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粤电力A: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18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0-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经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和关联方2019年发生了燃料材料采购、接受劳务/服务、租赁、提供劳务/服务、销售商品、分摊公共费用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为1,795,325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677,299.29万元(未经审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2020年度将继续发生,预计发生额为1,806,915万元。

2020年1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名关联方董事王进、饶苏波、文联合、陈泽、李方吉、郑云鹏、阎明、李葆冰已回避表决,经审议,7名非关联方董事投票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超康投资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 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采购材料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18,700.0017,020.49
小计18,700.0017,020.49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等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采购电力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的现行上网电价下浮价差及所购电量确定。80,000.0029,672.71
小计80,000.0029,672.71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公司采购燃料采购燃料价格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的价格不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1,480,000.001,366,017.04
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180,000.00224,473.93
小计1,660,000.001,590,490.97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销售副产品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25,800.0021,500.54
小计25,800.0021,500.54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沙角C发电厂等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提供劳务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9,285.007,855.57
小计9,285.007,855.57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广东粤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接受劳务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11,620.009,588.32
小计11,620.009,588.32
租赁关联人房屋、土地、设备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租赁房屋/ 土地/设备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1,110.00949.66
小计1,110.00949.66
公共费用分摊沙角C发电厂收取公共费用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400.00221.03
小计400.00221.03
合计1,806,915.001,677,299.29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 内容实际发生 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采购材料17,020.4917,000.00100%0.12%《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9-04),披露日期为2019年1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珠海恒大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采购设备及材料0.00100.000-100.00%
小计17,020.4917,100.00100%-0.46%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等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采购电力29,672.7140,000.00100%-25.82%
小计29,672.7140,000.00100%-25.82%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采购燃料1,366,017.041,480,000.0085.89%-7.70%
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224,473.93220,000.0014.11%2.03%
小计1,590,490.971,700,000.00100%-6.44%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销售副产品21,500.5418,000.00100%19.45%
小计21,500.5418,000.00100%19.45%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沙角C发电厂等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提供劳务7,855.577,065.00100%11.19%
小计7,855.577,065.00100%11.19%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广东粤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接受劳务/服务9,588.3211,550.00100%-16.98%
小计9,588.3211,550.00100%-16.98%
租赁关联人房屋、土地、设备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租赁房屋/土地/设备949.661,110.00100%-14.45%
小计949.661,110.00100%-14.45%
公共费用分摊沙角C发电厂等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收取公共费用221.03500.00100%-55.79%
小计221.03500.00100%-55.79%
合计1,677,299.291,795,325.00--6.57%

注:1、上表中关联人均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按照同一实际控制人口径统计,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率为-6.57%。

2、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为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尚未经审计,最终数据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能源集团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30486022G),广东能源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亿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路8号、10号;法定代表人:李灼贤;经营范围为:电力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电力(热力)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交通运输、资源、环保、新能源等电力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电力燃料的投资建设和管理;项目投资;电力行业相关的技术服务、投资策划及其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广东能源集团产权结构图如下:

2、广东能源集团2018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4,550,814.40万元,总负债为7,576,224.71万元,净资产为6,974,589.70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83,095.17万元,净利润371,501.08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东能源集团总资产为14,937,439.33万元,总负债为7,717,814.92万元,净资产为7,219,624.41万元,营业收入3,663,687.88万元,净利润424,976.34万元(未经审计)。

3、广东能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一)、(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广东能源集团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

100%24%

24%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76%

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能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1、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260352),燃料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22楼;法定代表人:范云滩;经营范围为:销售:煤炭、焦炭、燃料油、润滑油、沥青、石腊;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代办货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项目投资,交通运输、水利、基础设施、高新技术、服务业、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电力技术服务,电力投资、策划及管理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燃料公司产权结构图如下:

2、燃料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99,460.19万元,总负债为194,900.82万元,净资产为104,559.37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31,395.25万元,净利润15,122.92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燃料公司总资产为349,823.51万元,总负债为246,487.84万元,净资产为103,335.67万元,营业收入1,425,254.98万元,净利润11,786.93万元(未经审计)。

3、燃料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与本公司的合营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燃料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燃料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1、根据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以下

50%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0%

简称“环保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696438587G),环保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12楼01房;法定代表人:

林诗庄;经营范围为:电力环保技术(含电厂脱硫、脱硝、脱碳等生产工艺及脱硫石膏、粉煤灰、炉渣及脱硝、脱碳等衍生物综合利用)服务,电力行业相关的技术服务,生产(由分公司另办照经营)、销售及研发电力环保产品,电力项目投资、策划、管理及咨询,批发(无储存设施):危险化学品。

2、环保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4,902.85万元,总负债为43,406.46万元,净资产为41,496.39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487.06万元,净利润15,248.69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环保公司总资产84,314.39万元,总负债为44,049.90万元,净资产为40,264.49万元,营业收入53,646.18万元,净利润11,194.40万元(未经审计)。

3、环保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环保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环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

1、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原“广东粤电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3044509088),天然气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庙头电厂西路201号7号楼209号;法定代表人:朱占方;经营范围为:燃气经营(不设储存、运输,不面向终端用户);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贸易代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管道运输业;能源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输油、输气管道工程施工服务;燃气储存。

2、天然气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6,356.62万元,总负债为6,474.62万元,净资产为79,882.00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3,713.62万元,净利润10,178.48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天然气公司总资产为116,637.34万元,总负债为28,794.01万元,净资产为87,843.33万元,营业收入300,522.85万元,净利润13,511.98万元(未经审计)。

3、天然气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天然气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然气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和关联方2019年发生了燃料材料采购、接受劳务/服务、租赁、提供劳务/服务、销售商品、分摊公共费用等日常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在2020年度将继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如下:

1、采购燃料价格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的价格不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采购产品价格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的现行上网电价下浮价差及所购电量确定。

3、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4、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

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能源集团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保障安全供应、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公司2020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材料采购、接受劳务/服务、租赁、提供劳务/服务、销售商品、分摊公共费用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双方充分发挥在集中采购、电力营销、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确认函;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