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通讯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通讯会议于2023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董事会召开时间:2023年4月21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通讯表决
3、董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10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实到董事10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根据衔接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
告编号:2023-31)。本议案经10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10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10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通讯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