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的传票?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39,280万元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中能源工程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资本”)关于中机科技发展(茂名)有限公司投资合同纠纷,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案件号为【(2021)浙01民初240号】。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02月0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本案开庭时间为2021年07月08日。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标的项目中机科技发展(茂名)有限公司为焚烧、物化、填埋三位一体综合处置中心,含300万方库容安全填埋场的稀缺资源,若能投产运营可有效弥补广东省危险废物处置能的不足。中能源工程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中机科技发展(茂名)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给公司,并于2020年6月11日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有效控制了交易风险、保障了公司的权益。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