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云南白药: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5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上市公司拟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事宜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将增强增资子公司的资金实力,优化财务结构,提升经营实力。本次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引入上市公司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事项。

二、关于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专业的判断,对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为完善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该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协助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促进公司发展。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

买职业责任保险,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拟以自有资金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经事前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以自有资金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向红塔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因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红塔证券第一大股东,持有红塔证券股份比例为30.13%。云南合和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截至2020年6月30日,持有我公司股份比例为8.17%;且公司董事李双友先生同时为红塔证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报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是按照“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的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向红塔证券购买理财产品。

3、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4、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 尹晓冰、戴扬、张永良

2020年7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