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1粤电03 | 债券代码:149711.SZ |
债券简称:21粤电02 | 债券代码:149418.SZ |
债券简称:21粤电01 | 债券代码:149369.SZ |
债券简称:20粤电01 | 债券代码:149113.SZ |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四月
重要声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粤电力”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粤电力公开发行且存续的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包括:20粤电01、21粤电01、21粤电02和21粤电03,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公司债券概况
债券简称 | 20粤电01 | 21粤电01 | 21粤电02 |
债券名称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 证监许可〔2019〕2477号,40亿元 | ||
债券期限 | 3+2年 | 3年 | 3+2年 |
发行规模 | 15亿元 | 10亿元 | 15亿元 |
债券利率 | 2.45% | 3.57% | 3.50% |
计息方式 |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 ||
还本付息方式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
起息日 | 2020年4月29日 | 2021年1月27日 | 2021年4月28日 |
担保方式 | 无担保 | 无担保 | 无担保 |
最新信用级别 | AAA/AAA | AAA/AAA | AAA/AAA |
表:公司债券概况(续)
债券简称 | 21粤电03 |
债券名称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 证监许可〔2021〕3142号,100亿元 |
债券期限 | 5年 |
发行规模 | 8亿元 |
债券利率 | 3.41% |
计息方式 |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
还本付息方式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起息日 | 2021年11月24日 |
担保方式 | 无担保 |
最新信用级别 | AAA/AAA |
二、 重大事项
近日,粤电力发布《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停牌暨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安排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情况
粤电力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粤电力2021年度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具体内容详见粤电力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
(二)关于公司债券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债券“20粤电01”、“21粤电01”、“21粤电02”和“21粤电03”将在2022年4月22日停牌一天,并于2022年4月25日复牌。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按照《债券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债券交易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前述债券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后,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买入前述债券,原持有债券的非专业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到期或者卖出债券。
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资质条件应当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20粤电01、21粤电01、21粤电02和21粤电03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20粤电01、21粤电01、21粤电02和21粤电03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三、 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黄亦妙
联系电话:010-85156428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