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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8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审阅了8次董事会通讯会议的相关资料,出席了7次股东大会,召开了4次监事会现场会议和2次监事会通讯会议。各次监事会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在广州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储架式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通讯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7月16日在广州

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第十届监事会非独立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推荐第十届监事会独立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任职以来,任期已届满。经公司监事会审议,根据股东方推荐意见,会议同意第十届监事会非独立监事候选人为周志坚先生和施燕女士,独立监事候选人为沙奇林先生。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日在广州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和《关于委任公司监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股东方的推荐意见,同意选举周志坚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监事会同届;同意提名黎清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秘书,监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监事会同届。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广州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通讯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以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在以上会议中,监事会成员还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和监督,认为公司各项议事制度有效,公司经营活动稳健合法。

2021年9月6日至10日监事会开展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沙角A电厂2020年度现场检查,在财务管理、经营管理和合同管理等方面提出了管理建议。此外,监事会还加强日常监督,督促公司不断健全内控制度,促进财务工作的进一步完善。

二、监事会对下列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遵循了诚信、规范的经营准则,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和经营班子成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等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近三年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2013年3月18日,公司公开发行12亿元公司债券,该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3月18日还本付息。

2018年6月6日、8月24日、11月28日和12月27日,公司分别发行了2018年度第一、二、三、四期超短期融资

券,合计21亿元。上述四期超短融已于2019年5月28日前还本付息。

2018年8月27日,公司发行了2018年第一期中期票据8亿元。该中票已于2021年8月17日还本付息。

2019年2月18日、5月24日、8月14日和11月15日,公司分别发行了2019年度第一、二、三、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合计31亿元。上述四期超短融已于2020年5月13日前还本付息。

2020年2月20日、2020年8月10日、2020年11月10日,公司分别发行了2020年度第一、二、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合计43亿元。上述三期超短融已于2021年5月7日前还本付息。

2020年04月29日,公司发行了2020年第一期公司债券15亿元,该公司债尚在存续期内(2025年1月27日到期)。

2021年1月26日、2021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发行了2021年度第一、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合计18亿元。第一期超短融已于2021年7月23日还本付息,第二期超短融已于2022年2月18日还本付息。

2021年07月21日、2021年11月17日,公司分别发行了2021年度第一、二期中期票据,合计34亿元,上述债券仍在存续期内,到期日分别为2024年7月21日、2024年11月17日。

2021年01月27日、2021年4月28日、2021年11月24日,公司分别发行了2021年度第一、二、三期公司债券,

合计33亿元,上述债券仍在存续期内,到期日分别为2024年1月27日、2026年4月28日、2026年11月24日

除此之外,至2021年末三年内,公司没有发行股票或其他衍生证券募集资金事项。监事会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四)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所进行的重大资产收购项目和重大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决策与信息披露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评价

2021年,公司完成合并报表口径上网电量1,049.51亿千瓦时,较2020年上网电量698.5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50.23%,完成全年上网电量计划的133.75%。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截至2021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总资产1142.71亿元,同比增长14.8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231.85亿元,同比下降27.14%。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口径营业收入441.67亿元,同比增长31.4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48亿元,同比下降253.26%;每股收益-0.6元(去年同期为0.369元)。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负债合计815.26亿元,资产负债率71.34%。

2021年,面对疫情影响和能源市场紧张严峻的复杂局面,公司围绕保电任务、双碳目标、新能源发展、国资国企改革、资金保障等中心工作,大力开拓电力市场,全力保障电力供应,积极参与现货交易,持续完善营销策略,不断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强化对人工成本、运营成本、技改成本的精细化管理,多措并举开展融资工作,逐步推进新机组、新项目投产落地,在寻求收入增长和严控费用支出等预算目标上取得了新的突破。但受燃煤、燃气价格高企影响,发电成本与上网电价严重倒挂,电厂大面积亏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公司出现上市以来首次亏损,导致销售净利率、每股收益等指标同比下降。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基本保持稳定。

四、对公司其他重大事件的评价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省省属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等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

状况和资产价值,经公司对各类资产清查后,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核销,公司核销资产增加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387万元,相应增加公司2021年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387万元。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资产核销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进一步增强企业的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

(二)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2021年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322.63万元,其中,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932.11万元,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2,390.52万元。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期末资产价值。

五、展望

2021年,监事会的工作得到了广大股东的大力支持,得到了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全体员工的积极配合,在此,我代表监事会全体成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2年,新的形势对监事会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监事会将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公司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监督检查、保障服务工作,助力公司“十四五”规划顺利推进。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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