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现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增加财务公司资本金5亿元。公司本次以现金方式增资人民币2.45亿元。增资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份,公司持有49%的股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相关事项。(关于向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向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9))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宜存、施大福、邵德慧、刘亚成、肖厚全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廖雪松、独立董事王素玲、徐曙光、张云燕同意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二O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