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建设中煤新集利辛电厂二期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持有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股权的比例增加注册资本
4.158亿元,建设中煤新集利辛电厂二期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增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为: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建设中煤新集利辛电厂二期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7)。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