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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关于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7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江铃汽车”)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原江铃动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铃动力”)60%的股权(“交易股权”),现将交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0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召开的书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全资子公司太原江铃动力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的议案,挂牌交易股权底价为人民币35997.51万元,最终成交价格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投资者摘牌价确定。

公司严格按照国有产权变动相关规定,聘请具有从事国有资产评估、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江铃动力进行资产评估,并已委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编号:2020-041号)。

二、交易进展情况

至挂牌公告期满,上述标的征集到一名意向受让方即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内集团”),摘牌价格为人民币36000万元。云内集团已按相关要求向产权交易所交纳了人民币10800万元保证金。公司与云内集团协商了该股权转让合同及后续资产交割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公司与云内集团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交易规则签署了相应的产权交易合同。

本项交易是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且云内集团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昆明市国资委100%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经开区经景路66号云内动力技测大楼三楼301-303室

成立日期:1980年9月10日

法定代表人:杨波注册资本:10.517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橡胶制品销售;玻璃、建筑材料的节能产品、技术的研发、销售服务;汽车整车及其零部件与配件的技术开发等业务。

2、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19年(经审计)2020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0,718,660,229.0113,347,195,882.80
净利润203,635,073.12157,709,379.05
总资产20,788,294,837.2823,078,603,896.50
净资产6,571,905,592.556,730,068,773.79

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审计,2020年1-9月财务数据暂未经审计。

3、资信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转让方: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即甲方

受让方: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即乙方

(二)转让标的:太原江铃动力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

(三)交易价款:人民币36000万元

(四)支付方式: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保证金计人民币10800万元,在合同签订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价款:分期付款。

首期价款(含保证金)为乙方应支付的本次产权交易价款总额的30%,计人民币10800万元,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其余价款人民币25200万元,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在合同签署的同时,乙方就其余价款人民币25200万元的支付提供甲方认可的不可撤销的担保(具体另附担保合同),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首次付款日至分期付款日期间的利息。

(五)合同生效条件:除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的情形以外,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产权交接事项:合同的产权交易基准日为2020年8月31日,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合同生效后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配合标的企业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的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乙方按持股比例承接。甲方对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通过出售交易股权的方式,引入有实力的战略合作伙伴,共同拓展重型发动机业务。

由于摘牌价格与该股权的评估价值接近,此次交易对本公司的利润基本没有影响,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拥有江铃动力的控制权,江铃动力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入账。

六、备查文件

1、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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