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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能电力: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20),公司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并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并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换届并提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4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集团”)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增加《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作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二、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皖能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共计1,286,229,34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74%,皖能集团作为临时提案的提案人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20)原定的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变更后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24-31)。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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