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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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7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7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景泰煤业继续增加出资暨投资建设白岩子矿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根据规定6名关联董事杨先春、苟小弟、高小明、陈虎、高宏杰、刘永翀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景泰煤业继续增加出资暨投资建设白岩子矿井项目的公告》。
2、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