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2021年2月1日以电邮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2月8日(周一)上午10:
00在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长郭金东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经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将为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及贸易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1年2月24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