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金圆股份:关于为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9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0-146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荆州市金誉圆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誉圆祥”或“项目公司”)开具受益人为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的履约保函:建设履约担保的金额为500万元,担保期自建设履约担保提交之日至项目公司提交运维履约担保之日;运维履约担保的金额为100万元,担保期自项目开始运营日至项目公司提交移交履约担保之日;移交履约担保的金额为500万元,担保期自项目移交日至项目移交日后6个月届满之日。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保函开具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具履约保函情况概述

公司与北京时代桃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荆州市餐厨粪便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一期),具体详见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荆州市餐厨粪便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一期)中标公告》。公司子公司金誉圆祥作为项目实施公司,计划与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签署《荆州市餐厨粪便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一期)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公司应向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提交以其作为收益人的履约保函,以保证公司及金誉圆祥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履行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建设期履约保函担保的金额为500万元,担保期自建设履约担保提交之日至金誉圆祥提交运维履约担保之日;运维履约保函担保的金额为100万元,担保期自项目开始运营日至金誉圆祥提交移交履约担保之日;移交履

约保函担保的金额为500万元,担保期自项目移交日至项目移交日后6个月届满之日。上述履约保函的担保形式均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公司所提供的履约保函在自保函开立日起至项目合作期届满之后六个月的期间内持续有效,公司可以开立多份生效日期首尾相连的履约保函,但每份保函的有效期不得低于十二个月。每份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前至少三十日,公司应提交一份用以替换旧履约保函的履约保函,新履约保函自旧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日次日起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项目公司尚在办理注册手续,最终以工商核准结果为准)公司全称:荆州市金誉圆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北京西路(万达广场)写字楼A第1单元15层1523号

法定代表人:郑振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3,300万元

经营期限:长期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圆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荆州市金誉圆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经营范围: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履约保函的主要内容

1、履约保函的金额

建设期履约保函担保的金额为500万元,担保期自建设履约担保提交之日至金誉圆祥提交运维履约担保之日。运维履约保函担保的金额为100万元,担保期

自项目开始运营日至金誉圆祥提交移交履约担保之日。移交履约保函担保的金额为500万元,担保期自项目移交日至项目移交日后6个月届满之日。上述履约保函的担保形式均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

2、履约保函的有效期

公司所提供的履约保函在自保函开立日起至项目合作期届满之后六个月的期间内持续有效。公司可以开立多份生效日期首尾相连的履约保函,但每份保函的有效期不得低于十二个月。每份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前至少三十日,公司应提交一份用以替换旧履约保函的履约保函,新履约保函自旧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日次日起生效。

3、履约保函的兑取

如果发生公司和金誉圆祥未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协议及其附件项下的义务,且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予补正,或未按上述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有权兑取履约保函的全部或部分金额。

4、履约保函的解除

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之日,在兑取由该份履约保函担保的所有款项后,并在清偿完该份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公司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应支付的所有款项后,应解除该份履约保函,并将该份履约保函的余额退还给公司。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金誉圆祥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公司本次为金誉圆祥开具履约保函是为了满足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需要,本次开具履约保函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保函开具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金誉圆祥是公司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为金誉圆祥开

具履约保函事宜是为了满足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需要,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2,380.14万元(不含上述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1.09%。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