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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白药: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22-33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2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本公司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权益分派具体方案为: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0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4.0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本方案分配比例,以分派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从而最终确定分配总额。其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0股,为了保证利润分配的正常实施,公司在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不回购公司股份。

3、在本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原因新增26,600股,总股本由1,282,989,097股变为1,283,015,697股,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没有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283,015,6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00股,派

16.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

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4.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2.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确定了分配比例,以分派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从而最终确定分配总额。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行权原因新增26,600股,总股本由1,282,989,097股变为1,283,015,697股,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3、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83,015,69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796,221,975股。

三、股权登记日及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5日。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上市日为2022年5月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4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2年5月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068云南省国有股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8*****362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8*****759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8*****028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00*****843陈发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4月22日至登记日:2022年4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权益分派实施前本次送红股 股数(股)权益分派实施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677,105,480.0052.77 %270,842,192.00947,947,672.0052.77%
无限售条件股份605,910,217.0047.23 %242,364,086.00848,274,303.0047.23%
总股本1,283,015,697.00100%513,206,278.001,796,221,975.00100%

注:因涉及零碎股处理,上表中本次转增股数及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关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确认结果为准。

七、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新股本1,796,221,975股摊薄计算,2021年公司每股收益为1.56元。

2、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处于第一个行权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将在股权登记日前暂停自主行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2022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

八、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云南白药街3686号本公司办公楼

咨询联系人:赵 雁 朱芮影

咨询电话:0871-66226106

传真电话:0871-66203531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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