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金圆股份: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31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0-151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幢30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赵辉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36,816,6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13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32,835,6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58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980,9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57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909,0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8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28,0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980,9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57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127,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92%;反对688,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0,2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9702%;反对688,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2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127,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92%;反对688,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4,220,2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9702%;反对688,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2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127,9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92%;反对688,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0,2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9702%;反对688,7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2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产品销售提供预收款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836,6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62%;反对980,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28,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363%;反对980,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96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836,6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62%;反对980,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3,928,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363%;反对980,0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96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股东累积投票表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当选非独立董事为赵辉先生、赵继凤女士、万建利先生,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6.01 选举通过赵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赵辉先生获得总选举票数235,731,21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17%;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3,823,5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8892%。

表决结果为当选。

6.02 选举通过赵继凤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赵继凤女士获得总选举票数235,731,21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17%;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3,823,5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8892%。

表决结果为当选。

6.03 选举通过万建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万建利先生获得总选举票数235,731,21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17%;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3,823,5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8892%。

表决结果为当选。

7.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股东累积投票表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当选独立董事为俞乐平女士、何品晶先生、王晓野先生,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7.01 选举通过俞乐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俞乐平女士获得总选举票数235,836,61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62%;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3,928,9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363%。

表决结果为当选。

7.02 选举通过何品晶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何品晶先生获得总选举票数235,836,61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62%;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3,928,9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363%。

表决结果为当选。

7.03 选举通过王晓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晓野先生获得总选举票数235,731,21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17%;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3,823,5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77.8892%。

表决结果为当选。

8.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经股东累积投票表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当选非职工监事为王利华女士、宋辉轩先生,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8.01 选举通过王利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王利华女士获得总选举票数235,726,31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96%;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3,818,6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77.7894%。

表决结果为当选。

8.02 选举通过宋辉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宋辉轩先生获得总选举票数235,836,61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62%;获得中小股东选举票数3,928,9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0.0363%。

表决结果为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叶菲、黄夕晖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法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