生活废水: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污水和办公区域生活污水,需经化粪池及沉淀池处理后,方可排入工业场地污水管网,用于绿化美化。各矿为了节电节水,加强了生活用水和地面用水管理,实行计时计量供给,减少了废水的排放。

(4)噪声防治:矿井使用的是具有低能耗低噪声的轴流式抽风机,对生产机械噪声也进行隔音式全面治理;在噪声源周围空地以草、灌、乔搭配的形式植树绿化,隔挡噪声的扩散传播。

(5)水土保持:根据具体地形在工业场地和道路两侧分别设置护坡、排水沟等设施,以减少水土流失;工业场地周围及道路两侧均设置防护绿化带。

2)环保支出情况

公司近三年环保支出合计为11,567.23万元。其中:2017年支出4,843.94万元、2018年支出1,672.94万元、2019年支出5,050.35万元。

3)环保处罚情况

2017年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上级环保部门对公司有关单位环保处罚1次,罚款7.30万元。

序号被处罚 单位行政 机关文号日期金额 (万元)违法事实
1王家山矿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平环罚字〔2019〕1号2019年5月6日7.30王家山煤矿四号矸石山未采取防燃措施,致使复燃,对大气造成了污染。

针对平环罚字〔2019〕1号行政处罚,发行人积极进行了整改并交纳了罚款。经核查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上述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针对上述事项,2020年5月29日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向公司出具了《证明》,具体内容如下:

“兹证明,自2017年1月1日至今,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存在因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我局处罚的情形。上述单位在被处罚后,能够及时交纳相应罚款并整改,且均已整改到位。上述单位受到的相关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除上述处罚外,无其他因违法违规受到我局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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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2016年8月21日,白银市平川区环境保护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平环罚〔2016〕019号)并对公司处以罚款6万元。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第一煤矿220吨煤炭开采项目在未取得相关环评文件就投入建设并生产。针对上述处罚,公司于2017年2月10日已缴纳罚款并补办了相关环评手续。2019年10月22日,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平川分局出具证明:“兹证明,自2016年1月1日至今,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第一煤矿和王家山煤矿存在因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我局处罚的情形,上述单位在被处罚后,能够及时交纳相应罚款并整改,且均已整改到位。”

2、公司安全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发行人所属矿区地质构造复杂,褶皱断层发育,煤层瓦斯含量高,个别矿井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矿井可采煤层具有煤尘爆炸性。发行人所涉及的煤炭开采均为地下开采作业,因而存在水、火、瓦斯、煤尘等安全生产隐患。随着煤炭开采水平的延深,各矿井的煤炭生产在安全方面面临以下风险:矿井水排放总量增加、水压增大、存在水害风险;地压逐步增加,存在顶板塌陷风险;瓦斯涌出量增加,存在瓦斯爆炸风险。这些安全风险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井下设施损毁,进而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损失。

为了最大程度上保障安全生产,发行人制订了《安全管理双十条红线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风险预判分析例会制度》《安全生产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安全生产奖励办法》《采掘重点区域安全评估规定》《关于对职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较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规定》《矿领导带班下井管理办法》《安全隐患、“三违”处罚规定》《矿井爆破作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安全生产隐患定期分析评估制度》《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采取了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具体说明如下:

(1)瓦斯治理:瓦斯治理包括瓦斯预防、瓦斯防爆、瓦斯抽放等三个方面内容。瓦斯预防是指加强瓦斯检查,实行“两遍循环制”,对瓦检员实行三对口,即:瓦斯原始记录、签到卡片、井上汇报记录三对口,执行旬检制度,做好瓦斯排放工作;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保证有效风量。瓦斯防爆是指采用通风的方式来解决瓦斯问题,设计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采区各采煤工作面有独立的通风系统,保证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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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作业地点有足够风量和风速。瓦斯抽放是指瓦斯泵站设在工业场地内,安装有瓦斯抽采泵,采取地面瓦斯抽放泵和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分源抽放。地面瓦斯泵房安装有随时监测瓦斯抽放浓度、流量、压力监测系统,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

(2)防火安全:所有机电峒室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设有防火门或防火栅栏两用门;所有进风井口和车场联接处均设有防火铁门;井底车场设有消防材料库,井下主要峒室及井底车场均按要求配有灭火器材;采空区和废弃巷道及时封闭,在停采线注黄泥浆,防止煤的自燃;井下已使用耐燃或阻燃性运输皮带、风筒等设备。

(3)防水安全:矿井设有中央排水泵房,排力能力能够满足要求,而且具有应付一般突发性水灾事故的能力;严格执行《水文地质规程》《防探水规程》,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在接近断层防水煤柱时,必须提前打钻探明断层要素,重新校核防水煤柱;在雨季之前要对地表小煤窑、扒缝、冲沟、水池、水渠、涵洞、塌陷区等进行检查处理。

(4)防尘洒水:掘进井巷和峒室时采用湿式打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从而减少煤尘、岩尘;采煤工作面采用煤层注水,采煤机的内外喷雾,液压支架喷雾降尘;各个转载点、卸载点、运输、仓储等产生粉尘的地点要定期清扫,洒水清洗落尘,以防止沉落的煤尘飞扬增加空气的矿尘浓度;采掘工作面人员均佩戴防尘口罩,以加强个体防护;严格控制风速不得超限,以防矿尘飞扬。井下消防洒水水源来自井下钻孔和地面的清水,消防与洒水合用一趟管道。巷道内采用焊接钢管,管道采用法兰连接或快速接头,在井底适当位置设减压阀,在井底与车场连接处、机电峒室附近设置消火栓,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设洒水器,在工作面回风顺槽前部设弧形水幕。在主要巷道每隔一定距离设三通,并设阀门,以便定期冲洗巷道。

(5)煤尘爆炸预防: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对综合防尘的要求,建立健全煤尘防治制度,减少煤尘积聚,防止沉积煤尘再次飞扬;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消除明火的规定;消除放炮时产生的火焰,也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消除电器火源;消除其他火源,如消除井巷跑车及金属碰撞产生的火花等;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在出风井口设置防爆门(防爆盖);对采空区及废弃巷道及时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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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升运输事故预防措施:矿井可能产生的提升事故的断绳、过卷、卡罐、跑车等。防治提升事故的主要措施:设立防止过卷装置、防止过速装置、限速装置、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闸间隙保护装置、松绳保护装置、满仓保护装置、井口安全门装置、提升信号及通信装置;提升容器与井壁、各种梁的安全间隙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提升容器和提升装置的各部件必须定期检修,并做好记录。2)安全生产支出情况公司最近三年安全生产支出合计为47,075.51万元,其中:2017年支出12,669.50万元、2018年支出14,073.02万元、2019年支出20,332.99万元。

3)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百万吨死亡率分别为2017年0.50%、2018年0.21%、2019年0.00%。具体事故及处罚情况如下:

2017年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发生6起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生产事故,上级部门累计行政处罚2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发生3起伤亡事故,上级部门行政处罚125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事故名称事故情况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整改情况及主管部门对处罚的 认定
1红会第一煤矿“4·28”较大水害事故2017年4月28日,发生一起较大水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2017年5月1日,白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白)安监煤管罚﹝2017﹞2号);2017年7月10日,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甘煤安监兰三罚﹝2017﹞(31)号)白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公司处以停产整顿一个月的处罚;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对公司处以60万元的罚款。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工作;公司已开具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的证明
2宝积山煤矿“10·24”顶板事故2017年10月24日,宝积山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7年10月27日,白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白)安监煤管罚﹝2017﹞3号);2017年12月25日,甘肃煤矿安全监察白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公司处以停产整顿一个月的处罚;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对公司处以35万元的罚款。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工作;公司已开具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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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事故名称事故情况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整改情况及主管部门对处罚的 认定
局兰州监察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甘煤安监兰三罚字﹝2017﹞(62)号)
3大水头煤矿储煤场“11·18”一般坍塌事故2017年11月18日大水头煤矿发生一名推土机司机不慎坠入回煤口,致其窒息死亡的安全事故2018年2月8日,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平)安监罚﹝2018﹞1号)白银市平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公司处以30万元的罚款。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工作;公司已开具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的证明

2017年4月28日,红会第一煤矿1512机道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较大水害(溃浆)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8.66万元。2018年7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6号》将红会第一煤矿及主要负责人吴克福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2017年6月19日,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第一煤矿完成工商登记的主要负责人变更,吴克福不再担任红会一矿的任何职务;2019年9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2019年第19号公告:根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的规定,经审核,将红会第一煤矿等33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2)2018年发生2起伤亡事故,上级部门行政处罚77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事故名称事故情况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整改情况及主管部门对处罚的 认定
1魏家地煤矿“2·11”安全事故2018年2月11日,魏家地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8年2月14日,白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白)安监煤管罚﹝2018﹞1号);2018年4月13日,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甘煤安监兰三罚﹝2018﹞(15)号)白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公司处以停产整顿一个月的处罚;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对公司处以32万元的罚款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工作;公司已开具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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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事故名称事故情况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整改情况及主管部门对处罚的 认定
2红会第一煤矿“5·4”运输事故2018年5月4日,红会第一煤矿发生一起生产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2018年5月8日,白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白)安监煤管罚﹝2018﹞2号);2018年8月1日,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甘煤安监兰三罚﹝2018﹞(31)号)白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公司处以停产整顿一个月的处罚;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对公司处以45万元的罚款。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工作;公司已开具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的证明

(3)2019年公司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4)2020年发生1起伤亡事故,上级部门行政处罚49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事故名称事故情况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整改情况及主管部门对处罚的 认定
1魏家地煤矿“4·11”安全事故2020年4月11日,魏家地矿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人死亡2020年6月23日,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甘煤安监兰二罚〔2020〕(12)号)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公司处以49万元的罚款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工作;2020年4月21日,公司收到《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煤矿恢复生产的批复》(市政发[2020]25号),批复同意魏家地煤矿恢复生产;公司已开具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的证明

(5)此外,2017年1月17日,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甘)煤安监兰三罚﹝2017﹞1号)对公司2016年11月发生的事故处以罚款30万元。2016年11月11日,红会第一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公司已按期缴纳罚款并开展全部矿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并开展加强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现场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确认制的落实、加强“三零”作业管理等一系列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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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煤电属于国有中型煤炭开采企业,公司员工约1.2万人,绝大部分为一线生产员工,公司下属生产矿井作业环境复杂、操作环节较多,尤其是一些矿区的地质条件的复杂状况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较高,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操作稍不规范便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尽管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不断加大投入、持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但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频率较其他行业而言仍相对较高。针对安全生产问题,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依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定期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了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及责任意识;同时公司由安全生产部门牵头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对公司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与意见并要求及时整改,对于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

此外,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白银市应急管理局、白银市平川区应急管理局已分别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2017年1月以来,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实施生产经营活动,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4)一般安全处罚情况

2017年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上级安全监察监管部门对公司有关单位进行5万元及以上一般安全监察行政处罚30次,共计罚款882万元。

(1)红会一矿

2017年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级安全监察监管部门对红会一矿处以5万元及以上一般安全监察行政处罚6次,共计罚款1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行政机关文号日期金额(万元)违法事实
1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煤安监兰三罚字﹝2017﹞ (23)号2017年5月3日33.00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安全设施未按照规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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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行政机关文号日期金额(万元)违法事实
2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煤安监兰三罚(2018)(4)号2018年3月22日6.00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安全设施未按照规定运行
3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煤安监兰三罚﹝2018﹞(17)号2018年5月14日12.00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违规设施运行
4白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白)安监煤管罚﹝2018﹞3号2018年5月23日50.00未按2018年5月7日上报的整改方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5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煤安监兰二罚﹝2019﹞(3)号2019年3月20日53.00矿井未按照项目初设施工,未完成排水系统安装;爆破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已过期仍从事井下爆破作业;综放工作面进风顺槽未达到初步设计要求;支架顶梁前端空顶未及时支护;闸瓦间隙保护失效。
6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煤安监兰二罚〔2020〕(5)号2020年5月15日32.00安全设施存在隐患;矿井紧闭墙质量及验收标准未统一制定;

(2)王家山矿

2017年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级安全监察监管部门对王家山矿处以5万元及以上一般安全监察行政处罚7次,共计罚款2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行政机关文号日期金额(万元)违法事实
1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煤安监兰三罚字[2017](21)号2017年4月27日18.00设施违规运行,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
2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煤安监兰三罚[2018](16)号2018年4月26日7.00
3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煤安监兰三罚﹝2018﹞(36)号2018年9月27日50.00王家山煤矿四号井中二采区未按设计进行施工;未实现独立通风;甲烷传感器报警值设置错误。
4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煤安监兰二罚﹝2019﹞6号2019年5月6日28.00部分安全生产设施不完善;未完成采区防冲设计及采区危险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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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行政机关文号日期金额(万元)违法事实
5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煤安监兰二罚﹝2019﹞7号2019年5月6日37.00未对矿车连接装置进行拉力试验;数据不真实;放炮员未签字;采掘队进行检测、效果检验,为非专业队伍施工;矿井采区未完成采区防冲设计及采区危险性评价。
6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煤安监兰二罚〔2020〕(7)号2020年5月26日98.00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违规设施运行;安全设施隐患。
7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煤安监兰二罚〔2020〕(8)号2020年5月26日17.00安全设施存在隐患;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

(3)大水头矿

2017年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级安全监察监管部门对大水头矿处以5万元及以上一般安全监察行政处罚5次,共计罚款1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行政机关文号日期金额(万元)违法情况
1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煤安监兰三罚字[2017](24)号2017年5月18日12.00
2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煤安监兰三罚字[2018](18)号2018年5月31日9.00防治水图件不规范;未安装跑偏保护装置;局部通风机安设位置不当,且未进行测风
3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煤安监兰三罚[2018](32)号2018年8月17日70.00检测数据不准确;未及时将检查结果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且未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不完善
4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煤安监兰三罚﹝2019﹞(5)号2019年4月26日26.00装设瓦斯抽采计量装置;工作面隔爆水棚安装数量不足;防火门墙体有裂缝;开关不具备远程控制功能;未进行合格的拉力进行试验;积水未疏干,且未进行验证评价
5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煤安监兰二罚〔2020〕4号2020年4月25日22.00安全装置安装不齐全;瓦斯抽采安全监测未达标;安全设施存在隐患

(4)魏家地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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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级安全监察监管部门对魏家地煤矿处以5万元及以上一般安全监察行政处罚8次,共计罚款2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行政机关文号日期金额(万元)违法情况
1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煤安监兰三罚字[2017](26)号2017年5月24日15.00生产设施和安全管理措施存在安全隐患
2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煤安监兰三罚字[2018](1)号2018年1月25日8.00安全管理人员安排存在疏漏;安全管理措施存在隐患
3白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白)安监煤管罚﹝2018﹞4号2018年5月23日10.00施工井筒涌水量超标但矿井未安排、督促施工单位实施注浆堵水措施
4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煤安监兰二罚﹝2019﹞4号2019年4月19日27.00部分采区未编制采区专项防突设计;部分钻场未设抽采瓦斯计量装置;通风设施、传感器等存在安全隐患;其他安全隐患
5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煤安监兰三罚〔2019〕(11)号2019年8月23日15.00矿井未执行停工监察指令;安全生产及安全措施存在隐患
6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煤安监兰二罚﹝2020〕1号2020年1月7日66.00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生产及安全设施存在隐患;安全规划设计存在纰漏
7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煤安监兰二罚﹝2020〕3号2020年4月17日103.00生产人员未持证上岗;矿井未按规定足额使用安全费用;安全设计规划存在纰漏
8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煤安监兰二罚〔2020〕(9)号2020年5月29日26.00钻孔深度与台账中钻孔施工记录不一致;安全设置存在隐患

(5)宝积山矿

2017年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级安全监察监管部门对宝积山矿处以5万元及以上一般安全监察行政处罚3次,共计罚款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行政机关文号日期金额(万元)违法情况
1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甘煤安监兰三罚字[2017](18)号2017年3月2日10.00安全设施设计及采掘规划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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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行政机关文号日期金额(万元)违法情况
察分局
2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煤安监兰三罚字[2017](22)号2017年5月4日7.00高瓦斯矿井未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专门技术措施;生产措施存在安全隐患
3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煤安监兰三罚字[2017](61)号2017年11月2日8.00断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一年一次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每6个月一次的规定;未按规定按期召开顶板排查专项会议;其他安全隐患

(6)红会四矿

2017年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级安全监察监管部门对红会四矿一般安全监察行政处罚1次,共计罚款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行政机关文号日期金额(万元)违法情况
1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煤安监兰三罚〔2017〕(27)号2017年6月15日7.00矿井防治水图件内容不全;相关工作人员携带工具为非矿用产品,验电笔无电压适用范围

此外,上级安全监察监管部门对公司有关单位进行5万元及以下一般安全监察行政处罚3次,共计罚款5万元。

针对上述处罚,2020年5月14日,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已出具证明:

“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公司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受到我局处罚的情形,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在被处罚后,能够及时缴纳罚款并整改,且均已整改到位。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受到的相关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除上述处罚外,无其他因违法违规受到我局处罚的情形。”

2020年5月6日,白银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受到我局处罚的情形,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在被处罚后,能够及时缴纳罚款并整改,且均已整改到位。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受到的相关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除上述处罚外,无其他因违法违规受到我局处罚的情形。”

2020年5月27日,白银市平川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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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情形,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在被处罚后,能够及时缴纳罚款并整改,且均已整改到位。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受到的相关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除上述处罚外,无其他因违法违规受到我局处罚的情形。”

5)其他安全处罚情况2017年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级公安部门对公司有关单位进行行政处罚2次,共计罚款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被处罚 单位行政机关文号日期金额 (万元)违法事实
1红会一矿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平公(治)行罚决字〔2018〕31号2018年10月10日1.00未落实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要求,民爆用品管理措施不当;按期整改不到位
2王家山矿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平公(治)行罚决字〔2018〕1号2018年7月3日5.00民爆物品运输车辆不符合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辆的相关技术标准且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没有相应的从业资质证书

发行人在受到上述处罚后及时进行了整改并缴纳了罚款。2020年6月4日,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出具证明:“兹证明,自2017年1月1日至今,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所下属王家山矿、红会一矿在2018年因民爆物品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不符合标准、手持机操作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由我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平公(治)行罚决字〔2018〕31号)、(平公(王)行罚决字〔2018〕1号),对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在被处罚后,能够及时缴纳罚款并整改问题隐患,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开展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以上问题目前均已整改完成。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受到的相关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除上述处罚外,无其他因违法违规受到我局处罚的情形。”6)发行人内部控制整改情况1)继续完善安全生产内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为了最大程度上保障安全生产,发行人制订了《安全管理双十条红线管理规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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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风险预判分析例会制度》《安全生产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安全生产奖励办法》《采掘重点区域安全评估规定》《关于对职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较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规定》《矿领导带班下井管理办法》《安全隐患、“三违”处罚规定》《矿井爆破作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安全生产隐患定期分析评估制度》《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度》《全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制度补充规定》《重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补充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并采取了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针对2017年安全事故和安全行政处罚较多的情况,公司认真反思内控制度存在的缺陷,重点针对巷井维修管理、提高生产矿井通风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等生产安全方面出台了《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矿井巷及井巷维修管理规定》《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矿“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若干规定》等制度,并印发各生产矿井负责人、生产队负责人以及其他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定执行煤矿生产安全标准。2)落实安全教育与培训机制,强化员工安全意识为进一步提供员工队伍整理素质和专业技能,加强和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靖远煤电于2018年9月3日颁布《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对培训的职能定义、培训的形式和内容、计划组织、培训管理和考核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同时下发公司各下属分支机构和子公司,重点对员工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三个方面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并根据上述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及培训记录。公司定期按周组织安全培训小会、按月组织安全生产总结大会,定期开展员工安全意识和知识技能的考试并将成绩纳入到员工的绩效考核中。

3)巩固安全监察部的管理权限和职能,专职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公司2019年重点加强安全监察部的管理职能,通过在安全监察部设立安全专员来专门负责各下属矿井安全生产的监察情况,将责任落实到人。此外在各矿井层面,也设立安全监察负责人对接安全专员的工作,将安全专员的指示和要求落实到实际经营生产中。安全专员和安全监察负责人共同管理各矿井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预案、审定安全投入、责任追究、考核奖惩等安全重大事项等,并负责生产的日常安全动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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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处罚情况

1、土地处罚情况

2017年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公司有关单位进行行政处罚2次,共计罚款5.37万元。其中,景泰县国土资源局对景泰煤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景国土执罚字〔2018〕8号),对景泰煤业的未批先建事项对公司行政处罚如下:①责令限期完善用地手续;②罚款45,705元。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土地已经取得临时用地许可,正在办理出让程序。2020年6月10日,景泰县自然资源局出具证明:“自2017年1月1日至今,靖煤集团景泰煤业有限公司存在因项目用地手续不完善而受到我局处罚的情形。靖煤集团景泰煤业有限公司在被处罚后,能够及时缴纳罚款并已整改到位。靖煤集团景泰煤业有限公司受到的相关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除上述处罚外,无因其他违法违规受到我局处罚的情形。”前述违法行为发生于2019年5月靖远煤电完成景泰煤业的收购前,景泰煤业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景泰煤业占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比例均不超过5%)。

2、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处罚情况

2018年4月15日,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甘发改价监处〔2018〕4号),对公司“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价格违法行为,责令公司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27,588.41元上缴财政。

上述处罚免于对公司征收罚款,公司已按期退还27,588.41元违法所得,并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氮氧化限排发电标准。2019年10月9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2018年4月15日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甘发改价监处〔2018〕4号),作出以下处罚:①责令靖煤集团白银热电有限公司改正价格违法行为;②对在规定期限内未予退还的27,588.41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财政,消费者要求退还的,由该公司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③免于罚款。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按时限要求足额缴纳了上述款项。鉴于上述处罚免于罚款,故不属于重大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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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1、主要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等。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234,590.34104,415.20130,175.1455.49%
机器设备343,201.61183,145.43160,056.1846.64%
运输设备9,178.217,082.972,095.2422.83%
其他47,280.8216,062.7631,218.0666.03%
合计634,250.98310,706.36323,544.6251.01%

2、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

1)已获得权属证书的房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各子公司拥有已经办理并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产共400处,各项房产的具体情况参见“附件1:发行人拥有的房产具体情况”。

2)正在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账面金额(万元)房屋位置用途
1白银热电19,340.94白银区东大沟以东沿黄快速通道以西工业

该房产位于白银热电自有土地内,已办理了相应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应审批文件,且已完成竣工验收。

3、租赁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各子公司正在履行租赁合同的相关房屋建筑物共4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出租方租赁内容租赁面积 (平方米)租赁金额 (元/年)租赁期限
1靖煤集团2019年12月16日,发行人与靖煤集团签署《资产租赁合同》,自2020年1月1日起承租靖煤集20,093.994,340,301.84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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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公司本部办公楼部分、小车队办公楼等作为办公场所
2靖煤集团2020年1月1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晶虹储运与靖煤集团签署了《资产租赁合同》,自2020年1月1日起承租靖煤集团的办公楼作为办公场所66.0014,256.00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靖煤集团2019年11月21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兴安公司与靖煤集团签署了《资产租赁合同》,自2020年1月1日起承租靖煤集团办公楼作为办公场所1,316.00284,256.00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4靖煤集团2020年1月1日,发行人与靖煤集团签署《租赁合同》,自2020年1月1日期起租靖煤集团晶虹宾馆一、二、三层作为机关食堂使用2,980.00643,680.00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情况

1)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靖远煤电通过受让方式取得128宗土地使用权,白银热电通过出让方式取得1宗土地使用权,已全部取得出让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具体情况参见“附件2: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2)临时用地使用权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文件号面积㎡备注
1景泰煤业景自然资源发〔2020〕97号《景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靖煤集团景泰煤业有限公司临时用地使用权的通知》68,443.00白岩子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前期施工期间办公、生产、生活临时用地,临时用地期限2年,自2020年2月25日至2022年2月24日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当地自然资源局沟通办理土地使用权相关审批程序,预计在临时用地批复期限到期前取得土地证,土地权属证书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采矿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采矿权情况如下:

序号采矿 权人采矿证号发证机关矿种规模(万 吨/年)面积(Km2)有效期
1靖远煤电C1000002011081120116754中华人民2858.34232017年12月31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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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国土资源部2047年12月31日
2靖远煤电C100000201108114011675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10514.31712013年01月30日至2031年12月01日
3靖远煤电C100000201108114011675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30020.99412015年12月2日至2031年12月31日
4靖远煤电C6200002011031140112115甘肃省国土资源厅21018.21962017年12月29日至2024年7月29日
5景泰煤业C6200002019121120149016甘肃省自然资源厅904.01382019年12月2日至2039年12月2日

3、商标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靖远煤电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商标共1项,如下:

序号权利人注册商标注册号期限类别取得方式
1靖远煤电第1449318号2010年9月28日至 2020年9月27日第4类-煤受让取得

十、经营资质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系通过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公司及其下属境内企业已取得在中国从事相关业务所必需的主要资质及许可。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就其目前的生产经营取得如下资质、许可及批准: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

单位名称编号许可范围核定生产能力 (万吨/年)有效期发证机关
红会一矿(甘)MK安许证字[2018]G004Y1煤炭开采2042018年1月2日至2021年1月1日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魏家地矿(甘)MK安许证字[2019]G0002Y煤炭开采3002019年8月29日至2022年8月28日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王家山矿(甘)MK安许证字[2020]G0006B煤炭开采285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王家山矿一号井(甘)MK安许证字[2018]G0007B煤炭开采45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王家山矿四号井(甘)MK安许证字[2020]G0009B煤炭开采240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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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编号许可范围核定生产能力 (万吨/年)有效期发证机关
大水头矿(甘)MK安许证字[2019]G0003Y煤炭开采2202019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8日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注:王家山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王家山煤矿一号井与王家山煤矿四号井合计数

(二)采矿许可证

采矿许可证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之“2、采矿权”。

(三)排污许可证

单位 名称证书编号证书名称排放污染物有效期发证 机关
红会一矿甘排污许可D(2018)第004号甘肃省排污许可证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2018年2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白银市环境保护局
魏家地矿甘排污许可D(2018)第010号甘肃省排污许可证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2018年2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白银市环境保护局
王家山矿甘排污许可D(2018)第009号甘肃省排污许可证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2018年2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白银市环境保护局
大水头矿甘排污许可D(2018)第002号甘肃省排污许可证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2018年2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白银市环境保护局
白银热电91620400053135750G001P排污许可证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汞及其化合物、COD、氨氮、及其他特征污染物2020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白银市生态环境局

(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单位 名称证书编号证书名称有效期
晶虹 储运甘交运管许可白字6204030028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截至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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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名称证书编号证书名称有效期
晶虹天灏甘交运管许可白字6204030029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截至2021年12月22日

(五)电力业务许可证

单位 名称证书编号证书名称许可 类别有效期发证机关
白银 热电1031116-0004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2016年12月20日至2036年12月19日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六)工程勘察、设计等资质证书

单位名称证书编号证书名称资质等级有效期发证机关
勘察设计A262001970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煤炭行业(矿井)专业乙级截至2025年03月29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勘察设计B262001970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截至2020年07月01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勘察设计E262000936建筑业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矿山工程监理乙级截至2024年11月10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勘察设计[煤]工监企第(0018)号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企业证书井工矿的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延伸开拓工程;选煤厂的新建、改扩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矿区配套的建筑、公路、铁路工程;矿井地址勘查工程。以上工程的监理与项目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勘察设计丙测资字62040042测绘资质证书丙级—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市政工程测量、线路与桥隧测量、矿山测量、规划测量。截至2020年12月31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勘察设计工咨乙13320060016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工程设计。截至2020年08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设备租赁公司丁测资字62040262测绘资质证书丁级—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截至2020年6月30日白银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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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0年6月24日下发《关于申请调整全国建筑市场公共监督服务平台我厅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有效期的函》,受疫情影响已批示工程勘察企业资质于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满的,资质有效期调整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0月31日甘肃省生态资源厅发布关于资质有限期延续的公告,因自然资源部正在对2014版《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进行修订,暂停办理测绘资质到期换证工作,上级部门颁发的2019年12月31日到期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至2020年6月30日。截止目前,设备租赁公司公司正在积极办理测绘资质证书的续期,预计不存在办理障碍。

(七)检验检测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测量。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证书编号证书名称有效期发证机关
兴安公司162808130230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2016年06月08日至2022年06月07日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兴安公司(2018)甘煤监检乙0502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2018年03月10日至2021年03月09日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八)矿长考核合格证

持证人证书编号有效期发证机关
卢兆合6224211965021321332019年01月04日至2022年01月04日白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王宁6204031979031500332018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26日白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丁永红6204241972071518192020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15日白银市应急管理局
张应芳6205251974082710182020年6月29日至2023年6月28日白银市应急管理局

(九)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单位名称证书编号有效期
红会一矿62040013000452019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18日
魏家地煤矿62040013000522020年02月15日至2023年02月25日
王家山煤矿62040013000252019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4日
大水头煤矿62040013000462019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6日

十一、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场地均在境内,不存在境外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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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首发前最近一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额 (1993年12月31日)-
历次筹资情况发行时间发行类别筹资净额
1993年11月股票上市流通13,800.00
2013年3月重大资产重组296,513.01
2015年2月A股非公开发行335,338.80
合计645,651.81
首发后累计派现情况96,971.41
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额 (2020年6月30日)777,482.61

十三、最近三年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时、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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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 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同业竞争承诺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范同业竞争的承诺一、产能指标置换 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之子公司刘化集团已同意将其全部尿素产能指标置换给上市公司设立的项目公司靖煤化工,并承诺配合该公司办理后续相关审批程序。 二、由上市公司托管刘化集团100%股权 本公司与靖远煤电签署了《股权托管协议》,将刘化集团100%的股权托管给靖远煤电,由靖远煤电行使对托管股权所享有的除收益权、处置权、要求解散公司权、清算权、剩余财产分配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靖远煤电有权依据本承诺函的相关安排行使对刘化集团的经营管理权。 三、转让新天公司 本公司将促使新天公司由分公司改制成为子公司,以便于对外转让或由上市公司收购。在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投产之前,将新天公司对外转让给第三方,或经国资委同意划转给集团外其他国有企业;在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时,上市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以市场公允价格优先于上述第三方或其他国有企业进行收购的权利。 四、刘化集团子公司不再从事与募投项目相关的经营行为并关停刘化集团永靖工业园 本公司承诺限期分步关停刘化集团永靖工业园区,鉴于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整体分二期建设,在该项目一期投产后,需削减不少于一期投产后相当的产能。待二期整体完成后,永靖工业园区整体关停,且不晚于2025年9月30日。 亿诚化工、千帆农业也存在与募投项目产品相关的经营行为,本公司承诺通过将亿诚化工、千帆农业转让、注销、变更经营范围、停止相关经营行为等方式,避免与靖远煤电及其子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上述措施应在永靖工业园区整体关停前适时实施。 五、刘化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再与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能化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化肥贸易交易 为避免与靖远煤电及其关联方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将促使刘化集团及其子公司终止或不再新增与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能化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相关的化肥贸易交易。 六、将化肥贸易相关商业机会让予靖煤化工2020-7-212020-7-21 - 2025-9-30持续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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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与靖远煤电及其下属企业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并同意,如刘化集团(含新天公司)及亿诚化工、千帆农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与募投项目产品相关的业务或活动,且利用该等机会可能导致与靖远煤电及其下属企业产生利益冲突,则刘化集团及亿诚化工、千帆农业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给靖煤化工。
股改承诺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减持价格承诺靖远煤业持有靖远煤电的股份在承诺锁定期满后,减持价格不低于6元/股(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靖远煤业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靖远煤业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注:公司于2008年每10股现金分红0.6元,2009年每10股现金分红0.5元,2010年每10股现金分红0.3元。2011年每10股现金分红0.3元,2012年每10股现金分红1.4元同时每10股转增10股,2013年每10股现金分红1元,2014年每10股现金分红0.3元,2015年每10股送红股1股,派现金0.4元,同时每10股转增9股,2016年每10股派发现金0.2元,2017年每10股派发现金1元,2018年每10股派发现金1元,2019年每10股派发现金1元,上述承诺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1.0175元。靖远煤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2009-3-30长期有效截至目前,靖煤集团未减持公司股份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本次股权划拨完成后,能化集团将在五年内通过资产注入、资产转让、关闭或停止相关业务、剥离等方式整合其控制的与靖远煤电所经营相同及相似业务的其他企业,消除同业竞争,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如能化集团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靖远煤电及其子公司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能化集团将立即通知或促使所控制的其他企业通知靖远煤电及其子公司,并应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靖远煤电及其子公司,避免与靖远煤电及其子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靖远煤电及其子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2018-12-222023-12-22承诺履行中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关于出让伊犁开发公司等五家公司股权的承诺函:1、在甘肃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甘肃金远煤业有限公司、甘肃煤开投平山湖煤业有限公司、靖煤集团景泰煤业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煤矿各自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后一年内,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配合靖远煤电启动收购相应公司股权工作,以评估机构评估并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备案的评估价为股权收购价格。(1)煤矿开发项目取得采2014-3-312019-4-18经2019年3月25日九届四次董事会、2019年4月18日公司2018年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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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承诺矿权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和营业执照;(2)煤矿开发项目竣工后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验收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能够投产的批文;(3)上述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2、在靖远煤业伊犁资源开发公司取得控股或参股的煤矿开发项目,且其煤矿项目同时满足本承诺第一条所列的条件后一年内,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配合靖远煤电启动收购其股权工作,以评估机构评估并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备案的评估价为股权收购价格。3、若标的公司符合上述转让条件且靖远煤电同意受让,但因该股权转让事宜未获得甘肃省国资委同意,或其他因素导致股权转让无法进行,靖煤集团将在1年内将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与靖煤集团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以解决该标的公司与靖远煤电同业竞争问题。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豁免承诺上述事项。另外,经2019年5月27日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收购景泰煤业股权,本次收购的完成,有效避免了公司与靖煤集团的同业竞争,并提高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除在本承诺函生效日前所拥有的资产和进行的业务以外,靖煤集团及其投资的企业将来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靖远煤电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会投资任何与靖远煤电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1)由于国家法规、政策等原因,由政府行政划拨或定向协议配置给靖煤集团及其所投资企业煤炭资源的;(2)某个特定矿业权招标或出让、转让条件中对投标人或受让人有特定要求时,靖远煤电不具备而靖煤集团具备该等条件的。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靖煤集团不再直接从事煤炭生产经营业务,如靖煤集团及其投资的企业为与靖远煤电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靖煤集团及其投资的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业务纳入到靖远煤电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3、对于因符合本承诺第一条所述除外条件而取得的煤炭资源开发项目的经营性资产或权益类资产,可由靖煤集团及其投资的企业先行投资建设,一旦靖远煤电认为该等项目的经营性资产或权益类资产具备了注入靖远煤电的条件,靖煤集团将在收到靖远煤电书面收购通知后,立即与靖远煤电就该收购事项进行协商,将该等项目的经营性资产或权益类资产转让给靖远煤电。在双方就收购达成一致意见前,该等项目的经营性资产或权益类2013-3-8长期有效持续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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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委托靖远煤电经营管理。4、靖煤集团及其投资的企业违反以上任何一项承诺的,将补偿靖远煤电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范关联交易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靖煤集团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靖远煤电《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靖煤集团或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规范与靖远煤电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靖远煤电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靖煤集团和靖远煤电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靖煤集团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靖远煤电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诺在靖煤集团为靖远煤电关联方期间持续有效,且均不可变更或撤销。2013-3-8长期有效持续履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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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在公司章程(2019年4月)中对税后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式

1、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且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原则上公司应每年度均应实施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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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

1、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可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足以满足分配额度;

(2)按要求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

(3)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安排等事项(募集资金除外)。

2、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保证优先实施现金分红的情况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并充分考虑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总额、现金流状况、股本规模及发展速度是否与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1、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发展阶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监事充分讨论,并通过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回报的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年度盈利,但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管理层和董事会应当作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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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3、利润分配预案经需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审查同意,并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明确意见。

4、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5、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因外部经营环境或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方案。在审议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会议上,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应当详细说明、论证修改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修改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2、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监事会同时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3、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调整原因。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于2018年4月18日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以2,286,971,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8,697,105元。

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于2019年4月18日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以2,286,971,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8,697,1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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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于2020年4月21日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以2,286,971,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8,697,105元。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474.0757,278.4755,221.10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22,869.7122,869.7122,869.71
当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43.58%39.93%41.41%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68,609.13
最近三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均净利润54,991.21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年均净利润的比例124.76%

十五、发行人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和债券偿还情况

(一)最近三年公司发行债券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对外发行债券的情形。

(二)公司报告期内偿付能力指标

财务指标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50.4126.1323.6722.03
贷款偿还率(%)100100100100
利息偿付率(%)100100100100

注1: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含资本化)

2、贷款偿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3、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注2:2020年1-6月数据未年化

(三)资信评估机构对公司的资信评级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由中证鹏元进行评级,并出具了《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根据该评级报告,靖远煤电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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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现任15名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任期起始时间任期终止时间
杨先春董事长2017年8月25日2021年09月27日
苟小弟董事2017年11月16日2021年09月27日
陈 虎董事2005年8月2日2021年09月27日
高宏杰董事2018年9月28日2021年09月27日
张锋刚董事2020年6月1日2021年09月27日
张得君董事2020年6月1日2021年09月27日
邵嗣华董事2020年6月1日2021年09月27日
王文建董事2018年9月28日2021年09月27日
马海龙董事、总经理2015年8月28日2021年09月27日
赵昆仑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9月28日2021年09月27日
郭秀才独立董事2014年10月13日2021年09月27日
庞国强独立董事2015年8月28日2021年09月27日
魏彦珩独立董事2017年4月19日2021年09月27日
田松峰独立董事2018年9月28日2021年09月27日
周一虹独立董事2018年9月28日2021年09月27日

本公司全体董事简历如下:

杨先春,男,1963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曾在靖远矿务局王家山矿、靖远矿务局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工作,曾任靖远矿务局宝积山矿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靖远矿务局人事处副处长,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工会主席、人力资源部部长,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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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小弟,男,1965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兰州石油化工机器厂技术员,甘肃省石化工业厅科员,甘肃省精细化工实业公司副经理,甘肃省石油化学工业局副主任科员、副处长,甘肃省安监局监管二处副处长,甘肃省安监局危化处副处长,甘肃省安监局危化处处长,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现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陈 虎,男,1965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0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靖远矿务局魏家地煤矿综采队党支部书记兼副队长,靖远矿务局大水头煤矿综采队队长,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靖煤公司”)红会一矿副矿长,靖煤公司王家山矿矿长,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高宏杰,男,1967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在靖远矿务局魏家地矿任技术员,综采队技术副队长,生产科科长,综放队队长,副矿长,靖煤集团公司煤炭运销公司经理,本公司监事。现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张锋刚,男,1971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在甘肃煤炭第一工程公司建井一处工作,后担任甘肃煤炭第一工程公司建井一处副主任、矿建副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副经理兼总工程师、董事、副经理兼总工程师,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副部长,靖远煤业伊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党总支委员、执行董事、经理,甘肃煤炭第一工程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张得君,男,1972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甘肃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检修组长、班长,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副主任、安全生产部主任,设备技术部主任、副总经理,靖煤集团规划发展部副部长,靖煤集团白银热电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邵嗣华,男,1973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在甘肃煤炭工业学校学习,后担任本公司大水头矿综采一队技术员、轻放队副队长、综采一队队长、副矿长,本公司宝积山矿党委委员、矿长,本公司魏家地矿党委委员、矿长,靖煤集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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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纪委委员、本公司大水头煤矿党委委员、副矿长、矿长。现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本公司董事。王文建,男,1973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甘肃煤炭第一工程公司财务科会计员、会计师,靖煤公司破产办公室会计师、秘书,董事会秘书处秘书,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

马海龙,男,1963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测量高级工程师。曾在靖远矿务局红会一矿地测科,靖远矿务局魏家地矿生产准备组工作,曾任靖远矿务局魏家地矿地测科副科长、生产科科长,靖远矿务局红会四矿副矿长,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靖煤集团公司红会第四煤矿矿长,靖煤集团公司大水头煤矿矿长,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矿长。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赵昆仑,男,1967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甘肃煤炭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团委、监察科、宣传科干事、第一副经理、劳动人事科科长,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科员,本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科员,本公司纪委监察处副处级纪检监察员、纪委案件检查室主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郭秀才,男,1963年5月出生,工学硕士,注册监理工程师。历任山东科技大学助教,西安科技大学讲师,陕西省水利建设管理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西安科技大学副教授,现任西安科技大学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学科学术带头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庞国强,男,1963年9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讲师。1986年参加工作,历任甘肃煤炭工业学校教员、助讲、讲师、高级讲师,现任甘肃煤炭工业学校采矿工程专业高级讲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魏彦珩,男,1969年9月出生,1993年兰州大学本科毕业,1996年取得律师资格,2004年获西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6年至2012年担任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担任多家省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工作的法律顾问,致力于公司法律制度和公司治理的研究和实务工作,出版专著《公司治理法律关系的均衡机制》。现任西北师范大学副教授,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经纪人、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本公司独立董事、方大碳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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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田松峰,男,1966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1990年华北电力学院动力工程系毕业,留校任教至今,期间曾任辅导员,团总支书记,教研室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等职务,并先后完成了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习。现任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周一虹,男,1964年5月出生,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甘肃省领军人才。1981年毕业于兰州商学院财务会计专业,留校任教至今,从事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现任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甘肃省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环境资源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甘肃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甘肃省会计与珠算学会理事,国家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风险控制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推荐的监事3人,职工代表监事2人。监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现任5名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任期起始时间任期终止时间
高小明监事会主席2020年6月1日2021年09月27日
续彦生监事2018年9月28日2021年09月27日
张世俊监事2015年8月28日2021年09月27日
曹文华职工监事2012年11月29日2021年09月27日
杨继祯职工监事2017年10月25日2021年09月27日

本公司全体监事简历如下:

高小明,男,1963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靖远矿务局魏家地矿筹建处技术员,靖远矿务局煤一公司技术员,靖远矿务局魏家地矿助理工程师,靖远矿务局设计院工程师,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水头矿生产部副部长、副矿长兼总工程师,靖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红会四矿矿长,本公司董事。现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监事会主席,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续彦生,男,1962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曾任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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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第二工程处机修厂劳资科干事、团委副书记,甘肃煤炭第二工程公司审计科长、监察科长、纪委副书记,甘肃煤炭第二工程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经理兼党委书记,甘肃华能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经理兼党委书记,董事长、经理,靖煤集团公司煤炭运销公司副经理,经理,本公司煤炭运销公司经理、甘肃晶虹储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规划发展部部长,本公司董事。现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本公司监事。张世俊,男,1964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甘肃省财政学校党办秘书、校团委书记,甘肃省物资局办公室秘书、主任科员,甘肃省政府研究室财贸处主任科员,甘肃省政府研究室助理调研员,甘肃省委企业工委副处级干部、宣传部部长,甘肃省国资委政策法规部负责人、处长,国资委企业改革处处长(期间曾任长城电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曹文华,男,1967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靖煤公司红会一矿销售科副科长、党支部书记,审计处副处长,风险预控与审计部副部长,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审计处负责人、职工监事。

杨继祯,男,1966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在靖远矿务局第四中学任教,曾先后任靖远矿务局教育处团委副书记、书记,靖远矿务局党委办公室秘书,靖煤公司综合办公室秘书,靖煤集团公司公安处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靖煤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第一副主任,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主任,本公司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职工监事,本公司大水头煤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工会办公室主任,保卫处副处长。现任本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党委书记、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任期起始时间任期终止时间
马海龙董事、总经理2015年8月28日2021年09月27日
赵昆仑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9月28日2021年09月27日
文建东副总经理2018年9月28日2021年09月27日
王盛平副总经理2019年5月27日2021年09月27日
滕万军董事会秘书2016年7月29日2021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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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任期起始时间任期终止时间
韩振江财务总监2020年8月18日2021年09月27日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马海龙,参见本章之“十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之“1、董事”。赵昆仑,参见本章之“十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之“1、董事”。文建东,男,1973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曾任靖远矿务局红会一矿综采队技术员、技术队长,靖煤公司大水头矿生产技术部技术员、副部长、部长,矿总工程师,靖煤集团公司魏家地矿副矿长,靖煤集团驻红会一矿安全监督检查处处长,靖煤集团公司红会四矿矿长兼靖煤集团景泰煤业有限公司董事、经理,本公司红会四矿矿长,王家山矿矿长,本公司生产技术部副部长、副总经理、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王盛平,男,1965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在甘肃煤炭第三工程处土建队,靖远矿务局红会一矿北采区机采队、魏家地矿筹建处机电组工作,曾任靖远矿务局魏家地矿选运队技术员、副队长,魏家地矿安监处科员,靖远矿务局安监局科员,靖煤集团公司红会第四煤矿副矿长、本公司驻魏家地矿安全监督检查处处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滕万军,男,1977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靖煤集团大水头煤矿办公室副主任,靖煤集团董事会秘书处主任科员,本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部主任科员、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韩振江,男,1968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曾担任靖远矿务局红会一矿财务科会计、副科长、科长,靖煤公司红会一矿计划财务部部长、党支部书记,靖煤集团红会一矿副总会计师兼计划财务部部长,靖远煤电资产财务部会计管理中心驻红会一矿财务部门负责人(正科级),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靖远煤电资产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资产财务部部长。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靖远煤电董事张得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7,9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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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有股票均通过二级市场购买。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和相关制度规定发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实际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从公司领取报酬 (万元)是否从公司关联方获得报酬
杨先春董事长0.00
苟小弟董事0.00
张锋刚董事0.00
张得君董事0.00
陈 虎董事0.00
高宏杰董事0.00
邵嗣华董事0.00
王文建董事34.46
马海龙董事、总经理39.49
赵昆仑董事、副总经理34.46
文建东副总经理31.01
王盛平副总经理35.36
滕万军董事会秘书25.98
韩振江财务总监28.65
郭秀才独立董事3.50
庞国强独立董事3.50
魏彦珩独立董事3.50
田松峰独立董事3.50
周一虹独立董事3.50
高小明监事会主席0.00
续彦生监事0.00
张世俊监事0.00
曹文华职工监事32.11
杨继祯职工监事31.02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及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以及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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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本公司职务兼职情况对外投资情况
杨先春党委书记 董事长靖煤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能化集团董事
苟小弟董事靖煤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陈虎董事靖煤集团副总经理
张锋刚董事靖煤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张得君董事靖煤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王文建董事-
马海龙董事 总经理-
赵昆仑董事 副总经理-
高宏杰董事靖煤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邵嗣华董事靖煤集团总工程师
郭秀才独立董事西安科技大学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教授
庞国强独立董事甘肃煤炭工业学校高级讲师
魏彦衍独立董事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西北师范大学副教授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经纪人
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方大碳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田松峰独立董事华北电力大学教授
周一虹独立董事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
甘肃省参事室特约研究员
中国会计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中国会计学会环境资源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
甘肃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甘肃省会计与珠算学会理事
国家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风险控制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
高小明监事会主席靖煤集团党委常委、监事会主席
续彦生监事靖煤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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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本公司职务兼职情况对外投资情况
张世俊监事靖煤集团副总经理
曹文华职工监事-
杨继祯职工监事-
文建东副总经理-
王盛平副总经理-
滕万军董事会秘书-
韩振江财务总监-

(五)公司的股权激励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尚未制定股权激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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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同业竞争情况

1、公司与控股股东靖煤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情况公司控股股东靖煤集团的经营范围为:煤炭生产、销售、运输;煤炭地质勘查;工程测量;普通货物运输;设备租赁;住宿;餐饮;烟;白酒、啤酒、果露酒;房屋租赁;印刷品、出版物经营;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工矿配件、机电产品(不含小汽车)、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机械产品、矿山机械、矿山机电产品的生产、销售、维修;供水、供电;文体用品、日用百货销售(以上经营分支机构经营,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截至2020年6月30日,除发行人外,靖煤集团其他主要下属公司的基本情况请参见“第四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靖煤集团未开展煤炭生产经营业务,其控制的伊犁公司、银河机械虽然经营范围包含煤炭生产、销售、储运,但实际经营业务属于技术和劳务输出或机械制造,企业与公司主营业务没有直接竞争关系。

甘肃金远煤业有限公司尚处于停建状态,无实质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没有直接竞争关系。

综上,靖煤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能化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情况

(1)2016年11月2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下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甘政函[2016]184号),甘肃省国资委以持有的靖煤集团100%股权、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75.38%股权,甘肃煤田地质局以持有的甘肃省煤炭资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以及甘肃省财政厅配套落实1亿元现金作为出资,组建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7月27日,能化集团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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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核准豁免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1号),核准豁免能化集团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增持靖远煤电89,700,000股股份,导致控制该公司1,151,205,580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50.3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此次行政划转,导致能化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窑街煤电、能化贸易从事的煤炭开采和销售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2)能化集团经营范围为:煤炭资源的勘查开发及矿业权的投资经营;煤炭开采、销售、加工和综合利用;非煤矿产资源、能源、金融、装备制造、有色金属等行业的投资、管理、运营;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煤层气、油页岩、化肥等化工产品的投资、运营、销售;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及微电网投资、运营;新能源、新技术的开发利用;矿井建设、基建施工、工程安装;铁路运输、普通货物运输、物资储运、商贸物流;酒店经营;煤炭科研设计,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0年6月30日,能化集团其他主要下属公司的基本情况请参见“第四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2、间接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为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的项目,为充分保护公司合法利益,本公司将托管与募投项目存在同业经营的刘化集团股权,股权托管费用是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固定价格,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无实质性影响。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已经出具承诺,将在募投项目投产之前完成新天公司的对外转让或注入工作,2025年9月30日之前彻底关停刘化集团永靖工业园区,并承诺刘化集团及其子公司在2025年9月30日之前全面退出化肥业务。

股权托管、限期转让新天公司、关停永靖工业园区,全面退出相关业务及商业机会让渡等措施有力避免了未来产生的同业竞争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靖煤集团关于募投项目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相关承诺内容请参见“第五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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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竞争”之“(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之“1、控股股东靖煤集团出具的承诺”。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1、控股股东靖煤集团出具的承诺

(1)针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同业竞争承诺

2020年7月21日,靖煤集团针对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事项出具承诺如下:

“一、产能指标置换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之子公司刘化集团已同意将其全部尿素产能指标置换给上市公司设立的项目公司靖煤化工,并承诺配合该公司办理后续相关审批程序。

二、由上市公司托管刘化集团100%股权

本公司与靖远煤电签署了《股权托管协议》,将刘化集团100%的股权托管给靖远煤电,由靖远煤电行使对托管股权所享有的除收益权、处置权、要求解散公司权、清算权、剩余财产分配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靖远煤电有权依据本承诺函的相关安排行使对刘化集团的经营管理权。

三、转让新天公司

本公司将促使新天公司由分公司改制成为子公司,以便于对外转让或由上市公司收购。在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投产之前,将新天公司对外转让给第三方,或经国资委同意划转给集团外其他国有企业;在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时,上市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以市场公允价格优先于上述第三方或其他国有企业进行收购的权利。

四、刘化集团子公司不再从事与募投项目相关的经营行为并关停刘化集团永靖工业园

本公司承诺限期分步关停刘化集团永靖工业园区,鉴于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整体分二期建设,在该项目一期投产后,需削减不少于一期投产后相当的产能。待二期整体完成后,永靖工业园区整体关停,且不晚于2025年9月30日。

亿诚化工、千帆农业也存在与募投项目产品相关的经营行为,本公司承诺通过将亿诚化工、千帆农业转让、注销、变更经营范围、停止相关经营行为等方式,避免与靖远煤电及其子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上述措施应在永靖工业园区整体关停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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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实施。

五、刘化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再与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能化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化肥贸易交易为避免与靖远煤电及其关联方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将促使刘化集团及其子公司终止或不再新增与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能化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相关的化肥贸易交易。

六、将化肥贸易相关商业机会让予靖煤化工

为避免与靖远煤电及其下属企业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并同意,如刘化集团(含新天公司)及亿诚化工、千帆农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与募投项目产品相关的业务或活动,且利用该等机会可能导致与靖远煤电及其下属企业产生利益冲突,则刘化集团及亿诚化工、千帆农业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给靖煤化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靖煤集团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2、间接控股股东能化集团出具的承诺

为消除同业竞争,确保靖远煤电及其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避免能化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靖远煤电之间可能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能化集团于2018年12月出具了《关于消除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主要内容为:

(1)本次股权划拨完成后,能化集团将在五年内通过资产注入、资产转让、关闭或停止相关业务、剥离等方式整合其控制的与靖远煤电所经营相同及相似业务的其他企业,消除同业竞争,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如能化集团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靖远煤电及其子公司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能化集团将立即通知或促使所控制的其他企业通知靖远煤电及其子公司,并应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靖远煤电及其子公司,避免与靖远煤电及其子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靖远煤电及其子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能化集团上述承诺的具体实施方案尚未出台,但该承诺履行期限尚未届满,上述承诺事项处于正常履行过程中,不存在无法正常履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同业竞争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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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靖煤集团”)控股股东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化集团”)下属子公司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从事的煤炭开采和销售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为此能化集团承诺:

(1)能化集团将在五年内通过资产注入、资产转让、关闭或停止相关业务、剥离等方式整合其控制的与靖远煤电所经营相同及相似业务的其他企业,消除同业竞争,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2)如能化集团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靖远煤电及其子公司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能化集团将立即通知或促使所控制的其他企业通知靖远煤电及其子公司,并应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靖远煤电及其子公司,避免与靖远煤电及其子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靖远煤电及其子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上述措施能有效解决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符合上市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靖煤集团目前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对于因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投产后导致的与刘化集团之间的同业经营状况,靖煤集团已出具关于《控股股东关于规范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将通过采取与刘化集团签署《托管协议》、转让新天公司或在其具备收购条件时由上市公司进行收购、关停刘化集团永靖工业园区等措施来规范、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上述措施能有效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关系。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为避免同业竞争,靖煤集团、能化集团均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函均以维护公司以及其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为前提,承诺函的有效实施将消除同业竞争。截至目前,能化集团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为避免同业竞争,能化集团、靖煤集团均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函均以维护公司以及其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为前提,承诺函的有效实施将消除同业竞争。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能化集团、靖煤集团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公司控股股东

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注册资本 (万元)注册地业务概况所持股份

1-1-131

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188,720.52甘肃白银煤炭生产、销售、矿山建筑、安装、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46.42%

2、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注册资本 (万元)注册地业务概况所持股份
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500,000.00甘肃兰州煤炭资源的勘查开发及矿业权的投资经营-

注:能化集团通过靖煤集团及甘煤投间接控制公司50.34%的股权。

3、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0年6月30日,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与本公司 关系
直接间接
晶虹储运甘肃平川甘肃平川商业100.00设立本公司子公司
洁能热电甘肃平川甘肃平川发电100.00设立本公司子公司
勘察设计甘肃平川甘肃平川服务业100.00设立本公司子公司
白银热电甘肃白银甘肃白银发电100.00设立本公司子公司
景泰煤业甘肃景泰甘肃景泰煤炭开采6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子公司
兴安公司甘肃平川甘肃平川矿用产品检测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子公司
靖煤化工甘肃白银甘肃白银氮肥、复混肥料制造100.00设立本公司子公司
晶虹天灏甘肃平川甘肃平川运输业51.00设立本公司孙公司

注:截至2020年6月30日,景泰煤业及兴安公司已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在纳入之前产生的交易仍作为关联方交易披露。

5、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1-1-132

6、靖煤集团控制的企业、单位

截至2020年6月30日,除发行人外,靖煤集团其他主要下属公司的基本情况请参见“第四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7、能化集团控制的企业、单位

截至2020年6月30日,能化集团其他主要下属公司的基本情况请参见“第四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2、间接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8、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

除靖煤集团外,公司无持股5%以上的股东。

9、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靖煤集团、能化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上述关联自然人不存在控制其他公司或已披露关联方以外的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10、其他关联方

企业名称主营业务与本公司的关系
容和设备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曾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白银橡塑橡胶板、管、带生产(阻燃输送带凭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曾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甘肃靖煤矿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矿用装备项目的研发、投资、经营管理;从事矿用机械、电器、矿用设备、胶带、工矿配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维修。受同一母公司控制,已注销

注:2018年11月19日,白银橡塑名称变更为“甘肃启邦橡塑有限公司”,股东由“甘肃靖煤矿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变为“魏兴才”个人。2018年11月21日,容和设备股东由“甘肃靖煤矿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变为“张玉宝”个人。2018年11月26日,“甘肃靖煤矿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注销。

1-1-133

11、视同关联方的情形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无视同关联方的情形。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说明

1、日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靖煤集团宾馆餐饮3.184.0710.903.8219.296.51--
靖煤集团文印费----0.851.44
靖煤集团培训费5.7110.42
华能公司工程施工14.721.596,412.6723.923,172.9717.093,557.3817.37
华能公司宾馆餐饮0.470.16----
煤一公司工程施工464.3850.0115,039.4556.0912,622.7267.9815,073.4773.60
煤一公司运营维护费保洁费395.6126.821,016.1538.181,294.7632.362,285.8566.92
煤一公司采购物资835.591.58768.081.36309.950.59
煤一公司水电费0.150.000.29-----
银河机械采购物资759.144.612,654.985.025,905.1510.494,664.278.93
银河机械修理费2,192.7620.181,693.2317.941,910.7021.08
容和设备采购物资309.880.596,054.7810.763,364.096.44
容和设备修理费--389.064.12639.877.06
白银橡塑采购物资--2,968.195.272,744.805.25
刘化集团采购物资140.440.85226.420.4359.350.11590.401.13

(2)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1-1-134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靖煤集团供水电7.260.026.870.015.220.01--
靖煤集团煤炭--0.14-----
银河机械材料让售------1.630.21
银河机械供水电46.020.1093.010.1295.450.1198.450.14
银河机械煤炭--38.480.01----
华能公司供水电9.620.0230.050.0431.000.0331.130.04
华能公司煤炭----0.16-0.17-
煤一公司材料让售81.4531.18224.9136.94248.7433.78216.2728.46
煤一公司水电费165.810.36313.500.40334.390.37402.450.48
煤一公司煤炭--4.32-3.37-5.03-
容和设备材料让售------2.960.39
容和设备煤炭----733.530.20756.710.21
容和设备供水电----185.770.20146.020.20
白银橡塑材料让售------0.050.01
白银橡塑煤炭----0.57-383.240.11
刘化集团煤炭2,104.831.626,071.001.965,477.351.524,899.061.35
刘化集团供汽1,205.5538.741,446.4631.571,170.1269.381,282.3799.95
煤一公司供暖--2.690.02----
能化集团、靖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电话费及网费6.779.7013.0511.7913.066.7811.927.03
靖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劳务费13.4730.2225.2821.7650.2936.4259.3952.35
靖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设计监理费6.653.034.5320.171.320.1612.261.44
靖煤集团及其培训费--22.024.8027.6422.1016.4111.34

1-1-135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 (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下属企业
靖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设备租赁4.8711.084.7084.75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2012年4月28日,本公司与靖煤集团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修订)》,根据协议约定,托管费用每年按照托管资产原值的0.1%收取,由靖煤集团在托管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靖远煤电支付。2017年至2020年6月,公司各收取托管费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度

委托方 名称受托方 名称托管资产 类型受托起始日受托 终止日托管收益定价依据本年确认的托管收益(万元)
靖煤集团靖远煤电伊犁公司100%股权2012年04月28日靖煤集团将托管标的股权转让给靖远煤电或与靖煤集团不具有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之日止托管资产原值的0.1%0.28
靖煤集团靖远煤电甘肃能源22.32%的股权2012年04月28日105.28
靖煤集团靖远煤电金远煤业29%的股权2012年04月28日38.30
靖煤集团靖远煤电景泰煤业60%的股权2012年04月28日5.66
靖煤集团靖远煤电平山湖煤业40%的股权2012年04月28日3.77

2018年度

委托方 名称受托方 名称托管资产 类型受托起始日受托 终止日托管收益定价依据本年确认的托管收益(万元)
靖煤集团靖远煤电伊犁公司100%股权2012年04月28日靖煤集团将托管标的股权转让给靖远煤电或与靖煤集团不具有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之日止托管资产原值的0.1%0.28
靖煤集团靖远煤电甘肃能源22.32%的股权2012年04月28日105.28
靖煤集团靖远煤电金远煤业29%的股权2012年04月28日38.30
靖煤集团靖远煤电景泰煤业60%的股权2012年04月28日5.66
靖煤集团靖远煤电平山湖煤业40%的股权2012年04月28日3.77

1-1-136

2019年度

委托方 名称受托方 名称托管资产 类型受托起始日受托终止日托管收益定价依据本年确认的托管收益(万元)
靖煤 集团靖远 煤电股权2012年04月28日2019年04月18日托管资产原值的0.1%153.96
靖煤 集团靖远 煤电刘化集团100%股权自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建成,即项目完成72小时试运行并经过负荷测试验收之日起生效。至靖煤集团(包括除靖远煤电之外的关联方) 不再持有托管标的或刘化集团终止经营为止,至迟不超过2025年09月30日。股权账面价值的0.1%,即每年110.25万元。-

2020年1-6月

委托方 名称受托方 名称托管资产 类型受托起始日受托终止日托管收益定价依据本年确认的托管收益(万元)
靖煤 集团靖远 煤电股权2012年04月28日2019年04月18日托管资产原值的0.1%38.49
靖煤 集团靖远 煤电刘化集团100%股权自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建成,即项目完成72小时试运行并经过负荷测试验收之日起生效。至靖煤集团(包括除靖远煤电之外的关联方) 不再持有托管标的或刘化集团终止经营为止,至迟不超过2025年09月30日。股权账面价值的0.1%,即每年110.25万元。-

2019年4月18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解除<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鉴于上述托管企业中,伊犁公司主要从事劳务输出和煤矿技术、管理服务业务,其余企业所属矿井均未取得生产经营所需权证,处于缓建、停建状态,为了规范公司运作,降低受托管理业务成本,减少关联交易,公司与控股股东解除《股权托管协议》。

3、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情况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费用
2020年1-6月
靖煤集团公司房屋建筑物253.76
2019年度
靖煤集团公司房屋建筑物441.79

1-1-137

出租方名称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情况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费用
甘肃德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建筑设施4.81
2018年度
靖煤集团公司房屋建筑物441.79
甘肃德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建筑设施10.76
2017年度
靖煤集团公司房屋建筑物441.79
甘肃德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建筑设施11.30

注:甘肃德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煤一公司子公司。

4、工程施工

2014年4月11日公司董事会七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白银热电公司工程施工暨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白银热电项目建设施工计划,白银热电公司委托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就部分土建和安装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投标,根据中标通知书,确定煤一公司负责输煤安装工程,工程造价1,556.57万元,白银热电与煤一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上述关联交易,2017年度实际履行202.66万元。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收账款靖煤集团1.807.061.95-
华能公司12.9011.6013.6013.81
煤一公司57.371.333.676.70
刘化集团8,573.909,905.268,123.725,385.41
银河机械---1.85
景泰煤业--2.832.83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付账款靖煤集团--1.79-
华能公司1,706.305,106.853,372.994,007.76

1-1-138

煤一公司5,399.9312,443.3310,884.5015,222.34
容和矿用--4,774.802,639.02
白银橡塑--146.59271.82
银河机械65.73877.093,272.822,995.82
刘化集团29.48--19.75
预收款项容和矿用--10.28305.69
白银橡塑---0.66
煤一公司2.082.081.011.94
其他应付款华能公司2.002.002.00-

6、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2020年1-6月
靖煤集团公司10,000.002019-12-172020-12-16
靖煤集团公司10,000.002019-12-202020-12-19
靖煤集团公司10,000.002019-11-052020-11-04
2019年
靖煤集团公司10,000.002019-12-172020-12-16
靖煤集团公司10,000.002019-12-202020-12-19
靖煤集团公司10,000.002019-11-052020-11-04
2018年度
靖煤集团公司10,000.002018-06-122019-06-11
靖煤集团公司10,000.002018-12-062019-12-05
靖煤集团公司10,000.002018-12-182019-12-17
2017年度
靖煤集团公司10,000.002017-03-102018-03-09
靖煤集团公司10,000.002017-10-172018-10-16
靖煤集团公司10,000.002017-12-252018-12-24

7、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合计146.01199.41173.19132.62

1-1-139

(三)关联交易的决策机制

1、决策权限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规定,公司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如下:“ 第十条董事会有权判断并实施的关联交易是指:(一)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不高于300万元的关联交易;(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不高于3000万元,且占股份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在0.5%以上不足5%的关联交易;(三)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会认为应当提交董事会审核的。第十一条 应由股东大会授权并实施的关联交易:(一)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高于300万元(含300万元)的关联交易;(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高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且占股份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高于5%(含5%)的关联交易;(三)虽属于董事会有权判断的关联交易,但独立董事或监事会认为应当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四)属于董事会决定并实施的关联交易,但董事会认为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董事会因特殊事宜无法正常运作的,该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审查并表决;(五)对公司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关联交易。属于本条第(二)项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规定,公司关联交易应履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第十二条 董事会依照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就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做出合理判断并决议;若符合本制度第十一条规定的,应做出报股东大会审议的决议并在决议中确定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地点、议题并于次日向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应明确说明涉及关联交易的内容、性质及关联方情况。第十三条 董事会就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应保证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参加并发表公允性意见,董事会、独立董事或监事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均可以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就此提供专业意见,聘请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十四条 重大关联交易(指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高于300万元且占股份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在0.5%以上的关联交易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高于3000 万元且占股份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在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第十五条 应予回避的董事应在董事会召开后,就关联交易讨论前表明自己回避的情形;该董事未主动做出回避说明的,董事会在关联交易审查中判断其具备回避的情形,应明确告知该董事,并在会议记

1-1-140

录及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该事由,该董事不得参加关联交易的表决。第十六条 出席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及列席的监事会成员,对关联董事的回避事宜及该项关联交易表决应予以特别关注并发表独立、公允意见,认为董事或董事会有违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的,应立即建议董事会纠正。第十七条 股东大会可以就关联交易的判断聘请律师或注册会计师出具专业意见。第十八条 符合关联交易回避条件的股东应在大会就该事项表决前,明确表明回避;未表明回避的,董事会可以要求其回避,或单独或合并持有5%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临时向大会提出要求其回避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应在关联交易议题的表决前作出;被董事会要求回避的或决议所要求回避的股东认为董事会要求或该决议违背章程及本制度,可以在关联交易的表决之后,向股东大会提出异议并获得合理解释,但不影响关联交易决议的有效性。”

3、定价机制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制度规定:“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关联交易的价格应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若有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国家定价”,则按国家定价执行;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国家定价”,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有“行业定价”的,则按行业定价执行;若既无国家定价,亦无行业定价,则按当地市场价格执行;若以上三种价格确定方式均不适用,则按实际成本另加税金及合理利润执行。”

4、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

发行人在《公司章程》第七十九条作出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在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不得参加表决,其持有的股份总数不计入表决权股份总数。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确实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权部门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参加表决,并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5、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

公司在《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八条作出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

1-1-141

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评价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等规定的程序;其中,根据审批权限需要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均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交易均已准确、完整披露。

(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尽量减少关联交易的发生。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制定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回避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允,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独立董事已就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1-1-142

第六章 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的财务报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报告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审字[2019]第1-03903号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0YCA20007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2020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由于报告期内2019年发生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发行人对报告期内2018年和2017年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如无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引自大信阅字[2020]第1-00007号审阅报告,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引自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0年上半年数据引自2020年半年度报告。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94,034.05250,254.78264,980.67255,325.8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1,339.5816,883.15161,574.97138,388.05
应收账款85,034.1791,707.7628,914.1541,763.89
应收款项融资103,506.8298,883.39--

1-1-143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预付款项6,413.354,896.118,810.477,471.2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566.37825.371,840.77763.05
其中:应收利息-35.90--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30,356.0724,496.4432,433.0028,133.02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9,005.248,626.062,592.032,335.49
流动资产合计500,255.64496,573.06501,146.06474,180.5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50.81850.81
其它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450.81850.8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324,871.12333,737.82322,419.43311,971.36
在建工程32,140.8731,033.9818,995.7220,494.6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201,006.51202,491.88157,817.77161,956.16
开发支出----
商誉----

1-1-144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12,905.3414,020.5212,274.1011,620.35
其他非流动资产9,179.1110,423.3610,260.8310,811.75
非流动资产合计581,553.75592,558.37522,618.66517,705.11
资产总计1,081,809.401,089,131.421,023,764.72991,885.6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2,000.0041,000.0048,000.0051,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2,090.003,100.0013,100.0011,280.99
应付账款45,536.6264,528.5376,014.7968,649.60
预收款项1,071.023,871.127,665.678,320.05
合同负债3,144.9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91,225.1489,746.2882,130.9197,342.92
应交税费5,721.0613,727.4411,388.4119,982.25
其他应付款15,328.4010,260.7613,305.9812,074.26
其中:应付利息71.2480.06305.14262.64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66.342,966.34--
其他流动负债-107.91--
流动负债合计209,083.55229,308.38251,605.75268,650.07
非流动负债:-

1-1-145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36,802.8136,802.81657.33657.33
预计负债44,599.3843,310.0430,237.7724,947.88
递延收益1,538.521,379.321,157.29597.3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82,940.7181,492.1732,052.3926,202.51
负债合计292,024.26310,800.55283,658.15294,852.58
所有者权益:-
股本228,697.11228,697.11228,697.11228,697.11
其它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金184,281.40184,281.40190,307.39190,307.39
减:库存股----
其它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55,791.7343,801.7542,739.8634,146.65
盈余公积40,878.5640,878.5635,604.0728,991.6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67,833.82263,035.27238,564.31210,767.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77,482.61760,694.08735,912.73692,910.77
少数股东权益12,302.5217,636.794,193.844,122.33
所有者权益合计789,785.13778,330.87740,106.58697,033.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081,809.401,089,131.421,023,764.72991,885.67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一、营业总收入189,059.53405,615.04409,231.21398,060.80
营业收入189,059.53405,615.04409,231.21398,060.80
二、营业总成本158,714.63337,381.83337,836.14321,313.59
营业成本137,977.34292,170.99291,780.98265,173.44
税金及附加7,253.7815,373.8616,939.9716,249.70
销售费用2,961.505,481.577,040.8316,400.12

1-1-146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管理费用9,226.5422,664.2120,334.9720,934.22
研发费用-453.01664.97660.62
财务费用1,295.471,238.191,074.421,895.4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164.21-5,321.46-2,482.5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6.26784.13614.051,221.5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296.32548.37608.58651.8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34.85-1,116.3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1.84--
三、营业利润30,982.3361,436.9867,296.2476,138.09
加:营业外收入293.12934.332,415.50521.40
减:营业外支出268.95536.78789.129,133.97
四、利润总额31,006.5161,834.5368,922.6367,525.53
减:所得税3,300.929,290.9311,572.6512,242.60
五、净利润27,705.5952,543.6057,349.9855,282.9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27,705.5952,543.6057,349.9855,282.93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668.2652,474.0757,278.4755,221.10
2.少数股东损益37.3369.5371.5261.8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7,705.5952,543.6057,349.9855,282.93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27,668.2652,474.0757,278.4755,221.1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7.3369.5371.5261.83

1-1-147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12100.22940.25050.2415
(二)稀释每股收益0.12100.22940.25050.2415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62,990.79359,895.69399,181.99373,591.15
收到的税费返还7.57160.15135.20190.2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4.478,897.027,093.644,767.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5,012.83368,952.86406,410.83378,548.5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5,247.0972,876.7960,566.6256,722.5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7,472.95180,673.68198,845.79180,663.87
支付的各项税费35,522.2062,446.0984,946.0771,318.6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21.066,650.699,450.118,924.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0,663.30322,647.24353,808.60317,629.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349.5446,305.6252,602.2360,918.5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7,361.3767,000.0073,000.00152,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06.26784.13614.051,315.4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0.9939.611,292.1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921.4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467.6367,785.1273,664.59154,609.0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315.0326,009.5513,190.0817,959.69
投资支付的现金70,700.0073,025.9973,000.00107,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600.00207.41123.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3,015.03107,635.5486,397.49125,082.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547.40-39,850.42-12,732.9029,526.1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148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3,371.6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3,371.6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1,000.0041,000.0051,000.0051,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78.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000.0054,371.6051,000.0052,178.0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9,642.4048,000.0054,000.0052,9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3,018.8624,058.5825,613.516,799.1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67.4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371.60204.1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032.8672,262.6979,613.5159,699.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032.86-17,891.09-28,613.51-7,521.1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8,230.72-11,435.8911,255.8182,923.5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8,304.78259,740.67248,484.85165,561.2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90,074.05248,304.78259,740.67248,4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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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9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 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 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28,697.11---184,281.40--43,801.7540,878.56-263,035.2717,636.79778,330.8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28,697.11---184,281.40--43,801.7540,878.56-263,035.2717,636.79778,330.8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1,989.98--4,798.55-5,334.2711,454.26
(一)综合收益总额----------27,668.2637.3327,705.59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5,371.60-5,371.6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5,371.60-5,371.6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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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0

项目2020年1-6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 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 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三)利润分配-----------22,869.71--22,869.71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22,869.71--22,869.71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11,989.98----11,989.98
1、本期提取-------14,267.39----14,267.39
2、本期使用-------2,277.41----2,277.41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28,697.11---184,281.40--55,791.7340,878.56-267,833.8212,302.52789,78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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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1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 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 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28,697.11---184,307.39--42,739.8635,604.07-238,564.31-729,912.73193.84730,106.58
加:会计政策变更----------141.09-141.091.82142.91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6,000.00-------6,000.004,000.0010,000.00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28,697.11---190,307.39--42,739.8635,604.07-238,705.40-736,053.834,195.66740,249.4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6,025.99--1,061.885,274.49-24,329.87-24,640.2613,441.1338,081.39
(一)综合收益总额----------52,474.07-52,474.0769.5352,543.60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6,025.99--------6,025.9913,371.607,345.61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17,371.6017,371.6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6,025.99--------6,025.99-4,000.00-10,025.99
(三)利润分配--------5,274.49--28,144.20--22,869.71--22,86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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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2

项目2019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 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 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1、提取盈余公积--------5,274.49--5,274.4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22,869.71--22,869.71--22,869.71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1,061.88----1,061.88-1,061.88
1、本期提取-------29,040.49----29,040.49-29,040.49
2、本期使用-------27,978.61----27,978.61-27,978.61
(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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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3

项目2019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 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 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228,697.11---184,281.40--43,801.7540,878.56-263,035.27-760,694.0817,636.79778,33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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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4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 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28,697.11---184,307.39--34,146.6528,991.68-210,767.94-686,910.77122.33687,033.0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6,000.00-------6,000.004,000.0010,000.00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28,697.11---190,307.39--34,146.6528,991.68-210,767.94-692,910.774,122.33697,033.0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8,593.216,612.39-27,796.37-43,001.9771.5243,073.48
(一)综合收益总额----------57,278.47-57,278.4771.5257,349.98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6,612.39--29,482.10--22,869.71--22,86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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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5

项目2018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 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1、提取盈余公积--------6,612.39--6,612.3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22,869.71--22,869.71--22,869.71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8,593.21----8,593.21-8,593.21
1、本期提取-------30,797.36----30,797.36-30,797.36
2、本期使用-------22,204.15----22,204.15-22,204.15
(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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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6

项目2018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 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228,697.11---190,307.39--42,739.8635,604.07-238,564.31-735,912.734,193.84740,1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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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7

单位:万元

项目2017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 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 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28,697.11---184,069.54--26,290.5522,671.78-166,440.69127.95628,297.6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6,000.00------4,000.0010,000.00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28,697.11---190,069.54--26,290.5522,671.78-166,440.694,127.95638,297.6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37.85--7,856.106,319.90-44,327.25-5.6358,735.48
(一)综合收益总额--------55,221.1061.8355,282.93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37.85---6,319.90--10,893.85-67.45-4,4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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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8

项目2017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 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 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 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1、提取盈余公积--------6,319.90--6,319.9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4,573.94-67.45-4,641.40
4、其他----237.85-------237.85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7,856.10----7,856.10
1、本期提取-------31,889.24----31,889.24
2、本期使用-------24,033.14----24,033.14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228,697.11---190,307.39--34,146.6528,991.68-210,767.944,122.33697,0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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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9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76,288.02231,535.04253,352.57208,337.1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1,339.5816,883.15158,351.24136,763.63
应收账款85,096.9496,099.5333,137.1639,590.24
应收款项融资113,711.8299,679.30--
预付款项6,411.024,886.567,784.436,453.79
其他应收款723.631,016.602,011.781,026.34
其中:应收利息173.35245.07218.17275.67
应收股利----
存货28,065.7521,403.2423,097.2122,230.6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9,642.40--
其他流动资产69,004.897,000.00364.21392.31
流动资产合计490,641.64488,145.82478,098.62414,794.1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50.81850.8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450.81850.81--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97,223.2997,223.2973,261.5373,261.5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45,084.28148,807.07130,023.45112,785.83
在建工程11,791.3311,339.125,688.288,101.96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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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0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147,117.27148,412.71151,964.02155,981.3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9,851.7610,920.309,171.209,660.65
其他非流动资产127,712.04130,481.19146,636.33185,727.39
非流动资产合计540,230.78548,034.48517,595.61546,369.48
资产总计1,030,872.431,036,180.30995,694.23961,163.6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2,000.0041,000.0048,000.0051,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36,534.5253,810.6958,692.9055,232.84
预收款项1,070.642,385.315,187.775,820.51
合同负债1,710.67---
应付职工薪酬90,027.3988,414.1781,248.0896,507.77
应交税费5,677.1513,674.5511,294.5719,798.73
其他应付款15,552.0610,895.5013,298.9712,169.09
其中:应付利息71.2480.06101.0358.53
应付股利----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101.93--
流动负债合计192,572.43210,282.14217,722.29240,528.9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4,288.334,288.33657.33657.3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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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1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预计负债44,599.3843,310.0430,237.7724,947.88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收益476.74501.94437.29237.3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9,364.4548,100.3131,332.3925,842.51
负债合计241,936.88258,382.46249,054.68266,371.46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228,697.11228,697.11228,697.11228,697.11
其它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金244,372.25244,372.25244,398.24244,398.24
减:库存股----
其它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55,791.7343,801.7542,739.8634,146.65
盈余公积金34,824.0734,824.0729,549.5822,937.19
未分配利润225,250.39226,102.67201,254.76164,612.99
所有者权益合计788,935.55777,797.84746,639.54694,792.1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030,872.431,036,180.30995,694.23961,163.64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一、营业收入160,769.70354,370.01366,243.64375,199.03
减:营业成本115,004.93244,258.40246,612.80239,550.16
税金及附加6,804.2614,384.4015,841.5315,444.83
销售费用4,503.326,745.026,665.0316,198.11
管理费用8,281.6820,730.7518,657.0419,275.73
研发费用-18.87--
财务费用1,128.61760.271,091.271,614.9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164.21-905.42323.8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6.26784.13614.051,221.5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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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其他收益54.97100.7428.3939.6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4.2165.5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0.97--
二、营业利润25,252.3261,389.5077,112.9984,700.35
加:营业外收入284.321,099.722,407.92508.87
减:营业外支出268.95521.72741.359,081.30
三、利润总额25,267.7061,967.5078,779.5576,127.93
减:所得税3,250.279,222.5912,655.6812,928.89
四、净利润22,017.4452,744.9166,123.8763,199.0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22,017.4452,744.9166,123.8763,199.04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22,017.4452,744.9166,123.8763,199.04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43,627.20309,750.78349,813.70353,877.79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97.2316,534.9013,708.0011,021.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5,024.43326,285.68363,521.71364,899.0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2,386.5145,918.7237,480.0350,389.5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5,360.48175,154.27193,369.80164,710.32
支付的各项税费34,864.4160,927.7083,496.0068,249.7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08.816,217.089,142.706,668.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5,020.22288,217.77323,488.53290,017.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138,067.9240,033.1874,881.4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7,361.3773,013.90112,613.48152,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06.26784.13614.051,315.4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0.9939.471,2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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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3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467.6373,799.02113,267.00154,607.5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039.917,207.304,532.11
投资支付的现金70,700.0084,560.0073,000.00107,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6,025.9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0,700.00102,625.8980,207.30111,532.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232.37-28,826.8733,059.7043,075.4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1,000.0041,000.0051,000.0051,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000.0041,000.0051,000.0051,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000.0048,000.0054,000.0052,9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3,018.8624,058.5825,077.496,832.7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6,371.5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018.8672,058.5879,077.49116,104.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018.86-31,058.58-28,077.49-65,104.2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5,247.02-21,817.5345,015.3952,852.59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1,535.04253,352.57208,337.18155,484.6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6,288.02231,535.04253,352.57208,3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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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4

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28,697.11---244,372.25--43,801.7534,824.07-226,102.67777,797.8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28,697.11---244,372.25--43,801.7534,824.07-226,102.67777,797.84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1,989.98---852.2711,137.71
(一)综合收益总额----------22,017.4422,017.44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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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5

项目2020年1-6月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2,869.71-22,869.71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股东的分配-----------22,869.71-22,869.71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11,989.98---11,9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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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6

项目2020年1-6月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项储备
1、本期提取-------14,267.39----
2、本期使用-------2,277.41----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28,697.11---244,372.25--55,791.7334,824.07-225,250.39788,9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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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7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28,697.11---244,398.24--42,739.8629,549.58-201,254.76746,639.54
加:会计政策变更----------247.20247.20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28,697.11---244,398.24--42,739.8629,549.58-201,501.96746,886.74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5.99--1,061.885,274.49-24,600.7130,911.10
(一)综合收益总额----------52,744.9152,744.91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25.99-------25.99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25.99-------25.99
(三)利润分配--------5,274.49--28,144.20-22,86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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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8

项目2019年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1、提取盈余公积--------5,274.49--5,274.4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22,869.71-22,869.71
3、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1,061.88---1,061.88
1、本期提取-------29,040.49---29,040.49
2、本期使用228,697.11---244,372.25--27,978.61---27,97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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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9

项目2019年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228,697.11---244,372.25--43,801.7534,824.07-226,102.67777,79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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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0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 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228,697.11---244,398.24--34,146.6522,937.19164,612.99694,792.1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28,697.11---244,398.24--34,146.6522,937.19164,612.99694,792.1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8,593.216,612.3936,641.7751,847.37
(一)综合收益总额---------66,123.8766,123.8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6,612.39-29,482.10-22,869.71
1、提取盈余公积--------6,612.39-6,612.39-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2,869.71-22,86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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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8年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 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8,593.21--8,593.21
1、本期提取-------30,797.36--30,797.36
2、本期使用-------22,204.15--22,204.15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28,697.11---244,398.24--42,739.8629,549.58201,254.76746,639.54

单位:万元

项目2017年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 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 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228,697,11---244,160.39--26,290.5516,617.29112,307.79628,07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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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7年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 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 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28,697,11244,160.39--26,290.5516,617.29112,307.79628,073.1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37.85--7,856.106,319.9052,305.1966,719.05
(一)综合收益总额---------63,199.0463,199.0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37.85---6,319.90-10,893.85-4,336.10
1、提取盈余公积--------6,319.90-6,319.90-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4,573.94-4,573.94
3、其他----237.85-----237.85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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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3

项目2017年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 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 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 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7,856.10--7,856.10
1、本期提取-------31,889.24--31,889.24
2、本期使用-------24,033.14--24,033.14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28,697.11---244,398.24--34,146.6522,937.19164,612.99694,7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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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4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一)截至2020年6月30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企业范围及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地主要 经营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1晶虹储运甘肃平川甘肃平川商业100设立
2洁能热电甘肃平川甘肃平川发电100设立
3勘察设计甘肃平川甘肃平川服务业100设立
4白银热电甘肃白银甘肃白银发电100设立
5景泰煤业甘肃景泰甘肃景泰煤炭开采6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兴安公司甘肃平川甘肃平川服务业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靖煤化工甘肃白银甘肃白银化工100设立
8晶虹天灏甘肃平川甘肃平川运输业51设立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说明

1、2017年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变化

无。

2、2018年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变化

无。

3、2019年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变化

增加公司变动原因
靖煤集团景泰煤业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白银兴安矿用产品检测检验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2020年上半年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变化

增加公司变动原因
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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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5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0-6-30 /2020年1-6月2019-12-31 /2019年2018-12-31 /2018年2017-12-31 /2017年
流动比率(倍)2.392.171.991.77
速动比率(倍)2.252.061.861.66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26.99%28.54%27.71%29.7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23.47%24.94%25.01%27.7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2.146.7311.587.12
存货周转率(次/年)5.0310.269.648.97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170.380.410.42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0.06270.20250.23000.266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2546-0.05000.04920.3626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50.4126.1323.6722.03

注:上述指标如无特殊说明,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6、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总资产

7、每股经营性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

9、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含资本化)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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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6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年度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元)稀释每股收益(元)
2020年 1-6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530.12100.12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480.11960.1196
2019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990.22940.22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780.22200.2220
2018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020.25050.25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670.23700.2370
2017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340.24150.24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190.26430.2643

注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注2:基本每股收益=P÷(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注3: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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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已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0年 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51.84-353.70-1,254.0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96.32581.43608.58651.89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784.13614.051,221.56
债务重组损益-10.20--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528.07446.93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38.49153.96153.30153.3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4.17354.30-157.85-7,358.4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06.26-2,139.62-
减;所得税影响额69.79329.90455.55-924.8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7.330.010.010.01
合计358.121,705.963,076.51-5,2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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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等作了简明的分析。本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与分析应结合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它信息一并阅读。由于报告期内2019年发生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发行人对报告期内2018年和2017年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如无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引自大信阅字[2020]第1-00007号审阅报告,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引自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0年上半年数据引自2020年半年度报告。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与资产质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94,034.0517.94250,254.7822.98264,980.6725.88255,325.8425.74
应收票据11,339.581.0516,883.151.55161,574.9715.78138,388.0513.95
应收账款85,034.177.8691,707.768.4228,914.152.8241,763.894.21
应收款项融资103,506.829.5798,883.399.08----
预付款项6,413.350.594,896.110.458,810.470.867,471.210.75
其他应收款566.370.05825.370.081,840.770.18763.050.08
其中:应收利息--35.900.00----
应收股利--------
存货30,356.072.8124,496.442.2532,433.003.1728,133.022.84
其他流动资产69,005.246.388,626.060.792,592.030.252,335.49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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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合计500,255.6446.24496,573.0645.59501,146.0648.95474,180.5647.8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50.810.08850.810.09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450.810.13850.810.08----
固定资产324,871.1230.03333,737.8230.64322,419.4331.49311,971.3631.45
在建工程32,140.872.9731,033.982.8518,995.721.8620,494.672.07
无形资产201,006.5118.58202,491.8818.59157,817.7715.42161,956.1616.33
递延所得税资产12,905.341.1914,020.521.2912,274.101.2011,620.351.17
其他非流动资产9,179.110.8510,423.360.9610,260.831.0010,811.751.09
非流动资产合计581,553.7553.76592,558.3754.41522,618.6651.05517,705.1152.19
资产总计1,081,809.40100.001,089,131.42100.001,023,764.72100.00991,885.6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991,885.67万元、1,023,764.72万元、1,089,131.42万元和1,081,809.40万元,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公司总资产总体保持平稳。

1、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474,180.56万元、501,146.06万元、496,573.06万元和500,255.6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7.81%、48.95%、

45.59%和46.24%,总体保持稳定。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流动资产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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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94,034.0538.79250,254.7850.40264,980.6752.87255,325.8453.85
应收票据11,339.582.2716,883.153.40161,574.9732.24138,388.0529.18
应收账款85,034.1717.0091,707.7618.4728,914.155.7741,763.898.81
应收款项融资103,506.8220.6998,883.3919.91----
预付款项6,413.351.284,896.110.998,810.471.767,471.211.58
其他应收款566.370.11825.370.171,840.770.37763.050.16
其中:应收利息--35.900.01----
应收股利--------
存货30,356.076.0724,496.444.9332,433.006.4728,133.025.93
其他流动资产69,005.2413.798,626.061.742,592.030.522,335.490.49
流动资产合计500,255.64100.00496,573.06100.00501,146.06100.00474,180.56100.00

流动资产主要科目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255,325.84万元、264,980.67万元、250,254.78万元和194,034.05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53.85%、52.87%、

50.40%和38.79%。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库存现金2.810.003.840.006.690.004.480.00
银行存款190,071.2497.96248,300.9499.22259,733.9898.02248,480.3797.32
其他货币资金3,960.002.041,950.000.785,240.001.986,840.992.68
合计194,034.05100.00250,254.78100.00264,980.67100.00255,325.84100.00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银行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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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余额分别为248,480.37万元、259,733.98万元、248,300.94万元和190,071.24万元,整体趋于平稳,2020年6月末,公司银行存款较2019年末减少58,229.70万元,主要为2020年初进行现金管理。报告期内,其他货币资金全部为票据保证金。2)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含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138,388.05万元、161,574.97万元、115,766.54万元和114,785.9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29.18%、32.24%、23.31%和22.95%,公司应收票据(含应收款项融资)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含应收款项融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银行承兑汇票103,506.8290.1798,883.3985.42107,320.5466.4289,243.7164.49
商业承兑汇票11,339.589.8816,973.1114.6655,178.2734.1549,144.3435.51
减: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60.420.0589.960.08923.840.57--
合计114,785.98100.00115,766.54100.00161,574.97100.00138,388.05100.00

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金融资产核算会计政策变更引起,即公司将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在“应收款项融资”科目。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含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在2018年达到峰值并出现下降,主要由于商业承兑汇票出现下降。2017-2018年火电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公司客户支付承兑汇票增多,现金回款有所下降,导致公司商业承兑汇票金额较高;2019年以来,公司为控制风险减少商业承兑汇票收取。报告期内,公司银行承兑汇票金额总体呈平稳趋势。3)应收账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1,763.89万元、28,914.15万元、91,707.76万元和85,034.1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81%、5.77%、

18.47%和17.00%。公司为控制风险减少商业承兑汇票收取货款,相应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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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1)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单位:万元

类别2020-6-30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828.829.098,828.82100.00-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8,828.829.098,828.82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88,343.0990.913,308.923.7585,034.17
其中:按预期信用损失简易模型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79,033.0681.333,308.924.1975,724.14
关联方组合9,310.039.58--9,310.03
合计97,171.91100.0012,137.7412.4985,034.17
类别2019-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828.828.498,828.82100.00-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8,828.828.498,828.82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5,219.5891.513,511.823.6991,707.76
其中:按预期信用损失简易模型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84,912.9781.613,511.824.1481,401.15
关联方组合10,306.619.90--10,306.61
合计104,048.40100.0012,340.6411.8691,707.76
类别2018-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828.8222.217,902.3589.51926.47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8,828.8222.217,902.3589.519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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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0,915.4977.792,927.819.4727,987.68
其中:账龄组合22,772.5657.302,927.8112.8619,844.75
关联方组合8,142.9320.49--8,142.93
合计39,744.31100.0010,830.1627.2528,914.15
类别2017-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5,186.8610.742,593.4350.002,593.43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186.8610.742,593.4350.002,593.4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3,096.9889.263,926.529.1139,170.46
其中:账龄组合37,686.3878.053,926.5210.4233,759.87
关联方组合5,410.5911.21--5,410.59
合计48,283.84100.006,519.9513.5041,763.89

①按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按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主要为涉诉款项,目前法院诉讼程序已全部完成,公司正积极进行收回工作。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按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8,828.82万元,已全部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期末账面余额计提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甘肃天之垣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088.233,088.23100%
2甘肃北化贸易有限公司557.73557.73100%
3青铜峡市庆洋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5,182.865,182.86100%
合计8,828.828,828.8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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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4

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原因主要为客户财务状况恶化且被多家单位起诉或正在执行仲裁程序,尚无结果或仲裁执行程序已终结,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发行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全额计提坏账。

②按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020年6月末和2019年末)

A.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煤炭板块

单位:万元

账龄2020-6-302019-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58,398.86309.510.5366,111.03350.390.53
1至2年269.9749.2718.25---
2至3年12.196.6054.1412.196.6054.14
3至4年--56.33244.50137.7356.33
4至5年45.8134.0474.32546.57406.2174.32
5年以上2,909.492,909.49100.002,610.892,610.89100.00
合计61,636.333,308.92-69,525.193,511.825.05

B.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电力板块

单位:万元

账龄2020-6-302019-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7,396.73--15,387.78--
合计17,396.73--15,387.78--

③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018年末和2017年末)

单位:万元

账龄2018-12-312017-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8,663.97933.205.0029,708.031,485.405.00
1至2年70.167.0210.003,428.48342.8510.00
2至3年105.3921.0820.00588.91117.7820.00
3年以上3,933.041,966.5250.003,960.971,980.4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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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2018-12-312017-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合计22,772.562,927.8112.8637,686.383,926.5210.42

④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单位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是否关联方金额占期末余额比例(%)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债务人1非关联方19,406.6919.97102.86
2债务人2非关联方10,669.6210.9849.27
3债务人3关联方8,573.908.82-
4债务人4非关联方7,609.237.8340.33
5债务人5非关联方7,543.597.7639.98
合计-53,803.0455.36232.44

截至2019年末,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单位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是否关联方金额占期末余额比例(%)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债务人1非关联方23,403.3022.49124.04
2债务人2非关联方17,467.3316.7992.58
3债务人3非关联方14,057.0113.5174.50
4债务人4非关联方11,154.3610.72-
5债务人5关联方9,905.269.52-
合计-75,987.2673.03291.12

截至2018年末,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单位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是否关联方金额占期末余额比例(%)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债务人1非关联方6,933.7317.45346.69
2债务人2关联方6,485.5116.32-
3债务人3非关联方5,814.8614.6329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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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单位名称是否关联方金额占期末余额比例(%)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4债务人4非关联方5,182.8613.045,182.86
5债务人5非关联方4,676.6511.77440.82
合计-29,093.6173.206,261.11

截至2017年末,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单位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是否关联方金额占期末余额比例(%)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债务人1非关联方9,601.5919.89480.08
2债务人2非关联方7,774.4316.11388.72
3债务人3非关联方6,398.5613.25723.56
4债务人4关联方5,385.4111.15-
5债务人5非关联方5,186.8610.742,593.43
合计-34,346.8571.144,185.79

4)预付款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7,471.21万元、8,810.47万元、4,896.11万元和6,413.35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1.58%、1.76%、0.99%和1.28%,整体呈下降态势。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运费、培训费、油款等。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按供应商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单位如下:

序号单位名称业务概况金额(万元)占比(%)
1债务人1铁路运费5,698.3988.88
2债务人2钢材223.223.48
3债务人3钢材212.803.32
4债务人4安全处罚190.002.96
5债务人5油款30.020.47
合计-6,354.4499.11

5)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763.05万元、1,840.77万元、

825.37万元和566.37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0.16%、0.37%、0.17%和0.11%。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安全风险抵押金、职工借款、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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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7

往来款项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收利息-35.90--
职工借款465.78792.35897.84478.63
安全风险抵押金600.00600.00600.00600.00
往来款项20.1620.1620.1621.26
投标保证金3.003.003.0030.90
其他251.60148.30125.4129.21
产能置换交易款--680.40-
账面余额合计1,340.531,599.712,326.811,160.00
坏账准备774.16774.34486.04396.95
账面价值566.37825.371,840.77763.05

公司其他应收款均属于经营性其他应收款。2018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同比增加1,077.72万元,主要是由于2018年将下属红会四矿产能置换指标转让给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转让总价款2,268万元。2018年2月和2018年6月公司收到第一期和第二期转让款共计1,587.60万元,剩余第三期转让款680.40万元计入2018年末其他应收款,公司已于2019年2月收到第三期转让款。

6)存货

公司存货构成为原材料、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和低值易耗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8,133.02万元、32,433.00万元、24,496.44万元和30,356.07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5.93%、6.47%、4.93%和6.0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及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5,953.0513.035,940.02
低值易耗品22,903.82-22,9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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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8

库存商品44.90-44.90
委托加工物资1,467.33-1,467.33
合计30,369.1013.0330,356.07
项目2019-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4,564.9713.284,551.69
低值易耗品8.67-8.67
库存商品26,576.627,086.2119,490.40
委托加工物资445.68-445.68
合计31,595.947,099.4924,496.44
项目2018-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6,390.1314.396,375.74
低值易耗品55.38-55.38
发出商品20,077.67-20,077.67
库存商品5,924.21-5,924.21
合计32,447.3914.3932,433.00
项目2017-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814.4818.213,796.27
低值易耗品10.75-10.75
发出商品18,175.26-18,175.26
库存商品6,150.74-6,150.74
合计28,151.2318.2128,133.02

公司存货主要为煤炭,2019年末存货较2018年末大幅减少,主要是由于2019年以来煤炭价格出现下跌,公司对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7,086.21万元,导致存货账面价值大幅减少。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2,335.49万元、2,592.03万元、8,626.06万元和69,005.24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49%、0.52%、1.74%和13.79%。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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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待抵扣税金5.240.0125.740.302,580.4699.552,335.49100.00
预缴企业所得税--0.320.0011.570.45--
短期理财产品投资30,000.0043.47
定期存款39,000.0056.528,600.0099.70----
合计69,005.24100.008,626.06100.002,592.03100.002,335.49100.00

公司2020年6月末其他流动资产为69,005.24万元,其中包含30,000.00万元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和39,000.00万元的定期存款。

2、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517,705.11万元、522,618.66万元、592,558.37万元和581,553.7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2.19%、51.05%、

54.41%和53.76%,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50.810.16850.810.16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450.810.25850.810.14----
固定资产324,871.1255.86333,737.8256.32322,419.4361.69311,971.3660.26
在建工程32,140.875.5331,033.985.2418,995.723.6320,494.673.96
无形资产201,006.5134.56202,491.8834.17157,817.7730.20161,956.1631.28
递延所得税资产12,905.342.2214,020.522.3712,274.102.3511,620.352.24
其他非流动资产9,179.111.5810,423.361.7610,260.831.9610,811.752.09
非流动资产合计581,553.75100.00592,558.37100.00522,618.66100.00517,705.11100.00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将2019年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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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及以后将持有的部分非交易性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别为850.81万元、850.81万元、850.81万元和1,450.81万元,主要为公司对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根据2015年11月12日本公司与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协议》,本公司以其所有的广播电视运营业务相关的净资产,经评估后作价一元一股投资参股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移交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2月31日,原有资产经甘肃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甘天兴评字[2015]第037号),评估价值为8,262,303.00元;新增资产经甘肃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新增资产价值估值意见》,评估价值为245,780.35元,合计8,508,083.35元。2020年初,公司为布局煤炭交易平台,投资600.00万元至甘肃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使得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600.00万元。2)固定资产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账面价值分别为311,971.36万元、322,419.43万元、333,737.82万元和324,871.1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0.26%、61.69%、56.32%和55.8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130,175.1340.07133,273.6739.93131,048.2740.65126,908.7740.68
机器设备160,056.1949.27164,926.9649.42167,594.1851.98164,616.2752.77
运输设备2,095.240.642,287.250.692,257.420.702,471.040.79
其他31,218.069.6131,964.569.5820,900.056.4817,969.945.76
固定资产合计323,544.6299.59332,452.4499.61321,799.9299.81311,966.0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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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清理1,326.510.411,285.390.39619.510.195.350.00
合计324,871.12100.00333,737.82100.00322,419.43100.00311,971.36100.00

3)在建工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20,494.67万元、18,995.72万元、31,033.98万元和32,140.8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6%、3.63%、

5.24%和5.53%。公司2019年在建工程(不含工程物资)较2018年末增加12,116.26万元,主要是子公司景泰煤业新增的白岩子矿井项目开发建设投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生产安全项目(含标准化)7,629.5523.747,113.7122.924,327.6222.783,097.4415.11
维简及更新改造3,621.7911.275,211.4316.794,675.9924.627,311.4635.67
环境恢复与治理403.811.26366.971.18--537.902.62
废污水回收利用42.450.1342.450.14188.750.99--
白银热电联产项目1,429.974.45
白岩子煤矿及选煤厂18,919.5758.8618,299.4158.979,725.3551.209,469.8746.21
在建工程合计32,047.1499.7131,033.98100.0018,917.7299.5920,416.6799.62
工程物资93.730.29--78.000.4178.000.38
合计32,140.87100.0031,033.98100.0018,995.72100.0020,494.67100.00

4)无形资产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和计算机软件构成。报告期各期末,无形资产分别161,956.16万元、157,817.77万元、202,491.88万元和201,006.51万元,无形资产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1.28%、30.20%、34.17%和34.56%。公司2019年无形资产较2018年增加44,674.11万元,主要为公司收购景泰煤业并完成采矿权办理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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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土地使用权62,566.1831.1362,673.8030.9564,256.9940.7265,840.1840.65
采矿权137,826.1568.57139,156.1668.7293,070.2858.9795,714.9259.10
计算机软件614.180.30661.920.33490.500.31401.060.25
合计201,006.51100.00202,491.88100.00157,817.77100.00161,956.16100.00

(二)负债结构与负债质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2,000.0014.3841,000.0013.1948,000.0016.9251,000.0017.30
应付票据2,090.000.723,100.001.0013,100.004.6211,280.993.83
应付账款45,536.6215.5964,528.5320.7676,014.7926.8068,649.6023.28
预收款项1,071.020.373,871.121.257,665.672.708,320.052.82
合同负债3,144.981.08------
应付职工薪酬91,225.1431.2489,746.2828.8882,130.9128.9597,342.9233.01
应交税费5,721.061.9613,727.444.4211,388.414.0119,982.256.78
其他应付款15,328.405.2510,260.763.3013,305.984.6912,074.264.10
其中:应付利息71.240.0280.060.03305.140.11262.640.0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66.341.022,966.340.95----
其他流动负债--107.910.03----
流动负债合计209,083.5571.60229,308.3873.78251,605.7588.70268,650.0791.1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36,802.8112.6036,802.8111.84657.330.23657.330.22
预计负债44,599.3815.2743,310.0413.9330,237.7710.6624,947.888.46
递延收益1,538.520.531,379.320.441,157.290.41597.300.20
非流动负债合计82,940.7128.4081,492.1726.2232,052.3911.3026,202.5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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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3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负债合计292,024.26100.00310,800.55100.00283,658.15100.00294,852.5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94,852.58万元、283,658.15万元、310,800.55万元和292,024.2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额整体较稳定。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268,650.07万元、251,605.75万元、229,308.38万元和209,083.55万元。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1.11%、88.70%、73.78%和71.60%,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较高,但流动负债总额呈现下降趋势。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2,000.0020.0941,000.0017.8848,000.0019.0851,000.0018.98
应付票据2,090.001.003,100.001.3513,100.005.2111,280.994.20
应付账款45,536.6221.7864,528.5328.1476,014.7930.2168,649.6025.55
预收款项1,071.020.513,871.121.697,665.673.058,320.053.10
合同负债3,144.981.50------
应付职工薪酬91,225.1443.6389,746.2839.1482,130.9132.6497,342.9236.23
应交税费5,721.062.7413,727.445.9911,388.414.5319,982.257.44
其他应付款15,328.407.3310,260.764.4713,305.985.2912,074.264.49
其中:应付利息71.240.0380.060.03305.140.12262.640.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66.341.422,966.341.29----
其他流动负债--107.9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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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4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合计209,083.55100.00229,308.38100.00251,605.75100.00268,650.07100.00

1)短期借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51,000.00万元、48,000.00万元、41,000.00万元及42,000.0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8.98%、19.08%、

17.88%及20.09%。2017-2020年上半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保证借款30,000.0071.4330,000.0073.1730,000.0062.5030,000.0058.82
信用借款12,000.0028.5711,000.0026.8318,000.0037.5021,000.0041.18
合计42,000.00100.0041,000.00100.0048,000.00100.0051,000.00100.00

2)应付票据公司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11,280.99万元、13,100.00万元、3,100.00万元和2,090.0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4.20%、5.21%、1.35%和1.00%。公司2019年末应付票据余额较2018年末减少10,000万元,主要因为公司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同比减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银行承兑汇票2,090.003,100.0013,100.0011,280.99
合计2,090.003,100.0013,100.0011,280.99

3)应付账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68,649.60万元、76,014.79万元、64,528.53万元和45,536.6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25.55%、30.21%、28.14%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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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5

21.78%。公司应付账款由应付工程款、应付货款和应付设备款构成,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工程款11,733.2925.7726,027.6840.3420,584.4427.0823,997.0734.96
应付货款17,696.7038.8620,462.7031.7132,856.6843.2225,902.5137.73
应付设备款16,106.6335.3718,038.1527.9522,573.6729.7018,750.0227.31
合计45,536.62100.0064,528.53100.0076,014.79100.0068,649.60100.00

4)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97,342.92万元、82,130.91万元、89,746.28万元和91,225.1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36.23%、32.64%、39.14%和

43.63%,总体保持平稳。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由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和辞退福利构成,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薪酬77,555.9685.0279,601.5688.7071,854.4387.4981,996.6184.23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3,130.6914.399,434.9910.519,123.1711.1113,650.6614.02
辞退福利538.490.59709.730.791,153.311.401,695.641.74
合计91,225.14100.0089,746.28100.0082,130.91100.0097,342.92100.00

5)其他应付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12,074.26万元、13,305.98万元、10,260.76万元和15,328.4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4.49%、5.29%、4.47%和7.33%,总体保持平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利息71.240.4680.060.78305.142.29262.6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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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6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应付款15,257.1699.5410,180.7099.2213,000.8497.7111,811.6297.82
合计15,328.40100.0010,260.76100.0013,305.98100.0012,074.26100.00

其中其他应付款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三供一业”机构运行费用------3,226.4827.32
代扣款项6,892.4045.176,382.2862.699,184.2870.645,403.0545.74
职工押金403.952.65459.644.51447.773.44933.377.90
环境治理基金343.022.25337.223.31337.222.59367.223.11
欠职工款212.531.39232.652.29322.222.48172.931.46
保证金922.566.05794.617.81846.026.51382.943.24
应付医疗款9.070.0656.530.56215.981.66161.421.37
采暖费--21.160.21----
党务工作经费2,361.0715.481,896.6218.631,647.3512.671,164.219.86
应付大修费4,112.5626.95------
合计15,257.16100.0010,180.70100.0013,000.84100.0011,811.62100.00

2020年6月末,公司应付大修费为4,112.56万元,主要由于公司每年年初对大修费用进行预提,并在年末将未使用部分冲回。

2、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36,802.8144.3736,802.8145.16657.332.05657.332.51
预计负债44,599.3853.7743,310.0453.1530,237.7794.3424,947.8895.21
递延收益1,538.521.851,379.321.691,157.293.61597.302.28
合计82,940.71100.0081,492.17100.0032,052.39100.0026,202.5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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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7

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应付款和预计负债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26,202.51万元、32,052.39万元、81,492.17万元和82,940.71万元。2019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较2018年末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公司主要非流动负债科目的明细情况如下:

1)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分别为657.33万元、657.33万元、36,802.81万元和36,802.81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2.51%、2.05%、45.16%和44.37%。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应付款32,514.4888.3532,514.4888.350.000.000.000.00
其中:采矿权使用费32,514.4888.3532,514.4888.350.000.000.000.00
专项应付款4,288.3311.654,288.3311.65657.33100.00657.33100.00
其中:矿山应急救援657.331.79657.331.79657.33100.00657.33100.00
其中:安全生产预防 及应急专项资金3,631.009.873,631.009.87----
合计36,802.81100.0036,802.81100.00657.33100.00657.33100.00

2019年和2020年6月末,公司长期应付款分别为32,514.48万元和32,514.48万元,系景泰煤业白岩子矿井采矿权价款需分期缴纳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专项应付款期末余额分别为657.33万元、657.33万元、4,288.33万元和4,288.33万元,其中657.33万元系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规划[2011]164号)文件,拨付公司“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项目”9,853万元专项款执行结余款。2019年末专项应付款较2018年末增加3,631.00万元,系当年收到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3,631.00万元。

2)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为24,947.88万元、30,237.77万元、43,310.04万元和44,599.3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预计负债明细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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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8

单位:万元

项目202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移交企业办社会 (“三供一业”改革)839.641.88839.641.942,051.766.792,437.119.77
土地复垦与环境 恢复与治理43,759.7498.1242,470.4198.0628,186.0193.2122,510.7790.23
合计44,599.38100.0043,310.04100.0030,237.77100.0024,947.88100.00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份计提的“移交企业办社会”预计负债分别为2,437.11万元、2,051.76万元、839.64万元和839.64万元。主要是根据《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甘肃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2017]25号)第二项第八款的规定计提的“三供一业”运行费用。移交企业办社会是由于矿区生活服务类配套设施不足等历史原因,公司现有生产服务设施兼顾承担了所在矿区生活区的部分“三供一业”服务。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甘肃省分离移交办社会政策,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公司拟将目前承担的职工生活区“三供一业”业务、资产和相关人员整体剥离并移交。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份计提的“土地复垦与环境恢复与治理”预计负债分别为22,510.77万元、28,186.01万元、42,470.41万元和43,759.74万元。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的规定,取消保证金制度,矿山企业不再新设保证金专户,缴存保证金。保证金取消后,企业应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按照《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要求,综合开采条件、开采矿种、开采方式、开采规模、开采年限、地区开支水平等因素,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落实企业监测主体责任,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矿山企业按照满足实际需求的原则,根据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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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9

案,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预计弃置费用,计入相关资产的入账成本,在预计开采年限内按照产量比例等方法摊销,并计入生产成本。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偿债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0-6-30 /2020年1-6月2019-12-31 /2019年2018-12-31 /2018年2017-12-31 /2017年
流动比率(倍)2.392.171.991.77
速动比率(倍)2.252.061.861.66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26.99%28.54%27.71%29.7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23.47%24.94%25.01%27.71%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0.06270.20250.23000.266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2546-0.05000.04920.3626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50.4126.1323.6722.03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77、1.99、2.17和2.39;速动比率分别为

1.66、1.86、2.06和2.25。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呈现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公司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9.73%、27.71%、28.54%和26.99%;公司(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7.71%、25.01%、24.94%和

23.47%。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保持逐年降低趋势,系公司负债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分别为0.2664元、0.2300元、0.2025元和0.0627元,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由于公司应收账款增加导致现金回款减少。公司每股净现金流分别为0.3626元、0.0492元、-0.0500元和-0.2546元,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公司每股净现金流为负,主要由于公司煤炭销售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2.03、23.67、26.13和50.41,公司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增长主要由于公司有息负债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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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0

(四)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有关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2.146.7311.587.12
存货周转率(次/年)5.0310.269.648.97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0.170.380.410.42

注:2020年1-6月数据未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12、11.58、6.73和2.14,2019年以来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出现下降,主要是由于应收账款大幅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8.97、9.64、10.26和5.03,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由于公司根据市场供需情况调整库存量;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42、0.41、0.38和0.17,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由于公司总资产稳步提升。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及毛利构成情况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一、营业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184,379.02394,473.01395,216.13386,776.00
其他业务收入4,680.5111,142.0314,015.0811,284.79
营业收入小计189,059.53405,615.04409,231.21398,060.80
二、营业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133,966.54283,691.09282,052.42258,791.83
其他业务成本4,010.808,479.909,728.576,381.61
营业成本小计137,977.34292,170.99291,780.98265,173.44
三、毛利
主营业务毛利50,412.48110,781.91113,163.71127,984.17
其他业务毛利669.712,662.144,286.524,903.19
毛利小计51,082.20113,444.05117,450.23132,8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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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四、毛利率
主营业务毛利率27.34%28.08%28.63%33.09%
其他业务毛利率14.31%23.89%30.59%43.45%
综合毛利率27.02%27.97%28.70%33.38%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86,776.00万元、395,216.13万元、394,473.01万元和184,379.02万元;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127,984.17万元、113,163.71万元、110,781.91万元和50,412.48万元,占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6.31%、

96.35%、97.65%和98.69%,公司盈利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09%、28.63%、28.08%和27.34%。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产能置换款、租赁费、修理费收入等。其他业务毛利分别为4,903.19万元、4,286.52万元、2,662.14万元和669.71万元,毛利率分别为43.45%、30.59%、23.89%、14.31%。

2017-2019年,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势头良好,营业收入较为稳定,2017-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98,060.80万元、409,231.21万元和405,615.04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3.38%、28.70%和27.97%;2020年1-6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2019年1-6月同比减少6.92%,综合毛利率由2019年的上半年的27.15%减少至2020年上半年的27.03%。公司上半年煤炭销售价格一定程度受到疫情影响,但伴随甘肃省内工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煤炭及电力需求逐步恢复,公司经营情况有望得到改善。

1、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按产品类别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煤炭134,136.5670.95310,826.2176.63320,879.9678.41330,345.8882.99
发电54,922.9729.0594,788.8323.3788,351.2521.5967,714.9117.01
合计189,059.53100.00405,615.04100.00409,231.21100.00398,060.8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分为煤炭与发电,其中煤炭产品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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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的比例分别为82.99%、78.41%、76.63%和70.95%。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煤炭销售收入,由于煤炭价格变动影响,公司煤炭收入略有波动。公司发电收入稳步增长。2)营业收入按地区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省外4,395.702.3337,130.919.1546,092.4711.2636,404.259.15
省内184,663.8397.67368,484.1390.85363,138.7488.74361,656.5590.85
合计189,059.53100.00405,615.04100.00409,231.21100.00398,060.80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自甘肃省内,各期省内收入占比分别为

90.85%、88.74%、90.85%与97.67%。

2、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的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煤炭91,959.6366.65205,335.0770.28208,131.1171.33200,763.3475.71
发电46,017.7133.3586,835.9329.7283,649.8828.6764,410.1024.29
合计137,977.34100.00292,170.99100.00291,780.98100.00265,173.4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煤炭产品主营业务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总额的比例较大。

3、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按产品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煤炭42,176.9482.57105,491.1592.99112,748.8696.00129,582.549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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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发电8,905.2617.437,952.907.014,701.374.003,304.812.49
合计51,082.20100.00113,444.05100.00117,450.23100.00132,887.36100.00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为煤炭生产、销售及热力和电力的生产与销售。2017-2019年,公司主要毛利来源于煤炭销售,占毛利总额的比例均在90%以上,但呈略微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发电业务稳步提升;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1-6月煤炭销售价格出现下滑,煤炭业务毛利出现下降;白银热电疫情期间承担供电、供热保供任务,发电量较2019年1-6月增加3.83亿千瓦时,使得发电毛利占比出现大幅增长。

2)主营业务毛利率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煤炭31.44%33.94%35.14%39.23%
发电16.21%8.39%5.32%4.88%
综合毛利率27.02%27.97%28.70%33.38%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3.38%、28.70%、27.97%和

27.02%,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主要由煤炭销售均价和煤炭生产成本变动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煤炭产量及价格出现下降,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略有下降。2020年1-6月公司承担疫情期间电量热量保供任务,发电量较往年有所提高,同时由于2020年以来煤炭价格下降,煤炭采购成本降低,发电业务毛利率有所增加。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0年2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B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共有上市公司25家,其中“*ST平能”属于ST类公司不纳入对比。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毛利率(%)
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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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煤业33.3227.2844.5443.41
大同煤业52.0955.2951.5753.75
淮北矿业13.8416.5320.3540.93
陕西煤业33.7140.9348.6955.40
中国神华42.3340.7141.1242.17
潞安环能34.3538.7440.1540.80
兖州煤业9.8013.9119.4916.62
西山煤电30.6731.8831.7833.45
上海能源31.5524.8231.0234.59
恒源煤电39.8544.5645.8240.87
平煤股份24.5820.7119.8121.45
盘江股份29.3235.6833.9035.65
阳泉煤业15.5418.0718.7621.09
伊泰B股25.4430.2330.3933.29
冀中能源23.3623.1926.8424.63
中煤能源28.0427.9328.6432.41
新集能源32.6940.1641.6637.03
兰花科创35.9236.4442.4636.03
大有能源26.2127.0333.5835.97
昊华能源50.4653.9354.4245.69
辽宁能源11.1415.6915.0624.03
郑州煤电10.0625.1534.3334.97
安源煤业6.469.2613.319.47
平均值27.4730.3533.3834.51
靖远煤电27.0227.9728.7033.38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但变动趋势保持一致。

(二)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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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费用2,961.501.575,481.571.357,040.831.7216,400.124.12
管理费用9,226.544.8822,664.215.5920,334.974.9720,934.225.26
研发费用--453.010.11664.970.16660.620.17
财务费用1,295.470.691,238.190.311,074.420.261,895.490.48
合计13,483.517.1329,836.987.3629,115.197.1139,890.4510.02

注:上表中的占比系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02%、7.11%、7.36%及

7.13%,整体呈下降态势。

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和运输费组成。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2%、1.72%、1.35%及1.57%,2018年,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减少9,359.29万元,主要系2018年起,由公司直接承担运输费的客户业务量大幅减少,使得运输费用总体减少。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修理费、无形资产摊销以及党组织工作经费组成。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6%、4.97%、5.59%及4.88%,整体保持稳定。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组成,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17%、0.16%、0.11%及0.00%,占比较低。2020年公司尚未产生研发费用,主要由于研发项目尚未结算。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收支、手续费等组成。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48%、0.26%、0.31%及0.69%,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低,与公司有息负债较少相匹配。

(三)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坏账损失-234.85-1,116.36-5,321.46-2,4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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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存货跌价损失--7,086.21-7.13
工程物资减值损失--78.00--
合计-234.85-8,280.57-5,321.46-2,482.56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坏账损失编报列入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具体情况参见本章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结构与资产质量分析”之“1、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四)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06.26784.13614.051,221.56
合计106.26784.13614.051,221.56

报告期内,公司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主要为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五)利润来源收益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营业利润30,982.3399.9261,436.9899.3667,296.2497.6476,138.09112.75
营业外收支净额24.170.08397.550.641,626.382.36-8,612.57-12.75
利润总额31,006.51100.0061,834.53100.0068,922.63100.0067,525.53100.00
减:所得税3,300.92-9,290.93-11,572.65-12,242.60-
净利润27,705.59-52,543.60-57,349.98-55,282.93-

注:比例是指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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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产生的营业利润。2017年,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为-8,612.57万元,主要系公司向接收方支付“三供一业”过渡期经费补助7,311.33万元,该过渡期经费补助由公司支付给“三供一业”的接收方白银市平川区长征广宇生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三供一业”改革指由于矿区生活服务类配套设施不足等历史原因,公司现有生产服务设施兼顾承担了所在矿区生活区的部分供水、供电、供热及物业管理服务。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甘肃省分离移交办社会政策,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公司拟将目前承担的职工生活区“三供一业”业务、资产和相关人员整体剥离并无偿移交。公司“三供一业”费用已在2017年完成支付并在当年对2018年对应费用进行预提,因此2018年以后公司无需承担“三供一业”费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非经常性损益(税后)358.121,705.963,076.51-5,214.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668.2652,474.0757,278.4755,221.10
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重1.29%3.25%5.37%-9.44%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9.44%、5.37%、3.25%及1.29%。其金额与所占比例均较低,公司经营成果受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较小。2017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为-5,214.04万元,主要系公司向接收方支付“三供一业”过渡期经费补助7,311.33万元。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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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349.5446,305.6252,602.2360,918.5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547.40-39,850.42-12,732.9029,526.1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032.86-17,891.09-28,613.51-7,521.1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8,230.72-11,435.8911,255.8182,923.5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248,304.78259,740.67248,484.85165,561.2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190,074.05248,304.78259,740.67248,484.85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62,990.79359,895.69399,181.99373,591.15
收到的税费返还7.57160.15135.20190.2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14.478,897.027,093.644,767.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5,012.83368,952.86406,410.83378,548.5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5,247.0972,876.7960,566.6256,722.5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7,472.95180,673.68198,845.79180,663.87
支付的各项税费35,522.2062,446.0984,946.0771,318.6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21.066,650.699,450.118,924.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0,663.30322,647.24353,808.60317,629.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349.5446,305.6252,602.2360,918.5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0,918.54万元、52,602.23万元、46,305.62万元及14,349.5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逐年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应收账款比例增加导致现金回款比例略有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93.85%、97.54%、88.73%及86.21%,公司销售回款能力较强。

(二)投资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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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7,361.3767,000.0073,000.00152,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06.26784.13614.051,315.4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0.9939.611,292.1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0010.921.4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467.6367,785.1273,664.59154,609.0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315.0326,009.5513,190.0817,959.69
投资支付的现金70,700.0073,025.9973,000.00107,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600.00207.41123.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3,015.03107,635.5486,397.49125,082.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547.40-39,850.42-12,732.9029,526.12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以及投资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526.12万元、-12,732.90万元、-39,850.42万元及-35,547.40万元。2019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2018年增加,主要为子公司景泰煤业新增的白岩子矿井项目开发建设投入。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3,371.6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3,371.6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1,000.0041,000.0051,000.0051,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78.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000.0054,371.6051,000.0052,178.0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9,642.4048,000.0054,000.0052,9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3,018.8624,058.5825,613.516,7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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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2018年2017年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67.4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371.60204.1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032.8672,262.6979,613.5159,699.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032.86-17,891.09-28,613.51-7,521.11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521.11万元、-28,613.51万元、-17,891.09万元和-37,032.8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和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四、资本性支出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靖煤集团景泰煤业有限公司所属的白岩子矿井项目。该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能力,扩大产品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盈利能力。

(二)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

未来公司安排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靖煤集团景泰煤业有限公司所属的白岩子矿井项目。

五、报告期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2020年上半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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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2、2019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3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年(首次)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合并报表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单位:元

项目2018 -12 -31重分类重新计量2019 -1 -1
应收票据1,615,749,680.35-1,073,205,360.436,424,337.65548,968,657.57
应收账款289,141,476.07--1,100,963.02288,040,513.05
应收款项融资-1,073,205,360.43-1,073,205,360.43
其他应收款18,407,719.59--3,805,668.8714,602,050.7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508,083.35-8,508,083.3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8,508,083.35-8,508,083.35
递延所得税122,741,017.74--88,606.21122,652,4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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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未分配利润2,385,643,100.96-1,410,909.452,387,054,010.41
少数股东权益41,938,426.55-18,190.1041,956,616.65

2)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在编制2019财务报表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决议通过。

本次调整仅是报表格式的变化,对资产总额和利润总额不产生影响。

3、2018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通知》的要求,本公司按照《通知》附件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公司2018年度及变更前的合井财务报表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4、2017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政府补助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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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对实施日(2017年5月28日)存在的终止经营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和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2014年,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一系列会计准则,本公司在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2017年8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收益:651.89万元 营业外收入:-651.89万元

(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报告期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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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或有事项等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及仲裁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27.73正在审理中--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诉靳杰房屋租赁合同案130.44万元130.44一审判决结束靳杰支付供应公司124万元租赁费正在上诉期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诉甘肃大唐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煤炭买卖合同纠纷案7,081.68正在审理中--
甘肃晶虹储运有限责任公司诉甘肃大唐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煤炭买卖合同纠纷案13,119.98正在审理中--
白银市平川区魏家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煤矿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272.00对方申请鉴定,等待开庭-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核查,截至2020年6月30日,除上述诉讼案件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四条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该义务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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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可靠地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1、公司作为原告的主要案件

1)公司和子公司晶虹储运作为原告的诉甘肃大唐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煤炭买卖合同纠纷案。截至2020年5月31日,大唐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公司7,081.68万元,拖欠子公司晶虹储运13,119.98万元。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央企业煤电资源区域整合第一批试点首批划转企业名单的通知》,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火电资产将划归中国华能集团,考虑到甘肃大唐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和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可能退出甘肃火电市场,公司采取了法律清收措施。经公司申请,白银中院对大唐甘肃银行账户实施保全查封,账户余额2亿余元。本次诉讼为公司正常清收措施,目前大唐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部分回款,截至2020年7月31日,大唐燃料欠靖远煤电母公司60.63万元,欠晶虹储运6,622.98万元,合计6,683.61万元,回款比例达到66.92%。目前,白银中院仍冻结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683.61万元。因此公司判断相关回款不存在完全无法收回的风险,相关应收账款已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未作为单项计提坏账。

2、公司作为被告的主要案件

1)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管理中心诉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铁路用地费用案件

2020年2月6日,因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管理中心与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4月15日签订《临时占用铁路用地合同书》,约定被告临时占用原告近会车站铁路用地382平方米作为被告企业用地,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被告继续占用前述合同约定的铁路用地,双方虽未就2015年4月15日之后的占用铁路用地达成书面协议,但就合同的继续履行均持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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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被告占用铁路用地期间,未支付2015年4月16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占用铁路用地费用。因此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管理中心起诉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诉求铁路用地费用。

经核查并与发行人律师函证,发行人作为被告的铁路用地费用案件仅完成首次开庭,赔偿金额和可能性尚无法判断,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四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规定,且相关案件的涉案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涉及需计提相关预计负债情况,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白银市平川区魏家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诉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煤矿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靖远煤电魏家地煤矿建成投产时,为防止洪水灾害,在其矿区东北部修建防洪渠,因2017年7月12日、8月5日和2018年8月6日天降暴雨引发洪水,造成原告财产损失。原告认为因被告修建排洪渠未考虑到原告村民和耕地的安全和先占性,造成原告方损失,因此白银市平川区魏家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诉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煤矿,诉求赔偿财产损失。

经核查并与发行人律师函证,2016年8月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甘资发财监[2016]261号文件同意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审计结果备案。2016年12月29日,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川区人民政府签署“三供一业”框架移交协议。根据协议,魏家地煤矿物业移交区域面积为101,425.74平方米,其生活服务区范围为:南至矿中段防洪沟北侧沿沟为界,北至北端防洪沟为界,东至东1号楼,点1号楼及东4号楼东侧马路以外3米为界,西至矿中段防洪沟西桥至魏家地村口马路西侧3米为界。上述范围包含以上诉讼中包含的防洪渠,移交区域范围明确。2016年12月29日,魏家地煤矿家属区整体移交平川区,而侵权行为发生在2017年。侵权行为发生在移交之后,白银市平川区魏家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煤矿为诉讼主体不适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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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019年曾2次因诉讼主体不适格而被驳回起诉,同时损失主要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发行人及诉讼律师认为相关诉讼败诉赔偿可能性较低,因此无需确认预计负债。

(三)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重大期后事项。

(四)财务性投资情况

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

(1)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3月4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财务性投资包括以下情形:

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明确的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

②对于上市公司投资于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2)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以下简称“《发行监管问答》”)的要求,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6月10日发布的《关于发行审核业务问答部分条款调整事项的通知》中《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

①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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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②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③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2)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计算口径。

3)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相关议案进行修订。经核查,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情况。

2、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投资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相关财务报表科目余额如下:

报表科目金额(万元)是否为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69,005.2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450.81
合计70,456.05

1)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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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期末余额(万元)
待抵扣税金5.24
预缴企业所得税-
短期理财产品投资30,000.00
定期存款39,000.00
合计69,005.24

其中,截至2020年6月30日,申请人持有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委托理财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闲置自有资金40,00020,0000
券商理财产品闲置自有资金10,00010,0000
信托理财产品闲置自有资金3,00000
合计53,000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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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机构名称(或受托人姓名)受托机构(或受托人)类型产品类型金额资金来源起始日期终止日期资金投向报酬确定方式参考年化收益率预期收益(如有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报告期损益实际收回情况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是否经过法定程序事项概述及相关查询索引(如有)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产品20,000闲置自有资金2020年01月08日2020年03月02日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及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合同约定2.80%82.8582.85已收回0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16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产品1,350闲置自有资金2020年04月03日2020年12月01日同上合同约定3.15%28.190未收回0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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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银行理财产品2,400闲置自有资金2020年04月04日2020年12月01日同上合同约定3.15%49.920未收回0同上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产品9,166闲置自有资金2020年04月08日2020年12月01日同上合同约定3.15%187.480未收回0同上
工商银行银行理财产品7,084闲置自有资金2020年04月09日2020年12月01日同上合同约定3.15%144.280未收回0同上
华泰证券券商收益凭证3,000闲置自有资金2020年04月02日2020年07月01日同上合同约定1.60%-4.10%30.330未收回0同上
华泰证券券商收益凭证3,000闲置自有资金2020年04月03日2020年07月01日同上合同约定1.60%-4.10%25.600未收回0同上
华泰证券券商收益凭证4,000闲置自有资金2020年04月03日2020年07月01日同上合同约定1.60%-4.00%39.010未收回0同上
中融信托信托信托产品3,000闲置自有资金2020年04月15日2020年06月14日同上合同约定6.10%30.0830.08已收回0同上
合计53,000------------617.7411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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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经营性营运资金需求外,公司结合自身资金使用情况,购买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银行存款,以此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上述理财产品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上述其他流动资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为1,450.81万元,为公司对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和甘肃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投资。

根据2015年11月12日本公司与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协议》,本公司以其所有的广播电视运营业务相关的净资产,经评估后作价一元一股投资参股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移交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2月31日,原有资产经甘肃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甘天兴评字[2015]第037号),评估价值为8,262,303.00元;新增资产经甘肃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新增资产价值估值意见》,评估价值为245,780.35元,合计8,508,083.35元。本项目为公司根据甘肃省国资委安排对副业资产进行的整合,且根据2020年2月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发布的《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实施方案》(中宣发〔2020〕4号),公司拟于近期对外转让,上述其他非流动资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020年初,公司为布局煤炭交易平台,投资600万元至甘肃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本次投资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属于公司煤炭业务战略投资布局,是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4、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00亿元(含28.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未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亦不存在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七、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公司的主要财务及经营管理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5%以上,显示公司的主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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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突出。公司在瓦斯发电及清洁利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运营方面有成功经验,初步形成煤、电产业一体化发展格局,依托靖煤集团在煤炭、火电行业建设、安装,化工行业运营的产业协同,具备一定的产业体系优势,企业抗周期性风险能力较强,转型升级基础坚实,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长期从事矿井建设和煤炭生产组织管理,在煤炭开采、安全管理方面有较为先进的技术和成熟经验,在煤电生产工艺设计和组织以及企业经营和成本管控方面经验丰富,培养形成了专业人才队伍,拥有成熟的管理团队。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企业管理效率、优化管理流程,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二)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虽然煤炭行业仍然是我国重要的能源支柱产业,但市场竞争激烈,煤炭企业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挑战和机遇并存。从面临的挑战看,未来能源清洁化、绿色化、低碳化趋势将进一步增强,煤炭行业肩负的责任和安全生产的压力更大。煤炭产业发展基础依然薄弱,安全风险增多,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机制体制不完善、创新能力比较弱、创新发展动力不足。从发展的机遇看,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这点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改变。全国煤炭市场交易体系逐渐健全完善,煤炭价格联动机制的实施,为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提供了机制保障;国家为进一步理顺煤电关系、降低煤电市场波动风险、优化煤炭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优惠支持政策,为煤炭企业加快转型升级,走煤电化一体化发展之路提供了政策支撑。

“一带一路”建设、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区和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战略机遇。公司将进一步做强煤炭板块、做优电力板块,提质增效,不断增强企业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

(三)募投项目实施将提升公司煤炭产品附加值、提升盈利能力

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的实施,将充分利用公司煤炭资源,可提高公司煤炭资源利用效率和附加值,进一步延长公司下游产业链,提升公司收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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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28亿元(含28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亿元)
1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一期33.8528.00
合计33.8528.00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需要另行筹措资金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以公司本地煤为原料,采用粉煤加压气化技术,国产化等温变换、低温甲醇洗脱硫脱碳、液氮洗精制、低压氨合成,产品合成氨作为尿素的原料,并副产液体二氧化碳和硫磺,配套相关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其中项目一期使公司形成合成氨30万吨/年;甲醇4万吨/年;(H

+CO)2万Nm

/h;尿素35万吨/年;液体CO

5万吨/年;三聚氰胺6万吨/年;尿素硝铵溶液5万吨/年;硫磺1,924吨/年;催化剂2,500吨/年;液氧2.052万吨/年、液氮1.3464万吨/年和液氩

1.4832万吨/年的产能。

(二)项目实施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转型要求

按照国家对氮肥行业进行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要求,靖远煤电依据以煤制合成气为原料的化工产品规划,完成公司煤化工发展以化肥生产为主、多产品共同开发的结构调整,进一步实现煤炭资源的就地转化,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生产符合农业科学用肥发展趋势的新型肥料。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部门提出的要求和规划,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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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甘肃省酒泉市、嘉峪关市、白银市、张掖市优先承接发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产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属于鼓励类产业。本项目采用粉煤加压气化工艺生产原料气,原料气经变换、脱硫脱碳、液氮洗后作为合成氨原料气,部分原料气作为甲醇合成原料气,合成氨作为生产尿素、硝酸和硝铵的原料,尿素作为生产三聚氰胺的原料,尿素和硝铵作为生产尿素硝铵溶液(UAN)的原料,并副产液体二氧化碳和硫磺。本项目为以煤为原料的综合利用项目,煤耗及蒸汽耗量低,氧耗低,同时副产蒸汽及硫磺,对工艺冷凝液进行回收利用,有效的降低了氨、尿素及甲醇的吨产品综合能耗,清洁生产水平能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为现代煤化工产业,属于鼓励类项目。

本项目的主要产品为合成氨、尿素、甲醇、三聚氰胺等,其中合成氨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合成氨准入条件》(2012第6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以烟煤为原材料,单套装置产能不低于1,000吨/日,能耗水平也属于《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4-2015、《尿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2035-2015中的先进水平。

根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及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企业名单的报告》(甘工信发(2018)353号),刘化集团其40万吨合成氨装置不符安全距离要求,不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处置措施为异地迁建,拟迁入的园区为白银高新开发区银东工业园。本项目利用刘化集团的尿素产能指标进行异地迁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化肥行业转型发展指导意见》,同时符合《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

本项目三聚氰胺依托本项目合成氨及尿素生产装置,熔盐炉配备了低氮燃烧器,尿素洗涤塔设置氨碳分离塔,各产尘点设置有布袋除尘器,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三聚氰胺生产经营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

作为甘肃省以园区化带动煤化工产业转型发展战略部署的重点建设项目,本项目是靖远煤电通过发展煤化工产业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发展壮大的良好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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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符合甘肃省行业整体规划,有助改善甘肃省化肥产业发展困局我国尿素生产企业的成本情况根据原料的来源不同而差别较大,目前尿素生产主要采用的原料有两种,一是以天然气为原料,二是以煤为原料,原材料价格的高低及供应状况将对尿素生产成本乃至尿素价格产生明显影响。

随着中国天然气消费量的持续大幅增加,供气缺口将继续增大,天然气价格中长期仍将上涨,气头化肥企业成本将不断抬高,竞争力将日益减弱。国内化肥所用存量气价普遍较工业用气价格低0.4元/立方米以上,在天然气供应偏紧的大背景下,追求效益最大化的上游供气方,不愿多向化肥企业供气,导致气头化肥企业长期受限于原料供应不足,无法实现经济运行。目前受天然气供应限制,主要以天然气作为原料的省内主要化肥企业开工率较低,本项目采用粉煤加压气化技术,利用本公司自产煤炭作为原材料,符合甘肃省行业整体规划,有助于改善甘肃省内化肥行业发展困局。

3、进一步延伸上市公司产业链,提升公司煤炭产品附加值,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从我国能源结构看,一次能源缺油少气富煤的现状决定了我国经济发展需以煤为主要能源支撑。煤的高效、洁净利用替代石油、天然气生产化工产品(包括合成氨)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能源技术发展的长期政策。本项目建设所在地位于白银国家级化工工业园,在公司所属煤矿70公里以内,交通运输便利,从资源储量、产量和煤质分析来看,公司自产煤炭能够满足气化用煤的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可实现靖远煤电化工板块的转型跨越发展。通过煤炭深加工,延伸产品产业链,提高煤炭的附加值,对促进劣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重要作用,同时对缓解靖远煤电原煤销售压力,提高市场话语权具有积极作用。

4、行业发展较好,盈利前景较好

近几年,氮肥行业紧紧围绕淘汰落后、优化存量、扩大优质增量,持续推进产能结构优化升级,取得了显著成效。据中国氮肥工业协会统计,截至2019年底,全国合成氨产能合计6,619万吨/年,同比减少70万吨/年,尿素产能合计6,668万吨/年,同比减少286万吨/年,产能过剩的局面有了较大改观。同时随着产能置换和优质新增产能投产,采用先进煤气化技术的产能将进一步增加。

甘肃地区只有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家生产尿素,而且未来三年甘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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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尿素生产也不会有新的竞争对手出现,因此未来三年甘肃地区尿素供需仍然存在缺口。

本项目建成后,可通过原料路线转型改造,大幅降低产品生产成本,进一步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充分利用现有的市场销售网络和品牌优势,实现较好的收益。

(三)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1、可依托白银银东工业园区的有利条件

白银高新区银东工业园位于甘肃省中部,紧邻白银市中心城区,是白银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白银市重要的产业发展基地,规划占地面积为97平方公里。考虑其特殊的区位条件、产业基础以及良好的发展趋势,甘肃省规划将其打造成为西北区域产业外溢和职能的承接地,西部大开发的自主创新平台,兰白经济区发展引擎,以化工及精细化工、有色金属新材料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为主导的产业基地。

2、有较好的技术依托

本项目采用粉煤加压气化工艺、国产化等温变换、低温甲醇洗脱硫脱碳、液氮洗精制、低压合成氨、二氧化碳汽提尿素等技术。项目选用的技术都有成熟可靠的设计、建设、运行经验,使本项目具有技术先进、投资小、综合成本低的优势,对企业今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3、下游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1)液氨市场

液氨是指无水液体氨。工业生产的液氨均是以氮和氢在高压下化合而成,因而也称之为合成氨。

液氨是氮肥工业的基本原料,也是许多重要工业不可缺少的基本原料。如生产硝酸、纯碱、各种含氮无机盐、有机化合物中的各种中间体、制药工业中的磺胺类药物和高分子工业中的聚酰胺纤维、氨基塑料、食品工业的味精、丁腈橡胶等,都必须以氨、氨的化合物或氨的衍生物为原料;另外,冶金工业、石油化工工业、机械工业、冷冻及冷藏工业等氨加工产品;再有现代国防、现代尖端技术都与合成氨有着密切的关系。生产TNT(三硝基甲苯)、硝化甘油苦味酸、硝化纤维、雷管、硝铵炸药、硝酸钾等都要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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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大量的氨,导弹、火箭的推进剂和氧化剂都离不开氨。没有合成氨工业也就没有现代农业、现代国防、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结构不断调整转型,农业、工业等产业将会迎来快速发展时期,这些行业的发展将会带动液氨行业市场规模扩大,液氨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也会获得很大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7年全年我国液氨产量4,785.77万吨,同比2016年的5,421.89万吨下降了11.73%,2018年我国液氨产量4,611.55万吨,同比2017年下降了174.22万吨。2016年至2018年,甘肃省液氨的产量分别为35.71万吨、32.43万吨、34.86万吨,产量较少。

目前,甘肃省生产合成氨的企业有两家,分别为甘肃刘化集团和甘肃金昌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化集团”)。其中刘化集团合成氨产能不足40万吨/年(以天然气为原料),全部用于生产尿素和硝基复合肥。金化集团合成氨产能不足35万吨/年,其中采用固定床造气技术的合成氨产能15万吨/年,焦炉气为原料的合成氨产能20万吨/年(因焦炉气供应不正常,处于半停产状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完工后,生产的液氨将优先用于甘肃省当地企业的需求,结合公司自身煤炭资源及区域位置,具备市场竞争优势。

(2)尿素市场

尿素是由碳、氮、氧、氢组成的简单有机化合物,作为目前含氮量最高的氮肥,它使用方便、较易储存,对土壤的适应能力强、破坏作用小,是化肥市场最具代表性和普遍性的产品,在农业和工业领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工业上,尿素不仅能用来合成塑料、药物、粘合剂、喷漆等,还可生产炼油所需的脱蜡剂,选矿的起泡剂等多种化工产品,可谓应用广泛。

在供给侧改革政策影响下,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煤炭市场货紧价扬,一直延续至2018年,尿素企业生产成本增加明显,加之国内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度增加,化肥企业减产检修较多,国内尿素开工率降至近年新低。根据氮肥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19年国内尿素产能持续下降至6,668万吨,同比降低4.11%,但尿素产量有所回升,达到5,475万吨,较2018年上升5.2%,尿素产能的开工率回升明显。

国内煤制尿素产能与天然气制尿素产能占比分别约为80%、20%,受高油价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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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煤头尿素已重获成本优势。随着未来天然气与油价进一步走高,煤制尿素成本优势将进一步显现。

(3)三聚氰胺市场

三聚氰胺是重要的有机中间体,主要用于生产三聚氰胺-甲醛树脂(MF树脂),再进一步加工成各种最终产品。三聚氰胺-甲醛树脂具有良好的耐热、耐老化、高光泽、易配色、不易燃、耐酸碱、无毒等特性,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光泽度和机械强度,广泛应用于层压板、粘合剂、表面涂料、模塑料、纸张处理、纺织处理、皮革鞣剂、荧光颜料、水泥增强剂等领域,潜在的应用领域是三聚氰胺纤维和泡沫塑料。除了传统的装饰板、蜜胺餐具、涂料、纺织品整理剂等应用领域外,高效水泥减水剂、三聚氰胺阻燃剂、三聚氰胺泡沫塑料、三聚氰胺合成纤维等新的应用领域的开拓也将使三聚氰胺的市场容量进一步扩大。近年来,国际三聚氰胺市场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产能加速明显。我国三聚氰胺生产起步晚,但是发展速度非常快,目前我国三聚氰胺生产量及生产厂家占世界实际产量、生产厂家皆超过50%。国内三聚氰胺今后有较大发展的领域是层压板、涂料、粘合剂和纸张处理剂等行业。建筑业和汽车业的持续增长可带动三聚氰胺需求量的增加;在涂料应用领域,卷材涂料的增长趋势最强;用于木材加工行业的粘合剂,三聚氰胺的加入会大大降低脲醛树脂中甲醛的释放量;纸张处理剂的使用在国内也会有较大的发展,因为国内新闻用纸和高档纸张需求越来越大;目前阻燃剂增长虽然很缓慢,但预计将成为三聚氰胺产品重要的市场出路;潜在的三聚氰胺需求市场是纤维和泡沫塑料。虽然国内生产厂家众多,产量不断增加,但随着国内木材、建筑、油漆、造纸、印染等行业的不断扩大,三聚氰胺市场需求量也将不断增加。

(4)氢气市场

氢气作为基础的化工原料,在众多的石油和化工产品生产中广泛应用,氢气可替代其他产品在化工生产过程中参与化学反应,具有环保、节能、高效等优点,国内外越来越重视氢气的应用。

本项目以煤为原料制取氢气和新鲜合成气,为园区下游企业提供稳定的气源,仅白银市银光实业公司每年氢气和一氧化碳总需求量就达到2.0亿Nm

以上,因此氢气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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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醇市场

甲醇是重要的化工基础原料,广泛应用于有机合成、燃料、医药、农药、涂料、交通和国防等工业中。甲醇是除合成氨外唯一由煤经气化和天然气经重整大规模合成的化学品,是碳一化工的基础产品和有机化工原料。甲醇又是固体煤或天然气转化成的液体清洁燃料,便于储存和运输,是重要的能源载体。这种既可用于生产高附加值化工产品,又可用作车用替代燃料的特点,使甲醇成为近年来煤化工和天然气化工发展的主要产物,同时使甲醇化学和甲醇化工的发展成为化学工业与能源工业的一个重要领域。进入21世纪,甲醇除了传统的应用外,新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例如用于生产二甲醚、醋酸、醋酐、碳酸二甲酯、甲酸甲酯等化工产品。由甲醇催化合成烃类化合物如甲醇制乙烯、丙烯和汽油技术也正在实现工业化生产。作为替代燃料,甲醇汽油混合燃料和甲醇燃料电池将成为甲醇新的重要应用领域。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甘肃省2016年生产45.06万吨精甲醇,2017年生产63.45万吨精甲醇,同比增长40.80%;2018年截至11月生产46.90万吨精甲醇,同比下降17.80%。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甲醇产能为4万吨/年,供应当地的企业即可满足销售需求。

(6)尿素硝铵溶液(UAN)市场

尿素硝铵(UAN)作为新型液体肥料,既可增效也可减少灌溉用水。目前,美国UAN的用量占到总氮肥用量三分之一,在欧洲各国机械化农业已广泛采用此肥,而在缺水的国家,更是全力推广此肥。我国是农业大国,氮肥用量全球最多,随着中国水肥一体化、规模化农业的发展,预计将来我国UAN用量会占到氮肥总量的比例将进一步上升,2015年5月1日,国家农业部发布了农业行业标准《尿素硝酸铵溶液》(NY2670-2015),作为一种新型肥料成为产品结构调整的方向,具有良好的农业应用前景。

尿素硝酸铵溶液有几大优势是其它氮肥所不及的,一是其采用尾液中和工艺,减少了烘干造粒环节的耗能,节能减排;二是相对于传统固体氮肥,尿素硝酸铵溶液含三种形态氮(铵态氮、硝态氮、酰胺态氮),产品稳定、杂质少、腐蚀性低,有利于植物高效吸收和土壤氮元素循环;三是产品偏中性,不会导致土壤酸化,施用上可配合喷雾器或灌溉系统施用,可少量多次,环境污染胁迫小;四是有很好的兼容性、复配性,可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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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碱性的助剂、化学农药及肥料混合施用等。

《硝酸硝铵“十三五”规划》中也明确提到:到2020年,将实现以UAN替代1000万吨农用尿素。氮肥“十三五”明确到2020年实现以UAN替代1,000万吨农用尿素,届时大约需要840万吨的UAN。中国农业对UAN需求将持续增加。

4、资格文件取得情况

2019年6月28日,本项目已经取得白银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出具《关于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靖远煤电清洁高效煤制气综合利用项目登记备案的通知》(白高新经发备〔2019〕6号),并附《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白高新经发备〔2019〕5号)。2020年1月7日,白银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出具《关于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靖远煤电清洁高效煤制气综合利用项目备案变更的通知》(白高新经发备〔2020〕2号),明确本项目变更为“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总投资调整为52.86亿元。2020年4月23日,白银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出具《关于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备案变更的通知》(白高新经发备〔2020〕18号),明确本项目(一期及二期)总投资调整为54.25亿元。

2019年11月20日,白银市应急管理局出具《危险化工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市应急 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9〕14号),同意通过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2019年12月5日,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出具《关于靖远煤电清洁高效煤制气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甘发改办函〔2019〕119号),同意该项目用能指标纳入白银市节能目标管理。

2020年4月13日,本项目取得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出具《关于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甘环审发〔2020〕4号),批准本项目环评报告书。

2020年5月11日,本项目取得甘肃省水利厅出具《甘肃省水利厅关于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取水许可的复函》(甘水资源函〔2020〕82号),同意项目通过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白银给排水公司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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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估算及经济评价

本项目一期工程投资:33.85亿元,其中:建设投资32.29亿元,其他1.47亿元,铺底流动资金0.08亿元,预计内部收益率约为13.28%。

项目总投资:338,518.8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22,941.18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占比
设备购置费136,419.6642.24
主要材料费39,669.7412.28
安装费25,433.077.87
建筑工程费71,161.2122.04
其他费用50,257.4915.56
合计322,941.18100.00

(四)项目实施方案

1、设计进度安排

按照各阶段工作的性质、数量进行工程实施的进度安排,预计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项目的实施分为七个阶段:①项目前期及招投标阶段;②专利商工艺包及基础设计阶段;③基础工程设计/初步设计阶段;④详细工程设计阶段;⑤设备采购阶段;⑥土建、安装阶段;⑦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阶段。

2、项目实施方案

本项目简要流程图如下:

空分装置
氧气
硫回收装置产品硫磺
原料煤
气化单元变换单元脱硫脱碳单元液氮洗单元氨合成单元产品液氨
未变换气
CO2输煤
液氨液氨
H2、CO产品PSA制气装置
气体CO2
三聚氰胺装置产品三聚氰胺
尿素生产装置
产品尿素
UAN装置尿素硝铵溶液
尿液
甲醇合成装置产品甲醇硝铵溶液
液体CO2装置产品液体C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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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利用空分装置分离提纯氧气和氮气;原料煤在粉煤加压气化炉,与氧气和蒸汽混合气在炉内发生反应生成以CO、H

、CO

、CH

为主的粗合成气,一路粗合成气经脱硫脱碳单元及低温液氮洗提纯出H

,并配比合适的氮气,混合后进入氨合成系统合成为液氨,部分液氨作为尿素生产原料,部分作为商品外售。另一路粗合成气经变换调节至H

和CO比值为2:1,经脱硫脱硝处理后,一部分送入甲醇装置合生产甲醇,另一部分经变压吸附法(简称PSA)提纯分离装置生产出H

和CO产品。此外,脱硫脱硝得到的CO

作为尿素原料和液氨在尿素装置合成为尿素,尿素继续生产三聚氰胺和尿素硝铵溶液(UAN)。其他酸性气经回收装置生产副产品硫磺。

3、募投项目备案情况

2019年6月28日,项目取得了白银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出具《关于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靖远煤电清洁高效煤制气综合利用项目登记备案的通知》(白高新经发备〔2019〕6号),并附《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白高新经发备〔2019〕5号),该文件明确了项目投资总额51.57亿元,新征土地面积596,667.00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219,2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台粉煤气化装置,并配套建设空分、变换、硫回收、脱硫脱碳、液氮洗、氨冰机、二氧化碳压缩、氨合成、尿素(搬迁改造)、甲醇(搬迁装置)、PSA制气等生产装置及锅炉供热、总降变电所、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事故缓冲池、循环水厂、脱盐水、火炬、原料煤储运设施、中间渣场、成品罐区、尿素成品库、尿素中心、职工宿舍厂前区等辅助及公用工程。项目最终形成年产合成氨60万吨、甲醇10万吨、尿素70万吨、2.16亿立方米外送合成气(CO+H

)、食品级液体CO

5万吨、三聚氰胺6万吨、尿素硝酸铵溶液(UAN)5万吨、硫磺3,848吨、催化剂2,500吨的产能。

2020年1月7日,募投项目取得了白银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出具《关于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靖远煤电清洁高效煤制气综合利用项目备案变更的通知》(白高新经发备〔2020〕2号),变更内容包括根据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名称明确为“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因提升环保排放标准,增加环保设施投入,建设内容增加初期雨水收集池、高盐水浓缩及蒸发结晶处理装置,取消了职工宿舍,项目总投资额变更为52.86亿元。

2020年4月23日,白银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出具了《关于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备案变更的通知》(白高新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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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备〔2020〕18号),根据该通知文件内容,由于本次募投项目涉及部分居民搬迁,前期未纳入居民搬迁安置费,根据《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查,准予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将项目总投资额变更约为54.25亿元,并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铺底流动资产、自筹资金金额等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此外,原备案文件继续有效,其他内容不变,项目建设内容未进行调整。

本次募投项目备案文件在当地发展改革部门进行了两次变更,其中第一次系变更项目名称和因新增环保设施等对项目投资总额等数据进行了少量增加;第二次系补充纳入居民搬迁安装费,两次备案变更均取得了白银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项目备案变更的通知,变更的各项内容均符合当地发展改革部门的相关要求。两次备案变更内容均不涉及项目产品类别、产能规模、主要生产设备等核心要素的调整,不属于变相变更本次募投项目。

4、环保措施及环保投资概算

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具体污染物及环保措施如下:

1)废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污水主要有生产、生活污水和清净废水。清净废水包括循环水排水、脱盐水排水以及锅炉排水。污水主要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污水经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的水与清净废水进入中水回用装置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后出水回用作为循环水场补水。

2)废气处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均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对于含有煤粉尘的煤仓排放气、惰性气体及二氧化碳、氮气,采用高效袋式除尘,处理后废气中煤粉尘达标后,经烟囱高空排放。对于硫回收装置排放尾气及锅炉烟气,采用电袋除尘器除尘,除尘后的烟气经引风机加压后再经脱硫系统脱硫,最后通过脱硫塔顶部钢烟囱排放。含氮氧化物废气采用吸收法串联燃烧法回收稀硝酸后达标排放。精馏预塔水封放空不凝气送火炬管网系统处理。其他废气在处理达标后通过烟囱排发。

3)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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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煤渣、灰渣、催化剂、吸附剂等。其中气化装置主要废渣为刮板捞渣机排出的煤渣及过滤机的滤饼,均可以用作铺路或建筑材料。锅炉房灰渣及其除尘器排灰,送做建筑材料。空分装置的主要废渣为分子筛吸附器排出的氧化铝及分子筛,均由厂家回收。其他催化剂、吸附剂废渣,送生产厂家回收利用或者由具有危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填埋处置。4)噪声处理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挤出机、铸片机、纵拉机、横拉机、分切机、收卷机等设备。公司通过合理平面布局,加强生产车间的门、窗的密闭性,建立绿化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等措施,减少高噪声设备在夜间生产作业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本项目的环保投资概算约为22,063.22万元,约占募投项目工程建设投资7.12%,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脱硫脱硝除尘装置、渣及灰水处理、硫回收、蒸发结晶等装置。

5、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根据拟建工程的生产性质、规模、工程建设条件、环保、卫生防护要求以及当地工业布点规划等条件,厂址选在白银高新区银东工业园,其重点发展化工及精细化工、有色金属新材料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产业。项目选址符合土地政策和产业规划。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具体情况如下:

1)购入用地493.298亩

鉴于刘化集团拥有位于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东区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权证书编号为白国用(2014)第060号),面积约为732.66亩,用途为工业用地,取得方式为出让。

发行人拟收购上述其中493.298亩土地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已于2019年9月与刘化集团签署框架性协议,拟收购刘化集团合法拥有的位于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约493.298亩。由于本次交易尚待评估,最终交易价格将以评估价格为准,根据2019年市场价格预估,本次拟交易价格不超过每亩13万元,转让价格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412.87万元。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2016第32号),第四十八条:“企业一定金额以上的生产设备、房产、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债权、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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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等资产对外转让,应当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涉及国家出资企业内部或特定行业的资产转让,确需在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之间非公开转让的,由转让方逐级报国家出资企业审核批准。”本次土地转让为靖煤集团全资或者控股的靖远煤电与刘化集团之间的转让,已经取得甘肃省国资委直接出资企业能化集团的批复,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无需进场交易。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土地正在办理产权证书分割工作,发行人已经与刘化集团签署土地转让协议,正在进行评估工作,该块土地的转让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转让工作预计2020年下半年可完成。

2)拟出让方式获得土地228.17亩本项目涉及新征建设用地228.17亩,具体情况如下:

①19.3亩土地,原为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银光集团”)所有,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白银市高新区管委会于2020年8月7日出具的《关于白银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与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置换后收回并挂牌出让的请示》(白高新发〔2020〕73号),甘肃银光集团已经同意置换,白银高新区管委会正在向白银市市政府申请批复,预计发行人取得该宗土地不存在实质障碍。

②154.18亩土地性质为农用地,发行人取得该宗土地尚需履行规划调整、勘测定界、农转用审批以及挂牌出让手续。2020年3月11日,该宗土地规划调整申请已经提交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审批,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审批程序尚未完成。

③54.69亩土地性质为农用地,发行人取得该宗土地尚需履行农转用审批、以及挂牌出让手续。目前,该宗土地已完成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待向甘肃省自然资源厅上报农转用审批手续。

2020年6月28日,针对本次募投项目用地,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出具了《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新征建设用地进度情况的说明》,确认:“①上述19.3亩土地可直接进行招拍挂转让,②154.18亩土地调规正在报批中,待调规完成后与③符合规划的54.69亩土地一并进行农转用审批,审批通过后的208.87亩土地将进行招拍挂出让。上述共计228.17亩土地预计2020年12月前进行公开出让。该项目拟征用土地为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三类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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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募投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228.17亩用地审批手续正在按流程办理中,并已取得白银市自然资源局的专项说明,预计2020年12月前进行公开出让,上述项目用地无法取得的风险较小,能够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3)租赁方式用地

本次募投项目拟租赁56.81亩土地,用于附属设施建设即铁路专用线建设。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市政发〔2019〕143号)及其附件,其土地用途为工业,现为甘肃银光集团所有。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甘肃银光集团已经出具复函,同意发行人有偿使用相关土地,待铁路运输专线设计图纸及坐标确定后双方签署协议。鉴于铁路设施规划建设时间略晚于主体设施,其通过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取得不会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产生较大影响。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取得不存在重大风险,建设用地供地能满足项目建设进度,能够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6、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1)募投项目产能置换整体方案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尿素产能由关联方刘化集团通过等量产能置换取得,双方已经达成合作协议,制定了《产能置换方案》,根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18〕241号)要求,本次产能置换审批工作将在2020年12月之前完成。

2)募投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0年9月14日在其网站上发布的《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置换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建设项目情况
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建设地点主体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产能 (万吨)拟开工时间拟投产时间置换比例
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91620400MA736YUWOC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1套CO2气提法尿素装置35万吨2020年12月2022年12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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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东工业园1套CO2气提法尿素装置35万吨2023年6月2025年12月
退出项目情况
序号省、市、县企业名称主体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产能 (万吨)启动拆除时间拆除到位时间备注
1甘肃省临夏州永靖县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套CO2气提法尿素装置,1套水溶液全循环法尿素装置45万吨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封闭装置,二期工程开建后拆除CO2气提法尿素装置。CO2气提法尿素装置2023年12月拆除完毕。一期项目置换剩余产能用于二期项目置换。
21套水溶液全循环法尿素装置25万吨二期项目建成后拆除2套水溶液全循环法尿素装置。2026年9月

3)产能置换的进展情况、预计完成时间,内部决策流程,已履行和待履行的报批或备案程序募投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主要履行的审批程序如下:

(1)产能置换方案审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禁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和工信部等九部委《关于扎实推进城镇人口密禁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通知知》(工信部联原(2019)228号)文件精神 ,按照《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18〕241号),参照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办法,本次募投项目需履行以下程序:

产能受让方所在市(州)工信委要对拟建设项目、出让产能、产能置换方案、产能转让协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同意后向省工信委提出产能置换公告申请。

省工信委对市(州)工信委审核同意的产能置换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要求的产能置换方案在省工信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告。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产能置换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别由甘肃刘化(集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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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责任公司上报临夏州工信局完成了公示(2020年7月28日-8月2日)和公告(2020年8月5日),由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上报白银市工信局完成公示(2020年8月6-12日),最终上报甘肃省工信厅完成了公示(2020年9月7-11日),2020年9月15日甘肃省工信厅发布公告“经公示无异议,现将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尿素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产能置换方案已经通过审核。

(2)关联交易审批

1)交易方式审批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2016第32号),第四十八条:“企业一定金额以上的生产设备、房产、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资产对外转让,应当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涉及国家出资企业内部或特定行业的资产转让,确需在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之间非公开转让的,由转让方逐级报国家出资企业审核批准。”本次产能转让为靖煤集团全资或者控股的靖远煤电与刘化集团之间的转让,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已经取得了能化集团的批复。2)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12号令),第六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六)资产转让、置换”,第十九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所出资企业根据下列情况确定是否对资产评估项目予以备案…。”

本次交易涉及刘化集团产能指标的转让,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程序确定转让价格。同时按照《产能置换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上述资产评估报告需国家出资企业靖煤集团评估备案。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刘化集团已经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资产”)为本次转让涉及产能出具评估报告,中联资产已经出具评估报告(报告编号:中联评报字【2020】第2628号),确认本次靖远煤电清洁高效煤制气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及二期涉及的70万吨产能转让交易评估价值为7,603.79万元,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35万吨尿素产能交易价格为3,801.895万元,预计靖煤集团备案程序将在2020年10月底之前完成,备案程序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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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

3)公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规定,公司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如下:“第十条董事会有权判断并实施的关联交易是指:(一)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不高于300万元的关联交易;(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不高于3000万元,且占股份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在0.5%以上不足5%的关联交易;(三)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会认为应当提交董事会审核的。”

根据中联资产的评估报告,本次靖远煤电清洁高效煤制气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及二期涉及的70万吨产能转让交易价格预计为7,603.79万元,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公司将在近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审批程序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综上,本次产能置换尚需评估备案及上市公司内部审批程序,相关审批程序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影响。

7、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关联交易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收购刘化集团的土地及产能指标;同时为了避免同业竞争,产生托管交易,由于相关交易均为偶发性交易,对发行人的独立经营能力未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购买刘化集团土地

发行人已经与2019年8月与刘化集团签署框架性协议,拟收购刘化集团合法拥有的位于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约491.20亩。由于本次交易尚待评估,最终交易价格将以评估价格为准,根据目前市场价格预估,本次拟交易价格不超过每亩13万元,转让价格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385.6万元。截至目前,上述土地正在办理产权证书分割工作,将在近期开始评估工作。

(2)产能置换交易

本次募投项目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分两期,涉及的70万吨尿素为刘化集团产能置换指标,双方已经签署产能置换协议,转让价格将按经备案后评估报告确定,待按照价格经发行人有权机关审批同意后生效。

(3)关于托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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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发行人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投产后导致的公司与刘化集团之间的同业经营状况,靖煤集团与公司签署《托管协议》,将靖煤集团持有的刘化集团100%的股权托管给公司,由公司行使对托管股权所享有的除收益权、处置权、要求解散公司权、清算权、剩余财产分配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对被托管公司的经营管理权)。托管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靖煤集团不再持有刘化集团或刘化集团终止经营为止,至迟不超过2025年9月30日。经双方协商一致,靖煤集团每年支付给公司托管费110.25万元整。

由于托管费尚无明确的政府定价,亦没有可供参考的市场定价,公司依据历史经验,按照股权托管工作合理的管理费用,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托管费用。股权托管费用的收取属于合理的商业行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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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35号)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月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了424,594,25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8.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0,999,998.5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612,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53,387,998.57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月23日全部到位,公司对其进行了专户存储,2015年1月23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进行了审验,并于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62050006号)。2015年2月6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靖煤集团白银热电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川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央广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由于发行费用1,300,000.00元尚未支付,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到账3,354,687,998.57元,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川支行27040567292000974791,354,687,998.570(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中央广场支行9319000077107031,000,000,000.000(已销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518201880001041141,000,000,000.000(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营业部1040451708240.000(已销户)
合 计3,354,687,998.57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余额均为零,并均已完成销户手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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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35,338.8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含利息):345,435.8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3,692.2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4.96%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45,435.89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至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至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 项目实际投资 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
1白银热电联产项目白银热电联产项目277,900.00277,900.00215,213.90277,900.00277,900.00215,213.90-62,686.102015/12/31
2魏家地矿扩能改造项目魏家地矿扩能改造项目62,200.0062,200.0046,529.7062,200.0062,200.0046,529.70-15,670.302015/12/11
3永久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30,521.5430,521.5430,521.542018/4/19
4永久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53,170.7553,170.7553,170.752019/5/21
合计——340,100.00340,100.00345,435.89340,100.00340,100.00345,435.895,33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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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18年3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8年4月18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中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中止白银热电联产项目之铁路专用线、厂外输煤工程建设及尾工工程,并将募集资金305,215,4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意见,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同意核查意见。2019年3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的议案》。2019年4月18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的议案》,批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白银热电联产项目和魏家地矿扩能改造项目结项后,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531,707,509.57元(含截至销户日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意见,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同意核查意见。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项目 总投资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差异 金额差异 原因
白银热电联产项目277,900.00277,900.00215,213.90-62,686.10注1
魏家地矿扩能改造项目62,200.0062,200.0046,529.70-15,670.30注2
永久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30,521.5430,521.54注3
永久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53,170.7553,170.75注3
合计340,100.00340,100.00345,435.895,335.89注4

注1:白银热电联产项目2015年5月电规总院批复该项目概算投资金额为329,665万元,调减投资15,918万元。项目中止铁路专用线、厂外输煤及尾工等部分工程,减少投资30,521.54万元。另外,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优化施工图设计,择优选购设备等原因,导致项目实际投资额下降。注2:魏家地矿扩能改造项目在申报和后续建设过程中,通过工程、设备招标竞价,以及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导致项目建设成本费用较可研有较大幅度下降,另外,该项目部分款项公司已通过其他账户以自有资金支付。注3: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所致,参见本章之“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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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注4: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5,335.89万元,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0,137.09万元,扣除承诺投资金额中未扣除当初预计的发行费用4,761.20万元及支付中介费用40.00万元所致。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15年2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白银热电联产项目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以资本金方式投入白银热电联产项目的自筹资金392,000,000.00元。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对置换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5年2月4日出具了瑞华核字[2015]第62050003号《关于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2015年2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剩余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魏家地矿扩能改造项目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453,247,647.77元,向白银热电公司委托贷款发放募集资金置换其前期投入白银热电联产项目的自筹资金482,558,809.16元。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对置换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5年2月15日出具了瑞华核字[2015]第62050004号《关于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签证报告》,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截至2020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6.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36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6年3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2.36亿元人民币全额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3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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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资金。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86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3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2.86亿元人民币全额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年3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3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1.80亿元人民币全额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15年3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7.5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2015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10.50亿元。2015年4月24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追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合计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亿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6年3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7.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

2017年3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7.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8年3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公司均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额度内合理使用,并如期赎回理财产品。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闲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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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至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至日 累计实现 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
1白银热电联产项目73.55%不适用-5,269.60-5,334.65-1,155.32-11,759.57不适用
2魏家地矿扩能改造项目98.78%不适用6,538.379,897.4514,300.8130,736.63不适用
3永久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永久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效益的说明

自建成投产运营以来,受煤炭价格、煤质、实际产量下降等因素影响,造成魏家地矿扩能改造项目效益未达可研预期;白银热电联产项目受燃料价格上涨、发电量不足、电价未达预期等因素影响,经营效益未达预期。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运用专项报告结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0年5月12日出具的《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1-02110字)认为,靖远煤电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48

第十章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字:

杨先春苟小弟陈虎
高宏杰张锋刚张得君
邵嗣华王文建马海龙
赵昆仑郭秀才庞国强
魏彦珩田松峰周一虹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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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0

一、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监事签字:

高小明续彦生张世俊
曹文华杨继祯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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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2

一、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王盛平文建东滕万军
韩振江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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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许子晶

保荐代表人:

李泽由李 宁

总经理:

杨明辉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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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杨明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55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中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56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张天晶谢丽娜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赵 宏

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257

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审计机构负责人签名:

胡咏华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许 峰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李宗义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武亚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258

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李耀忠何 燕

审计机构负责人签名:

叶韶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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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评级人员签名:

胡长森宋晨阳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签名:

张剑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60

第十一章 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3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下午三点至五点,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1、发行人: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红星巷131号靖煤大厦六楼

联系人:滕万军

联系电话:0931-8508220

传真:0931-8508220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束颉晟

联系电话:010-60833992

传真:010-60836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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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发行人拥有的房产具体情况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座落面积㎡用途
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08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42幢697.46工业
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08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23幢581.44工业
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08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10幢1,492.96工业
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08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12幢2,266.35工业
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08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19幢96.00工业
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08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55幢299.08工业
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08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52幢12.96工业
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08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45幢36.57工业
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08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56幢59.84工业
1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08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49幢362.10工业
1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09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34幢430.00工业
1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09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14幢181.77工业
1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09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9幢2,976.00工业
1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09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27幢226.60工业
1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09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32幢2,349.36工业
1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09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21幢27.67工业
1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09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20幢22.17工业
1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09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22幢1,030.24工业
1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09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46幢36.57工业
2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0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5幢234.26工业
2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0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44幢32.00工业
2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301.0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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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座落面积㎡用途
第021103号限公司大水头矿48幢
2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0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53幢350.86工业
2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0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36幢133.95工业
2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0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51幢87.75工业
2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0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6幢1,456.30工业
2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0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13幢421.68工业
2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1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47幢453.28工业
2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1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40幢131.13工业
3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1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17幢54.76工业
3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1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8幢2,232.00工业
3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1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3幢863.40工业
3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1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11幢3,945.50工业
3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1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18幢484.48工业
3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1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41幢256.68工业
3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2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37幢55.46工业
3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2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35幢54.94工业
3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2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50幢431.52工业
3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2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26幢334.64工业
4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2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4幢4,315.12工业
4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2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29幢372.60工业
4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2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43幢1,602.16工业
4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2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28幢41.20工业
4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2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33幢3,799.71工业
4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152.88工业

1-1-263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座落面积㎡用途
第021129号限公司大水头矿2幢
4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3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16幢282.87工业
4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3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7幢2,232.00工业
4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3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24幢676.24工业
4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3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39幢256.68工业
5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3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54幢22.55工业
5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3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25幢378.10工业
5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4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17幢363.14工业
5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4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6幢59.76工业
5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4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13幢1,114.43工业
5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5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41幢345.24工业
5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5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23幢59.22工业
5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5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24幢296.40工业
5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5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4幢1,528.63工业
5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5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30幢50.76工业
6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5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9幢1,795.46工业
6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5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10幢755.50工业
6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5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38幢79.80工业
6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5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2幢1,493.20工业
6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6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7幢2,070.84工业
6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6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12幢5,044.77工业
6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6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33幢3,103.44工业
6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6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16幢73.54工业
6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189.72工业

1-1-264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座落面积㎡用途
第021164号限公司红会一矿39幢
6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6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29幢83.16工业
7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6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32幢436.32工业
7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6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27幢518.88工业
7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6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36幢195.97工业
7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6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26幢217.26工业
7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7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37幢202.86工业
7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7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40幢185.32工业
7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7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1幢3,474.11工业
7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7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34幢3,103.44工业
7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7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28幢620.00工业
7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7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22幢115.71工业
8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7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35幢3,103.44工业
8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7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14幢612.32工业
8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7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19幢958.92工业
8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7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11幢658.41工业
8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8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31幢578.36工业
8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8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15幢2,272.99工业
8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8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20幢826.72工业
8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8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18幢1,620.70工业
8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8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21幢44.72工业
8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8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一矿25幢44.85工业
9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9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1幢2,456.92工业
9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178.27工业

1-1-265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座落面积㎡用途
第021197号限公司水电管理处36幢
9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9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54幢47.50工业
9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19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53幢30.16工业
9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0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11幢750.27工业
9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0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25幢224.45工业
9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0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16幢446.34工业
9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0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13幢404.35工业
9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0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48幢102.00工业
9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0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27幢102.82工业
10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0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30幢254.60工业
10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0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19幢114.76工业
10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0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7幢145.09工业
10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0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45幢266.96工业
10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1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35幢193.50工业
10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1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42幢460.56工业
10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1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24幢224.45工业
10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1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34幢189.06工业
10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1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46幢57.60工业
10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1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31幢157.08工业
11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1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6幢107.76工业
11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1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52幢168.21工业
11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1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28幢224.45工业
11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1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39幢50.47工业
11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23.20工业

1-1-266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座落面积㎡用途
第021220号限公司水电管理处37幢
11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2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10幢986.04工业
11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2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41幢108.52工业
11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2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32幢298.40工业
11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2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26幢224.45工业
11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2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21幢109.20工业
12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2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33幢190.32工业
12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2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17幢458.98工业
12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2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8幢770.04工业
12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2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2幢789.84工业
12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3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23幢97.44工业
12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3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20幢59.40工业
12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3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47幢60.64工业
12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3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22幢386.10工业
12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4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44幢154.35工业
12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4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3幢169.05工业
13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4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51幢84.42工业
13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4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43幢546.99工业
13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4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50幢64.26工业
13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4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49幢94.08工业
13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4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12幢480.96工业
13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5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29幢105.60工业
13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5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18幢35.36工业
13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132.00工业

1-1-267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座落面积㎡用途
第021253号限公司水电管理处38幢
13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5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5幢126.36工业
13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5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40幢50.47工业
14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5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15幢1,792.09工业
14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5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9幢169.24工业
14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8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宝积山矿15幢234.94工业
14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9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宝积山矿14幢1,310.40工业
14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9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宝积山矿19幢424.83工业
14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29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宝积山矿18幢2,365.95工业
14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45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59幢675.54工业
14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45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1幢136.94工业
14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45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58幢450.10工业
14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45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39021806 幢462.00工业
15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45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52幢51.45工业
15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45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31幢1,082.16工业
15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46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56幢376.71工业
15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46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63幢535.86工业
15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46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12幢712.24工业
15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46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煤矿69幢31.20办公
15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544.00工业

1-1-268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座落面积㎡用途
第021464号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55幢
15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46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水电管理处14幢95.70工业
15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49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16幢885.95工业
15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0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18幢928.86工业
16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0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17幢114.00工业
16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0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1幢1,581.52工业
16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0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14幢146.88工业
16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0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12幢48.04工业
16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0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11幢714.54工业
16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0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大坝口中队)8幢74.73工业
16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0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2幢1,039.24工业
16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0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大坝口中队)7幢73.53工业
16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0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15幢426.11工业
16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1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王家山中队)4幢39.96工业
17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1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13幢338.80工业
17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170.19工业

1-1-269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座落面积㎡用途
第021512号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10幢
17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1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大坝口中队)9幢117.69工业
17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1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王家山中队)5幢237.14工业
17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1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王家山中队)6幢242.56工业
17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1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王家山中队)3幢1,090.68工业
17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7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培训处1幢612.14工业
17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7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公司3幢505.20工业
17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7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2幢231.25工业
17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7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3幢2,603.00工业
18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7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炭运销公司)5幢33.60工业
18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7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培训处4幢26.28工业
18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8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炭运销公司)2幢89.10工业
18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8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炭运销公司)6幢73.71工业
18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8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1幢715.56工业
18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8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炭运销公司)3幢110.72工业
18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846.30工业

1-1-270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座落面积㎡用途
第021584号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4幢
18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8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7幢32.20工业
18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8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培训处3幢3,024.00工业
18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8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6幢268.54工业
19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8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公司4幢157.35工业
19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8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8幢1,193.19工业
19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9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炭运销公司)7幢110.80工业
19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9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5幢946.92工业
19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9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培训处7幢91.80工业
19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9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炭运销公司)1幢214.80工业
19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9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培训处5幢62.08工业
19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9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培训处6幢37.20工业
19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9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炭运销公司)4幢117.52工业
19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9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培训处2幢5,545.25工业
20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9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公司1幢2,359.26工业
20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59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85幢2,375.66工业
20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0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14幢12,647.67工业
20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0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77幢215.25工业
20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0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63幢17.64工业

1-1-271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座落面积㎡用途
20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0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51幢10,376.88工业
20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0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74幢331.40工业
20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0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26幢292.32工业
20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0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38幢663.40工业
20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0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15幢209.30工业
21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0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29幢266.73工业
21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0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79幢152.50工业
21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1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13幢78.47工业
21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1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61幢81.36工业
21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1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49幢690.12工业
21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1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83幢270.56工业
21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1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72幢254.52工业
21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1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7幢6,784.51工业
21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1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40幢711.90工业
21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1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41幢128.52工业
22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1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24幢544.00工业
22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1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35幢85.05工业
22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2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48幢284.58工业
22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2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71幢89.06工业
22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2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82幢1,409.92工业
22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2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67幢91.02工业
22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2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47幢2,657.82工业
22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2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81幢415.68工业

1-1-272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座落面积㎡用途
22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2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58幢371.02工业
22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2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70幢89.78工业
23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2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73幢342.16工业
23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2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69幢108.70工业
23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3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46幢2,459.44工业
23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3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33幢28.12工业
23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3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65幢206.18工业
23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3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50幢638.28工业
23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3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59幢247.22工业
23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3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25幢245.70工业
23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3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43幢10.80工业
23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3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16幢362.56工业
24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3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75幢112.27工业
24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3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36幢149.52工业
24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4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62幢17.64工业
24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4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57幢228.69工业
24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4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44幢18.00工业
24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4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10幢2,330.55工业
24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4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80幢299.88工业
24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4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11幢6,784.51工业
24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4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27幢161.68工业
24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4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23幢875.34工业
25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4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84幢263.12工业

1-1-273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座落面积㎡用途
25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4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32幢158.36工业
25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5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42幢301.15工业
25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5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28幢557.19工业
25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5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68幢108.70工业
25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5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37幢200.32工业
25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5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54幢23.56工业
25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5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12幢267.12工业
25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5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56幢37.26工业
25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5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19幢1,475.03工业
26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5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21幢1,061.76工业
26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5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64幢60.16工业
26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6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45幢18.00工业
26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6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31幢304.95工业
26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6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17幢402.60工业
26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6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8幢2,330.55工业
26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6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76幢41.70工业
26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6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20幢372.00工业
26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6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52幢283.65工业
26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6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66幢49.29工业
27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6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55幢40.86工业
27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6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9幢24.75工业
27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7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78幢63.63工业
27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7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18幢85.54工业

1-1-274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座落面积㎡用途
27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7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39幢249.48工业
27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7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30幢123.37工业
27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7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53幢37.40工业
27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7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34幢1,317.46工业
27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7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22幢1,485.20工业
27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67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60幢10.89工业
28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3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65幢399.69工业
28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3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62幢22.08工业
28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3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59幢113.95工业
28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3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70幢3,511.68工业
28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3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66幢202.24工业
28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4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67幢40.95工业
28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4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69幢1,748.36工业
28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4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19幢163.90工业
28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2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69幢2,837.32工业
28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2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6幢4,478.86工业
29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3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魏家地矿5幢237.36工业
29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3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生活服务公司)4幢1,855.00工业
29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7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矿9幢1,179.08工业
29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7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35幢334.00工业
29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7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43幢70.00工业
29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334.00工业

1-1-275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座落面积㎡用途
第021773号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36幢
29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7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37幢596.25工业
29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7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38幢452.38工业
29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7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14幢334.00工业
29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7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19幢43.56工业
30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7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22幢1,399.17工业
30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7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17幢64.00工业
30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8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11幢497.45工业
30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8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21幢248.40工业
30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8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20幢210.80工业
30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8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18幢112.36工业
30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8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火药库99幢107.29工业
30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8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火药库97幢54.64工业
30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8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火药库98幢107.29工业
30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8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火药库96幢47.84工业
31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8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火药库95幢89.79工业

1-1-276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座落面积㎡用途
31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8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50幢266.00工业
31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9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49幢432.00工业
31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9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48幢764.05工业
31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9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44幢225.00工业
31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9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45幢828.00工业
31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9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46幢828.00工业
31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9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26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49幢幢430.58工业
31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9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27幢117.80工业
31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9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34幢756.25工业
32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79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24幢2,885.00工业
32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80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25幢162.20工业
32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80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25幢325.85工业
32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80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33幢1,082.16工业
32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80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32幢2,764.58工业
32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80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30幢550.00工业

1-1-277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座落面积㎡用途
32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80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28幢117.80工业
32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80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23幢913.60工业
32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80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66幢1,051.74办公
32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80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64幢790.56办公
33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80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65幢354.10工业
33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81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62幢7,682.37办公
33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81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42幢297.00工业
33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81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70幢183.60办公
33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81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67幢24.70办公
33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81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68幢24.70办公
33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81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41幢297.00工业
33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81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60幢104.83工业
338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81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57幢418.34工业
339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81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51幢432.00工业
340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81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61幢187.20工业
341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82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53幢528.32工业
342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821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54幢578.48工业
343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82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47幢432.00工业

1-1-278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座落面积㎡用途
344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82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2幢244.35工业
345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826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3幢151.94工业
346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827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13幢246.02工业
347靖远煤电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182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14幢373.18工业
348洁能热电公司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337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洁能公司)8幢859.28工业
349洁能热电公司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338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洁能公司)5幢225.60工业
350洁能热电公司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3388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洁能公司)2幢847.56工业
351洁能热电公司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3389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洁能公司)3幢343.10工业
352勘察设计公司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3392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生活服务公司)14幢2,047.95工业
353洁能热电公司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3393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洁能公司)6幢454.02工业
354洁能热电公司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3394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洁能公司)4幢133.92工业
355洁能热电公司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339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洁能公司)7幢133.75工业
356洁能热电公司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3400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洁能公司)9幢225.60工业
357洁能热电公司白房权证平川区字第023405号平川区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洁能公司)1幢635.79工业
358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11号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岱王沟(王家山矿工业广场)1号1幢1层28.16工业
359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12号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岱王沟(王家山矿工业广场)1号2幢1层152.52工业
360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岱859.27工业

1-1-279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座落面积㎡用途
第20126613号王沟(王家山矿工业广场)1号3幢1至3层
361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14号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岱王沟(王家山矿工业广场)1号4幢1至2层720.92工业
362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15号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岱王沟(王家山矿工业广场)1号5幢1至2层257.92工业
363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16号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岱王沟(王家山矿工业广场)1号6幢1层260.26工业
364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17号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岱王沟(王家山矿工业广场)1号9幢1层71.00工业
365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18号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岱王沟(王家山矿工业广场)1号11幢1层327.60工业
366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19号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岱王沟(王家山矿工业广场)1号12幢1层72.48工业
367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20号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岱王沟(王家山矿工业广场)1号13幢1层78.52工业
368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21号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岱王沟(王家山矿工业广场)1号7幢1层40.96工业
369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22号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岱王沟(王家山矿工业广场)1号8幢1至2层88.36工业
370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23号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岱王沟(王家山矿工业广场)1号14幢1层86.49工业
371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24号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岱王沟(王家山矿工业广场)1号15幢1层137.50工业
372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25号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岱王沟(王家山矿工业广场)1号16幢1层204.75工业
373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26号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岱王沟(王家山矿工业广场)1号17幢1层140.06工业
374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27号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岱王沟(王家山矿工业广场)1号18幢1层262.20工业
375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28号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岱王沟(王家山矿工业广场)1号10幢1至2层422.95工业

1-1-280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座落面积㎡用途
376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30号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王家山矿工业铁路用地)2号1幢1层95.76工业
377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31号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王家山矿工业铁路用地)2号2幢1层47.88工业
378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32号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王家山矿工业铁路用地)2号3幢1层26.46工业
379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33号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王家山矿工业铁路用地)2号4幢1层394.35工业
380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36号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王家山矿工业排矸场)3号1幢1层68.99工业
381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37号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王家山矿工业排矸场)3号3幢1层59.22工业
382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38号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王家山矿工业排矸场)3号2幢1层113.05工业
383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39号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王家山矿工业排矸场)3号4幢1层72.62工业
384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45号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王家山二号井工业广场)1幢1层33.39工业
385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46号靖远县东湾镇滋泥水村配水厂3幢1层270.10工业
386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47号靖远县东湾镇滋泥水村配水厂4幢1层125.06工业
387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48号靖远县东湾镇滋泥水村配水厂1幢1层154.96工业
388靖远煤电靖房权证靖远县字第20126649号靖远县东湾镇滋泥水村配水厂2幢1层70.72工业
389靖远煤电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286196号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街道雁滩路无号第1层001室155.37营业
390靖远煤电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286197号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街道雁滩路无号第1层003室125.41营业
391靖远煤电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286198号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街道雁滩路无号2,945.12综合
392靖远煤电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286199号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街道雁滩路无号第1层002室95.20营业
393靖远煤电兰房权证(城关区)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街道125.14营业

1-1-281

序号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座落面积㎡用途
字第286200号雁滩路无号第1层002室
394靖远煤电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286201号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街道雁滩路无号第1层003室381.53营业
395靖远煤电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286202号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街道雁滩路无号第1层011室204.25其它
396靖远煤电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286203号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街道雁滩路无号第1层005号120.40其它
397靖远煤电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286244号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街道雁滩路无号第1层001室96.02营业
398靖远煤电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286246号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街道雁滩路无号第1层004室143.92营业
399靖远煤电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286248号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街道雁滩路无号第1层004室155.37营业
400靖远煤电兰房权证(城关区)字第286251号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街道雁滩路3521号第1单元1层1001室155.37住宅

1-1-282

附件2: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证号用途土地面积㎡取得方式
1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37号工业54,845.00受让
2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38号工业105,840.00受让
3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39号工业1,531.30受让
4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40号工业30,008.00受让
5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41号工业5,508.40受让
6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42号工业9,899.90受让
7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43号工业3,951.81受让
8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44号工业2,174.80受让
9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45号工业840.90受让
10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46号工业7,970.75受让
11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47号工业4,147.90受让
12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48号工业216,500.00受让
13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49号工业1,267.00受让
14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50号工业169,625.70受让
15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51号工业32,679.20受让
16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52号公共设施2,520.20受让
17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53号工业788.70受让
18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54号工业766.90受让
19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55号工业4,599.50受让
20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56号工业29,945.90受让
21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57号科教12,680.10受让
22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58号铁路用地1,448,618.34受让
23靖远煤电 白国用(2012)平铁路用19,000.00受让

1-1-283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证号用途土地面积㎡取得方式
第059号
24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60号铁路用地83,842.77受让
25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61号铁路用地97,595.77受让
26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62号工业560.53受让
27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63号公共设施21,687.22受让
28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64号公共设施9,316.00受让
29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65号办公6,839.60受让
30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66号公共设施14,824.00受让
31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67号办公38,981.25受让
32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68号办公23,322.00受让
33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69号工业23,903.30受让
34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70号工业81,962.17受让
35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71号办公76,426.99受让
36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72号工业1,635.78受让
37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73号工业7,801.69受让
38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74号工业2,122.53受让
39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75号工业7,942.6受让
40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76号工业11,797.4受让
41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77号工业8,484.60受让
42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78号工业1,406.5受让
43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79号工业4,764.10受让
44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80号工业3,450.62受让
45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81号工业2,286.18受让
46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82号工业37,864.03受让

1-1-284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证号用途土地面积㎡取得方式
47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83号工业356.00受让
48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84号工业403.20受让
49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85号工业1,373.00受让
50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86号工业1,607.62受让
51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87号工业4,660.82受让
52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88号工业1,821.80受让
53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89号工业3,039.87受让
54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90号工业2,999.58受让
55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91号工业1,835.35受让
56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92号工业700.00受让
57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93号工业700.00受让
58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94号工业2,550.25受让
59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95号工业1,822.60受让
60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96号工业2,421.10受让
61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97号工业2,499.00受让
62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98号工业2,280.30受让
63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099号工业499.30受让
64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00号工业1,250.60受让
65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01号工业1,646.10受让
66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02号工业1,439.90受让
67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03号工业187.00受让
68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04号办公14,348.40受让
69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05号工业13,231.70受让
70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06号工业426.20受让

1-1-285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证号用途土地面积㎡取得方式
71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07号工业270.60受让
72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08号工业789.40受让
73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09号办公18,244.60受让
74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10号工业25,066.10受让
75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11号工业10,604.20受让
76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12号工业179,956.50受让
77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13号科教2,177.70受让
78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14号工业1,425.10受让
79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15号工业7,704.50受让
80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16号工业22,725.00受让
81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17号工业49,726.30受让
82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18号工业722.90受让
83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19号工业27,294.60受让
84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20号工业54,089.59受让
85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21号工业1,401.49受让
86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22号工业124,959.49受让
87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23号工业305,861.98受让
88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24号工业57,757.30受让
89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25号工业20,176.60受让
90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26号工业313,103.40受让
91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27号工业12,740.90受让
92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28号工业118,192.80受让
93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29号工业580,592.28受让
94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30号工业15,406.20受让

1-1-286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证号用途土地面积㎡取得方式
95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31号工业15,504.80受让
96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32号工业8,521.90受让
97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33号工业15,953.60受让
98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34号工业49,795.80受让
99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35号工业13,820.30受让
100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36号工业547,798.78受让
101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37号办公3,941.80受让
102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38号公共设施13,243.20受让
103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39号工业17,079.20受让
104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40号工业7,928.10受让
105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41号工业5,257.70受让
106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42号工业3,350.00受让
107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43号工业64.40受让
108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44号工业122.90受让
109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45号工业16,586.10受让
110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46号工业17,177.80受让
111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47号工业36,787.70受让
112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48号工业26,404.80受让
113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49号工业50,276.40受让
114靖远煤电白国用(2012)平第150号工业71,782.50受让
115靖远煤电靖国用(2012)字第09103036号工业143.00受让
116靖远煤电靖国用(2012)字第09103037号工业2,051.30受让
117靖远煤电靖国用(2012)字第09103038号工业140.00受让
118靖远煤电靖国用(2012)字第06013039号工业21,207.70受让

1-1-287

序号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证号用途土地面积㎡取得方式
119靖远煤电靖国用(2012)字第09103040号工业12,567.00受让
120靖远煤电靖国用(2012)字第09103041号工业23,438.90受让
121靖远煤电靖国用(2012)字第06013042号工业88,884.40受让
122靖远煤电靖国用(2012)字第09103043号工业14,660.40受让
123靖远煤电靖国用(2012)字第09103044号工业36.00受让
124靖远煤电靖国用(2012)字第09103045号工业208.00受让
125靖远煤电靖国用(2012)字第06013046号工业3,160.00受让
126靖远煤电靖国用(2012)字第06013047号工业2,080.00受让
127靖远煤电靖国用(2012)字第06013048号工业55,442.80受让
128靖远煤电甘(2020)平川区不动产权第0000799号工业49,851.20受让
129白银热电甘(2017)白银市不动产权第0014231号工业471,296.70受让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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