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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2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2-05公司债券代码:149113 公司债券简称:20粤电01公司债券代码:149369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1公司债券代码:149418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公司债券代码:149711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经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和关联方2021年发生了燃料材料采购、接受劳务/服务、租赁、提供劳务/服务、销售商品、分摊公共费用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合计为3,264,844万元,实际发生额为3,274,292万元(未经审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2022年度将继续发生,预计发生额为4,435,530万元。

2022年1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4名关联方董事王进、郑云鹏、李方吉、李葆冰已回避表决,经审议,6名非关联方董事投票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超康投资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 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采购材料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23,500.00——17,409.31
小计23,500.00——17,409.31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等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采购电力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的现行上网电价下浮价差及所购电量确定。40,000.00——71,977.81
小计40,000.00——71,977.81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公司采购燃料采购燃料价格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的价格不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3,600,000.00——2,898,841.92
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700,000.00——229,754.91
小计4,300,000.00——3,128,596.83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销售副产品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47,000.00——37,005.76
小计47,000.00——37,005.76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沙角C发电厂等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提供劳务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9,550.00——8,124.53
小计9,550.00——8,124.53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广东粤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接受劳务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13,430.00——9,376.11
小计13,430.00——9,376.11
租赁关联人房屋、土地、设备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租赁房屋/ 土地/设备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1,500.00——1,262.98
小计1,500.00——1,262.98
公共费用分摊沙角C发电厂收取公共费用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550.00——538.27
小计550.00——538.27
合计4,435,530.00——3,274,291.6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 内容实际发生 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采购材料17,409.3123,085.4553.75%-24.59%《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关于调整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收购资产涉及新增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021-65、2021-79),披露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2021年10月8日、2021年11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小计17,409.3123,085.4553.75%-24.59%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等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采购电力71,977.8180,000.0097.80%-10.03%
小计71,977.8180,000.0097.80%-10.03%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采购燃料2,898,841.922,789,244.4190.93%3.93%
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229,754.91311,559.4434.92%-26.26%
小计3,128,596.833,100,803.8581.35%0.90%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销售副产品37,005.7635,042.6076.58%5.60%
小计37,005.7635,042.6076.58%5.60%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沙角C发电厂等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提供劳务8,124.539,812.7053.51%-17.20%
小计8,124.539,812.7053.51%-17.2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广东粤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接受劳务/服务9,376.1114,380.4424.20%-34.80%
小计9,376.1114,380.4424.20%-34.80%
租赁关联人房屋、土地、设备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租赁房屋/土地/设备1,262.981,218.4686.41%3.65%
小计1,262.981,218.4686.41%3.65%
公共费用分摊沙角C发电厂等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收取公共费用538.27500.00100.00%7.65%
小计538.27500.00100.00%7.65%
合计3,274,291.603,264,843.51-0.29%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注1:上表中关联人均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按照同一实际控制人口径统计,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率为0.29%。注2: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为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尚未经审计,最终数据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能源集团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30486022G),广东能源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亿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路8号、10号;法定代表人:李灼贤;经营范围为:电力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电力(热力)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交通运输、资源、环保、新能源等电力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电力燃料的投资建设和管理;项目投资;电力行业相关的技术服务、投资策划及其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广东能源集团产权结构图如下:

2、广东能源集团2020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5,366,899.42万元,总负债为8,005,797.66万元,净资产为7,361,101.7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97,642.60万元,净利润439,078.54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广东能源集团总资产为18,175,938.08万元,总负债为10,441,009.69万元,净资产为7,734,928.38万元,营业收入4,776,818.82万元,净利润85,633.28万元(未经审计)。

3、广东能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一)、(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广东能源集团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

100%24%

24%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76%

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能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1、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260352),燃料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22楼;法定代表人:范云滩;主营业务为煤炭等销售及相关业务。燃料公司产权结构图如下:

2、燃料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70,336.39万元,总负债为273,475.02万元,净资产为96,861.3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24,529.67万元,净利润31,262.14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燃料公司总资产为1,083,838.63万元,总负债为936,914.14万元,净资产为146,924.49万元,营业总收入2,571,775.86万元,净利润19,993.10万元(未经审计)。

3、燃料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与本公司的合营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燃料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燃料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1、根据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696438587G),环保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12楼01房;法定代表人:

周鹏;主要业务为:电力环保技术服务、销售及研发电力环保产品及相关业务。

50%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0%

环保公司产权结构图如下:

2、环保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2,649.87万元,总负债为46,694.17万元,净资产为45,955.7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82,640.73万元,净利润15,721.54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环保公司总资产为97,992.31万元,总负债为52,320.21万元,净资产为45,672.10万元,营业总收入78,506.98万元,净利润14,158.16万元(未经审计)。

3、燃料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与本公司的合营公司,环保公司为燃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环保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环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

1、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23044509088),天然气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500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庙头电厂西路201号7号楼209号;法定代表人:朱占方;主营业务为燃气经营及相关业务。

2、天然气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58,840.61万元,总负债为42,916.58万元,净资产为115,924.0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7,623.39万元,净利润23,080.44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天然气公司总资产为439,138.14万元,

50%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0%

50%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100%

总负债为223,801.65万元,净资产为215,336.49万元,营业收入626,325.30万元,净利润26,846.94万元(未经审计)。

3、天然气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天然气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然气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和关联方2021年发生了燃料材料采购、接受劳务/服务、租赁、提供劳务/服务、销售商品、分摊公共费用等日常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在2022年度将继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如下:

1、采购燃料价格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的价格不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采购产品价格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的现行上网电价下浮价差及所购电量确定。

3、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4、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能源集团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

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在燃料采购上依托燃料公司、天然气公司开展,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保障安全供应、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公司202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材料采购、接受劳务/服务、租赁、提供劳务/服务、销售商品、分摊公共费用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双方充分发挥在集中采购、电力营销、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确认函;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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